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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沈家二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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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毒酒,一条白绫,皆乃绝路。
她从未想过会有这样一天,这样狼狈不堪。
以前她是多么光鲜亮丽,将门之女 ,人人敬仰的沈家二小姐,傲娇偏执,有相伴的青梅竹马,有疼爱她的父亲,也有最宠溺她的兄长。
世事难料,变故重重。
沈家遭人暗算,背负着乌有之罪名,全府上下无一生还。
就连她那驻守边塞数年的兄长也难逃厄运,少年将军,国之栋梁,一道圣旨,沈将军——知月唯一的亲人,挥刀自刎,血洒军帐,三军长泣……
遇难的枝头凤凰,也落地成山鸡。
沈知月若行尸走肉般竭力踩上凳子,三尺白绫高悬,她没有丝毫犹豫,或许早已没有什么留恋的,扑朔迷离的眼神惹人怜悯,她那皮包骨头的手拽着白绫,苍白而又无望的脸庞上垂直滚下一滴温热的泪,干裂的嘴唇微抿。
生不如死。
回想过去种种,她是唯一愿意带谢千砚走出雾霾的人,替他受过,助他步步高升,教他懂人世冷暖……少年也依偎她。
少年明媚似骄阳,温润如玉讨人喜。
沈知月也不例外,她喜欢谢千砚这颗君子松。
年少时果真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这一痴就是一辈子……
但她只是千万人中被淹没的那一个,谢千砚看不见沈知月矮小的身躯。他是天之骄子,而知月卑微到了尘埃里。
……
[系统:世事难料,由于作者沈小月设定“青梅竹马抵不过天降”原则使谢千砚认定甜美动人的天降——林小小就是心向之人。]
沈知月却显得像个后来者,她斗不过林小小,林小小能言会道,甜言蜜语甚是令谢千砚喜欢。
“明明是我先来的”知月经常一个人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抽泣着,又有谁人会如此卑微。
或许绿叶就该衬红花吧。她就像个愚蠢且丑陋的配角,没人会陪她演戏,只会惹人生厌。
沈知月讨厌自己的懦弱,恨自己不敢袒露心意,像个胆小鬼一样,只会藏起来。
知月,性子慢,过于知书达理。
林小小就处处欺压沈知月,只需在谢千砚面前微言几句,沈知月就会受狗仗人势的人冷眼,议论纷纷……
沈知月在喜欢的人面前只要略微袒露一点,就像一只花孔雀,矫揉造作。
不像林小小那样自然动人,沈知月不知自己为何会这样,为何要去卖力讨好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嫉妒心吧。
十八岁嫁给谢千砚,沈知月悲悯的十七岁里唯一的盼头,沈知月却还抱有一丝幻想,
“阿砚,会娶我的,他发过誓的,我,我信他。”起初这种期望还有棱有角,如今早已被磨平。
沈知月不傻,她看得出谢千砚眼中对她的厌恶。他讨厌知月在谢家,讨厌知月妨碍他和小小的感情,讨厌知月管束他,知月的一娉一笑他都觉得恶心……
林小小是女主角,不论怎样对待沈知月这样的恶人,都是理所应当的,没有人会在乎一个配角的生死和感受。
谢千砚只看浮光掠影,也只愿看自己想看到的,便觉得知月是画本子里的妒妇。
这是少年第一次对少女产生揣测,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知月常常看着太阳东升西落,看着四季反反复复,泪水常在眼眶里打转,眼珠红得像兔子。
她或许也不知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如今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她不敢相信一个人可以绝情至此,若不是因她还有利用价值,怕早已死于他的长剑下,被他弃掷逦迤。
……
这一天还是来了。
“至死,你也不愿看我一眼,我好累。”知月纵有千言万语,却也只道出一句。
“这毒酒却也是好酒,姐姐却偏要选择悬梁。”林小小扶袖遮在唇前,讥笑着。
谢千砚今日与一众王孙贵族出城参加狩猎,却没有带着小小,留下林小小在府中,无疑是给沈知月留下了瘟神。
“姐姐好生蠢笨,如今王爷去了城外,没个数日是回不来了,你就安心走吧!”
“哼,和我争?也不思量思量,拿什么和我来争。”
林小小一脚踹开唯一支撑着沈知月的凳子。
“这就是你的命,我和阿砚才是一对,你心思算计,却落得如此下场。”
沈知月在恍惚间只隐约看见一人向她酿跄的跑来。
“是,是你吗?”
沈知月惨死高堂,她是被活活逼死的,被谢千砚的冷脸相对,被林小小的狗仗人势,被冷漠的人情,世俗的名利……
沈知月亡了命,男女主的感情之路再无阻隔。林小小,谢千砚终成眷属 ,成了一段佳话。
《夺权》小说正式完结,沈小月敲完最后几字,长舒一口气。
“哎呦,终于完结了,等会我就去好好吃,好好喝。”
沈知月伸了伸懒腰“下辈子再也不做码字狗了。”
我呢?一个废柴言情小说家作者,应该说是带点幻想色彩的宅女,脑洞极大。
以前时总是充满着无限遐想,懵懵懂懂,也没少被肥皂剧骗过眼泪。但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在执着于一件事,执着于成为书中之人,执着于去追寻一种古色古香的归属感。
又怎能不向往书中的方寸之地?
做梦都想——
向往,才子佳人佳话绵绵;向往,一朝醉酒把酒言欢;向往,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纵谁没有在青春年少时。
幻想过成为婉婉闺秀觅得良人,白首不相离。又或者是成为侠客,一人一剑闯荡江湖!
成为,集万千目光于一身的——主角。
林小小和谢千砚就是那样的主角,先婚后爱,令人羡慕,难免令人心酸。
沈小月端起放在电脑旁的水杯,轻抿了一口,润了润沙哑的嗓子。
一抹晚霞透过窗将电脑和沈小月连成一条线。
“阿月,阿月!”
“谁!?谁在说话?”
“肯定是熬夜产生幻觉了”沈小月扶了扶黑框眼镜,眼球如玻璃珠般打着转。
“救我,阿月。”声音越发此起彼伏,刺痛着耳膜。
沈小月被眼前一幕吓到了:“见鬼了!见鬼了!。”
只见电脑前空无一人,自己却闪出字来,一行又一行……
“阿月,我喜欢你,你别走!是我的错。”
“你是谁!”
“你设定她做我的官配,可我真真切切喜欢的是你!”这股声音中带着一种祈求感,声音中透着酥酥的少年音。
电脑屏幕中的字字都溢出一个铮铮的生命无助的祈求,愈发响彻。
沈小月一时镇住,书中的人竟然有了自己意识,还未等沈小月回过神来电脑闪出一束白光,把整间房都笼罩在内……
[系统:配角沈知月之死触发穿书系统法则十二级警报,本系统遵循“感同身受” 原则,为弥补沈知月之遗憾,将由《夺权》,创作者沈小月进入小说世界完成“青梅竹马共白头”主线任务……宿主任务即刻触发。]
“什么?!别,我还没结稿费呢。”
……
一阵光泽将整间房笼罩,闪耀夺目……
熏香飘若云烟,房内陈列着古雅的桌案,桌案上却不见笔墨纸砚。
而是各式的胭脂水粉,附有翠竹的屏风与高阔的金丝门相平行,衣撑上挂着一件奢华而又不失内敛的藏青色衣裳,长袍拖地,红色内衬,典雅隆重。周围的环境很陌生,像拍剧一样,但是没有摄影机,没有导演……
知月像个狐狸一般,扫视着周围,没错自己穿书了!还是个炮灰女配。
[宿主任务触发,坐标——珑金阁]
珑金阁地处三洲交汇之处,人来人往,客商繁多,聚宝无数。
知月抱紧了脑袋,晃了晃
“好疼啊!”
起身想要跑,双腿却抖得厉害,知月瘫软倒地。
“姑娘,快些更衣吧,这里您是逃不出去的”这仆人也顺势白了一眼知月。
知月认定自己穿书了,来不及熟悉这陌生的环境,就有了身不由己的任务。
只能先顺从他们,知月哀叹一声,笨拙的换上了衣服。
仆人向外使了个眼色,一排侍女齐刷刷的进来了。
“去,给姑娘上妆。”
“要现下最美艳的妆容,明白吗?”
一排侍女恭恭敬敬“是,三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