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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过去时 第二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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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岚是个从小对绘画充满了喜爱的人,他的好兄弟李梓晨却不喜欢绘画,还总是嘲讽他画的不好。
秦岚脾气很好,从不生气,也不气馁。时间长了,反倒感化了李梓晨,于是他们打算一起去学绘画。
他们家里都很有钱,就请了几个优秀的老师在李梓晨家里的古堡上课,还有个国际知名的教授把他们挂在门下,偶尔一来,随意指点。
他们在古堡里过了好一段惬意的生活,那是一个青春梦想绽放的暑假。
两个人总是争抢最后的一罐白色颜料,往往打翻它画出了两件脏衣服;当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他们用削尖的铅笔模仿上个世纪绅士的决斗;他们总是在无人时翻出古堡的外墙,去踩踏黏湿的土、冰凉的水、自由的风,还有藤蔓缠绕的断井颓垣上的枯萎日光。
他们哈哈大笑着,正是被自然养育大的纨绔。
但是好景不长,秦岚是个实在没天赋的人,而李梓晨又是太有天赋了。
秦岚在对比下非常痛苦,但他不想表现出来。
于是,他有天一个人在傍晚偷偷逃到森林里去了,他可能只是想要哭一场。
但那天,刚好是这座历史久远的森林的噩梦日。
噩梦日是个早已遗失的节日,在古堡所在的这个风景优美的欧洲小国里,只有脸上长满丑陋皱纹的老人才能从自己的皱纹中读出这个节日的一些消息。而且相当恐怖的是,这些老人在认识了噩梦日后往往还会歇斯底里一段时间,最后的结果都是被送去精神病院了却余生。
我对这个节日的所有了解,皆来自于被一个冷冰冰的精神科医生常年放在工作桌边的大捆资料里。
那时我正从一道缝隙里偷偷望外看,那个冷漠的身影摇晃着走过蓝色调的走廊。落脚的声音激起无数渺小的灰尘,水生调的幽香像是水滨的芷花在开放。
在我的记忆里,所有的窗户都在他的身后大开大合,从天空中飞来很多的白鸽。他穿着白色的职业装,大大的衣摆在阳光里绽开,所有人都期待他能打开自己的门,不管是否还在精神病院。
我就这样活在一道缝隙里。
10
总之,噩梦日和它的名字一样,是个彻彻底底的噩梦,特别是在这座森林里的这一天。
秦岚本来偷偷沿着小路走了很长一段,渐渐走进了森林深处。他那时还是个孩子,觉得慢慢怕了起来。正在他准备转身回家的那一刹那,他恰好看见了树叶草丛遮掩的远处有什么东西在靠近。
秦岚毕竟是富贵家庭出身,从小就学过一些用于反抢劫反勒索的功夫。于是他在过来的东西没有发现前就机警地藏在了树丛间,打算先行躲避。
这穿过吱吱呀呀的被风刮着的枝条的是一个古怪的人形生物,他身形魁梧,但略有驼背,只在下身穿了灰扑扑的裙裤,上身有乱七八糟的刺青和漆料,散发出一股子防虫药水的味道。
他显然是来捉秦岚的,但他并没有轻举妄动,只是不断用尖锐的目光寻找着秦岚,像是猎人寻找着鹿。
我想起在来自精神病院的资料上阅读到,噩梦日的山上有一种类人物种,他们凶狠善战但也有着残暴的礼仪,他们是捕猎的好手,同时也吃人。这个类人物种已经在不久后灭绝,他们已被遗忘的物种名是“污染军”。
类人生物找不到秦岚,于是开始呼唤同伴,他的同伴们一个个从丛林中生长出来,张开两只强壮的手臂在树叶中舞蹈,终于有人碰到了秦岚,秦岚被他们抓了回去。秦岚大声求饶,但是他们的语音明显不通,秦岚不久后开始哭泣。
今天是很重要的噩梦日,污染军抓了很多个人放在被架好的大锅边,秦岚呆呆地看着锅里的水渐渐沸腾起来,他不知道怎么突然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伴随着俘虏们的阵阵哭声,一个像是祭司一样的人走到锅前,竟然用英语问他们都有什么能力。秦岚和别的俘虏一样愣在那里,可祭司却立马发现了他的黑发黄肤和其他人都不一样。
“那就是他了。”祭司随意的说。
据我所知,噩梦日正是污染军繁殖的日子,繁殖等于污染,污染军正是靠污染正常人而增殖的怪物。
他们用祭礼的血肉养育新的族人,用丑恶和隐瞒为其重塑骨血,再给予他浅薄的心和极致的暴力。一位新的污染军要在世上做无数的噩梦,最终在崩溃的那天将噩梦日唤回世界。
从幼儿成长为健全的人需要十年,而把健全的人完全摧毁,污染军通常只花费十个小时。
十小时的杀戮,十小时的恐怖,化作一口香浓可口的肉汤,化作野兽的肆意大笑,他们拍着闭上眼的头,拨着凌乱的手脚,把秦岚高高举起。
肉身失重的那刻,灵魂从此沉入了噩梦之中。
11
秦岚的衣服已经被热汤淋得不像样了,污染军就强扯着无神的他游行似的下了山。
他们踩着快要消失的时间点走到了一个村庄。
村庄是枯黄的,没有一片叶子和草,无数的老人坐在房檐下,这里也有无数灰色的房檐。
老人们独自静默着,他们抚摸着脸上纵横的沟纹,他们兴自阅读着诡异的知识。他们愿意沉眠于真知中,哪怕要面对世界的腐烂和疯癫。
祭司出现了,他突然从强壮的中年人变成了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人,他就像一块有思想的树皮和风干肉。他伸出化作灰色白骨的手指,他想把夕阳按住。
其他的污染军翕张着,他们催促着秦岚,他们推搡着他,逼着秦岚的手按在一个老人的脖颈上。
夕阳越来越明亮,它正在撕咬云霞,妄图把付出的镏金岁月通通收回。
祭司越来越老,他终于成了几段完全的白骨,散落成稀拉拉的回音;夕阳被山海关押,它被云柔软地分尸,漾开漫无边际的血。
污染军们功成身退,他们从此是树的阴影、水的阴影、火的阴影,他们永远是土层之下邪恶至极地跟随者。
我踩过的每一步,都有他们的眼睛生长出来。
12
秦岚在意识回归之前,就一直在奔跑,向着落日的地方奔跑。
他知道,如果跑的够快的话,就可以留住夕阳。
噩梦日是一个梦境,即使它不是一个普通的梦。但是只要明天不到来,它就是秦岚的现实,是他失去一切而狂欢的现实。
他在意识回归之前,又好像一直躺在地上。
身体虚弱无力,被拖着在湿臭的泥土上蛇行,他还有正常数量的手和脚,没有和什么怪物融合在一起。
疯狂像是一个过时的笑话,眩晕的大堂里年轻曼妙的女郎们抽着长长的烟管,她们用鄙夷地眼神看着秦岚,然后抖动着丰满的花躯作笑。
其实。秦岚听到一个声音细细地响起。在这里,就在这里!
秦岚终于开始清醒,原来姿态各异的女郎合成了一个人,她像是一位森林中的精灵,用细长的麻绳拖着他前进。
她很美丽,眉眼很温婉,是金发碧眼的异族血统。
秦岚看见的是美丽的精灵,脑子里却都是丑恶的舞女。一个为他歌唱欢乐颂,一个为他割下脸颊肉。
他被这个女人拖到一间屋子的屋角,然后这个女人就去了隔壁的另一间屋子。她似乎打开了八音盒,于是出现了很多不明所以的音符。
女人端着药品走过来,坐下,撕开他腐烂的脸,把牛乳涂满他的脑髓。把脸颊扯下来,装上两块苹果,往耳朵里塞满薄荷叶。
女人把他摆上盘子,用优质的黄油贴住脖子的切口,两颗辣椒切成碎,撒在乌黑的发丝中,正像黑洞里死去的恒星。
12
当秦岚被马车摇晃的震动吵醒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不过做了一个美味的梦。
他应该被精灵送了出来,现在坐上了老鼠驾驶的马车。
“我要去哪?”秦岚问车厢里挤在一起的两只瘦老鼠。
这两只老鼠用恨恨地声音重复着:“煤灰,无尽的煤灰。”
车厢外的那只驾车的胖老鼠回头囔到:“你们要为坏人挖一生的煤了!”
胖老鼠说过话后继续驾车,瘦老鼠说过话后继续抱怨,秦岚说过话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秦岚摸着脸,这张尚未长满皱纹的脸,如今稚嫩如春花。
他猛然坐起来:“苹果,我要把苹果还回去!”
三只老鼠都停下了自己的事,“他有苹果!”,不知道谁在喊着,它们一齐扑了上来。
秦岚用车厢里的凳子打死了三只老鼠,他撕掉了牵着马的缰绳,马一溜烟跑出去不见了,车却轱辘轱辘地停了下来。
在茫茫的夜色中,秦岚沿着马车的车辙往回走,他不知道车辙通向哪里,如果噩梦日没结束,他就到不了他要去的地方。
幸好,他看见了那两间房子,一间低矮、破旧、阴暗无光,另一间却高大堂皇、崭新明亮。
他向着光走去,有如夜中的蠡虫。
他在远处看见一个女人在镜前化妆,她把精灵的一切都涂抹在脸上。可当他走进时,女人不见了,一只妖怪坐在那里。
妖怪有羊的脸、猪的身、牛的手、狗的腿,长了一只鸭翅膀、一只鸡翅膀。
不好了,妖怪把精灵吃掉了!秦岚想。
秦岚又走到又矮又破的小房子里,借着月亮依稀的微光,他捡起了地上的麻绳。麻绳上都是泥土、虫卵和动物的排遗,这是裹了他一整个噩梦日的躯壳。
秦岚就将麻绳挂上妖怪的头,绳尾连着沸腾的锅,锅中鼓出一个个的黑色泡泡,落在绳中间就是一个水痕。
一个水痕是一个结,上百个结后,妖怪全身没入了锅中,秦岚就这样,把她送回了那场不落的狂欢。
疯子永远在那里追逐着夕阳。
13
李梓晨在一天的辛苦学习后,心满意足地告别了所有老师。
他一边练着回到祖国时要去的宴会上用的到的交谊舞,一边踢踏着脚步走出了古堡。
此时良夜正好,微风不燥,李梓晨看着满天繁星,只觉得有点迷离。
“啊,去找珍玩玩吧。”身在异乡的风流少年早找好了姘头,在同伴只能独自偷哭的对比下,他的解压方式显然过于成熟。
李梓晨这样早熟又熟透了的人想女人,和普通的人是不一样的,他总是有自己的喜好、从不猴急。
他总是先想到她丰满的微笑的唇,然后才是微硬的软葡萄粒,最后是头发、各种颜色的头发。
白色的像极点的冰雪,红色的像沉睡的岩浆,黄色的像教堂的池水,褐色的像流心的可可。
他讨厌黑色的头发,哪怕那是夜的幕布。
李梓晨走到珍的房前,绅士地敲了敲门,门不作回应。
他感到很奇怪,珍习惯为他留着灯,为他补妆和换装。她纤细的腰在李梓晨双手间游走,她的呻鸣是华尔兹的乐章。
李梓晨打开门,终于闻到一阵巨大的焦糊味。
他的朋友,那位失踪一整天的秦岚,坐在珍诱惑李梓晨的化妆台边,用尽了所有珍的口红,把脸颊涂成了两块花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