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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求爱 ...

  •   路峥不是研究民俗的,甚至这样热闹的活动也是他人生中鲜少参与的,他不清楚这个一开始看起来没什么目标的小年轻为何突然就从人群中锁定了他,也不清楚这个花冠意味着什么,但周遭的丽龙人投来看热闹的眼神和突然起哄的调子,都让路峥感觉有点不妙。

      其中最惹人烦的,是他的两个研究生。
      赵徐之举好相机,这拍摄植物特写的高清镜头对准了路峥灰头土脸的样子。
      “导儿,快接着啊。”林双也催促起来,他这人最看不得小美人趴在轿子上怯生生等他义父接花冠的可怜样子,“人家等着呢。”

      虽然趴在轿子上的丽龙主是有点忐忑自己出师未捷,但绝不可怜,他明白这本就是一方主动另一方有权利拒绝的事,所以当路峥迟迟没有动作,他也在思考自己是不是该收回手,另找人选了。
      毕竟没有回答本身就已经是回答。

      可下一秒,路峥被林双偷偷往前推了一把,丽龙主手一抖,花冠就那么顺理成章地戴到了男人的头上。

      两个研究生爆发猴子看热闹的尖叫,他们棺材脸的导儿戴上这芬芳馥郁的花冠,实在是太离谱了!

      而路峥并没有第一时间取下头上可笑滑稽的东西,因为他看到坐在轿子上的人表情变化了。

      纯粹的笑意从年轻人的唇角弥漫,他的眼神也从刚刚的忐忑不安变得闪烁,好像天上密匝匝的星河落了点星子进他的眼。

      路峥再次想到了那株漂亮的鬼兰。
      当初年轻的他站在那世间盛名又稀罕至极的兰花面前时,似乎也下意识忽视了那濒死的树。
      足够美丽的事物就是如此,摄人心神,魂悸魄动。

      “你好高。”丽龙主开腔,他第一次见这样高的男人,轿子已经很高了,可他搭出去的手要是再低一点,似乎就能碰到这怪人的鼻梁了,那上面还有干涸的泥点子呢。
      丽龙主并不觉得脏,他轻声道:“花冠你戴着,很合适,好看。”

      被夸好看的路峥没由来喉头一梗,他这人天生话少,大部分时候是真的不爱讲废话,少有这种,想开口却不知道说什么好的瞬间。

      花冠总算是送出去。
      顿沙率先拍手叫好,人群里的乐手又一次奏起他们手中的吃饭家伙,喧闹的音乐变了个调子,能听出欢欣来。旁的丽龙人再度唱起听不懂的歌谣,高高的调子歌声摇曳,姑娘小伙们手拉手晃动了起来,人影绰绰,流光的火球抛上天又落下,轿子再度回到了正途上。
      不远处,就是阿祖的院子了。

      另一边自始至终以为花冠会落到自己手里的普尔萨睁圆了眼,浑身冒火,也不顾礼数了,挤过人群,到轿子下,却被顿沙挡住,他不高兴说:“这怎么能送给那人?那是个外地人!他会走的!”

      “谁说我们的花冠不能送给外地人了?走又如何,我们丽龙本就是自由婚,他走了再找下一个,再说,他现在又没走。”顿沙率先捍卫起他们丽龙主的眼光来。

      普尔萨的手捏的嘎吱嘎吱直响,这的确是丽龙的风俗,莫说丽龙主只选了一个,就是今天他选上两三个有发展意向的搭襟,那也可以。
      普尔萨只是恼火,恼火这选中的人不是他,又或者,丽龙主没有多选一个他。

      轿子走了,路峥也把脑袋上的花冠取下来了。
      他低头从冠子上数出十二种夏日芃州开的最茂盛的鲜花,边角的枝丫用细密的彩线绑的结实,一条用缎子打的毛绒流苏从交错的芙蓉和木槿下坠落,摇摇晃晃,凑近端倪,也精致漂亮,是很细致的手工活。

      林双继续问卡旭,“收到花冠的人肯定会有好事发生吧?”
      卡旭点头,“当然,这应当算是我们部落里顶好的事情了。”

      “那这花冠到底是什么意思?”路峥开口。

      “是找搭襟的意思啦,就是求爱!当丽龙主的搭襟,多好的事情呐。”卡旭转过身,“咱们得赶紧去阿祖的院子,今天有烤猪吃,去晚了又没位置了——”

      林双一把抓住这丽龙小伙,不可置信问:“等等!你刚刚说是什么意思?”
      求爱?是他理解的那个求爱吗?

      “求爱啊。”卡旭眨巴眨巴眼,以为林双他们还是不懂,继续解释:“送花冠意味着丽龙主选中你了,送出花冠代表着他想跟你谈恋爱,接受花冠就相当于接受这份好感,要跟他谈恋爱,处对象,做那档子黏糊事。”

      合着这神子一路风骚地捧着那玩意四处张望是在点秋香?
      不,这不是点秋香,这是抛绣球招驸马啊!

      “我们导儿、我们导儿——”林双咽了咽唾沫,几乎不敢扭头看路峥的表情。
      “我也很震惊嘞,丽龙主竟然瞧上了个外乡人。”卡旭冲路峥举了个大拇指,“不过,我们丽龙没有什么外族不能通婚的要求,最多是不能和塔木族的人在一起,路大哥是什么族的嘞?”

      先别说是什么族的,心绪一向波澜不起的路峥蹙起了眉,“我是个男人。”
      而那个年轻人也是个男孩。

      “男人又怎样?是人就成啦。”
      卡旭理所当然道:“感情的事,本就没有标准呐,是男人女人,哪怕不是人又怎样,喜欢就成啦。”

      几个外地人面面相觑,脸上满是震惊。

      卡旭依旧热情地邀他们转移阵地去阿祖的院子,但听出不妙的林双却不敢继续把路峥往火坑里推,“我们不吃了,导,咱们明天还得去考察,要不先走吧?”
      “林哥说的对。”赵徐之也不敢待了,这地方的人实在奇怪。

      路峥看了眼手上的花冠,将它递给卡旭,“麻烦你还给他,我们就先走了。”

      卡旭哪里敢接,这是丽龙主给路峥的,说不定阿图卢就在哪个角落看着,丽龙上天入地,就没有能躲开阿图卢耳目的地方。
      就这样接过,是会倒大霉的,“不成不成,你这是什么意思?不想要,当时怎么不拒绝他?”

      当面爽利拒绝是不会怎样的,顶多叫那白面皮的丽龙主落寞一会。
      这背地里将丽龙主送出的花冠抛下逃走,那不仅是对丽龙主不忠,还是对山神大不敬,这是得罪阿图卢,得罪整个丽龙族的!

      “山神?”林双是个唯物主义者,完全不信,“真的假的?”
      ‘轰隆’——早就晴朗的夜幕突然划过一道闪电,噼里啪啦,映的半边天犹如白昼,连带卡旭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不善。

      林双被赵徐之捂住了嘴,都在人家地盘上了,真的假的,还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吉木急的直挠头,当地人都有所耳闻丽龙人独特的风俗与强悍的民风,想这样大摇大摆的离开,不现实,兴许还没走出林子就被抓住了,所以他才说要尽量入乡随俗,但也的确不能随俗到把路峥留下做赘婿啊。
      “不告而别的确不好,”路峥捧着花冠,这也是他们不懂当地风俗闹出的误会,“我去见他,和他说清,再把这个还给他。”

      阿祖的院子里极热闹,作为丽龙族最大的长辈,年近八十的希泽莎已是一头华发,照旧利落的盘起,蓄在头顶,簪花系绳,捯饬的干净,一丝碎发也没有。
      希泽莎身子骨也奇好,她的大女儿都已经要小辈搀扶才能走进院子里,这老太太却连拐杖都不乐意用,就是近两年来,爬木楼上下是有点困难了,不然今日丽龙主的梳妆,她也该去帮忙的。

      轻轻摩挲着丽龙主的额头,希泽莎提起方才听到的乐声,语调有些宽慰,“你遇到了想做搭襟的人?”

      “是啊,阿祖。”丽龙主轻轻点头,“他是我在人群里,看到的最亮眼的那个呢。”
      “那就好,那就好,她人呢?让我看一看。”

      “顿沙去找了,他是外乡人,不知道该跟上轿子。”丽龙主是想叫顿沙提醒那人一声的,但顿沙一直在跟普尔萨争论。

      “外乡人?”希泽莎充满褶皱和老茧的手一顿,“你看上了个外乡人?”
      丽龙主点头,“是。”

      希泽莎默不作声收回轻抚丽龙主额头的手,“那你就该知道,他迟早会离开,因为他并不属于这里。”

      “苏和,你的这个选择很沉重。”

      苏和不懂阿祖口中的‘沉重’,哪怕想到选中的搭襟注定会离开,也不觉得伤感。
      毕竟,他从小接受的阿图卢式感情教育告诉他:“我们本就不祈求终生相伴,不是吗?”

      在丽龙人的感情教育里,没有传统爱情意象中长情的描述,海枯石烂地久天长,对他们来说都是空谈。

      他们所追求的爱,就在一瞬,只那一瞬的真心,能有摧枯拉朽烧山之势,有可将心肝取出天地为鉴的真情,有世间万物寂灭此间独余你我长存的不渝,就足够了。

      丽龙人,不相信永远,也不需要永远,一瞬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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