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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eaven 有人曾經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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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加插短詩 “曲散”>
It is my deepest fear,
it is myself.
有人曾經告訴我﹐其實一個人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自己的回憶﹐自己的懦弱﹐甚至自己的理想﹐在很多時候﹐會成為你最致命的傷口。
凌晨三點﹐走在這行人無幾的路上的我﹐發現原來自己是那麼的渴望著同伴。嘴邊泛起自嘲的笑﹐我亮起打火機﹐點燃手上的那支雙喜煙。
“老哥﹐借個火。” 一個年紀大概不滿十八的小孩臉上帶著諂媚的笑﹐揚了揚手中的煙。
我雖然不算什麼英雄人物社會規範﹐但十八歲以下的小孩子不能抽煙這條法例﹐我一貫還是遵從的。我把打火機放進衣袋中﹐揮了揮手﹐打發他走。
小孩看了我幾眼﹐啐了口﹕偽君子﹐然後黑著臉爬進一輛停在路邊的車子。車子中好像還有幾個跟他差不多年齡的青年男女﹐他一進車門就嘻嘻哈哈地鬧了起來﹐大概是嘲笑他借不到火。過沒多久﹐車子就開走了。
現在的小孩﹐可真是越來越沒有規矩了。想當初我在他那個年齡﹐心中充滿傻氣的正義﹐還不屑幹抽煙喝酒這等事呢。現在想起﹐還真是可愛的歲月。
我是什麼時候開始墮落的﹖
I run to find a safe haven,
I run, but where to go?
在這個時候﹐這街上最常見的人﹐就是以水泥地為鋪以舊報紙為被的流浪漢(新報紙能轉賣﹐還可以賺錢﹐不能浪費) ﹐一路下來﹐已經看見好幾個了。這不﹐前頭又有一個了。不過﹐對一個男人來說﹐這些以天地為家的可憐人是不足為懼的。
其實﹐就算我有一個號稱為“家” 的地方﹐那只不過是上天強行把我納入的一個項類﹐就如為了方便他編組自己的傑作﹐他把我分類為“人”。那個家﹐不是我可以停留休息的地方﹐只是一個必然的存在﹐無論我喜歡與否。所謂的家人﹐只是一些無聊的代號。他們是那個地方中的無形的牽絆 ﹐在我身邊結著層層的繭﹐令我永遠脫離不了。
真正的歸屬﹐不會是我這種人所可以擁有的。我只配匍匐在無邊的黑暗之中﹐做一隻飛不起的蒼蠅。
我乾脆靠在牆上﹐就在那個流浪漢的隔壁抽著煙﹐一支又一支。看來就只有這些人願意在我身邊﹐當我的同伴了吧﹐我在心中苦笑。
討厭自己﹐討厭身邊的一切﹐那到底﹐我還剩下什麼﹖為什麼還要拼命掙扎﹖
I can see it coming,
I can feel its hand,
“老哥﹐”低沉的嗓音﹐帶著一點不耐。
我低頭。流浪漢頂著一頭不知多久沒洗的亂髮﹐正瞪著我…的煙。
不會又是要抽煙的吧﹖我沒所謂地聳聳肩﹐把抽了一半的煙遞了過去。
他皺了皺眉頭﹐好像在強忍什麼地再次開口﹕“老哥﹐你的煙頭﹐能不能不要隨便亂丟﹖”
我一楞﹐仔細看了他那個窩一眼﹐發現自己剛才抽完的那堆煙的殘骸﹐已經聚合在他的“被子” 上了﹐下面還有幾個曠散著的黑圈在冒著煙。
“啊﹐對不起。” 我訕訕一笑﹐準備走開。
“老哥﹐”流浪漢再次發聲﹕ “你那支煙﹐不是說要給我的嗎﹖”
我低頭看了自己在抽的煙。原來﹐還真的是要煙啊﹖
白煙徐徐冒起。兩個吞雲吐霧中的孤獨人﹐在寂寥的街道上享受著一刻仿彿是交心般的寧靜。
“老哥﹐像你這樣的公子哥兒﹐怎麼會那麼晚一個人在大街上流連啊。不會是被女人趕出來了吧﹖”他臉上帶著了然的神情。
我從鼻孔中“哼” 出口氣。“女人。這年頭的女人﹐不是為錢就是為名﹐誰會來搭理我這種為五斗米折腰的平民百姓﹖”
“是嗎﹖”他閉上眼﹐頭靠在後面的牆上。“我的女人﹐可一直在等我啊。”
我挑眉。“你的女人﹖在哪裡﹖”
他笑了笑﹐指向對面的大樓。“裡面。陪著客。那個客很喜歡她﹐差不多每個星期二都來的。”
他的煙已經剩下短短的煙頭﹐他還是眷戀不已地吸著﹐舔著。
我點燃了另一支煙﹐遞了過去。
“其實﹐我已經很久沒抽過煙了。我答應過我的女人﹐不會再抽的。不過﹐今晚﹐實在悶得慌。剛好你老哥又過來送煙…”
我默然地點了點頭。
“老哥﹐如果我沒有在該死的地盤上受了傷﹐我保證一定會是很努力地工作﹐養得她白白胖胖的﹐整天沒事做﹐只需要待在家中教孩子﹐打麻將。” 他激動地對著我告解﹐就如他女人現在就站在他面前。
我吐出一口煙﹐拍了拍他的肩﹐把口袋中那包煙塞進他手中﹐然後﹐轉身。
I stand, for my own defense,
I face my eternal fight.
電話響起。
“喂﹖”
“小凌嗎﹖”
“你是﹖”
“怎麼﹐心情不好﹖”
“那麼晚找我幹嗎﹖”
“小老二和建哥兒們幾個還在卡拉OK廳呢。他們問你要不要過去。我現在就出門。他們說幾個很有點料的妞兒在陪他們﹐唱得正起勁呢。”
我嗯了一聲﹐不置可否。
“今天吧臺是柏林負責的﹐免費試飲噢。” 他繼續努力著。
柏林調酒﹐雖然名義上是“試飲” ﹐但其實就是免費了。我又嗯了一聲。
“怎麼﹖心動了吧﹖”他試探著。
“丁﹐玩得開心點。”
那邊傳來的是沉默。然後隱約聽到他說了句﹕“媽的﹐愛唱高調的小子。”
電話掛斷了。
不想和我交涉﹐為何還要打電話給我﹖還不是怕自己的樣子太抱歉﹐要拉我去泡妞﹐免得人家一見到他就作鳥獸散。
摸了摸口袋﹐我開始有點後悔把那包香煙全部送了給流浪漢。
I want to be given a chance,
and never be frightened at night.
凌晨四點半。
街上已經看不見任何人影。臉盤大的月懶懶地掛在天上﹐無聊地充當著情侶們山盟海誓的見證人和晚班歸家者的路燈。
有點冷。
我拉了拉外套﹐把手伸進褲袋中。指尖似乎碰到了一點東西。
我把袋中的東西掏出來。是張已經發硬的﹐卷成球狀的紙條﹐看來它已經多次無辜地被丟進洗衣機中了。
“Just when I think I've finally reached myself, he pushes me aside.
I ask him, ‘why?’
He answers, ‘who are you? This is my body.’”*
我笑了。這是老朋友的一個惡劣的玩笑。他說﹐上天跟你開的最大的玩笑﹐就是當你以為已經找到自己﹐找到自己要走的路的時候﹐卻發現﹐原來這個根本不是自己。
他說﹐他要去找自己的路。雖然﹐他不知道路在哪裡﹐不過﹐他又說﹐反正也是亂闖﹐四週逛逛也不錯。
聽說﹐他好像當了旅行攝影師吧﹖不知道現在在世界的哪個角落。不過我相信﹐他應該活得還不錯﹐因為他從來不會為難自己。
一旦時間到了﹐就該回家了。不如就趁回家前﹐四週逛逛吧。我疊起精神。
我的天堂﹐還有很遠﹐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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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後現代的味道。
送給一個老朋友的。希望他找到自己的路﹐就算找不到﹐也好好地﹐快樂地四週逛逛吧。祝福你。
*就當我以為我已經找到自己的時候﹐他把我推往一旁。
我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
他說﹕“你是誰啊﹖這個身體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