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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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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当空叫,黄犬卧花心。
公元262年,九月,此时的成都似乎不同往年的炎热,阵阵秋风已经提前抵达了,顺着甲胄,溜进了蜀汉人的心中。
而跟随秋风而来的,还有邓艾大军的锋刃和铁蹄。进至阴平的曹军,摩拳擦掌,虎视眈眈。
“父皇,当今大正大乱之世,无争者必被瓜分,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眼下一味退缩只会被推上绝路啊!”
刘禅望着大殿中跪倒在地的刘谌,那眼眸,像极了自己的母亲甘夫人,刚烈的性子,又像极了昭烈皇帝刘备,可惜啊,昔日先帝的血性,自己竟无十之一二。
“你先退下吧,朕会考虑的。”
“父皇!曹军即将兵临城下,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了,要正面出击啊!”
黄皓慢慢走上来,扶起刘谌,“公子,您先好生回去,陛下有自己的决断。”
刘谌看着黄皓,这个蜀汉的二皇帝,又看看刘禅,那个蜀汉的统治者。而自己,一位庶公子,什么话语权都没有,扭头走出了大殿。
刘禅看着那个离开的身影,像极了先帝,像极了二叔三叔,可是如今的蜀汉,自打先帝兵败猇亭,退守白帝城,失去了十几万精兵,而昔日成就先帝霸业的叔叔伯伯也是相继离开,如今的蜀汉,又怎么正面出击,又如何面对曹军的浩浩荡荡。
大厦将倾,刘禅站起来,黄皓扶着他走到窗边,他望着窗外飞过的大雁和落下的夕阳,五十能知天命,可他却不知该如何力挽狂澜,16岁登基的他,前半生有相父为他扫净内忧外患,相父离开后,在曹吴两方势力下,自己也算是用尽力气披荆斩棘三十载,可还是……如果当初是封哥当皇帝,会不会不一样呢。
“伯约,也是一代忠臣良将。”
“可惜了造化。”
刘谌回到北地王府邸,抽出亮银钢枪挥舞起来,一招一式,皆是父亲教导,没错,就是那个未来令世人嘲讽的阿斗。
刘禅固然不敢自己冲锋陷阵,但其枪法造诣也是师承赵云,曾经那位一人一马一枪救他于万军之中的常山赵子龙。
刘谌挥舞着长枪,汗珠一滴滴落在地上,他自小没有见过祖父,更未曾见过蜀汉的肱骨之臣,但他知道,于这乱世中,父亲的一味逃避退缩,只会让蜀汉功败垂成。
自己本是庶子,又排行第五,父亲却依然提防着,不肯给建功立业的机会,甚至无法当一个大头兵。
树叶一片片落下,阿欢静静的坐在不远方的石凳上,身着小袖芙蓉裙,头梳双翘莲花髻,插着凤飞流苏双钗,只是令人诧异的是,她双目上的白色纱巾,虽说纱巾衬得她本雪白的肤色更加红润,但很明显,大家都不会平白用纱巾遮住双眼。
刘谌将怨气挥尽一空,走向阿欢,坐下擦了擦汗,看着阿欢,人如其名,阿欢的脸上永远充满着欢笑,哪怕是她已经很久没看过她的阿谌了。
“阿欢,大汉可能要败在他的手上了,可能是我错了。”
阿欢笑了笑,“公子不要难过,是他逼的我无家可归,与你无关。”刘谌看着阿欢的脸,想到了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公元244年,那还是在许昌,在魏地,身为庶子的刘谌,12岁,以质子的身份,送去魏国当交换生,当然他不似嬴政幼年那般凄惨食不果腹没有自由,刘谌的待遇还是不错的,不仅三餐能吃饱,而且不限制自由,除了不能出许昌城,其余的地方由他乱逛,唯一的缺点是容易被人遗忘,许昌城分东西南北城,魏宫大殿在中央,城北居住文人大臣,城西居住农民百姓,城东居住商贾富豪,城南充满了乞丐流氓,而当时为了防止刘谌逃回蜀地,将他安置在了城北的邓家,不远处便是曹魏重臣钟会的府邸,而邓艾,便是刘谌自小的噩梦,他的温饱自由,全由邓艾决定。
那时候钟会的府邸里有一棵参天大树,有名的术士都说钟家之地,锋锐无比,有屠龙之象,可断一方龙脉。这也为他日后的分兵灭蜀,献计司马昭埋下了伏笔。但也是“屠龙之象”这四个字,令当时的钟家,在朝堂之中,颇受争议。而那棵参天大树,亦是刘谌和阿欢第一次相见之地,这棵术士口中的屠龙刃,却成了刘谌和阿欢的鹊桥。
公元263年,姜维退守剑阁,敌众我寡,他多次向成都求援,一封封求救信发了出去,可是得到的永远是石沉大海,突然一个传信兵冲进了姜维的营帐中。
“报!”“怎么?援兵来了吗?”
半个月来姜维第一次看到了希望,“京城,城破了,陛下降了。”姜维瘫软在地,完了,大汉彻底完了,姜维彻底陷入了绝望中。
北地王府,火光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