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2、我眼光很高 ...
-
两人在路边的灯光下散了会步,就回去了。
廖清手里拿着草莓熊特别开心,她之前过生日的时候,朋友都送首饰什么的,也只有在高中时,好朋友会送娃娃,不过搬了很多次家,娃娃都被弄丢了,之前年少时的照片也不见了,旧手机也丢了。
回顾自己的青春竟然什么都没有留下,不过很开心现在能收到别人用心给我抓的娃娃。
随聿手上拎着是给家里两个小不点的零食,在皎洁的月光下,缓缓说:“我小的时候很孤独,没有人陪我玩,连现在的朋友都是小学才认识的,因为晚上怕黑,所以经常买很多很多玩具堆满房间,这样就能安慰自己了。”
廖清抬头看他,刚好看见他和月亮相交,低头喃喃道:“我小的时候也没朋友,不过我也没钱买玩具……。”
随聿抱住她,:“那我给你买很多很多娃娃。”
廖清说:“那我永远都陪着你,这样你就不寂寞了。”
随聿用手刮了刮她的鼻子。
随聿:“我其实在很早的时候就认识你了,很早很早。”
廖清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哦!完蛋了!她不会之前看过我的囧态吧。
她晃了晃他的手:“什么时候啊,你不是说我读高中时你就认识了我,难道比之前还早嘛,读初中嘛,我初中长得特别丑喂。”
随聿不说,非要急死她。
廖清:“说嘛,是不是初中啊,那如果是小学的话,那你也太禽兽了。”
没开玩笑,如果真的是小学,廖清现在会离他八百里远,看他的眼神都变了。
随聿:“不是小学,那时候我还没遇见你呢。”
廖清好奇的问:“那你是什么时候知道我的啊,初中嘛?”
随雨想了想当时看到她的时候,外面雾蒙蒙,是杭州暑假里下的第一场暴雨。
思绪回到很久以前,很久记忆里的那个小女孩的背影逐渐成为在自己面前的人,她就这样穿透时光站立在很多年后的今天。
随雨揉了揉她的头发,说:“是我升初中时,当时我和朋友用大人的身份证去网吧电脑,刚好你在那兼职。”
廖清确实是初中毕业后,暑假去网吧打过工。
她仔细的想了想,认真的说:“可是我好像对你没印象诶。”
随聿不疾不徐道:“没印象不是很正常嘛,我那时候就是个臭小孩,讨人烦的很。”
随聿那会人都没发育好,如果两人那时候有了交集,他肯定会自卑死。
廖清想到那都是十一年前了,她拉着他的手,找了一个石板凳坐下。
她自己都忘了自己十一年前长什么样子了,模糊的记忆,让她想到自己初中时一点也不好看,很邋遢,很土,不知道哪里来的点让那养尊处优的少年看上。
她撇了撇嘴:“我刚初中毕业时不知道有多丑了,还有啊,你那时候才几岁啊,就会思春了。”
随聿手举高,一幅无辜的样子,:“我虽然年纪不大,但我的心日月可鉴。”
廖清佯假要打他:“你怎么那么贫。”
随聿抓住她的手亲了亲:“你那时候长得嘛,在我印象里记的最清楚的就是你的背了,很瘦,人也很白,走路跟没声音一样,看着没吃饱一样,你那时候刘海挡住额头,还带着口罩,我见到你的长相是不小心看到,很让我记忆深刻。”
确实,廖清从小就长得突出,只是每天都灰头土脸,不喜欢打扮自己,刘海也遮着脸。
随聿继续接着说:“我还记得你黑眼圈特别重,还趴在收银台睡觉,而且我那时候天天来网吧,你都没有注意过,对人都特别冷淡,我想找你说话你都不搭理我。”
廖清那时候只顾着挣钱,那会关注这个。
“我那时候又不认识你,怎么可能和一个来历不明的陌生人随便说话嘛。”
随聿揽着她,让她坐的更近,:“那你做得对啊,其实嘛,我喜欢你,一开始就是觉得你很特别,后来觉得你好可怜,再后来觉得你有趣,最后觉得你值得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我不会在一个什么都无法做的年纪靠近你,关于你这个迷题,我找了十一年的答案。”
廖清无法想象出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偷偷跟着她,喜欢她,在她不爱自己时,还有一个人默默的爱她,关注她。
她极力掩饰自己的颤意:“那你找到答案了嘛?”
随聿头抵着廖清的头,声音低沉又温柔:“我的答案就在眼前,我费尽心思花了十一年来到你的身边,走过你走的路,迷题太多,它多到我以为一辈子都破不了,可我再也忍不了,我怕你遇到自己的爱人,我自私自利,所以我处心积虑来到威海,和你在一起工作,做你的邻居,我不想和你形同陌路,更不想我们素不相识,我很不甘心。”
随聿他有自己的小气点,如果他这辈子没有遇见廖清,他会一辈子没有爱人,一个人孤苦伶仃,如果没有遇到廖清,他可能都不知道爱一个人要经受那么多的痛苦。
他不会有现在那么开心的日子,休息时和廖清下五子棋,两个人还会一起打游戏,遇到傻逼的人一起骂,一起看潮起潮落,给对方准备礼物,带着她吃各种各样的美食,看到网上有好看好吃的店带着她去探店,给对方拍照,一起拍照,去看山川湖海。
还有一起照顾猫猫狗狗,廖清总是生路易斯的气,因为它每次出门都会把自己搞得特别脏,有时候还会看他不顺眼,最后他们两个一起被她搸。
她生活中有大多的细节,她的头发老是掉一大堆,她喜欢躺着玩手机,时不时会累,喜欢穿高跟鞋但是脚受不了,没点东西前什么都想吃,点了又吃一点就饱了,又看不惯浪费食物,所以最后是他横扫桌子。
她爱看的书有很多,家里有一整面墙,她喜欢买裙子,可有些裙子她都没有穿过,因为她说“我可以不穿,但我必须要有!”
很霸道,哦!她还喜欢看电影,什么电影她都看,为此,他在家里重新安装了一个超大的电视,她还喜欢海螺。
廖清推搡了他下,吞吞吐吐地说:“我又不喜欢别人,我眼光可高啦。”
随聿可喜欢死她的反应了,在他眼里,她害羞的样子特别好看:“我也眼光很高,我从没有喜欢过别人,十一年前是你,十一年后是你,你就是最好的。”
他把他抱在怀里,地面倒映出一对成双的影子。
两人回了家,路上廖清还穷追不舍的问他,当时见她是什么反应,还问一些很大胆的话。
随聿堵上她的嘴,让她不要再问,虽然他厚颜无耻,但是那会小,他表示特别想说小的时候想象她的事,难免不好意思。
到家了,廖清去煮白菜,两只崽还没睡觉,还在那活蹦乱跳。
随聿撕了包装,发在光滑的瓷盘中,又走到在另一边灶台,起火,拿出平底锅,准备煎。
廖清的蔬菜熟的特别快,她端到路易斯面前,可这只好赖狗死活都不吃,她一气之下去厨房喊着随聿让他煎好顺便把蔬菜给狗狗喂了。
她又坐在沙发上和这只傻狗干瞪眼,傻狗还不服气,拿着屁股对着她,平常有多乖,现在就有多不听话。
廖清生着闷气。
克洛伊虽然高傲了点,但从不挑食,一般别人给它吃什么,它就吃什么,从来不浪费,可路易斯坐没坐相,站没站相,吃没吃相,让廖清的头都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