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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跑路 “这么好的 ...

  •   3.

      “你醒了吗?”眼睛还没有睁开,头顶就响起说话声。

      “………”再次醒来我好像已经能接受这一切并非是梦的现实。

      “吓了我一跳,你下子就又晕过去,我还以为你另外受的有伤呢!”是那名叫轩辕月驰的少年,他正站在床边对着我猛笑,“两三天内你还是少说话比较好,‘沙漠秃鹰’袁仁下手可不轻,气管没破是你运气好。”

      “秃鹰?……猿人?”吐几个字,喉咙像刀在割。

      “就是掐你脖子那个半秃子。” 轩辕月驰比了比头顶。

      “………”说的是地中海么?真是很像啊,“总管……那个半秃为什么没杀我?这里是哪里?我为什么在这里?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才叫你少说话,你就问这么多。” 轩辕月驰递了杯水给我,“问题我一个个回答你:第一,你没被杀死是因为我救了你;第二,我们现在是在客栈里――说到这个就气,你身上怎么才八两多银子,住店差点都不够;第三……”

      “等等!你说你用了我身上的那八两六钱银子?”我尖叫地打断他的说话,“我放在内衣夹层里的八两六钱银子?”

      “好像是吧,”轩辕月驰奇怪地看着我,“不过是几两银子,你放那么隐蔽做什么?虽然是打折房,但客栈老板也太抠了,我们是两个人,竟只弄来一桶热水不说,还不负责晚饭,真不该住这家店!“

      “………你,你用了我存下六年的积蓄。”我呆了。

      “不会吧,你那么穷?” 轩辕月驰粉无辜地看着我。

      “………”我在郁闷中……

      “………”

      “呵呵,其实不用那么郁闷啦,把这个当掉就行了。” 轩辕月驰从床下拿出一样令我眼熟的东西来.

      一只夜壶!

      “当这个!!”天,这不是地中海那老头的夜壶么?――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么肯定是地中海的:一个被你拿在手里老半天外带用来救过人的东西,你会忘记吗?

      “我说,老大,一个乌漆麻黑、形象丑陋,名曰夜壶的东东能值几个钱!如果是皇帝老子的黄金高档货还差不多。”

      “你错了哦,” 轩辕月驰晃了晃手里的夜壶。“这是秃鹰老头以前还是一品带刀侍卫时,皇帝御赐给他的夜壶,可不是平常人用得起的。”

      “皇帝赐的?夜壶上又没个印章、标签什么的可以证明这是皇帝赐的,那有啥用?”我一把抢过轩辕月驰手中的夜壶细细看来:光光的,半个疤都没有。

      “其实夜壶贵重并不是因为是御赐的,而是它的材质――万年寒铁!” 轩辕月驰又把夜壶拿了回去:“万年寒铁是铸剑的级品材料,民间市价一百两黄金一石!”

      “一百两黄金?!”不,不是吧。

      “那个还是十年前的报价,现在都不知道会涨成什么样。”

      “……”黄金哎,黄……等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这么好的东西真舍不得当,不过跑路怎能没钱!”

      “跑路!!”果然不对劲:“跑什么路?”

      “拜托,我被关在地牢里十年了,你以为我逃出来就万事大吉啊,自然会有人要抓我回去罗,”原来跑路的人是他啊――“因为你的原故我才获救,他们当然不会放过你啦!”

      “啥?”我不可置信地睁大眼。

      “而我又为了救你,狠狠地揍了那秃鹰老头一顿,”揍那死半秃?嗯,为民出害!“想来那秃鹰老头也把这笔帐记在你的头上了。”

      “啥?啥??”我猛地从床上跳起来。

      “所以,”轩辕月驰无所谓地耸耸肩,“为了我的大恩人你的性命着想,我们此刻正在跑路中。”

      “我的性命?”想到府里的武林高手,我就心寒。

      “放心,放心,我会保护你的哦!” 轩辕月驰露出小鹿班比式可爱表情:“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说了半天我还不知道呢。”

      “曲御火。”我认命了,不认命行吗?这些天发生的事有哪一件是我能控制的。

      “御火?!御火,好名字啊!” 轩辕月驰似乎有点吃惊,“那就请多多指教,跑路同伴:阿火――”

      “什么阿火,要叫‘曲大哥’,我今年二十八岁,可比你大多了。”比你大上十岁都不止!

      “不要嘛,我要叫‘阿火’嘛!” 轩辕月驰再次露出小鹿班比式表情:“阿――火―――”

      “你这没大没小的死小孩!!”

      “阿――火――”

      “……”那表情我免疫不了……

      金食玉琼楼是天昭国内排行第二的全国性连锁饭店,听说已经开了近两百来家。而“金食玉琼楼第三十六分店”便是福来镇最大的酒楼客栈,店内装修豪华,小二也达到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准。

      地方高档消费岂会低?一杯上等的黄山毛峰,就要十两银子(比我六年存的积蓄还多!)要是以前,我打死也不会来这里(想来也没钱),可是现在,我正坐在二楼观景角度最好的位子上喝着级品龙井,吃着香酥脆皮鸭、千层百合糕――这些东西在现代可以算是普通中的普通,但我到古代六年,今天才吃到,感动啊!

      夜壶是被当掉了!

      ――经过N小时的努力,讨价还价到我的口发干,眼发直,四肢抽筋,快要鼻子喷白沬时,当铺老板终于以五千三百二十二两白银的价格买下夜壶,可我还没走出当铺,那个镶着金牙的小胡子老板就以‘夜壶有尿骚味,夜壶内壁被尿酸腐蚀等等’理由又抢回二十二两。到最后,我的身上就有了五张面额一千两、四张面额五十两的银票和六十两散银。

      你问我为什么是六十两散银而不是一百两?因为还有四十两被轩辕月驰拿了去,说什么买点新潮玩意儿庆祝他重新获得自由……我能说啥,好歹轩辕月驰也是位皇子嘛。

      轩辕月驰是皇子?对,他是,不过却是已经被除去皇籍的皇子。

      “你也知道的:宫廷斗争、勾心斗角嘛,谁叫我长得人见人爱,鬼见鬼疼,有的弟兄就嫉妒我罗,于是就在我家老头,也就是皇帝面前编排我的不是,找了一大堆欲加之罪丢到我头上,然后皇帝老子就除了我的籍,本来是要我流放边疆的,谁晓得还有些变态觉得流放太便宜我了,于是找来N多高手把我抓住,关在地牢里,三天两顿虐待我……”

      以上,就是轩辕月驰对他为什么被关在地牢的解释。

      “风和日丽啊――”咬了口百合糕,平静啊……平静啊,这哪里像被人追杀?难道真是如轩辕月驰所说:最危险的地方也最安全,别人认为我们一定会逃得远远的,我们却还在本镇半步也没离开――

      这时,楼下街道上一阵混乱,使得我好奇地伸长脖子向下望:

      “东街的孙家巷里死人啦!”

      “死了好几个人,官府的人都已经去了,听说尸体好恐怖的。”

      “缺胳膊断腿?还是没有头?”

      “你想都想不到,是洞!每具尸体除了脖子上有三个窟窿外,什么伤都没有,也没流血……”

      “………”

      我没有再仔细听下去,转过身坐回椅子继续喝茶,任何时代都有一些变态杀人狂,没什么好希奇的。

      “阿火――”耳边突然响起声音。

      “噗!”茶从我嘴里喷了出来,是轩辕月驰,看他手里大包小包似乎买了很多东西:“你干什么突然出声,想吓死人是不是!”

      “哎呀?阿火你好胆小哦!这样就被吓,还是不是男人啊。” 轩辕月驰一边取笑我一边把他那些大包小包搁在桌上。

      “你都买了些什么?”我问。

      “现在最流行最前卫的小吃!好像很不错。”他答。

      “流行?前卫??”我再问。

      “是啊,几乎每种小吃两三年就会过时,我都与世隔绝十年了,当然要试试最新的!”他再答。

      “小吃?”我再再问:“你就只买了这个?”

      “是啊,”他再再答:“我是最喜欢吃小吃的。”

      轩辕月驰从桌上随意拿起一包东西给我:“尝尝这个,我试过,很好吃的。”

      我看着包里金黄色的条形物体――这,这不是麦当劳里的薯条吗?没想到在中国古代就出现了。

      “薯条?”我拿起一根放到嘴里:“还真是前卫!”

      “你也知道!怎样,好吃么?” 轩辕月驰讨赏似的望着我,大有我不说好吃就要哭给我看的架势。

      “还好,不过味道不像土豆。”应该是某种肉干吧。

      “当然不会像土豆,鼠条、鼠条,顾名思义当然是老鼠肉罗,怎么会像土豆?”

      “………”立马端起龙井牛饮一口。

      “你怎么不吃了?”小鹿班比式表情哀怨地瞧向我。

      “这个……不合我口味,”我坚决不要!!“你不是还有其它的么?”

      “对了,还有这个:‘周郞过火山’!”

      “是什么材料做的?”问一下比较保险。

      “油炸蟑螂!现在时尚榜排行第一的小吃!”

      “蟑螂??”油炸小强?我的天!

      “阿火还不喜欢么?那‘龙吻’好了!”

      “龙吻?”名字还可以,不知道又是什么东东。

      “清蒸蛇头,很补的。” 轩辕月驰把一个状似死不瞑目的粉白色蛇头递了过来。

      “谢谢,你,你还是自己慢慢吃吧,怎么说你被关了十年,也该使劲补一补。”汗晕,怎么80年代的四害在古代还是流行小吃?

      “娘,快看,是‘周郞过火山’和‘龙吻’!我也要,我也要!!”隔壁桌一个七八岁小孩拉着他身旁的妇人大叫:“娘,娘!”

      “你这孩子懂什么,那些都过时了,吃娘买的这个,‘香酥青蛙皮’!这个才是级品!”妇人瞅了我们这边一眼,转回头去哄孩子。

      …………………………我无语了………………

      “真的要离开福来镇?”想来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六年,一时半会还真有点舍不得:“你不是说‘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为什么我们还要走?”

      “阿火啊,亏你活了二十八年,连这都不明白么,我们想到‘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人家又不是笨蛋,当然也会想到。”轩辕月驰用吃完无敌小吃的纸袋擦掉手上的油,拉着我往楼下走,“总不能在这里等人家来捉吧!”

      “可我们要去哪里?”不是我不想走,而是六年前来到福来镇,就一直住在这里,其它地方我没去过。

      “去怀临城,听说再过几天那里要举行每年一度的‘选美大赛’,人可多着呢。”

      “……”人多?嗯,这样可以模糊敌人视线,的确是跑路人的首选……

      “人家都说怀临出美人,我十年前就想去瞧瞧,结果没机会,如今正好遇上‘选美大赛’,怎能错过?!”

      “……”高估他了,原来是想去凑热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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