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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坎特西亚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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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特西亚北方的城市不如南方的城市分布那样密集。每一个城市的地域都很辽阔,却没有什么人愿意住在这里。人都是喜欢行走在温暖的土地上的动物,冰雪与高山应当被留给老鹰和熊。
只有军队和名为沙也普的少数民族在这里停驻,还有极少数地无法离开这片冻土的坎特西亚人。即使人数并不占优势,坎特西亚人依然保持着不将少数民族看作国民的高傲作风。
沙也普人有着和居住在温暖地区的人截然不同的外貌特征。虽说他们也拥有白色的肤色,但是他们的白色与本土的坎特西亚人的带有血色的白色不同,他们的肤色白得发灰,发色与瞳色也嫌少有很鲜明的颜色,与坎特西亚人站在一起,就像是用旧了、正在褪色的一块布。
可能正应如此,他们特有的服饰才更加地鲜艳,因为好像不这么做,人们在他们惯常居住的雪地中就没法看见他们一样。
曾有过不少沙也普人学习坎特西亚的语言,从雪原中出走,试图融入到温暖的城市里去。但是冰雪在炎热的地方总是很快就融化了。不下雪的地区将雪视为威胁,认定沙也普人会像大雪一样,侵犯他们的住所与食物。于是这些没有颜色的家伙不得不回到他们出生的地方,或是有人被不幸留下,被坎特西亚人当作奴隶使唤。
海信丝是被不幸留下的。所有的坎特西亚的自认为爱孩子的父母,他们遵循野兽对于传宗接代的渴望的本能,生下孩子,也像野兽一样无瑕去抚养一个婴儿至它完全成熟,在那之前就被其他更多的生活困境缠住了,于是他们自顾自地去忙自己的事情了。这一点上,沙也普人和坎特西亚人没什么区别。全世界的人都未必在这一方面比野兽做得更好。
因此海信丝便变成了某一家坎特西亚人的奴隶。所幸他自出生在尼耶萨纳吉亚时就注定了他奴隶的命运,他并没有对此不公有什么太大的痛苦,只是从心里明白,他对于这家人的价值来说不如他平日中抱在手中的小羊羔重要。每每驱赶着羊群走出羊圈时,他不敢有一丝的松懈,精神提得比牧羊犬更紧——真当有落单的独狼靠近,想要伺机讨点甜头的时候,他比牧羊犬冲的更前。他当然是因为害怕,只是他害怕的并不是与他一样饥肠辘辘的狼,而是怕羊真的被叼走一只。人们抓住偷羊的狼,就会把它扒了皮,做成扎手的垫子。他很害怕坎特西亚人也会像扒了狼的皮那样扒了他的皮,垫在屁股下面。
自米利亚姆和比彻来到北方,又收到来自埃塞林德的消息,已经过去一年。在毫无生机的冻土上,只有间隔一两个月才来一封的记述着密语的信件才让人多少有点安慰。虽是这样的土地,革命的种子还是扎根且生长着了。
尽管国王一个接一个地把自己的女儿嫁了出去,大大小小的战争依旧没有停止过。过去米利亚姆与比彻他们身处王都之中,且并不掌握什么权利,再加之过去的战争并不如现在这样频繁,因此他们对于战事并没有太多的了解,只从战报中隐约感知到许多生命的流逝。可能是因为坎特西亚在经济上逐渐封闭国门,显示出了衰败的前兆,让周围的国家纷纷起了心思——米利亚姆二人与伊尼德所处的军队在护国战争中分别立下战功后,就常常奔波于各个战场之间。革命军就是从这种愈发令人感到绝望的环境中诞生的——既然终究是死,愿意坐以待毙等死的人还是少数。
当以伊尼德为首的骑兵队击退了库尔菲德尔的军队之后,各个战场如约定好了一般纷纷停战了。彼时,伊尼德已在坎特西亚名声大噪,她被推举为一名骑士团长。对于她与她的军队,受之恩惠的人们敬若神明,同僚与只听其名的难民们恨之入骨。
米利亚姆与比彻终于得以从战场中喘口气。比彻并不想那么快地随着部队回北方去,因此在路过尼耶萨纳吉亚时,准备找个农家歇歇脚,再带一匹马回去。原先他牵出来的那匹侥幸没在战场上战死(虽说它战死了也并不会有人为之授勋),在路上的旅馆里被传染了疾病,走着走着就跪在地上,等到主人把马背上的东西都卸下来的时候,马才终于倒在地上,一会儿就没气了。虽说比彻有心埋了它,不过最后还是没那么做。
尼耶萨纳吉亚离得雪山附近的名为芙纳洛恩的城镇不算远,只需翻过几座山头,连带着气温与植被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总的来说,尼耶萨纳吉亚还能够给人生存,因此大多是坎特西亚人在这里落脚安家。他们在这些高山之间生活,从被他们赶走的人身上学到了放牧。比彻并不担心在这里找不到马。
他走到一处坡上往下看,远远地看见远处的树下坐着一个牧民,身边有一匹小马。走近些,他才发现那个牧民是个长着雀斑的沙也普族的青年,而那匹所谓的小马,其实是一头骡子。
这么一看,比彻心里就明白了,青年大概是附近哪家的奴仆,替主人家出来放牧。此时青年靠着树睡着了,比彻走近了也没有醒——这是很罕见的,被坎特西亚人奴役惯了的沙也普人以胆小而负责闻名——骡子的身上背着几个缝有沙也普特有图案的口袋,像是育儿袋一样,装着几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羊羔。
比彻又打量了一会儿青年,以及那个不合时宜的鲜艳的口袋,又回头看了看羊群。即使没有人监督,温顺的羊也没有一只逃跑,慢慢地嚼着草。这个时候,青年醒了过来,被面前的坎特西亚人吓了一跳,好歹才忍住没有叫出来——他要是显得太过害怕,身边的动物就会被一齐惊动。
海信丝很惊讶自己竟睡着了,而后开始奇怪狗怎么没有叫。他不敢将视线移开面前陌生的男人,然而在余光中并没有看见那只凶恶的狗。
比彻没看懂他是什么意思,向他招呼,“你好。我想问问,你的主人家该怎么去?”
“我不能告诉你。”海信丝用一口标准的坎特西亚语回答,“否则我会被杀死的。”他边说着飞快地朝四周扫去,仍然没有看见狗。
“你在看什么?”比彻对这个回答并不奇怪,反而关心起青年的事情。海信丝莫名地看着他,过了好半天才问,“你看见狗了没有?跟狼差不多大,黑黄相间的。它不见了。”
比彻也是过了好一会儿才回答,“昨天我的马死在了路边,得了病死的。我离开后又折回去,看见一只狗在啃它,就把狗杀死了。”
海信丝猛地看见了比彻挂在腰间的、锈迹斑斑的那把刀。他立刻跌坐在了地上,骡子不安地踩了踩土。
“抱歉,”比彻掏出几块钱币,这是他想用来买马的钱,“这些够吗?我想亲自上门赔罪。”
然而海信丝还是一言不发,本来就白得没什么颜色的脸色简直都要发青了。比彻这才想,他怕的不是自己,也并不是为那只狗感到悲伤,于是叹了口气,把钱放在骡子身上装着小羊的口袋里,转身想走。没走几步,青年急匆匆地追上来,一把拉住了他的袖子。
“你是军队里的人吧,带我走吧,求求你。我活不下去的。”
比彻感到为难,不敢看青年的眼睛,“可是,军队啊,你知道那是什么地方!”他不敢反驳青年所说的活不下去的话。自己的同胞是怎么对待自己的另一群肤色苍白的同胞的,他比海信丝知道的更多,“你要知道,军队里面也都是坎特西亚人......”
“我上次就看见一支路过的军队,有不少和我一样的家伙。求求你,我宁愿死在军队里。”
比彻转过头去看了眼羊群。它们遍布在山坡上,不知道心里想着什么,总有一日会被狼叼走,或者死在坎特西亚人的刀下,只是它们的表情都很宁静。他不再犹豫,对海信丝说,“你把这头骡子牵着——羊留下两只,我们现在就走。”
四天后,他们看见了芙纳洛恩的第一栋房子。住在这里的人把房子沿着山涧的岩石建在悬崖峭壁上,只在门前留下一条够两三个人并肩行走的道路。沿着这条没有围栏的路一路攀升,就会一路爬上山去,兵营顺着城墙分布在山的那一头。
比彻一步也不敢停。在这种寒冷的地方若是睡着本来就是一种危险。他和海信丝一路上只停下来,歇息了会儿,宰了一只羊羔。海信丝流着泪大口地把羊肉吃了,吃得很香,一是确实饿了,一是他也许久没有吃过肉了。如果现在杀个人给他吃,他也能吃得这么香。于是比彻决定加紧赶路,最好能剩下一只羊羔来。他把海信丝绑在骡子的背上,每隔一会儿就拍一拍他,确保他还活着。
待他们一回到军营里,就有人围上来——骡子带上山太费力,在芙纳洛恩就卖掉了。他们都看见了比彻怀里的那只小羊羔,和那个面露胆怯的沙也普青年。
海信丝想得不错,这里确实有其他的沙也普人。只是他们虽然长着沙也普人的样子,脸上的表情和动作却是实打实的坎特西亚风格。他心里一阵恶心,只好仍躲在比彻身后,生怕自己过早地被这种别扭的现象传染。
比彻连忙解释,“这不是用来吃的。”海信丝总觉得他指的是自己,打了个寒颤。
有人向他搭话,“你准备养大点再杀?这里都不长草。”
“再说吧。羊不止吃草,什么都吃。”
那人耸了耸肩,妥协地笑了。那人名叫亚历山大,个头十分高大,而且很是健壮。最初他与比彻和米利亚姆总是闹不愉快,常常拿他们二人从家里被赶出来说事。这二人并不怎么搭理他,他就搞些小动作,诸如偷走一个马鞍上的铁钉等等。这么大的身体却偏爱做些这么小的坏事。
比彻二人心里始终想着革命的事,以及他们远方的朋友与亲人,对这些事情只好苦笑。好在打仗打着打着,亚历山大就想明白了,意识到他们才是一根绳上的蚱蜢,若是丧命大概率也是埋在一起——亚历山大一直希望自己能有个体面的坟墓,他的家乡传统就是这样,比起活人的事更看重死人的事,或是说比起真正的、有关系的事更在乎些没关系的事情。但是实际上呢,死在战场上的人若是家里有钱,肯出人出力来收敛收敛,还有可能立个衣冠冢,其余的都是被自己人或是敌人草草地搜刮干净身上值钱的东西,而后随便埋了,更有的就直接留在那儿。
革命就是这样,不一定要找完全志同道合的人,那样的人太少,基本不存在。只要大家的目的差不多相似就行,不论其他的。除了亚历山大,其他人大抵也是这样。
比彻暂时不知道把海信丝布置到哪里。他不打算把海信丝扯进来。
海信丝是很愿意的跟着比彻的。他对其他人都不信任,只对这个人是放心的。在他印象里,钱和面子是坎特西亚人最看重的,最觉得关乎一切的,但是这两样东西比彻都能舍得掉。
再过十几年,就连舍得掉钱和面子的人他也不会轻易相信,因为他会知道有人生来就有这些,或是生来就不在乎这些,自然就不会把这些事情放在心上——这跟人的选择有关,但最多的还是由人的出生决定的。只是现在,他只见过两种人,一种是典型的爱钱爱面子的坎特西亚人,一种是比彻这种人。
他跟着比彻做这做那,就连战场也要跟着一起去。
“他这是想跟着你,等你死了帮你收尸呢。”亚历山大是这么说得,说着还有几分羡慕。海信丝觉得这话实在难听,但是道理也确实是这么回事,于是一言不发。
比彻为难地笑了,“那要是真帮我收了尸,你又要去哪儿呢?”
海信丝被一语道破了心思,脸倏地热了。脸红过后,他又觉得很难过。他想说服自己安心地留在这片雪地上,但是他既不是坎特西亚人,也不算是沙也普人了——比彻不也是吗,他也是这两种人以外的人。但是比彻就能单独地活着。
他试图和比彻离得远一点,给自己也找点事情做做。他在羊圈里抱着羊,把它的毛刷了又刷。羊已经长得很大,两个人都很难抬动它了。海信丝的个子也变高了,但是比不上羊长大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