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志愿 ...
-
“长大想做什么?”南山瞪大眼睛,鼻尖快贴到我的脸。
盯着他顿时放大的脸,还有亮晶晶含笑的眼睛,我夸张地向后退一大步,“你想吓我?离远点,姐姐对你这样的孩子免疫!”
说到孩子,他板起脸。
南山和我同岁,但生日比我小一天。严格说,同一天的生日,重点在我是零点来到这个世界,而他却在二十三个小时以后出生。换句话说,我于一天刚开始的时候成为这世界的一员,而他在一天结束时,成了比我小的孩子。
从出生那天起,就注定纠缠,筱兰和南山。我们的父母从小一起长大,自然我和南山,就被称为传说中的青梅竹马,只不过他由于比我晚出生二十三小时,还有长着一张比我清秀,比我漂亮,比我更可爱的脸(想到这个,就觉得是不是搞错了,那小子怎么可能比我好看,可是事实如此),我就经常故意无视他,叫他“孩子”。
“喂,小子,你还没回答!?”南山大声嚷嚷。
“哦,这个……这个,不是废话嘛,当然是当警察!”爸爸是一名警察,我为有这样威武的爸爸感到骄傲,从小立志成为像他那样充满正义感的人。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整天像男孩子一样,那工作适合你。”
“那你呢?”随口问。
“弹钢琴,演电影,万人瞩目的明星!”南山眨巴眼睛,煞是认真。
“哈哈,谁不知道你自以为长得有几分姿色!本小姐看来,不怎么样,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导演看上你。”故意打击他,不过我知道只要南山想做的事,一定可以做好。
那年我们都十八岁。一起走过十八个春夏秋冬,仿佛就是一晃的样子。
曾经一起在草地上打滚,一起在屋檐下戏水,一起在麦地里捉迷藏,一起在山坡上放风筝;也曾为了抢饭桌上最后一块肉互不相让,最后因为我的眼泪,他把那块他也很想吃的肉送到我嘴里,而我只咬一口,另一半分给了他;也曾因为玩躲猫猫,睡着在堆好的麦堆里,第二天当家人找到时,发现我们相依相偎,家人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好笑。
那年我们七岁。
地铁很快就到站,也许一个人的时候,特别是一个人在喧闹中会想到以前的很多事。
出地铁站,秋天的夜微凉,但空气很好。
深深吸口气,又呼出,眼睛泛酸,伸手揉揉脸颊,“笑一个!”
站在“弱水三千”舞台近半年,说是花痴也好,说是拜金也好,不知道多少人明里暗里嘲笑讽刺,好累。可是,不能退缩,筱兰的人生不会有放弃。南山说过,有一天,他会站在万众瞩目的地方成为最璀璨那颗星。那么,我呢?到时候,会找到他吧。
其实,“弱水三千”只是一档以单身男女相亲为主题的娱乐节目。而我,以“风尚潮”杂志记者的身份参加,和其他大多数嘉宾不一样,我签了约,作为活跃气氛以搞笑、花痴和拜金为噱头的签约艺人,更直白的说,“托”。
现在这个社会,考试有考托,婚介有婚托,做节目的托自然应运而生。只不过,我与那些因节目而成功托上位,或找人给自己做托的嘉宾,立场不同而已。咱是牺牲小我,托起大众。试问,谁会喜欢大庭广众叫嚣定要找个帅气多金的钻石王老五做男友,自身条件又不是最佳的狂妄女子?还走的搞笑系。
尽管来参加节目的不乏社会社会精英、名门贵胄,就连当红明星也屡屡参与,但那些眼高于顶的天之骄子们,只会对我哧之于鼻。
节目录制过程中,受到的白眼,遭到的讽刺,以及台下观众的哄笑,愈来愈多。下了节目,电视机前观众质疑、投诉和非难也纷至沓来,无形的压力压得我快喘不过气。
一切,还是得忍受着,谁叫我签了大半年的约,谁叫我为了那笔可观的签约金?征信社来消息了,需要出国去调查,那得花一大笔钱。
回家的路得走进一个小巷子,虽安静,治安还可以。
在走进巷口的时候,“喵!”一个叫声在耳边响起,昏暗的灯光下,寻声望去,发现路边有一只小猫。
走近看,灯光下的毛稍稍泛黄,应该是白色的,还有些黑斑点,特别是脑袋上有一撮黑色的毛,圆乎乎的,可爱。蹲下身,想抱抱它。
记得曾经如此喜欢过猫这种动物,尽管大家都说狗比较忠诚,但我还是喜欢猫。就是喜欢,喜欢他柔柔的毛发,喜欢他暖暖的身体,喜欢他眯起的时候弯弯的眼线,还有瞪大的时候闪闪的眼眸,喜欢他在你身边撒娇的样子,喜欢他熟睡时发出的“噜噜噜”的打呼声。
抱起他,好温顺的样子。思绪回到了那个遥远的年岁,我抱着我的“小黑”(一只白色的猫,但头上却有一撮黑色的毛)在门前的小椅子上听南山弹吉他……后来,在我十六岁生日前夕,“小黑”不见了,找了好久都没找到。生日那天,特别想“小黑”,想请它吃生日蛋糕,闷闷不乐的我看到邻居家的猫,伤心地直掉眼泪。南山为了哄我开心,又是说笑话,又是给我唱生日歌,那时觉得他那眯起来的眼睛真的和“小黑”很像,笑的时候都是弯成一条线,但似乎总能看到那一闪一闪的眼眸。以后,我再也没有养过猫。
“姐姐,这只小猫是我的”,男孩走到我的面前,接过小猫。
巷子里复又空荡寂静,“小黑……”喃喃轻叹,只觉得手心空落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