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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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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自己是一个贪心的孩子,如果可以得到很多钱,就一定要买下整个书店和音像店。原以为,这便是我的世界里最大的觊觎,原以为,这便是最可怕的贪得无厌。可那天,妈妈却告诉我,你是胸无大志。
我顿然不解。我想要的,是看书跟听CD,然后写字跟唱歌。
我贪的,是胸无大志?
我贪的,是胸无大志。
昨天华灯处上的时候,我走进一家书店,手里拿着厚厚的新概念。翻开目录,一页又一页,李海洋、郭敬明、张悦然、范继祖、戴月行……我看到他们的名字安安静静地躺在发黄的纸页上,却像在发出人间最眩目的光亮。轻易的,刺得我的眼睛疼痛难忍。
会不会有一天,在偌大的“百度”上,按下我微不足道的姓名,满满的大篇大篇的信息
就出现在闪烁的荧光屏上。我贪得不多,只要有一个极小的角落是真正属于我的,心情应该就很快乐了吧。
杰伦出新专辑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去买了。很奇怪,为什么写字的人都不太喜欢这样的流行歌手,而总是弄得自己一副对主流音乐嗤之以鼻的世外高人形象,崇拜的,也总是那些摇滚朋克。作者跟追星族有什么冲突?我不知道。
绕了很大的圈子,其实只是想说,我很喜欢那个小眼睛,桀傲不逊的男子。他的歌里有某种远离了大半个世纪的味道,半分陈旧,半分慵懒。听这样的旋律,我会感觉进入一种真空状态,迷醉在完全陌生的午后春阳里。有时在旧上海有时在小河边。而更欣赏的,是他在一流歌手中少有的才气。这是不显山露水而只可从一言一行间慢慢察觉的,也是他的歌迷们都能领会的。
写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在听他的沉湎在上世纪中的《上海,1943》。一边写喜欢的文,一边听喜欢的歌,实在惬意。突然间就想起前不久弄坏了电脑。
那个时候心里怕得要死,以为不能用大把大把的时间去写字,也不能用大把大把的时间去听歌。很是自暴自弃,几乎每天都要对着黑色的屏幕发呆,希望有一天会起死回生。结果后来竟又鬼死神差的好了。不过,我却浪费了很长的时间,没有写出什么文章,也没有学会什么歌。
好像那之后就明白了,我的,或是我们的生活,总是平静如一潭死水,遗失了太多东西,忘记了太多东西。而人总是在得和失间树立起自己的理想,不能说是贪心也不会是胸无大志。那应该是每个人对自己生活的信念和向往。
恩,现在我又有很多时间,可以看书可以放CD。遗失的太多东西,也就轻轻的,变成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