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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班第一天 打卡 ...

  •   星期日的一个早晨,金色的晨光下我醒了。
      我是有生物钟的,也算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一番洗漱之后,套了身蓝色的T恤加一条灰色运动短裤出门了。
      今天依旧是舔狗的一天。好吧,严格意义上也不算添狗。只是提供每天的免费早餐而已。
      我瞥了眼手机上预定成功的早餐,叹了口气。只是这也太费钱了,每天一份早餐要我88块钱,一个月算我两千六百四。草,太踏马心疼了。
      想到这样的日子还需要持续大半年,直到明年四月底。我心里直骂娘。
      我问系统:“钥匙三块钱一把,十块钱三把,他配吗?他配几把?踏马的88块钱的一份早餐,我现在一个月生活费五千算多的,就这花我大半。你承诺的好日子?”
      系统冷声:“完成任务之后才有奖励。”
      “完成个屁的任务。”我嘟囔着。
      系统听见了,不屑道:“你自己接下的任务,再憋屈也忍了。你现在中途拒了也不是不可以。花积分消灾。请问这位宿主,三万积分拒一个正在执行的任务,你做一个任务挣三百积分,不吃不喝花上大概几百年百分百成功率做一百个任务能挣三万积分。干吗你。”
      我不理睬它,嗤笑一声后接过高端星级酒店的前台递过来的早餐。
      我走在送餐的路上,旁边道路栽满了绿树,清晨的风吹着很凉爽,路边的行人很少,没人说话,百无聊赖又想起了那个系统。
      没头没脑的,我问它:“崔达为什么当舔狗啊?他条件也不差吧。”
      系统道:“不知道。”
      我找了辆小黄车扫码骑上,“那林什么言的也真能吊,他就没翻过船吗?”
      系统翻白眼:“也许他有魔法吧。”
      “他真有魔法?”我骑着自行车按了按铃铛,叮铃铃的清脆声环绕在几个行人的耳朵里,也吸引了他人片刻的瞩目。
      系统:“你是真傻还是装傻。刚开始签合同的时候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的你不看,一看见乙方后边两点,就唰唰地签好了名,现在还好意思问我?”
      我有些尴尬地一手控制自行车前行方向,挠了挠原主才剪的板寸,试图讲理:“你要知道,人是一种情绪化的动物,有时候做一些难以理解的事情是很正常的。”
      说完,我深深地点了下头,别说,我那坚毅刚强的眸子,浓眉大眼的,谁看了不迷糊啊。至少系统顺利地沉默了。
      一路上,骑了十几分钟的车,下车后我停好小黄车,便迈着自信的步伐踏进了那林啥言的宿舍楼。
      “来了?”因为我已经连续来送过一个多月的早餐,回回都在楼下等,宿管阿姨对我也面熟了,本身爱聊,看见我这身材这脸,聊天中又知道我本人是k大的就更喜欢了。
      我能说什么呢,其实我算半个社恐,不爱同陌生人交流,但面对他人的好意,只要不触碰底线,倒也不常拒绝就是了。
      “嗯,来了。”接话后我闭口了不想再说。
      这阿姨却叽叽呱呱个不停,一会问几点起的吃没吃早餐,一会问家里什么情况怎么上k大还兼职送外卖,一会问有没有女朋友喜欢啥样的。
      我应和着,心里只想立马逃离这个是非之地。我看了眼手表,妈的,还有十多分钟,真踏马操蛋。
      我瞬间脸不红心不跳地皱紧眉头,揉了揉太阳穴,一副难受的样子。
      那阿姨果然问了:“小崔,咋了这是?”
      “头疼,老毛病了,不要紧。”
      阿姨哎呦一声,两手一拍:“那可不行,头疼哪有小毛病的,看医生没,医生怎么说的?你还是别送外卖算了,挣那几个钱有啥用?败了身体亏死本钱咯!”
      我还挣钱,没赔钱算好的了。我感叹阿姨人挺好的同时也不忘吐槽那该死的一个月两千六百四十元。
      “看过了,医生说是因为高中时太耗费脑力了,又成天熬夜,才这样。说要温补。我就跑这一家的外卖,没其他了,想着补贴家里,工作量也不大才接了。”我假做虚弱的笑了笑。
      系统冷笑:“宿主演技精湛啊,怎么没拿个奥斯卡。”
      我懒得理它,头靠在墙上,屁股下是一个红色塑料椅子,就这样仰着头坐着。
      我没说其他。但善良的宿管阿姨看到这样,心疼地没再和我说话了,而是拿个一次性纸杯倒了些水给我,叫我喝。
      “是温的。”
      善良人总是有的,还挺多。我捏着纸杯,感慨道。可惜宿管阿姨话真的太多了,不装一下耳朵都得出茧子。
      “下来了。”系统说的便是那林啥言。
      老实说,我不记得那林啥言全名是啥了,问系统,这狗东西就装高冷,你拿跟根棍戳它半天不见吭叽一声的。这会又冒出来了。我翻了个白眼。
      我没什么反应,大概于不爱,换原主早激动地一蹦三尺高了。
      我等待着,也寻思着。这林啥言也不算特别好看的那一类,只是套了层主角光环,居然也吸引了三五个男人为他死为他活的,个个身份也都不简单。真是想不通。
      我啧了声,不想了。于是站起身拎上那个包装精致的外卖盒,正了正不存在的衣冠,理了理不需要理的板寸,准备以最高的舔狗礼仪迎接他的男神,高大的身影背着光挺立着,还挺有压迫感的哈。
      不一会。迎面走来是一个打扮到头发丝的男人,中长发是粉色夹几缕灰白,肤色白皙,身高一米七五,白t和一条时尚的束腰牛仔破洞裤。但总体来说透着一股我说不出的怪异感。
      “阿言,”我忍下了鸡皮疙瘩,“这是你今天的早餐,睡得还好吗?”忍住,季方绪。你喜欢的叫爱好,不喜欢的叫工作,爱好不一定能养活你,但你一定需要工作来挣钱养活你自己!
      我的眼神越来越坚毅,那林啥言好像被震慑到了,他盯着我的眼睛看,手伸了出来好一会也没接过早餐。
      一会,他的目光逐渐缱绻温柔了起来,那副被原著作者单拎出来捶打过千遍万遍的可怜的杏仁眼又再一次发挥了它的作用。
      林啥言深深地看了我的眼睛一眼,轻笑道:“谢谢你送的早餐,我很高兴。祝你今天过得开心。”
      说完,还伸手握了我的手一下,小拇指勾过我的手心,瞬间一股电流直通脑海,我打了个激灵,那林啥言早走了。
      我感慨了下:“这主角不愧是海王,真开放。”
      系统问:“你喜欢他?”
      我一副吃屎的样,奇怪地回答:“你这问题挺奇怪的耶,欣赏就一定要喜欢吗?喜欢就一定要在一起吗?在一起一定要永远吗?这主角啊,就像一根玫瑰上显眼的毒刺那样,会让我注意,但谁又会试图触碰他呢?”
      系统冷笑:“你人还挺有文化嘞。”
      我随意一笑。
      不过话说的明白,系统又给我泼了桶冷水。
      “主角确实人品不咋地,但你是他的舔狗,这颗毒刺你碰也得碰不碰那就三万拿来。”

      “呵。”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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