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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职 ...

  •   假如你这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行走,或许你会遇到她,如果你认出了她,请帮我向她问好,请记住,她左边眼角下有一粒小小的黑痣。
      世界恒定常在,悄然改变的只有你我,这一切甚至轻描淡写。我开始怀疑,那些是幻觉吗?可那些伤痕又从何而来,那些温暖我们的誓言呢?
      1997年,澳门回归了,我混上一所二流大学,2000年,中国入世了,申奥成功了,美国世贸被撞了,张国荣死掉了,梅艳芳也香消玉陨,台湾公投了,千僖年早就成了旧概念,2004年,依旧有人在一年一年地纪念永远青春不老永远留着长发的科特-柯本的忌日,嘶哑着喉咙唱:“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 my girl?”。
      My girl,我的姑娘,你去了哪里,my way,my way,where is my way,我要到哪里去?
      七年里,我最好的朋友和爱人,进了监狱,死在异国他乡,或者继续生活,继续苟且。
      给我买杯廉价的啤酒,我告诉你,我们的青春,他妈的是怎么完蛋的。
      如果,如果一切都可以重来一遍,我会不会有勇气来面对这一切,我会不会做回那个在日本料理店里忙碌着的穿紫色条纹衬衫的男子,我会不会来这里听一遍她的中国口音?
      “我想把禾凤带回去。”
      “不,他不属于你,也不属于我,我相信,他一直在遥远的某处,我也说不上来的某处照看着我们。”
      我静静地等待一切幻象消失,我捏着坚硬的阿根廷护照。掏出衬衣口袋里的软搭搭的机票,再次确认一番上面已经被汗水略微模糊了的时间,我知道,再过2个小时,我便会和身边的这个姑娘一起乘上飞往异国的班机,再过27个小时的飞行,几次中转,跨越太平洋,我们将踏上布宜诺斯艾利斯,并且,我再也不打算回来,也许,老死在那里。
      于是从此,从此,一切时光,七年三夜,消失不见。

      第一章,有职
      1,
      凌晨2点,我正和一帮搞写作的家伙们在早已因毒品和娼妓声名狼藉的三里屯北街凑合饭局,在饭桌上谈论着首印,版税,书商,圈子内的小道消息,嫉妒,诋毁,羡慕,欺诈等等。这段时间我过得很郁闷:丢了手机,丢了新买的掌上计算机,甚至连一起混了小半年的姑娘也抛弃我而去。
      我想我几乎已经把自己都给弄丢了。有时候想找个朋友彼此交流一下自怨自艾的矫情感觉,打了几个电话,却无奈地原先一帮朋友的距离越来越远。而这一年来新认识的朋友,则大多是饭局上的酒肉朋友,不堪信任。
      请放轻松,不要紧张,我有点儿醉了。
      写作和出版这两个圈子,越来越像娱乐圈,当面捧你,背后捅你,朋友满天乱窜,只是绕着名利飞着嗡嗡叫嚣。这帮读者眼里的一个个才华横溢的所谓年轻作家,哪个没有一篓子见不得人的鬼鬼祟祟?
      今儿晚上我难得地伤感,愤世嫉俗地举起小瓶啤酒说:“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又到了成小楼报导中东和平进程最新进展的时候,话说美国总统那天被插了一下,爽歪歪之后--”
      大家纷纷劝我:哎,小楼,小楼你醉了,送你回家吧。
      我不依不挠:“等会儿,让我把现场直播弄完了,你们再插播广告。”
      大家都知道,成小楼一喝高了就开始蹦外语。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轮流直播,每次酒吧服务生上来的时候都显得特震撼。
      今晚这酒吧的服务生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这位先生说的是山东话吧?俺也是山东人,听着特亲切啊。”
      阿信和周男差点儿把啤酒给喷出来。
      在座的阿信和周男对我的伎俩都清楚得很:成小楼从来没喝醉过,就算喝吐了也没喝醉过,不过是装醉不想买单罢了。所以,两人都没吱声,瞧着我嘿嘿直乐。
      当即有个奸商哥们儿悍然掏出钱包:“今晚我买了,谁也别跟我急啊!”
      我立刻清醒,对服务生喊:“再拿半打喜力来醒酒!我这儿有贵宾卡,拿去。”
      那哥们儿拦住我:“你凑什么劲儿啊。”随即掉头对服务生大喝一声:“打什么折?照实单开!”
      那奸商之所以今天这么积极,我估计是因为刚出了阿信的新长篇小说。阿信是著名快手,一年可以出3本长篇小说。阿信扯扯我胳膊,小声告诉我:“瞧他那架势,肯定瞒了我这本长篇的首印。”
      周男大笑起来。
      周男名男,却是女孩儿,当我若干年前还在吭哧吭哧对付高考的时候,她已经名满天下。名满天下是什么意思?那次和晚报的一记者求证:“为什么周男的新闻都是登在你们社会版?不是应该在文化版的吗?”该记者搔搔脑袋,一翻白眼。
      而后我和阿信,周男同那帮奸商告别,打车到麦乐迪,虽然阿信坚持要去钱柜。
      我拦住说:“哎,也差不多,节约经费。”
      周男笑说:“就是,安妮宝贝那么有钱,她打车还打一块二的呢!”
      阿信悻悻地和我们一起上了麦乐迪。
      那晚上基本就是阿信和周男唱得高兴,一是因为我本来就五音不全,又没有周男那样的勇气,哪怕走调也能从第一句一直走到最后一句。
      我心中暗汗:到底是搞摇滚出身的啊。
      前段时间给周男翻译她同美国某出版社的来往信件,便知道周男似乎快去美国了。每当我想起这点便觉得愈发伤感,虽然周男倒未必介意我的一小点儿伤感,我还是忍不住。
      周男从何勇,张楚,唐朝一直唱到了王菲,韩流,嗓子都哑了。
      阿信说他还要替台里去机场接人,先走了。
      一会儿,我和周男也走了,我回朝外,她说她回家去,我说再见,她说再见。
      我之所以没说我也是回家,因为我知道,那个冷冰冰的20层的地儿并没人在等我回去。

      2,
      凌晨6点,我醒来,只睡了2个多小时。冲个冷水澡,被冻得直哆嗦。满嘴酒气,惹人心烦,上完厕所都满屋子酒味儿,我就知道是昨晚开的红方闹的。我百无聊赖地翻了会儿杂志,等太阳升起来,却又困了,睡下。再醒来已经是是下午2点,想起约了人去看展览的,结果人家临时有事儿失约,悻悻地独自前往。
      我在中华世纪坛展览馆转了一圈,看完维姆-文德斯的摄影展,憋不住点了根烟抽着。我迈下展览馆的楼梯,突然脚步一软,几乎跌在地砖上,才记得从昨晚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找了个遮阳伞下的椅子坐,要了一瓶矿泉水,头晕得厉害。
      刚才见过的维姆-文德斯的那副《日出前的加利利湖》,突然浮出脑海:海平线悄然无声地滑过画面中央,远处逶迤低矮的灰蓝色山脉缓缓升腾起来,绚丽的色彩开始逐渐铺展。
      不记得特别留意过这副照片,现在却只是觉得那个画面中央的黑点刺眼得要命。
      其实,我不是有意要认出孙左的,只是走路的时候发觉前面那个人的右腿拐着走路的姿态似曾相识。我努力回忆了好一会儿,这才想起来,莫非是孙左。我试探性地叫了一声,事后,我有点儿后悔。如果我不是在头晕的时候选择休息,而是强忍着回住处,或许没有主动和孙左打招呼,也许他不会认出我来,也许我们就不会在一起吃饭,那么,也许后来。。。。。
      孙左转过头来,我把眼镜摘下来,搂住他的肩膀:我说,”你丫还真够薄情寡义的,这么快就把老同学给忘了。”
      孙左愣了一下,一边拍打我的肩膀和后背,说:“怎么是你丫啊,哎?”
      他边说一边把头使劲往后靠,这姿势就是孙左的。
      孙左坐下。
      我说,“要杯饮料吧?”
      “不忙,”他说,掏出盒烟来,点上一根儿,眯着眼睛抽了一口,接着说,“好久没见你了,最近混得怎么样?”
      我说,“还那样儿。”
      “操,不行,我咋又跟你这样的流氓坐一块儿呢?!”孙左说了一句,做势要起身走人。
      “孙老师,你不就是这行的祖宗嘛?!”我反唇相讥。
      两人都大笑起来。
      孙左是我大学同学,同系,不同班,之所以同他比较熟悉,原因是两人都不太去上课。
      后来我毕业后继续晃荡,听说他毕业后,则按部就班地进了中石化,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最开始我和他的接触,因为我在上课时间老在宿舍里晃荡,却也老撞见他,结果就熟了,有烟一块儿分着抽抽,聊聊天儿。再后来,我和他都是系辩论队成员,我负责理论框架,他是最佳辩手。
      接着,我开始在各个社团和学生会之间活跃,他也在校学生会换了好几个部门,最后干脆新成立一个部做部长,接着便是主席团成员,副主席,最后一路做到主席。
      我大二便退出所有学生活动,搬出北外,偶尔和几个同学饭局,里面必然有他。即便毕业两年来很少再有联系,我们是朋友。因为我们曾经一起在午夜的宿舍走廊里抽烟,一起在劣质小饭馆里喝酒,一起愤世嫉俗过一些现在可能都已经熟视无睹的东西。
      题外话:我甚至还一直很觊觎他的女友,陆婷。
      孙左翘起腿来,“算起来毕业后就都没见过你啊,你那么心急地跑了干吗去了?”
      “瞎混瞎混,”我说,“不值一提。”
      他笑起来,“有空再聊吧,我电话你,一起吃饭。”
      我说:“好啊,我批准了,最近一直无所事事。”
      “我有急事儿,对不住了,马上得走,啊。”他看看表,露出焦灼的表情。
      “忙你的去吧,有志青年。”我说
      “怎么着我就想揍你丫。”他熟悉地笑骂道。
      我朝他竖起中指:“fuck up。”
      他笑着挥挥手,便一路快步走开。
      我又在原地继续待了一会儿,戴上眼镜,安静地坐着把那瓶矿泉水小口小口喝完,便似乎一切都恢复正常。我安慰自己说,大概刚和一个姑娘分了,还不太习惯。我便开始找掌上计算机,这才又一次意识到把那东西给弄丢了。我暗骂一句,只好翻名片本,找出几个似乎可以凑在一起饭局的家伙来,以备晚上联系。
      或许,我就是在那时候开始陷入回忆的,一些往事宛若溪流,从早已干涸的泉眼里淙淙流泄而出,悦耳动听。同时,我在努力回忆刚才看的图片展。
      突然,我就记得了那副加利利湖图片下的题字:
      维姆-文德斯说:“一切未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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