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就这样完结了。本来是想要签约的,可申请了两三次之后就放弃了。看文的人很少,打算笔名自鲨的那天,这本书写到男主在二手书店买旧书的场景。这是我想了很久的剧情,(高中时没有手机,很喜欢在一家老爷爷那淘小说看,幻想着以后能开一家旧书店就好了)可那天下午刚写完,打算复制到晋江时,发现不小心按了粘贴。构想了几个小时的内容全毁了。若再回去重写,肯定再也写不出一样的想法和笔触了,所以很崩溃。自己弄了半天,好在最后找了在微信上加的橙瓜客服通过了,最后找到了原稿。可能是经历了这次经历,我反而不想紫砂后重发了。我从初一开始接触小说,已经有十一年书龄,可自己写文还是第一次。我并不是很喜欢校园文里的情情爱爱,当初看顾漫的何以笙箫默时,觉得校园很美好,可事实上却全然不是如此。现在的校园小说与平淡毫不相关。我最喜欢看的是好多年前流行的宅斗重生文,可到底是时间和笔力有限,无能为力。所以还是写了自己经历过的校园生活。这篇文写的是男生暗恋女生,可事实却不是如此。事实本该是男生在三楼喊女生名字的时候就结束了。自此之后两人就再也没见过面。我推测是男生转学了。这篇若是真的看下去,反而是女恋男文。那个核桃是我大二的时候在一个回图书馆的路上查询的,核桃有百年好合的含义,可到底是我编造出来的。那个核桃可能仅仅是善意。男生帮女生搬书并不是本文女主最后悔的事,而是我自己,是我说了那些话,是我后悔了。之后也确实见了那个男生寥寥几面,就没有然后了。我写这篇可能只是表达我对那个男生的歉意,我交际很差,他是当时唯一一个帮我搬书的男生,所以当我让他走时,心里很愧疚,所以记了这么多年。就说这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