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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 2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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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马不再狂奔了,我迷糊地睁开眼睛,看到一个写着“辽”的足有三层楼高的城门,我想路达家到了。我的敌国奴隶生活来临了。
管仁说得一点没错,辽国皇帝十分重视这个儿子。倒不是他子嗣不旺。这位年近半百的辽国皇帝有25个儿子,现存的还有17个。女儿则更多,封了郡主却只有4个。原因很简单,这个和我知道的历史上的大辽不一样的辽国,是个明显重男轻女的国家。也只有在这里,我庆幸自己穿成了个男人,据说男奴隶在这里过的日子比女奴好多了。他居然亲自带人来城门等待自己地这个儿子。我原想路达这样好看的混血儿的脸该至少出自点他的父亲,可看到这位大叔不是很高的身材,圆圆的肚子,脸上有点垂的脸,我否定了自己当初的想法。
17个儿子他却最喜欢路达的原因却有点出乎我意料,路达的生母不是个尊贵的人,她只是辽国一个小族族长的女儿,但是生的太过美丽,路达老爹把人家给抢回来了。这个野蛮的开始倒成就一段挺感人的爱情,路达的母亲后来还是爱上路达他爹了,不过红颜薄命,这位美貌的族长女儿在路达刚10岁时就离开人世了。人家是母凭子贵,路达可是占着有个得宠爱的娘,占去先机,被皇帝关注更多。而他自己从小就十分聪明。15岁时就成为辽国最年轻的史马特耳了,关于这个史马特耳的称号呢,我下面还会谈到。总之我知道的这位路达王子,除了早年丧母,一切都很顺利。路达的红发据说继承自他美丽的母亲。
实际上未至辽国城门,只是进了辽国过境,路达就命令手下不用疾奔了,以上消息全都零零碎碎的靠路达说给我听的,实际上因为与管仁的那段相处,练就了了我一个本领,再好奇的事咱也不先开口问,只等着人家主动来告诉我。我和路达同骑,他的一干手下在我们身后 ,没一个敢驱马到路达前面。路达一只手提着缰绳,另一只环着我,时不时俯下身子和我说,因为我的精神仍然不大好,而他似乎很乐于在还没进入辽国之前告诉我这些。
“我的儿,辽国最年轻的史马特尔,这位是你的布拉勒么?”所以我总结说辽国人说话麻烦,就算父亲叫儿子也习惯在前面加上一串身份的代表词。后来我才知道布拉勒是辽国兄弟的意思。
“父王,这位是我从宋国带回来的客人,将来他会是我的谁我现在说不准。”我亲爱的路达王子,拜托你别在老人家面前说出这样让人遐思的话好么?
“哦,这样说,不是布拉勒的话,便是拉文了。”辽国皇帝看了看路达环住我的手。是的,路达甚至没有下马,连带着我也没有下马。虽然辽国皇帝也是做在一架高床上。辽国人出行用的一种类似轿子的工具,不过人家的可华丽多了。辽国皇帝坐的是有8人抬的高床,四面都是轻纱,面客的那一面撩起。而高床顶端真是一种很轻却很结实的材质,据说价值比黄金都不遑多让。因为是皇帝才用这样价值不菲的顶,寻常百姓倒是没有。在我了解到拉文是爱人的意思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子传父业。
辽国人做事效率不低,接到宝贝儿子,辽国皇帝就携儿子及‘未来媳妇’的我回到他们的宫殿了。一进入辽国,到处可见圆顶的房屋,很特别,很有味道。有点类似清真寺那样的建筑,不过色彩则绚丽多了。也相对矮一些,据说这和辽国常年日照有光。可是人家路达的脸怎么都晒不黑。倒是我来到这后见到的人,肤色都相对黑些。就连他老爹也白不到哪去,看来这样的优良传统也是来自他的母亲。
我被安排住进了路达的宫殿,这样我是应该庆幸的,路达并没有告诉他的父亲我的真实身份。只道我是他的客人,皇帝也不以为忤,这样的一个国家比之宋国,显得比较自由。身体里的女性灵魂在叫嚣,在来到辽国的第二天,我已经向路达报备要来逛逛这里的街市。不过因为身体还未恢复,我可是等到身强力壮的时候才出的门。
对比于宋国,辽国的一切都显得华丽,这是一个盛产珠宝玉石的国家。人民也喜欢佩戴这样的饰品。我还记得路达带去管仁家的那颗很大的夜明珠,虽然后来没见他再拿出来,可是我真的很疑惑他到底放在哪,那么大一颗。来到辽国的早市上,除了卖生活用具,吃喝的东西,满布的摊子是都是卖饰品的,裹着一个男性的身体,拥有着天生爱逛街的女性灵魂的我雀跃在每个摊子上。拿起这个摊子上的珍珠项链,拿起那个摊子上的翡翠吊坠,在阳光的照射下,它们都闪着让人兴奋的光芒。
这还是我穿过来后第一次这么开心的逛街,我已经接近兴奋状态,如果不是后面跟着的两人。这是路达派来的人,说是保护我来着,可是我到哪,他们也就跟到哪。路达和他老爹报告战争的事去了,说起和宋国的战事,路达还没有要告诉我细枝末节的意向,而我在贯彻敌不动我亦不动的战略方针。不是说了么,女人在逛街的时候是最纯粹的,一心一意的,我闪过这个念头后就抛之脑后了。顺手撩起一串刚看上的手链,我知道会有人给我付钱。如果在宋国,这些东西戴多了就会和路达一样招人的眼,可是在辽国,男女老少都戴的,我不仅仅是买了过把瘾哦。而且价钱都好实惠,因为都是自产自销,辽国的人民虽然拥有很多价值很高的宝贝,却苦于没有销路,也许路达他爹需要宋国的城池,也是为了扩展本国特产的销路吧。毕竟经济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至关重要。
直到太阳西下,我才在两个“保镖”的陪同下回到路达的宫殿,我已经不想多对路达宫殿华丽的程度多做描述了,这么说吧,踩进这儿的地板,你都会忍不住要挖走一块。属于我的这个房间,据说还不是最华丽的,但是这里我眼睛看到的,我都想据为己有,刚在早市买的东西也不比这里的好看,但是拥有的,和买来的不一样。这就是为什么女人衣柜里已经有这样款式的衣服了,如果逛街看到,还会买回同一款式的衣服。我进了房间后,两保镖才关门离开了。
珠宝,美人,华丽的房间,我现在算不算正过着金丝雀的日子?我不该和自己过不去。算算我穿过来的日子,已经好几个月了,期间我到过的地方,哪个有这么华丽的。期间我拥有的东西,哪回有这么多的。我把买来的东西全数倒在了床上,一样一样地细细看过去,看到兴起,也会对着镜子把他们摆弄上身。西门庆的皮肤真是好,什么样的饰品都很衬。我心里乐呀。
我还买了块头巾,确切来说不是路达绑着的那样的正式的头巾,而只是类似方巾的东西,上面有一条细细的银丝样的东西缠绕了整块方巾,简单却不失华丽。我记得路达的那块已经不见了,我这么做可全是为了自己着想,人家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现在靠的就是这位路达王子了。不讨好点他,难以保障我的好日子继续过下去。我们的靠山同学打开门,进了房间就望见某西一脸物欲的欣赏着自己的战利品,时不时放身上比划比划,然后笑得无比灿烂。
“听说你把我两个得力的助手用来跑腿了。”
靠山大人驾到,我马上从床上跳起,还不忘拉起被子将自己的宝贝藏起来。恨不能在上面撒泡尿做标记。立正站好,我标准的站姿让靠山大人有些错愕,不过他是谁啊。他可是毒舌界里的含笑半步颠呐。意思是,他笑着说上一句话,听的人一步还没挪开,就得疯了。
“报告路达王子。我是物尽其用。”
“物尽其用?我的两位得力助手?”路达似乎在确认什么,我已经开始往下解释。
“贵国的治安十分良好,您的两位得力助手保护了我整天,几乎就没动过手。我估摸着这样让两位一直跟着不做事,太辜负路达王子一片苦心。”
“这样说着我就明白了,改天抽空了,我叫他们来谢你一声。”这个谢说的很有韵味,既有强调的作用,还带着威胁,我刚怎么评价此君来着。
“不劳不劳。我想路达王子也是这么认为的。我照做了而已。”一个足球,你踢一下,我踢一下,拼的就是推脱的功夫。
意外的是,今天毒舌君没再和我唇枪舌剑了,而是看了我的脸半晌,
“你这胡子,是打算就这么续着么?”原来是说这啊,从强盗窝来到辽国,我的胡子没剔,还更长了些,虽然长得不算快。可能是续久了,虽然搭配西门庆细白肉嫩的的脸不好看,但看习惯了,我居然没觉得便扭。
“那依王子看呢?”我抓起我的胡子,其实还抓不来,因为我还没续出山羊胡来。
“本王子一向不强人所难。你要是想剃掉,便剃掉好了。”
我背过身,抓起我的胡子脑海中滚了一遍比含笑半步颠更毒的名称,从七虫七花膏一直想到腐骨断筋散,于是立志将来朝着这方面发展。
我们的路达王子以为自己胜利了,见到某西拿背对着自己也不气恼,却没想一个隐藏的对手已经生成。
“这个送你”看着我递过来的好意,路达别过脸,皱皱眉头“哪的货?看起来很劣质”
“是没有你以前的那块好,真不好意思。”我很快收起来,却被某人一下夺走。
“本王子还没说不要。”拿两根手指头夹起我送的方巾,在他离去的背影上,我使劲发射眼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