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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首先需要承认的是,在这之前,我是不看玄幻的,这是个人兴趣爱好的问题。开篇的介绍有很多内容我看完了之后转眼就忘记了,难为安安铺设了如此之大的架构,却被我一个外行人当做历史书来读了。
    正文一开始,我的眼前就出现了星火燎原的场景,或者应该说是广阔的大路上,星火燎原的一角。满地的尸身,和在极高的求生欲之下活起来的男孩,拉进了人们的视线,能把只有一个人存在的场景描写得引人入胜,心理描写以及每一个细微的举动都尤为重要,沾血的斗篷,成为本章一个亮点。
    之后文章的内容换了一个角度,开始从阿玛尔甘师徒的角度写起。(这里需要吐槽我自己一下,这西方人的名字我实在是记不住啊记不住。。。)看到那个救治李煜(?)的场面时,我的眼前只剩一片血红,夹杂着一道道变幻无穷的光影,被这气势所感染,甚至忘了这救人之人是何等残忍。
    再之后,场面突然切换,变成了泰伯休斯城的繁荣景象。水,为这个场景做了最好的烘托,无论是潺潺的流水声还是偶尔发出的落水声,都为此景增色不少。声情并茂,尤为出彩。这个转换尤为巧妙,就好比一部电影中,有些战争或惊险的场景之后,总会有小桥流水人家的景致或市井街头的镜头出现,让人在惊喘与心跳之后,能够稍事休息,以迎接下一个更为宏大的场面。
    之后,是两人对酌的场景。本应该恬淡安逸的场景下,讲述的却是从狼口下逃生的故事,文中听故事的人在怀疑故事的真伪的同时,手指恐怕也在不自觉地握紧,就像电脑前看故事的我一样。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整章给我的感觉都是古色古香的古文味道,倒着实显现了文中不同的城池之间的人不同的生活方式。
    之后想说的一点与场景无关,那就是主人公终于清醒过来。。。我是来吐槽的。。。
    在之后那章里,出现了黑衣人暗杀的场景,这是我的最爱,能够为故事增添一种神秘地色彩,也是的故事更加吸引人。只可惜,在这样一个故事背景的前提下,这始终只能是饭前开胃酒或者是饭后甜点,是一道美味的牛排旁边的配菜,有了他将会使营养均衡,使美味升级,却终究无法代替主菜。
    之后,战争终于打响。火光冲天的大背影衬托了金戈铁马的声响,于是眼前又是一片热辣的红,火红与血红。
    看过不少跨马出征的场景,惟独此处描写与众不同。
    “帕米尔也是也笑,大喊回去:‘我会活着回来的!你还欠我一顿酒!’”
    用轻松的言辞化解紧张的氛围以表达必胜的决心,此刻,这个跨在马上的男人在我心中的形象顿时高大起来。
    第一章所有的场景中,水与火占了很大的比重,有征战沙发的地方必有火,有嬉笑怒骂的地方便会看到水。所有场景就在这红色与蓝色之间转换着,红色的火还有血,蓝色的水还有天,都为这故事增添了美丽颜色。
    纵观第一章,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主角出场的□率过低。这是一个故事,是故事就要有主角,之所以称其为主角就是说明他的重要性不可小觑,需要大篇幅的来描写刻画。不过也许目前为止,故事才刚刚铺展开,后面应该会多起来吧。
    之所以从不看玄幻,就是怕故事结构太复杂会看不懂,不得不承认,我已经有些看不懂了,不过那些宁静与恢宏的场景却深刻地刻在了脑海中,那美丽的红与蓝,让人过目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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