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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还没我唱得好听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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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的十一点半依然热闹不止。
一行人从九号公馆有说有笑地出来。最招人注目的是中间两位,一位即使口罩帽子一样不缺地全副武装,也遮不住身上与众不同的气质,简单的装扮隐约透出姣好的身材,“小歌,你说,你怎么就能把自己作的词唱成这样呢?”顾之灵一边说着一边捂着肚子,笑得根本停不下来。
小歌就是中间另一个。女孩随意扒拉了一下有点炸毛的头发,明媚的眸子整个弯成月牙,一脸灿烂并不在意,但又朝顾之灵娇嗔道:“有灵灵姐在,也用不着我唱多好了嘛~”白裙在晚风中轻轻晃动,像极了一朵盛开的栀子花。
“你说,白朗那家伙要是知道给他写词的人把他的歌唱成这样,该怎么想?”顾之灵调侃。
“切,我觉得他还没我唱得好听呢。”墨歌装作很认真的样子说。
顾之灵等一行人爆笑。
白朗出道十几年没被黑这么惨过。
此时,旁边一辆黑色保姆车缓缓降下车窗,朝着顾之灵开口:“顾灵,这么巧啊。”
……!!!!!!!
众人倒吸一口冷气,这这这这这这这这,白天王!!
虽然说,他们跟在顾之灵在娱乐圈混的年头不少了,但是由于顾之灵除了演戏外不太出席别的场合,和白朗打照面的机会并不多。顾之灵和白朗算是泛泛之交,可白歌神这次偏是认准人了。
墨歌瞬间想挖个地洞跑,但是,又不太舍得跑。
墨歌唱歌没调,所有人都知道。但是墨歌对白朗的喜欢,却是埋在自己心底好多年。
不然,衣食无忧墨小小姐,也不会在众多光鲜工作中掉头就跑,默默埋头做了从不抛头露面的作词师,独自承受了胸无大志碌碌无为的看法。
墨歌的词,一字千金。她作词的笔名叫牧狼,牧狼,慕朗。但是牧狼是墨歌,没人知道。白朗也不知道。
“哈,是挺巧哈。”顾之灵有点不知道怎么说。
白朗将视线抛向在人群中极力缩小自己存在感的墨歌,轻笑:“小姑娘好像对我唱歌有什么看法?”
!!!!墨歌浑身一激灵。
“哎呀,小歌是住我隔壁的邻居妹妹,带她出来玩呢。小孩不懂事儿,况且她都没调,怎么跟你比。”
不懂事-小孩-墨歌还没冷静下来,呆在原地。
“隔壁?墨家?小丫头,你这么会说话,墨夫人知道吗。”
嗯对,白朗小时候住墨家隔壁的隔壁。墨歌从小就认得白朗,只不过从未言语,而邻居家这个大哥哥好像也从未注意过她。顾之灵是后来才搬来的,并不知晓。
后来,白朗出国深造,再后来声名鹊起,居无定所,也不太回白家。从前出个院子就能远远望一眼的人,如今竟然只能在电视上看到了。
“对不起白先生,我刚刚跟灵姐闹着玩儿呢。冒犯到你,实在不好意思。”墨歌紧紧攥着裙边,眼泪都要出来了。久别重逢,白朗,竟然是以这种方式。这么多年了。
“既然对不起,那就弥补一下我吗?”白朗望着委屈得不行的小丫头。
墨歌呆呆看他。
“上车,顺路把你送回家。”白朗声音染着一抹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