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文,单纯是因为看到现在的一堆作品,狗血套路十八弯,疑惑为什么当了神仙却不干活,祸害一堆人,还能满口天下大义。
这篇文里的情节,不针对任何具体作品,只针对狗血套路之类。
重复,不攻击具体任何人、任何文,只是对于一些套路化的情节人设。
请勿误会,认为是针对你和你爱看的作品(鞠躬)。
道教典籍里对渎职犯罪的神仙判罚还蛮重蛮多的。
简单摘一些给大家围观:
诸正神非八节妄受民间财物一文以上者,处死。
诸正神受劝命血食一方,只得守护境土,妄兴一毫祸及于人民者,针决充替。放邪神娌鬼克害其境土方隅之民,徒八年。同作情意放者,加一等。受其财物者,处死。
诸正神犯罪,至行司律所不载者,仰法官以人情推原断遣。只得失入,不得从轻。
诸山神所管分野,有瘟气者,常切收拾,不得放四散损害生民。违者,针决充替。
诸山神无故离其所治者,针决充替。
诸精怪入人家者,斩。
诸精怪入人家变形弄影者,处斩。
诸精怪妄入人家,迷人男女者,分形。
——《太上混洞赤文女青诏书天律》
诸当职之神,辄与民人妇女私通者,流三千里。情理重者,奏裁。如地分鬼神犯者,加一等。
诸鬼神无故害人性命,及偷盗人间财物,不受咨恳,被捉者,处死。所属城隍土地等,故纵者,同罪。失觉察者,杖一百。
——《上清隐书骨髓灵文鬼律玉格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