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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生,已准备就绪 ...
夜梦---
夜色笼罩大地,白日人来人往的校园巷道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可寂静总是会被打破的。
午夜11点半,一阵铃声从不远处响起,终结了这片死寂,铃声来自教学楼顶楼,唯一亮着灯的两扇窗,那是高三奋笔疾书,上晚自习的尖子班,11点半是他们的日常。
待铃声结束,灯光熄灭,校园又恢复了初始的宁静。
灯灭不一定人走,心魂依于身,可以听到铃声,可是心魂一旦离开身体,对外界的一切便无法感知。
那是一个身材矮小的青年,与其说是青年,明显说是少年更合理,毕竟身高摆在那里。
少年右手持着课外书,睡得正香甜。世间的一切对他来说早已索然无趣。即使每日除了看课外书,就是整天睡大觉,考试一挥笔次次都能进入学校大榜。
其他同学去食堂吃饭,对于他来说就是一桶泡面时间。曾经的挚友都逐渐与他疏远,同学都视他为空气。
他曾经追求过一个高年级男生,可那个男生,不久因病而与世长辞,留下他一个人独居世间。这件事也许是他现在生活颓废的根源。
“少年,你想要重生吗?”
梦境的虚无里,响起一阵空灵又低沉的声音。
睡梦中的少年被吓得猝不及防。他知道,这是一场梦,所以不愿主动去惊醒它,“宁可在梦境中永存,他也不愿面对现实一秒”。
他应声回答道:“重生重生又能怎么样都是一遍遍的痛苦循环罢了。”
“这次会有所不同,重生后的你每走一步都会受到我的“眷行”,它会使你的运气提升,并且中途免疫死亡。”
重生之后,我会消除你今日的所有记忆,仅保留部分性格特点,取向与行为举措。
重生之路也是一次觉醒之路,你的初始觉醒值为零,但在其日后的冒险途中,你的觉醒值会随着你的经验阅历而不断提升。
觉醒值提升的同时,你关于今生的记忆会随之恢复,战斗力也会不断提升。待觉醒值提升到一定程度时,我会主动来见你,并给予你更强大的能力,借助这些强大的力量甚至有机会一步登神呢!
登神后的你想做什么做什么,你今世未了结的心愿都可以在此后实现。“怎么样?心动了吧?”
经常阅读网文的少年,对这样的设定并不陌生,所以他并没有感到很惊讶。
少年:我想要的谁也给不了我,毕竟人死不能复生。
“客观上的死亡并不意味着彻底死去,躯体的消亡并不会使心魂消亡,精神是永恒的,他只是需要时不时更换宿主,这是宇宙中恒常不变的道理。”
少年:你的意思是人有前世和来生?真是那样的话,重生后的我也不一定能够见到他的前世或来生呀?
“都说了有“眷行”守护,你们必会重逢的。”
少年:那好,我答应你,反正我早已厌倦了这个世界,活着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如果你真的存在,就赶快带我走吧。
“你认为我存在,我自会存在。”
随后一阵光降临到少年的头顶,光辉取走了他的心魂,不会依于他原本的身体了。即将迎接他的是一具崭新的身躯,那是一句早已灭族的前世人类男性的身躯。刚刚重生的他,还只是个脱胎换骨的幼童。
“云鹤那连的孩子啊,现在这崭新的心魂,该助你登临旭东,接取白酒星那新时的辰光啦!”
“阿一,你真的打算移交“守望者”的职位?”少年离去的虚空中又传来一阵幽冥的女声。
注:守望者是指白酒星架空世界中,控制降临派和灵知派威慑职能的人或神,现在正由阿一和希两星主所掌权。
“我心中自有存数,它的威慑值处于预期之上的99.9%,真的再好不过了,降临派留给我的时间,眼看就要到尽头。
我不同于凌父,我只是他湮灭后众多孩子的其中之一,我的生命和凌父、还有你相比,就如同恒星和整个宇宙。宇宙的一次微颤,有多少恒星从诞生走到终结,几千万年,其实也不过如此。”
“呵呵,看来永生也是我们繁育星种的优势呢,既然你要更换守望者,我“希”岂会让你得逞,不要以为眷行守护,他就可以苟活到旭东,我的灵知信徒,他们自会处理的。
“我不必担心,“降临使者”总会阻止的。”
“可笑,那么最终的结局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第一章正式章节---
白酒星1964年夏,方舟国北岭地区延喀城,城北口岸一所无名的孤儿院。院前有一条东西向的马路,那是迈卡利亚及以西国家或地区,与方舟国交流贸易的必经之路,无论何时都车水马龙,过路人络绎不绝,但鲜有人会注意到这所孤儿院。
此时,孤儿院内的空场地上聚满了玩耍的孩子们,在延喀这苦寒之地,这种晴天旭日还是很难得的。
一个身材瘦小的少年,口中叼着一根狗尾草,独自坐在秋千上,沐浴着和煦的阳光,一脸悠闲自得的样子。
此时,一阵粗鲁的男声响起,打破了少年短暂的恬静。
“喂,你小子一个人愣在那儿干嘛呢?还不快点来扫地!”
少年撅起小嘴,对男子说的话表示无动于衷。
“整天竟会使唤我,一点休闲时间都不予,真是受够了。”
“哎哎,痛,轻点儿!”
此时,男子已经走到他的身旁,并揪住了他的耳朵,(男子是孤儿院的中年院长,叫做天钧)。
随后斥责道:“凇山彦!我喊话你故意没听见是吧?快去给我干活,再不听话,晚饭就别想吃了。”
在天钧院长每天的威迫下,我在孤儿院的生活很痛苦。
我叫“凇山彦”,今年大概15岁了。15岁,明明应该是大孩子了,可我就是个例外,一直保持着小孩子稚嫩的模样。自从12岁起,个子就一直维持在一米五,穿上鞋子勉强能到一米六,如果头发再留长一点,出现呆毛的话,才能勉强达到同龄孩子的平均身高。
以至于别人见到我,总是会把小弟弟挂在嘴边,可是我明明比他们还大一岁,不应该叫大哥哥吗?
更有甚者,凭借着身高的优势欺负我,可我却毫无还手之力,以至于我遍体鳞伤。
除了身高,还有件事一直困扰着我,个子可以再长,而这件事却是被命中注定的,谁也改变不了,同时他也注定了我孤僻的性格。
这件事还要从五年前讲起。起初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哥哥,貌似对我有好感,他看我的时候我也在看着他,但总是看一眼就立马收回去,因为越是这样看,心跳的便越快。
我曾想过去和他聊天,可因为社恐的体质,以至于一直没有胆量去主动。后来是在一次晚饭中,他主动和我搭话,我们这才互相了解到彼此。
那时最令我记忆犹深的话,是我问他“为什么那样看着我?”
他说:“因为你很可爱呀!可你不是也在看着我吗,而且总是看一眼就忍不住笑,你一定是个腼腆的孩子吧?”
我说:“我觉得你很帅,看起来是个有安全感的大哥哥,我喜欢着你呀,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你会陪伴在我身边,一直保护我嘛?”
他一把把我抱紧怀里,激动地说道:“弟弟这么可爱,哥哥怎会让你受伤呢?”
他的胸怀很宽阔,而且很温暖。
在那之后,我们俩形影不离,感情不是一般的好,在他的保护下,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了。
我们俩都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一起从这里走出去,在外面过上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幸福生活,可幻想终究还是泡影。
直到有一天,我们在小树林进行一些行为时,恰巧被经过的天钧院长发现,被他逮了个正着。
他先是把我们训斥一顿,后来又强行把我们分开,再然后他就对我说:“你不必再想他了,和我在一起吧,只要你乖乖服从我,我会让你在这里有好日子过的。”
我哭着反驳道:“你把他怎么样了?你个恶毒的大灰狼!”
天钧:你是誓不罢休了吗?不过你恐怕再也见不到他了。
此时的我很清楚,他现在多半是凶多吉少。
在那一年后,女仆在枯井里打捞出的男性骸骨,更加印证了我的想法是正确的。
那段时间我经常孤独一人在墙角默默哭泣,甚至因过度愁思一个星期没吃下饭。
直到有一天,一个大姐姐貌似发现了我的异常,主动来安慰我。
她说:我叫沃妮莎,在孤儿院人称“知心大姐姐”,最近有些人反应你总是一个人蹲坐在角落,怀疑你是不是生了病?小弟弟,不用怕,有什么事就和我说吧。知心大姐姐的称号可不是虚张声势哟。
我依然坐在冰冷的石砖上,双腿支起、闷着头、小声呻吟着,不愿理睬这个糟糕的世界。
随后,麦芽糖那香醇的味道飘向了我的鼻孔,一瞬间,我身体的各项机能都相继觉醒,紧接着,一股强烈的饥饿感袭来。“原来,我饿了这么久吗?”我在心中不断反问道。
在香味的驱使下,我抬起了头,透过前方的玻璃窗,可以清晰看到自己此时的模样。
披头散发,脸上尽是红痕,眼球红肿,脖子上、手臂上遍布着伤痕,那时我反抗天钧时遭到的毒打,如今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痕迹一点也没减轻。“这还是原先那个可爱英俊的我吗?”
我的注意力更多还是转移到香味上,那是在一旁的大姐姐手中所持方糖的味道。
在大姐姐照顾我的同时,我们也进行了一番语重心长的谈话。由于内容冗长,在此就不做过多叙述了。
总之,这次直面心灵的沟通后,我的情绪有所好转,同时在大姐姐的悉心关怀下,我也逐渐步入了正常的生活。
好景不长,一年后的春天,与世隔绝的孤儿院迎来了他两年间第一批收养者。只不过他不偏不倚选中了沃妮莎。
虽说她有的时候显得有些高傲自满,而且会耍一些小心机,但是她决定是一个善良,能够体贴别人的知心大姐姐。她这一走,我在孤儿院的生活又陷入了低谷。
当时总感觉沃妮莎的收养者有些奇怪,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会不由得细思极恐。
记得那天早上,两个衣装革履的异国高个子男性抬着一个木轿,静止在孤儿院的门前。
天钧院长还有十来个女孩面对着木轿,沃妮莎也在其中,她身穿黑色连衣裙,长长的金发随风飘逸着,一股大小姐的风范与其他女孩显得格格不入。
天钧:这位客官想必是出于富贵之家吧,这些女孩都是我通过精挑细选的花龄少女,莫不如您下来瞧瞧?
木轿里传来一阵年轻男性的声音。“不必了,想要的人,我早已晓知—沃妮莎,我来接你了。”
“这怎么可能,他怎么会知道她的名字?”…“这莫非是对父女吧?”…“他不会是异国的魔术师吧?”…
我劝沃妮莎道:大姐姐,我总感觉这个人怪怪的,你真打算跟他走吗?
沃妮莎:命运是注定的,在此之前我早就预算到这一天的来临,接下来是死是活,全凭“希”的意愿。
她摆了摆被风吹散的头发,再一次大声对所有人宣誓:“谢谢孤儿院大家的陪伴。在临走之前,我要澄明一下,之前帮过大家很多忙,可其中有绝大部分是我借助“希”赐予的暗相力所完成。抱歉欺骗大家这么久。”
天钧见状况有些复杂,便说:客观如果决定的话,就请在这张纸上盖上您那尊贵的手印吧。
“啊这,这要不咱们换一种方式?”
天钧:写上你的大名也可以。
“那还是盖手印吧。”说罢,一个黑衣随从者帝国那张纸并送入了木轿里。
此时我可以听到,车厢里那人在窃窃私语,“哎呀,可真是麻烦,早知道就事先变回原形了啦—喵呜!”
不到一会,随从者把纸条递给了天钧,可他刚看一眼,眼球就被吓得直溜圆,一下子把纸条扔到地上,纸条恰巧落到了我目光所及范围之内,我定睛一看,“这哪是一个人类的手指印啊,那分明是一个猫爪印。”
两个追踪者也不再犹豫,他们强行搀走沃妮莎,并把她送上木轿。
问,妮莎此时的眼神中透露出惋惜与不情愿的情绪,但事已至此,他也只能顺其自然。
临走前,沃妮莎对我说:相信未来终会与所爱之人相遇,不必执念于过去,现在再怎么悔恨也无力为天,从现在开始争取更美好的未来吧。你也不用太想念我,我们很快会再见面的。”
我知道沃妮莎此番话,只是为了安慰我,所以我也没太在意。
沃妮莎走后的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思绪万千,毫无困意,后来好不容易睡了过去,还做了个十分诡异的梦。
谢谢大家的支持,本作品为无cp向,可能会偶尔掺杂些bl,刚刚出道,文笔可能很一般,如果接受不了的话,就赶快离开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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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已准备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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