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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 社畜牧方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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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故事,从一个雨夜,在倾盆大雨中捡到了一个霸道总裁的恶毒女配开始。
哦对了,这个故事里的恶毒女配,是个漂亮的男人。
…
星期六,北京CBD,人来人往。
牧方琪记得自己小时候,朝阳区还不是这个样子,那时节的北京好像很小,小到遍地都是积木块一样的房子和同音同调的人。
现在这CBD的玻璃楼丛跟树林子似的,每一棵玻璃树干都给掏空了,爬满头大身子小的蚂蚁,来自两江三水、四海五湖。
“琪琪,喝一口不?”对面坐着同事于杨,四海五湖的一份子,不理解牧方琪矫情的惆怅。
“头晕,算了。”牧方琪摘掉鸭舌帽,揉了揉有些油腻的半长头发,觉得脑袋格外沉重——大中午的,连着996一周、又饶一个通宵到周六的死亡加班,实在难有心情。
“缺觉了吧?”挑起一筷子炸鸡块儿,于杨无聊的黑框眼镜底下也顶着不小的黑眼圈,“哈欠,这个case终于忙完了,咱们能清闲几天了。”
…清闲也只多放一天假,没啥用。
“好像我毕业后就再没旅过游,”二十五岁的于杨是硕士学历,刚工作一年多,“之前答应女朋友陪她去大理,再不找时间聚聚就真要跟我分手了,我得想办法多请几天…”
“我也挺想旅游的,”牧方琪垂眸,他的容貌很是不错、长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直勾勾望向半玻璃杯雪碧,漂浮的气泡在虹膜里变成了细碎的雪,“雪山、草原,开个吉普去看百马过江,就,哪怕躺在草地上睡一觉,也比现在这样强。”
“是吧?但咱哪有时间。”
窗外,灰蒙蒙的城市天际线被玻璃楼切得高高低低,来往加班的打工人们都跟没断筋的大虾似的,在大锅里卷成了虾球。
——你一会儿上哪儿?
——回家睡觉。
——英雄所见略同。
出离公司楼下的小饭馆,两个策划狗结伴前往地铁站,站在电梯口一块儿抽了根烟后,向着相反的方向各自回家。
…
坐地铁一路回到从小生长的大杂院,不是每个老北京人都有钱,例如牧方琪家就多年如一日地凑合在这平房堆儿里,等待拆迁。
巷口改换了新围墙,胡同里流浪的奶牛猫趴在墙头睡着,摸一下也不理人。
这一片在牧方琪上学时就说要动迁,却一直没影,高楼大厦渐渐把这里围成了一个圈,曾经热闹逼仄的大杂院则越来越冷清。
去年,隔壁大爷大妈被儿女接走住进楼房,在那之前,东北房的嫂子再婚了一个山东人、嫁去城北,儿时巷口的戏园子早已不知去向,前街开了多年的书店也在近期倒闭,阴暗无人的店铺里到处散落着待清理的书籍。
——外地涌入的精英把这座城市带得越来越卷,自己童年记忆里的北京变得越来越陌生。
一阵轻风吹来,在地铁上站了一路的牧方琪感觉不那么困了,侧头看看大敞的书店门,迈步进去。
当年最痛恨的考学练习册垃圾似的扔在地砖上,自己一直不是爱读书的人,学习不怎么好,大学混了四年进入这家公司,毫无兴趣地工作着、蹉跎着,一晃又四年了。
席地坐下,小时候根本不想进来的地方,现在却突然想看看书了。
…
但没一会儿便没出息地转向了垃圾小说区,言情、武侠、修仙、穿越,五颜六色的封面上画着帅哥美女,各个肤白如玉、雕刻般完美。
牧方琪不知道颜值到底有什么作用,可能对小说里的有钱主角有用吧?好比你很漂亮,在清华北大是巨额财富,但在破学校可能会害死你——比如自己那所近年提成一本的二本。
自己勉强175,不高不壮、相貌阴柔、还喜欢长发,似乎只会受同阶层屌丝们的排挤——而且似乎不像个靠得住的男人,没有收获过什么真挚的感情。
一本《我的霸道总裁》,蒙着些尘土、看起来有点年头,封面土气,翻开是霸总爱上小秘书的狗血故事,然而,牧方琪不得不承认狗血对人天生的吸引力,不知不觉便盘着腿,坐在书架下看了起来。
霸总汤姆苏男主、灰姑娘玛丽苏女主、痴情的多金男二、搞事的恶毒女配。
小秘书女主上班第一天撞了男主总裁的车、上班受后者冷脸、遇到男二暖心相助、陪男主参加舞会美丽逆袭、被恶毒女配排挤、工作失误、总裁维护、女配继续作妖…
其中还要抽空见个家长、带个别人家孩子、“意外”同个居,误会横飞、分分合合——直到最后,男主与黑化的男二相争、给黑化的女配下场、再给女主一个万众瞩目的世纪婚礼,这书基本集合了所有俗套情节。
——钱都是天上掉的、男主都是不近女色的、女主都是死性不改的、情敌都是玩儿命作妖的、医生都是半夜叫醒的…直到裤兜里的手机传来“叮”一声,母亲发来微信,责问自己难道要住在单位不成。
一看顶端时间,都中午了。
好家伙,居然看这没内涵的玩意儿看了三个多小时,牧方琪后知后觉双腿酸麻,小心起身,却还是吃了满眼的雪花。
“嗯…”捶着腰将书本撂在架子上,抬腿要走。
“小伙子,”一回头吓了一跳,自己从小就怕的书店老板站在身后,哪儿冒出来的?他头发都白了,却还是那副神叨叨的表情,“这书你拿走吧,不要钱了。”
“哦哦好…”
就当帮忙清仓了。
…
拖着脚步回到杂院深处的家,父亲又很久没回来了,母亲正在院儿里和邻居闲聊,看见儿子便招呼吃午饭。
“欸好嘞。”对着院儿里的水管洗了手,晃悠进屋,自己家住在这一进院子的东南房,35平米挤着两室一厅,三步走进自己的卧室、随手把书和背包搁在床头,回身出去开冰箱,拿出一听燕京啤酒,起开仰脖灌了一口。
母亲拽拽围裙进屋,看见儿子这样也不管,毕竟她丈夫酗酒要比这严重得多——这个美丽的女人半辈子也没过上什么好日子,牧方琪的父亲是个帅气的风流浪子,她当年迷上大摩托上长发的他,却也将自己拖入几十年的丧偶式婚姻。
而且儿子虽然继承了两口子的美貌和丈夫的风流气质,却不是后者那种等着人伺候的主儿,牧方琪转头瞧见母亲在煮炝锅面,便抽过菜刀,帮她切白菜帮子。
——这小子会做很多菜呢,煎炒烹炸的,宠得母亲已经只会煮面条了。
白菜叶加两个鸡蛋,还是儿时那香满半条街的味儿,连汤倒进大海碗。
“又加班儿加一宿?”老辈人虽然讲究艰苦奋斗,但这有点过分了,“你换个工作行不行啊?”
“没事儿,妈,不总这样儿。”啤酒罐见底,低头稀里呼噜起来。
“什么不总这样儿,光我瞧着就多少回了,你虽然年轻,也不能这么糟践身体呀,万一哪天病了,一病可就是大的…”
“嗯嗯嗯…”
——换工作,就自己这专业,再换几个工作也逃不过996。
饭后,母亲赶着自己休息,牧方琪回屋躺到床头,打算刷刷手机再去洗澡。
“叮,叮,叮。”
领导晒了张客户的回复,公司群又开始接龙拍马。
烦死了…静音。
风从微欠的窗口吹入,徐徐拂在脸上,牧方琪放下手机、闭上眼,没一会儿便失了意识。
那风吹过房间,吹散了床头的书页,忽然,一道光在阳光下亮起,毫不起眼。
“系统激活,穿越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