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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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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父母的爱,朋友的爱,我收获到甚至比旁人更多的爱,我理应感到是幸福的,但我又时常觉得自己过于平淡的人生就像一滩死水,经不起一点波澜,或许是我的人生轨迹太顺风顺水了,就像一艘拥有固定航线的船只,只管漂行,不会出现电闪雷鸣,更别提迷失方向了,返来返去,枯燥无味,无可厚非的,让我存在着这些平淡不是件好事的想法。至少二十多年来我都是这么固执的认为的。
小升初,初升高,我的成绩一直不错,进重点学校、重点班,对我来说是平常的事我也早就习惯了,或许爸妈给的天赋,我一直不觉得自己多努力,也不需要。爸爸妈妈安排好了我的人生,说这是最好的路。小时候,我总想着反驳这一切,直至推翻,小时候的我把它叫做霸道的独权主义,但胳膊就是拧不过大腿,我也把我的行为叫作,负隅顽抗。长大之后,我并不觉得听从安排是件不好的事了,至少在遇见她之前我是这么想的,不用费神去思考我的理想,写作文时也只需要胡编乱造凑字数,也真的从未认真想过。
高三的生活总归是辛苦的,充满希望和转机,大家铆足了劲学习,补课是家常便饭,我有时也像个陀螺连轴转着,老实说,没有那么大压力,好像也没什么紧张感,像是理所当然的,我考进了重点大学。学校是他们挑选的,环境还不错。舍友也不错。三人宿舍或许是人少的缘故,我们没有出现电视剧里的勾心斗角也没有那些莫名的分歧和争吵。
顾秋雨,她出生在书香家庭,爸妈和爷爷都是书法老师。她的性子就像她的名字一样。秋雨,我喜欢秋天的雨,虽然薄雾常让我瞧不清远方的路,但又想让人迫不及待的拨开那层雾一探究竟。有时候是感到寒冷的,不像春雨那么温和滋润,但它的冷意是不让人讨厌的。她是有这样的魔力的。她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只是异国恋总让人难熬。
阚瑶瑶,我最先见到的,就是她,那时候我还在宿舍楼下发愁三个大箱子还有身上挎的那么些包包要爬楼梯多少回才可以搬尽,她却爽快的拎着我的大包小包往楼上走,热情得我以为她是人贩子或者偷包贼,还不忘回头朝我眨眼,示意我傻愣着干嘛,还不快跟上。就像第一印象所想的,她是一个偷包贼,开玩笑的,她很热情,能将所有的不开心变成开心的事是我最敬佩她的一点。她的恋爱史,说不完好像也讲不清,大概不是对的人,又或者不是对的时间,每一段都很短暂敷衍。要她自己的话讲,就是不断试错,越错越试。
她总问我我的感情生活,诧异于我对男生总是避不可及,以为我有什么爱情创伤,又或者在爱情里遭受过重大打击,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是没有的,但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状态的,大概是身边总有男生喜欢拿着鲜花自以为真诚的告白,但我觉得那三言两语显得滑稽可笑,他们的行为也更加印证了那种可笑。但可悲的是我好像仍旧期待“爱情”?或许是好奇其中的魔力,白雪公主的解药亦或是打开城堡的钥匙,这一切是让人好奇的吧。
大一的生活是充满新鲜的,阚瑶瑶带着我们参加了许多社团,顾秋雨也被带的活泼起来,我们逐渐变得熟络起来。一年的时间让我们变得亲密无间,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也是倾诉心事的家人。人和人之间的磁场大概就是如此了吧。第一眼认定的朋友怎么着都是喜欢的。
遇见她是在大学的第二年。
那年五月二十九号的晚上,作为三人宿舍里唯一一个乐得清闲的单身人士,自然担任起了她们的服装搭配师以及化妆师,更甚是爱情导师。
“祁祁,你要不和我还有赵千帆一起出去吧,不然在宿舍多闷得慌啊。”阚瑶瑶一边开口望向我,一边又转而在镜子前试穿着明天要约会的裙子,撇撇嘴,好像不满意这一条,又去衣柜里翻江倒海似的找。还没等我回话,顾秋雨一把揽住我,冷笑几声,“多缺德啊,让祁祁当免费的电灯泡,太可怜了啦。”我星星眼的看着她,感激涕零,“所以你明天要留下陪我吗!!!”她讪讪的笑容和逃避的眼神让我又迅速感受到众叛亲离的滋味,“等一下,赵千帆又是哪位?”秋雨无奈的摇摇头,接过我的话茬打趣道。“下一个受害者吧。”阚瑶瑶反应过来狠狠咆哮着,“拜托,这次真的不一样。”我和顾秋雨相视一笑,默契的低下头碎碎念,哪次不是啊。说起赵千帆,我一直认为他是个花花公子,长相不错,家庭不错,幽默风趣的加成又让他增添了吸引力,在女孩子堆里有够混的风生水起的,我会担心阚瑶瑶被欺负,但转念又想,其实还不一定谁欺负谁。
没过一会,阚瑶瑶又说:“那你在宿舍干嘛,是不是有情况啊,如实交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转眼间她就拿着衣架像法官拿着法槌一样向我逼近,顾秋雨握着我的手紧了些,使我颇有种就地伏法,随时能脑袋落地的感觉,我挣脱开秋雨的手,直起身子来,这样就能显得更有底气似的,说:“不是,我参加了明天的志愿者,我多做好事去给你们积德积福!”她们摇摇头又点点头,“多做好事是不错的。到时候我们给你带好吃的。”瑶瑶说完又回到镜子前继续抓狂她明天的穿搭了。至于顾秋雨,回到位子上对着手机甜蜜的笑着,就算是淡淡的笑意也能感受到她的幸福,我撑着脑袋看着她,不用想我也知道手机那一头的人是谁。异国恋也没能将他们的感情拆散和生变,学会更加珍惜彼此,更加期待见面的日子。
她的那位男生叫何与,因为顾秋雨一家都是书法老师,加上和何与一家是邻居,所以就把何与送到了顾秋雨的家里,和大多数小孩一样,何与调皮的紧,小小的顾秋雨觉得他一直不讨喜,总是冷脸不想和他搭话,何与自讨没趣就到一旁玩,可没过多久,又屁颠屁颠跑过来同她讲话逗趣儿,问他为什么,九岁的何与低着头红了脸,耳根子也跟着烧着,说,我喜欢顾秋雨。
这一喜欢就是十年。
童言无忌,好像没有人当真,就像童话里的王子,偶像剧里的骑士,何与真的在她身边一直待着。其实十五岁那年,何与的爸爸摸清了门路炒股翻了一番,又有家里人资金的支持,开了一家公司,能力越来越强,他们家的房子也搬得越来越大,那一年他们就不是邻居了,他爸爸是不希望他接触顾秋雨的,
“再怎么样,说到底还是市井小民的女儿,爸爸希望你和更好的人交朋友。”
何与自然听得懂他爸爸话里话外的意思,他眼睛睁得老大,反驳着,
“我们也是市井小民,有什么资格这么说,凭什么啊,我不要。”
他爸爸甩手就推倒了他,就连他妈妈也只是说小孩子不懂事,在叛逆期,长大就懂了。何与自此开始频繁地翘课打架,天真的以为这是向他们反抗的方式,殊不知他们早就准备移民,带他离开这儿。
是他无意听见妈妈和外婆打电话知道的,他们甚至不打算告诉他,他没想过离开这儿,更没想过离开顾秋雨的身边,他愤怒,大吼,摔碗筷,砸家具,也试过和他们服软,但都无济于事。最后是在他从二楼阳台跳下去之后,这件事才有了转变,妈妈心疼小孩,爸爸才改口说读完高中三年留学就去美国。不幸中的万幸,他只是伤到了骨头,当然,他丝毫不在乎自己伤到哪儿,他很开心,不仅是多了三年的时间能看到她,受伤时候的暑假她也是一直陪在他身边照顾他,顾秋雨还以为他又跟什么人打架伤着了,但即使这样,她也没觉得他是一个坏小孩。
何与资质不差,说是顾秋雨带着他学习,其实更多时候是何与在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教她。高考之后她才得知他要去留学了,她是很生气的,但很快又泄了气,兴许真的是对他的关注太少了,这么大的事她竟然一点也没察觉到,总把他的好当成理所应当,现在真是活该了。
何与要走的前天,她气喘吁吁的跑到他家楼下,何与原准备好了要被兴师问罪,拳打脚踢也不还手的准备,但一下楼她就抱住了自己,让他狠狠愣住了,大脑一片宕机。他是不是要死了。算了。也值了。
顾秋雨说,小时候你说喜欢我,我记得的,但你也跟别的小女孩讲话,我就不想跟你讲话了。还有数学题很难,但是我喜欢那些题目,你教的很好,不是,我的意思是我懂那些题目但我想听你一遍一遍跟我讲……。按她的描述她就是没头没尾的话讲了一大堆,何与听完噗嗤的笑出声来,把她搂得更贴近自己,片刻,谁也没再讲话,两颗心跳扑通扑通,似乎跳的更加同频了。
“何与,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心脏一瞬间的骤停,又转而不断地心动。这算什么,心动死。又要死一次了。
“异国异校,你不能…”话还没说完,顾秋雨就要挣开他的怀抱,“蠢货”。
何与轻轻拍拍她的后背,说,“听我讲完你再骂我好不好”,“顾秋雨,这会很辛苦,不止是时差,如果你坚持不下去可以随时叫停,我还是会愿意待在你身边的,不希望你有负担,一点点也不要有。”
佳偶天成。我觉得他们就是天生一对。
节日前几天,何与就请好了假回来陪秋雨。
睡前,她们还在期待着明天,而我只希望明天的太阳不要太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