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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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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吸血鬼,当然,我们自己称自己为血族。
不过我是比较不受待见的那种。
因为我能够“创造”。
但是血族是不需要“创造”的。
毁灭、高贵、黑暗、鲜血才是血族的代名词。
实际上,说白了血族就一群衣着光鲜的人皮禽兽,每天躲在家里乐不思蜀地从各种途径弄来新鲜人类然后一咬。【哔——】这是食物。当然,我也听说过还有族系里玩近亲结婚的。
哎哟,你说他们干什么不好非要弄这东西,看看,啧啧,什么叫惨不忍睹!
血族的基因不是万能的,哪能没有隐性遗传疾病呐……
总之我被排斥了。
实际上这没什么不好,至少我还是很自由的,更何况我是个纯血种,大部分血族还不敢对我有多明显的动作。而且作为纯血种也有好处,至少吃穿不愁,甚至我还拥有一个自己的庄园,好吧,一个吸血鬼庄园,听上去就挺惊悚的。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外面游荡了,当然,我没有干那种随便找人吸血的事情。对于我而言,那种吸血的欲望至少还是能控制的。
不过有时候实在是受不了了,就跑去找找那种失恋自杀、因爱生恨什么的家伙,不过他们负面情绪很严重,真的,非常严重,没人喜欢他们。我也不喜欢。
但是我至少勉勉强强算得上是一个好人,至少我没威胁社会,虽然在我生命的两百多年里我不知道为了我的本能我让多少人类变成了飞沙。
啊,话题扯远了。
那就转回来继续说。
我很小的时候就在外面游荡了。
等等,我要换个词。
那不叫游荡,那叫旅行。
我在英国出生,有一个纯血的妈妈和一个纯血的爸爸。
爸爸是纯血的王,妈妈是纯血的王后。
说了和没说一样。
不过就这样我还是不受待见。
但是至少妈妈和爸爸对我还是很不错的。
在我二十岁那年,我终于按着我的小心脏,向上帝叨叨着拖着一小行李箱走了。
爸爸和妈妈含泪挥别,我至今对于妈妈那幅拿着小手帕不断甩啊甩眼泪飞奔的景象记忆犹新。
然后好奇了两百多年妈妈是怎么做到这么高难度的动作的,血族的眼泪?扯淡吧,根本没有的。遂于是我认为当年妈妈肯定用了矿泉水。
然后一走就走到了今天,到现在我还没有回家去看看,真是不应该。前几年我在中国听了一首常回家看看,结果当场向上帝忏悔。然后我吐了一下午口水。
那老头子是血族最痛恨的家伙。没有之一。
但如果回去估计也没人会欢迎我。
所以我就继续走,两个世纪里足够这个世界翻过来再翻回去了。
我走了很多地方,南极洲上面有我的脚印,当年我还吃了几只企鹅,埃及金字塔上的石头被我带回来一块,后来不小心掉到尼斯湖去了,希望那水怪不要把它吞下去,会消化不良的。
至于美国的自由女神像,还是我看着她被搭起来的。但是我一直对于那头上的七根凸出状耿耿于怀。中国的长城就不用说了,那地方我跑去看了看,怨念重得很,我在那里捂了一天鼻口腔,据说火灾的时候人们也这么干。我很肯定这长城就是人骨头搭起来的,就像是钢筋混泥土的房子里塞满了建筑废料。
现在我终于回到英国了,但还是不准备去看看我的族人。多麻烦呐,还要送礼拜访串门,更何况我不受待见。
再说这世界上什么都有,在中国我就见到了不少修真者,还因此差点丢了条命。英国的各种东西更多。在埃及,那些木乃伊是死了,问题是还有其他的东西存在,一些让我脊背发凉的讨厌的存在。
要知道我还是很怕死的。
小命第一,其他的随便吧。
不知名的东西,离我远点就好,我可不愿意为了正义献身。
英国的族人和巫师,上帝知道会不会在背后给我一刀子?那样我会怨念的。
啊,突然发现,有一个很根本的东西没讲。
我叫Cloris•Dracula(克罗莉丝•德拉库拉)。
这可是一个光荣的姓氏,虽然我没什么感觉,但它的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