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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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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和煦,朝阳初升。好在晨曦要比午时的烈阳温柔的多,这是最舒服的时光。但我们抓不住时间,总会面临那灼人的烈阳。我虽向往光,但我宁愿活在阴影下。”
泛黄的纸上用水笔写着这几行字,显然是有些年头了,就连边缘都被磨出了毛边。正值季夏,很少会有风,但此时却有一缕清风透过窗子缝隙将案上的纸吹起了一角,那风似想要将纸全都吹起来同他私奔,但很不幸,因为纸的另一角被人压在了胳膊下。
难得的周末,我将那泛黄的纸掏出来端详了许久,最后选择伏在桌案上闻风和纸的味道。脑中想着的是我对四季的看法:
我曾说过我喜欢夏,但不知为何,仅是单纯的喜欢,莫名的。但不知从何时起就不那么喜欢了。
他总喜欢在这个季节打球,或许是因为怯懦吧,我不敢去看他,更不敢举起手机去拍他,动作只在一瞬间,但我觉得无论我做什么,他都会发觉。我怕他会问我:“你拍我干嘛?”
但我却不敢回答,那藏在心里许久的情愫啊,总是我心头的一个死结。总想说出口就逃走,但手都抬不起来,嘴都张不开,就不劳烦腿了。
如此,我便不那么喜欢夏了,我讨厌那种近在咫尺却无法触及的感觉。
人也总是心口不一,说是不敢,但也总是想见他,然后我便去了他常去打球的地方。我如愿见到了他,可能是胆小的人顾及的多,我怕他注意到我,我便在球场旁来来回回的徘徊,装作一个路人。
但目光又怎能避免锁定心之所向?一切就好像不受我意志所控,时不时的,偷偷的,看着他。同他打球的人很多,但我那坐在教室第一排都看不清黑板的近视眼是怎么捕捉到他的身影的。
天色渐暗了,我已经在那球场周围徘徊数不清次了,我选择在他之前回家,免得被认成是跟踪狂。
他几乎一有空就回来打球,那我便一有空就来“偶遇”他,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天衣无缝。
但只有两天的周末我是看不够他的,我也曾尝试在学校偶遇,课间十分钟甚至可以拉着好友逛遍教学楼。但希望渺茫,总归聊胜于无。
刚上初二那会,学校要选广播员,那时我刚上罢音乐课,正美滋滋的准备放学回家,班主任便拦下了我,给了我这一职任。起初我对这并没有什么想法与期待,但想到班主任的信任,我也就欣然接下了。
翌日课间,我去了广播室,趴在窗棂上看着同学们在楼下做操,而我在这凉快着实属美是一件。享受完了,我便准备回班,二楼和一楼的楼梯间我看着从大门外奔涌进来的学生,不由加快了脚步,我怕被人潮淹没,堵的水泄不通。
但视线忽的就停止了游弋,只锁定在了一人身上,是他,是我竭尽全力都偶遇不到的他,而此时却因为这一美差变得轻而易举。我将步伐放慢,看着他从人潮中消失,从我眼中消失。
常处于黑暗中的人是期待阳光的,在黎明以前就只能漫无目的的游走。但是,在那束光来临时,在晨晖打破长夜的雾霭时,人的第一反应是伸手抓住,还是抬手挡住自己的眼睛?
光是抓不住的,所以只能遮住眼睛。
我所喜爱的,是我得不到的,是我触及不了的,更是我无法触及的。
备忘录里总有那置顶的一项:
有一张他的照片。
有一张和他的合照。
我不知这两项前何时能画上一个对号,但一直都是我所期盼却不可及的。
我与他算得上是素不相识,我仅知道他的名字,他的年龄。而我对他的喜欢可能也只是情窦初开的少年的一时冲动。但少年的爱也总是热烈不可遏制的,那便交由时间吧,去磨损那赤忱的心。
人有生老三千疾,唯有相思不可医。
我很喜欢《诗经·国风·周南》里面的第一首诗:
关雎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如果我可以成为一只雎鸠鸟站在河岸上,那么我会无所顾忌的去找他。
他是我心脏中埋得最深的地方,他是我浑身血液的源头,他是我的左心室。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