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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药引 ...

  •   京都,国公府内。
      刻画着繁复花纹的香炉上飘着袅袅的烟,与四足上盘着的祥云缭绕着,透着一股书卷墨香,安神而舒适。
      桌案旁立着两位姑姑,不时的添些香沫,加些茶水,稍远处静侍着四五个丫头低低垂着头,等待书案前的人随时吩咐。
      元弗华随意的靠在椅背上,手中捧着一本兵法书看的出神,微微皱着眉头的神情更显得精致可爱,湖蓝色的外衫上纹着金菊,灿灿的衬得满室柔光。
      自那日从宫中回来,元弗华每每想起自己救了容玥就像吃了一盘子苍蝇屎一样恶心。
      唯有在书里方能静心,通俗来讲这叫——注意力转移大法。
      然而这一举动在身旁的姑姑们看来,可就诧异的不得了。
      莫说她们小姐从前不爱看些什么书籍,就是这案子,都像是欠了她的一般,惹她生厌。
      通常习字的必备项目是先踹上个两脚方才解气。
      最近却时常捧着各种典籍在这案边,一看便是一天。
      莫不是小姐在外面受了什么欺负?
      ——不可能。自家的小姐,豆沙包大的拳头打遍京城。
      莫不是小姐发了什么隐疾?
      ——不可能。看三小姐每天雪燕阿胶珍珠粉精细娇养着,面色红润着呢。
      难道,是小姐有了心上人?
      姑姑们越看越觉得可疑,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
      从小骄纵的小姐,吃穿用度无不挑剔、眼光高过摘星楼、稍有不顺心便会发火的小姐,突然变得有点娴静还有点懂事……
      一定,是有了心上人!
      两人用眼神无声交换着意见时,当事人元弗华本人,并不知道自己原来已经和全京城的高门阔少们爱恨纠葛了一个遍。
      京城名门闺秀不知凡几,唯独她元弗华最得圣心,原因就是她曾以刚出生时的眉心血为药引,救过皇帝。
      那时候当今天子初登大宝,皇权不稳,作壁上观者有之,虎视眈眈者亦有之。
      皇帝为妖女所害,中毒无药可解,遍寻全国上下都无人可医,眼见就要回天乏术之时,一道士叩响宫门,送上解毒秘法。
      只是这秘法,只需一味药引,便是四柱纯阴的女婴眉间红痣上的一滴血。
      可天下之大,去哪里寻那又是纯阴,又有那眉间红痣的女婴?
      好巧不巧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元弗华就是四柱纯阴,更巧的是她就在眉间有一颗小小的红痣。
      于是皇帝活了过来,为她所救。
      元弗华的出生,巧合的就像是天生就是来救皇帝的一般。
      从此,天家便视她为天命童女,还破格赐封郡主,自那时起便风光无两。
      是以公侯世家袭爵通常虽是嫡长子继承,然而他们府上却有些不同。
      本已势微的定国公府因为元弗华的降生而突然备受圣宠,而本应顺理成章袭爵的长子元梁,随着元弗华被封为郡主,却也被亲弟弟元桢盖过了风头。
      有了利益的牵扯,这就将大房和三房放在了一个很微妙的关系上。
      人人都猜测或许皇上由于过于宠爱盈华郡主,父凭女贵,便瞩意三房袭爵?
      就是这种无意义的猜测,让大房将他们一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她正看书看得出神,忽地房间里轻幔棉纱,微微飘舞,珠帘碰撞出轻细脆响。
      “三小姐,大小姐来了,在花厅等您呢。”
      屏儿的话一下子把元弗华从书中的战场厮杀中唤了回来,她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放下书册:“走吧,去瞧瞧。”
      刚踏进厅门,便看见一位身着嫩粉色襦裙携紫色披帛的纤弱少女,正是她大伯元梁家的嫡女元弗雯。
      虽说比她大两岁,却看着比她还要瘦小些,姿色不算差,但五官不算大气却又分散,平日总是爱穿些淡粉色或是白色的衣裙,瞧着不像是高门贵女,反而是给人以小家子气。
      “大姐今天怎么来了?”
      元弗华见到她不做停留也未行礼,直接坐到她上首的座位上。
      看到她的动作,元弗雯心里忿忿不平。
      明明这国公府的嫡出大小姐是自己,国公府的世子爷也合该是她爹,可元弗华却从小被捧在手心里千娇万宠。
      她爹也不过是个毫无一官半职的闲散人,凭什么她就能独得恩宠,甚至得到皇子们的青睐?
      心里把元弗华骂了三千八百遍,元弗雯面上还是漾出了一抹甜笑:
      “多日不见三妹,三妹还是如此不拘小节。”
      “多谢大姐赞誉,成大事者皆如此而已。”元弗华同样以无懈可击的假笑回之。
      演戏呗,哎,就是玩。
      “本月晦日乃是药师佛圣诞日,我与二妹商议一同前往天宁寺上香,祈愿祖父身体康健,福泽绵长。”她说的十分诚挚,“即是尽孝,我便也来邀三妹同往。不知三妹可有时间?”
      说的是问她有无时间,其实若元弗华拒绝,那一个不孝的帽子便扣了下来。
      家中姐姐皆为长辈诚心祝祷,唯独她推脱不去,这种低劣的小把戏谁上当谁是大傻子。
      但偏偏以前的元弗华就是这个大傻子……
      前世,元弗华自出生便被高僧选中,更是救了真龙天子,被今上亲赞“神女下凡”,所以自恃缘通佛家,并不屑与她们为伍,而是去了曲院街听戏,还在瓦舍里为了一名戏子与人争执,闹得满城风言风语。
      回府时却听说,大姐在上山时不甚扭伤了脚,却还忍痛为祖父祝祷,孝心至诚……
      如此鲜明的对比,才更叫人落了口实,而祖父也因此对她生了芥蒂。
      “虽大姐诚意相邀,但我那日已与人约好,总不好失信,怕是不能同去了。”元弗华椅坐在八仙椅上,手托着腮,无所谓的道,“不若大姐将我那份孝心一并尽了吧!”
      闻言,元弗雯心下升起几分不屑,可嘴上却十分为难的说道:“既如此,便也只好这样了。”
      什么京城第一贵女,还不是被娇惯坏了的蠢货一个。
      送走了元弗雯,元弗华没有立刻起身回屋,而是吩咐侍立在一侧大丫鬟屏儿:“你亲自去荣顺斋买点栗子糕回来,要刚出锅的,案子上摆好凉透的不要。”
      十五岁的屏儿已经算是个大姑娘了,平素仗着是元弗华身旁的大丫鬟,在下人们面前甚至比元弗华更要蛮横几分。
      听闻元弗华的吩咐,屏儿只觉三小姐怕是脑瓜子不好使,她知不知道荣顺斋离国公府足足有七八条街,打发个外院小厮去便是了,她亲自去怕不是要跑断腿?
      刚想开口找个借口拒绝,就听得元弗华又开口:“你若是嫌累,便叫别人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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