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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没有主角 开了个头 ...

  •   凛州城昨日下了一场大雪,一条野狗甩完身上的污雪,继续拖着战利品回家,这是它用了一早上从东城墙角的另一群野狗嘴里抢过来的,尚还新鲜着。
      那是一个小孩子。
      小孩左半张脸已经血肉模糊,左眼眶几近空洞,血肉中隐隐透着白骨,耳朵尚完好,左肩胛骨森然可见,胸腹和腿上的伤痕已不可数,两只手上有几个血汩汩的牙印,大概是那几只野狗争夺时咬的。小孩儿身形瘦小,大概就只有四五岁。被野狗拖动时宛如死尸,右手却颤抖着在地上摸寻石块。
      “砰!”的一声,野狗头上被砸出一道血痕,它恶狠狠的叫着扑到小孩身上,犬吻伸向小孩儿脖颈,大概天太冷,又经过一早上恶战,它竟然忽视了猎物的情况。小孩儿抬起右胳膊,挡住脖子,犬牙咬在上面,小孩惨叫一声,但还是死命挡着。野狗见咬不到,转咬小孩的胸腹,小孩已精疲力尽,满脑子都是活下去,若这次能活下去,以后便再不让任何人欺负自己。可小孩力气已尽,最后只能用糊了血的右眼隐约看着野狗咬向自己。
      “咻——”
      意料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反而响过一声箭响,然后是嘈杂的人声,小孩终是撑不住,眼前彻底黑了,昏死过去。
      据说凛州城的“凛”字便是当时仅十七岁岁的镇诡大将军定下的。圣上在位第四年,西蛮进犯大楚边境要塞凛州——那时还不叫凛州,只是根据地理位置起了个名字叫西城,朝廷派几千将士把守,没想这次西蛮来势汹汹,便使镇诡大将军领十万雄兵挥师西北。
      镇鬼大将军这一战打了三个月,直接打进西蛮领地内部,一战封神,打得西蛮屁滚尿流,取了西城王的首级,重伤西域,从此再也不敢对这一带打心思。而大楚仅伤亡一万余人,安抚好民众之后,镇诡大将军留下一万将士守城,自己带着余下人马回京复命,拒了所有封赏,只求圣上让他定驻边疆,圣上思量片刻,允了大将军的请求。
      镇国大将军回到小城后,天降瑞雪,百姓欢呼庆祝大将军归来,大将军站在城门之上,手抚暖炉一身白麾,北风夹杂着鹅毛雪落在大麾上,和大麾融为一体,过了半晌,他转头让一旁的副将取来笔墨,在城门上挥笔写下“凛州城”三个字,乍看笔触飘逸俊洒,看久了却透着一股森然之气。
      “奉天承命皇帝诏曰……今特赐镇国大将军为长公主驸马,限大将军于春分前归京,不得延误,钦此——”
      太监独有的嗓音传到任宪安耳中,刺得他头疼。他面无表情的扣谢接过了圣旨,对顺延公公敬谢不敏,令副将任行私下给了顺延公公几两银子,便拎着圣旨如释重负的回到了澜成院。
      昨日北风刮了一夜,院中那两盆新栽的梅花惨遭毒手,一地凌乱,搭上还未化干净的泥水,凄惨模样倒是和任宪安现在的心情很搭。
      楚苍当真是闲的没边儿了,想东想西的给他找事儿干。任宪安碾着地上的花瓣,直到地上红紫一片了才停脚。回房把圣旨扔书案上。
      楚苍便是当今楚皇,人前装的威风凛凛君王之气,前两年派任宪安去压击匈奴时还一身浩然之气,人后不一定是人,但是真的狗。仗着比任宪安大六岁,自小没少折腾他。倘若当初没被推为太子,没登上这至尊之位。,现如今高低得是个纨绔王爷。
      任宪先刚打完胜仗回来的时候,趁楚苍大脑冲血,提出了想永驻凛州城的想法,楚苍高兴的脸都红了,也不忘记装装样子,思量了片刻便大手一挥批准了。现如今拿招驸马之名叫他回去,八成是这两年被太后叨叨着纳妃纳嫔选皇后,大臣叨叨着国不可一日无后,最后兜兜转转来他这儿找乐子了。
      距离春分还有几月,大概楚苍还有一丝良心,给了他一些喘息时间。
      任宪安闲来无事,换了身轻便的便去了蛰起院。他来之前凛州城自有一套管理体系,官员各司其职,他来了也就起个震慑作用,左右也让不了他身上什么活,除了一年一次的秋练,其他时候还真是闲的没边儿。
      蛰起院里安置着一月前捡来的小孩,若不是那日他看满天大雪一时兴起去城门东外的林子里猎狐,这小孩儿现如今早就落了一具白骨了。
      别的不说,楚苍是真的狗,也是真的爱惜他这个将军,把太医院里顶好的太医派了几个过来,用他的话说,就是朕在宫里吃好住好,哪儿像你在那极远之地那么容易生病的。
      太医不愧是太医院里顶好的,那小孩儿当时的凄惨模样就差去地府生死簿上报道了,硬是用一月的时间把他的性命稳了下来,昨日太医遣来一个小弟子说那小孩儿醒了,闲着也是闲着,再说好歹是自个儿捡回来的,怎么也得去露个脸。
      蛰起院这帮太医院里精心呵护的小弟子可比他那副将细致多了,这一样两样的草药长势旺盛,把蛰起院熏出了一股淡香。
      撩开竹帘,就看见明时正监督着一个小弟子给那小孩儿喂药,小孩儿下半张脸的绷带被解开了,露出堪堪结痂的脸,看不出是怕生还是不喜吃苦药,小孩儿每咽下去一口就斜一眼明时,明时装瞎看不见。任性安也不出声,倚着收起来的屏风,一脸挪揄地看着这一幕。
      别说,小孩儿虽然被毁得看不出个人样儿,但是那双眼睛是真真好看,黝黑温亮,没毁容前,若是五官周正些,以后没长残,十六七岁怕也是个一眼能让姑娘面红耳赤的主。任宪安在心里感叹着,只可惜那张脸已成那样,怎么也让人心生不出来好感的啊。
      弟子注意到了任宪安,微微欠身,当做行礼,明时更是敷衍,点了几下头就回头继续监督小孩儿吃药。这倒不是没规矩,规矩森严的太医院里出来的人怎么会没规矩,实在是来凛州城这两年被任宪安过于纵容。
      刚过来凛州城时,以那帮子老太医为首的一群人见了任宪安就行礼问好,烦人程度和狗皇帝有的一拼,任贤安头两回还好声好气让他们起来,装装大家之风,大将之饭。后来实在是烦了,这帮人一有行礼的起头,任宪安就甩甩袖子让他们起来,来回几个月后这群太医院里知礼有方儒雅端正的翩翩君子便越发没了个正型,以明时打头的年轻一点的,见了任宪安倘若无正事便点头了事,反正任宪安也不介意,管他呢。
      那小孩儿瞥见一个衣着简单、但单看布料就知道不简单,且周身气场也不容小觑的人,抬了抬尚完好的右手,像是想起来扣谢,奈何全身实在动弹不得,明时忙按下他的手,任宪安也上前给小孩儿掖了几下被角,调笑道:“瞅你没个腿高,怎跟个国子监夫子似的一堆礼节。”说完他转头讽刺一句明时:“和你们当年有的一拼。”明时绿着脸,但当着小孩面不好发作,还是忍了下去。小孩儿虽才四五岁,也能感受出不是在夸自己,索性闭上了那一只眼装睡。
      正好这时药也喂完了,弟子给小孩儿重新换了新的绑带缠上,饶是任宪安经历过血海战争,看见这般狰狞的伤口出现在一个四五岁的孩童身上,也倒吸了一口凉气。
      小孩儿左眼的纱布也被取下,换了新药上去。更换过程中小孩儿明显是疼了,右手无力却又不停的抓挠着床铺,不想发出痛呼声,但是又实在忍不住的从嗓子里挤出几声呜咽,小孩儿左眼微微下凹,右半张脸算是完好,左半张脸就惨不忍睹了,脸上布满了猩红盘虬的新痂。
      换完头上的换身上的,期间因为小孩儿全身绷的太紧,还渗出了血来,弟子忙用新的纱布重新裹上,这一套下来已过去了大半个时辰,接近晌午。小孩儿换完药便闭上了眼,明时给他把了把脉冲任宪安点了点头道:“这小孩儿性子倒坚韧,只可惜遭了这罪,胳膊上的伤伤到了筋骨。没个一年半载也好不完全。对了,这小孩儿……”
      任宪安侧身坐在椅子里端起桌上的茶饮了两口说:“任行查清楚了,这小孩儿是荣青楼一个琵琶女的孩子,那女人被荣青楼赶出来后带着孩子乞讨,被城西那个屠夫看上了,想强取琵琶女。琵琶女不从,屠夫一个不小心把人砍了,当日屠夫被抓了,小孩儿没人要,也去街上乞讨,那日大概太冷,僵在地上的时候被那野狗当成食物了。”任宪安说完就沉默了下来,明时也没说话。
      那小孩儿其实没睡,躺在被子下的右手抓了抓被褥,眼角流出了一滴眼泪。
      明时看着那滴泪叹了口气,说:“留在蛰起院吧,这小孩儿右手手腕上有颗痣,和我弟弟一样……”他沉默了一瞬,“名字就叫,明岁吧。”任宪安略带差异的看了明时一眼,明时的弟弟叫明随,明时来凛州前一年明随正四岁,不慎被街上惊了的马踩了脖子。绕是明时这般天才医师也没法把他救回来。
      也好,印象里明随也有一双黝亮的眼睛,小孩在蛰起院也算个明时的惦念。任贤安于是点了点头说:“那行,这小孩儿你先守着,我去看看后厨那边备的什么午膳。”说完便走了,明时也没送,拿起桌上的书边看边守着明岁。
      “明,岁。”小明岁在心中反复念着这几个字。身上的伤口还疼着,却没那么难耐了。
      任宪安走在去往后厨的路上,想起父亲曾给他带的一种长在极苦的荒漠深处的一种荆植,和那小孩儿脸上的疤一样,盘虬蜿蜒,坚韧倔强的生活在荒漠深处。
      其实不仅疤像,人也挺像的。任宪安这么想着,抬头却已到了后厨门口。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没有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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