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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章 ...

  •   九月份,科罗拉多州的空气闻着如同仓库里堆放过久准备自燃的干草,带有些许疼痛的刺鼻感。晚上八点,梅里耶镇的酒吧正好在庆祝,涂鸦一般的横幅挂在酒吧门顶,上面写着“恭喜莉莉安夺冠”。我把机车停在门外,估摸能在这家热闹的酒吧喝点东西暖暖身子。

      酒吧里有很多姑娘,戴着皇冠身穿礼服,她们和周围的男人起舞,年轻漂亮的脸庞泛着醉酒后的红晕。我惊讶于酒吧里洋溢的青春气息,一时间被人群挤得快要退回门口。我越过各式各样的脑袋捕捉到了吧台,控制好力度往那个方向挤。所幸人们都顾着跳舞欢呼,吧台位置空出不少。

      我用英语询问酒保:“这里有什么?”

      “威士忌。波本威士忌和苏格兰威士忌。”酒保平淡的语气让我对自己的口语信心倍增。

      “除了这些呢?”

      “普通的啤酒。”

      我忍不住叹息。这里可不是西欧,为什么就不能有除了威士忌之外的酒水?

      “给我上最烈的。”

      “等着。”

      酒保忙活去了,留我一人坐在吧台前。

      正中央的姑娘们被人群围成一个圈,其中一个女孩抓着酒瓶唱歌。她有着一头乌黑的秀发,皇冠加上礼服,让她看上去像一个有些不得体的公主。

      酒保把玻璃杯放到吧台上,往里倒酒。我瞥到瓶身的标签,上面写着“威士忌”。我向酒保道了声谢,拿起酒杯喝了几口。不呛鼻,不辣舌,连口腔都没有感知到刺激,微苦的液体就已经滑入肚中。

      “公主”身材很好,玲珑有致,很适合跳芭蕾。当她笑着朝人群飞吻时,我想没人能抵挡得住。

      “莉莉安!”人们热情呼喊道。她笑得更灿烂了。

      “我们镇上的选秀小姐,”酒保跟我说,“还上过电视。她可真是当之无愧。”

      的确。这小姑娘即使放我们那也是个美人,还是会让我魂牵梦绕许多年的那种。

      我把空酒杯放回去,示意他再倒一杯。他给我满上了。我挥手赶走酒保,让他把酒瓶留下。我盯着稠黄剔透的酒水,想着一瓶估计不够把我干倒,于是又想把酒保叫回来。

      人群中爆发出了更响亮的、整齐一致的掌声和呼声。杯沿已经凑到了我的嘴边,而我的眼睛被簇拥而出来的“公主”吸引去。

      “公主”手里捧着一束鲜花往吧台方向走来,她含水的眼眸并非看向我,而是在我九点钟方向的位置。那个地方同样坐着一个男人。男人背对所有人,暗金色的毛发遮住了脸的大部分面积,仅露出线条优美的侧脸。他的体型不是很大,单薄的外套挂在身上,让人怀疑能不能起到保暖作用——不过现在是九月,美国还没冷到必须穿四五件衣服的地步。我无比庆幸能短暂离开冻天冻地的西伯利亚。

      “公主”在搭讪男人。他侧过身来,这时我才能看清他的真面目。他的嘴唇很薄,颌骨位置简直恰到好处,脸颊细嫩,带着点未入世俗的稚气,或许就是因为这张脸“公主”才选择了他。他大概已经几杯下肚,连着“公主”几次问话都没回答上。

      起哄声快要把横挂彩条的天花板掀开。我离得太近,耳膜开始嗡嗡响。我掏出几张印有美国人头像的纸币,随手拍在吧台上。虽没能喝个痛快,但我此行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喝酒。该找个地方休息了,明天还得赶往浣熊市。

      在我离开之前,我和那个男人无意对上了眼。他眼神迷离,却蹙眉直直望着我——就像是发现了白纸上的污点——新奇、难以忍受、又疑惑不解;而我像被聚光灯照耀,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的老鼠,哪也逃不开。

      我喉咙一紧,二十七年来头一次被慌张击昏了头。他是个酒鬼,怎会识破我的身份——我不该让劣质的酒水搅乱脑袋。别管他了,亚历山大。我催促自己在变成下一个焦点前赶紧离开。

      他动了动嘴,吐出几个单词,我离得太远听不清,但“公主”看样子很是不悦。她堵在男人前面丢下鲜花,转身推开人群走掉。人群作散,剩下的姑娘们追了上去。那个被搭讪的男人靠回吧台,垂头拿起酒杯。

      不合时宜旺盛的好奇心驱使我回到吧台,并且这次坐到了他的身边。

      “你刚才说了什么?”我问他。

      他往我的方向偏头,过长的前额发滑到脸侧,刚好露出微眯的眼睛。他发出音调上扬的嗯声,像是没听清我的话。于是我又问了一遍。

      指节在玻璃杯后滑动,他看我就像在看一只主动爬到捕鼠夹上的老鼠。

      “我说……”低沉的嗓音激起我背上的汗毛。他的眼珠一动不动,仿佛黏在了我身上,“她挡着我看你了。”

      我的心脏猛烈抽动。美国人都这么直接吗,还是只有这个毛头小子比较放得开?更可悲的是,我的旅店入住计划已经从单人房悄然换成单人大床房。

      我靠得离他更近,近到我们各自的手肘贴在一起。他的眼珠跟随我的动作缓缓挪动,在我碰到他之后,他发出被挠痒似的短促笑声。

      “你叫什么名字?”我继续问他。

      这次他答得很干脆。“里昂……”

      里昂,莱昂纳多,听起来像个德国人。很奇怪的名字,和他这个人一样奇怪。托他的福我也变得奇怪起来。

      如果有人问起我的工作,我一般会回答“清洁工”。通常情况下不会有人继续追问细节,因为清洁工听起来就很无趣,至于是什么样的清洁工,给什么物件清洁,没人会感兴趣。

      “清洁工?”他重复了一遍,咽下刚饮的酒,“什么样的?”

      至于当下,算是极少数的情况。不过我同样有应对的答案。我比出了一个拿着拖把拖地的姿势。他看着我笨拙的动作“扑哧”笑了出来。

      “好吧。”他笑着点头,“人不可貌相。”

      我从他的话语里听出了一点别样的意味,但不是我最熟悉的讽刺。我举起酒杯,借着玻璃杯子的遮挡打量他。他的金发梳成四六分,当他低头喝酒时,垂落的发丝刚好把他那明亮的眼睛遮住,他的下巴曲线十分优美,面庞仿佛由上帝亲手雕刻而成。我盯着他那被酒水湿润的嘴唇,想着那两瓣亲起来该有多柔软。

      那对嘴唇轻轻抿了起来,嘴角勾出了一个上扬的弧度。他侧过脸,也盯着我。

      “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他问。

      我咕哝了一声,视线落到吧台没被擦干净的地方。

      “没有。”我回道。

      “那你为什么一直看我?”

      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我明显感觉到热度沿着脖子爬上自己的脸。我思考着接下来的回答,一边把剩余的威士忌送进自己的嘴里。

      酒杯突然被人抓住,我不得不看着制止我继续喝酒的人。这个自称里昂的美国人双颊同样泛红,并且贴得离我更近了。我的双眼捕捉到他因为用力呼吸而耸动的鼻翼。他用他那柔情得过分的眼睛注视着我,仿佛在期待什么。我很少会喝醉,但这次不一样,我能感觉出来。

      我还是没有回答,但也没把酒杯的掌控权夺回来,一种难言的渴望像烈酒一样麻痹我的理智。

      天哪,我好想亲他。我这么想着的时候,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动起来。

      我凑过去吻上了他。他的双唇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软。

      十分钟后,我把他压在旅馆的床上。

      “亚历山大——”我贴在他的唇上补充道,“叫我萨沙。”

      他无助点头,又一次被我堵上嘴。

      我没有和男人做过的经验,但是我猜和女人差不了多少。酒精让他放松了许多,他几乎没有反抗,任我尽情摆布。

      为了确保他清楚我们究竟在做什么,同时也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我在拿出床头柜的套子时,用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脸。

      “你知道我是谁吗,里昂?”

      他挤开眼睛,点点头。

      “说出来。”

      “萨沙……”他的声音听上去像溺水的小猫,差一点就激起了我的施虐欲。

      “你知道我们在干什么吗?”

      我发誓我并不是想说什么床上情话,但很显然这句话给他本就绯红的脸更添几分颜色。他的手指在我的脊背上摩擦,似有催促的意味。

      “知道……”

      “是什么?”

      他发出了恼怒的哼声,仰头咬住我的脖子。疼痛令我下意识用俄语骂了句脏话。我抓住他的后颈,把他当作一只小猫一样拉开,然后再次与他深吻。他的确很瘦,但有锻炼过的痕迹,还算看得过去,摸起来也不错。人们都说美国人擅长用诱惑腐朽人的意志,现在看来确实如此。

      一夜过后,我拿起他的外套,翻出了钱包里的证件。没想到他给出的“里昂”是真名,更没想到的是,他居然是我这行目的地的当地警官。我回想起公路路牌上梅里耶镇到浣熊市的距离,猜测他要么是休假刚回来,要么是新官赴任。感慨巧合的同时,我把他的证件放回钱包。钱包里面还有一张照片,是他和另一个女孩的合影。但这张照片被折成一半,正好分开了两人。我把照片放回去,把他的衣服整理好。

      里昂的睡颜同样赏心悦目。幸好小毛头碰到的是我,要是别人估计钱都会被顺走。我看了眼手表,心想还能多睡一会。我又躺回他的旁边,在他无意识挪动脑袋的时候把他揽入怀里。

      凌晨三点,我穿好衣服准备离开。他还在梦乡中。我在床头柜中翻找纸笔,结果除了包装破损的套子和润滑油什么也没找到。我又出门到前台借了纸笔,前台的小姑娘耷拉着眼皮睨了我一眼——当我带着扒在我身上的里昂出现时她亦是如此。她从抽屉里给我扔了一支油性笔和一张纸,我带着它们回到房间。

      要写些什么?警告他别回浣熊市?还是留下暧昧的情话,给旖旎的一夜留下意味深长的省略号——或是什么也不写。多做多错,我应该悄无声息离开。

      我把纸揉成一团丢到垃圾桶里。里昂还是没醒,但似乎做了一个噩梦,泪水沾湿了枕头。我伸手撩开他的头发,为他擦去不停流出的眼泪。他蹭了蹭我的手,就像一只乖巧的小猫,惹人怜惜。我吓得想要抽回手,在发现他并没有醒来后,我又在他的额头上落下一个吻。卡佳不喜欢我这么做,在她看来吻额意味着暴露自己的软肋,而我居然这么自然地做了出来,并且没有一丝后怕。

      我从垃圾桶里取出那团纸,铺平并在上面写下“萨沙也是我的真名”。在把纸放到床头柜上后,我合上房门,离开了旅馆。

      我回到镇上的酒吧前寻找我的机车,却看到车上躺着两个人。一男一女抱在一起,酒瓶还滚在车边,撒了一地的酒水。我叫醒了男人,并在他醒来时抓住他的头发把他拽下来。女人尖叫起来,而男人在我手下谩骂扭动。我把他甩到地上,掏出枪关掉保险。

      在被枪口指着后,男人立刻闭上嘴巴举起双手。我朝他身后扬了扬下巴,他就慌得爬起来逃掉。女人在我看向她的时候滑下车,瘫软在地哆嗦,我凭礼服认出她是酒吧里的其中一个庆祝的姑娘。我打开保险,把枪收回枪套,踢走旁边的酒瓶。

      机车上面的痕迹让我反感。该死的美国佬,到哪都能搞起来。我忍住怒气,拿男人留下来的夹克擦干车身,然后丢掉它发动机车。我不理会身后的女人,朝着既定的方向驶去——浣熊市还有个人等着我去“处理”呢。

      至于里昂,我希望他能别去浣熊市,最好永远别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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