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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其实,在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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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玫瑰精灵眼中永远高贵典雅的玫瑰女王——天爱.血魅.玫瑰洛
(凑字呢)抑或是称那个满心灵伤痕累累`胆怯的XXX(名字某H不记得了,嘿嘿),都是孩子。面对初次接触深入的所谓“爱情”她(她)显得有些许的手足无措。但她很容易满足,在爱情方面她就像一个喜爱糖果,却又不知如何得到的小小懊恼的孩子。但是,持续这样也是极其容易受伤的。
迹部景吾水仙花。这个有资本,有实力,嚣张无比的“老大爷”,竟也是陷进去了。在天爱离去之章节,我竟是在做着自己一直以来认为十分愚蠢的举动——假设,如果,给天爱足够的时间,让她一直陪伴那只死公孔雀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我不是一个爱幻想的人,我本就是无所谓如此的。于是我第一次在床上没有去回想父母亲和家教的严厉指导,而是认真的,郑重其事的假设着:如果……
但这世界上确实也却是没有如果,也没有发生以后的假设。
僧常说:人皆有魔障,红尘未了,不得遁入空门。天爱是未来伟大的玫瑰女王,她需要经历劫难,她需要磨砺,需要成长,需要力量。除去真正爱你的人,任何事情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等价有偿。
(老觉得这句话怪怪的,怪别扭)
我讨厌麻仓好,讨厌麻仓叶,讨厌……好吧,我承认,我讨厌这一卷里面的饿所有人,包括那个蠢不拉几又让人没法儿指责的天爱.血魅.玫瑰洛。我看了以后其实无任何感受,也许是因为我就像是一个旁观者,默然却又欣然的看着这一切——看她摔倒,看她爬起,看她迷茫,看她悟透。
我见证着她的成长,见证了她经历风雨后一点点散发出的足以蛊惑所有人的光芒。
我讨厌好与小爱之间那种自古以来害人不浅的情愫,却又是欣慰。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小小欣喜。一百年对于我们的玫瑰女王来说不算什么,对众多的玫瑰精灵来说也是如此。羡煞他人也,如若真是有谁能够超越一切界限,互相扶持,互相依靠,不是爱情也好过一人赏月孤独终老。
小叔叔在我小学时离婚了,我是无所谓的,但就是好奇,想要知道。于是我便去问他。他没有回答,只是给我讲述了一个故事:
他是不爱她的。因为她总是过于清冷,似一朵清幽的莲花,散淡之中,露出几分傲骨。于一个男人而言,她给了他莫大的压力。 可是,他却不能说分手。因为,在许多人眼里,她是美好的化身,甚至完美到挑不出一丝一毫的毛病。可在相处中,他发现,他并不爱她。他感到无比痛苦。最终,还是说出了分手。她哭了,委屈地问他:我哪里不好请你告诉我,我改好吗?他再次心软,拍拍她的肩,然后两个人继续走下去。
直到有一天,他的一个四十多岁的同事开始闹离婚,折腾到翻天覆地。那个同事面对打上门来的妻子近乎咆哮地说:我后悔死了,当初就不爱你,为什么要娶你?我耽误了你,也耽误了自己啊。霎时间他醍醐灌顶。不爱就应该放手,这对另一个人是解脱,对自己也是一种拯救。不要以为不爱了就是不道德的,爱没有了,放手,其实也是对对方的尊重。这次,他决然提出分手。
她仍旧哭,甚至想自杀。他说,我不爱你,如果一直凑合下去,我们结婚生子再离婚,那时,你的恨比现在还要多,如果现在分手,是我对你负责,你会找到自己的真爱。
她问,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的女子?他摇头。
黯然分手后,她痛苦了好长一段时间。半年之后,她与另一个男子结婚,生活幸福美满。
- 爱一个人,要的是幸福、是舒适,如同穿一件纯棉的衣服。
- 如果不爱了,请你告诉他(她),放手,也是一种美德。
于是我明了,却依旧没说什么。好也是如此吧,如若他知道了让他快乐生活的小天爱的代价是什么,他会发出怎样的惊人话语以及表现呢。
哎呀呀,真是让人期待的不得了呢。
我想把好和天爱之间,用一个故事表达: 他英俊,儒雅,有着不错的工作,是有口皆碑的好男人。没见过像他那样宠老婆的,外面一切应酬统统推掉,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同事们笑他:“难不成家里放着一个仙女?”他不回答,只笑。那笑让所有人都相信,他正享受着蜜里调油的幸福生活。
但去过他家的人都知道,她并没有别人想象的那么好,粗糙、任性、邋遢,他收拾得清清爽爽的家,不到十分钟她就能把杂志、拖鞋、靠垫扔得到处都是。他也不恼,耐心地重新把它们收拾整齐。有客人来,她和客人争吃头一锅饺子,他抱歉地对客人笑:“你看,她就是这个脾气……”第一碗饺子,必定先端给她。
他这样宠爱她,别人都看得清清楚楚,唯有她一个人不懂。是真的不懂,她的精神出了点儿问题。以前,她也是个聪明灵秀的女子,婚后第三年,她生下儿子,儿子半岁的时候意外夭折。她就是从那个时候起病的,精神分裂症,住了一年院,病情时好时坏。医生说,这病去不了根,还是回家养着吧。
他开始笨手笨脚地学做饭,煎蛋时把蛋壳弄进了碗里,待一片一片捡出来时,锅里的油已经冒了烟。正熬着粥,突然听到她在客厅里尖叫,赶紧跑过去,她已经把茶杯打碎了一地。半夜里他被“哗哗”的水声惊醒,起来一看,她不知什么时候拧开了水龙头……他像照顾小孩子一样,要哄她吃饭,陪她做游戏。清醒的时候,她就坐在儿子的房间里哭,哭得声嘶力竭,怎么都劝不住。
这样的生活很累,也很容易让人厌倦。许多人劝他:“她都那样了,你照顾她几年,也算仁至义尽了。趁着年轻,离了再找一个吧。不然,你这辈子可就搭上了。”他不答,只是笑笑。
阳光好的时候,他牵着她的手上街。她看到糖葫芦、烤红薯就眼馋,他便跑着买回来,帮她捧着,等她吃完一样再递给她另一样。有时候她突然就犯了病,迎着开过来的汽车,“扑通”就躺在马路中间,吓得他脸发白、手发凉,也惊得司机一头冷汗,便连他一起骂:“神经病!”可他还是隔三差五地带她出去逛街,他怕她待在家里时间久了会闷。
她的病情反复无常,他们就这样,一直过了15年。
得知这个男人的事迹是在媒体报道中,之后,我和做记者的朋友一起去采访他们。去之前,一路想了很多,关于苦难,关于牺牲和奉献。一个男人,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患精神病的妻子,其中的艰难与辛酸,不难想象。
到了之后却发现,他们的家完全不是想象中的样子:很干净,窗台上有一盆怒放的梅花,娇小的妻子紧紧地挽着男人的胳膊,光洁的额头、闪亮的眼睛,让人无法把她和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联系在一起。在整个采访过程中,没听到男人说过一句抱怨的话。最后,朋友还是没能免俗地问:“这么多年,就没有想过离开她吗?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个病人,不觉得辛苦吗?”
男人揽住女人的肩,仍然笑,老老实实地说:“想过。有一次,我真的想一走了之。但是刚打开门,就再也迈不动步子了。是的,我爱她,我没有办法丢下她不管。在她身边,我很累,但离开她,我会心痛,我的幸福和她有关……”
天爱和好一直一直这样下去,就好了……
没有变化的话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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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重新写了一篇
文笔却不太让人满意
哎~ 先凑合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