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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误入邻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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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拿刀一手抓鸡的程晨现在就是后悔,十万八千个后悔。就应该听老爷子的话注意身体,家里也不缺她这点钱干什么这么拼,实习期都没过就把自己干猝死了,穿越来了这个鬼地方。家里几个亿的资产全便宜老哥。希望老哥看在没人和他抢财产的份上帮她把她这份孝心也给尽了吧,程晨一边苦涩着祈祷一边手起刀落。
“啊,该死!”程晨看着第三次从她手中挣扎出去飞走的鸡气的骂脏话,虽然她喜欢做饭,但是作为一个打工人当然是直接超市买处理好的鸡。家里也有阿姨帮忙给她处理,什么时候自己杀过鸡。她老哥要是看见她现在这副疯婆子般的模样铁定笑死。程晨化委屈为动力,放下刀开始第四次捉鸡。
“别跑,再让我抓到你我一定把光你的毛!”眼看着鸡飞过墙头,火气上头的程晨立马搬凳也翻了过去。跌在草地上时才被屁股上传来的痛刺激清醒了一些。这家应该没人吧,来了三天了,也没见这家开过门。程晨咽了咽喉咙,鼓起勇气去找鸡,有人的话解释清楚道个歉应该没有关系的吧?
程晨放慢脚步走到门前,看着公鸡耀武扬威般斜视着她气的牙痒痒。“别让我抓到你!”程晨轻声咬牙切齿道。然而还没等她扑上去,屋里就传来一声清脆的器具摔碎的声音。
“谁?滚出来!”李旭眼瞳微暗,还是忍不了我吗?父亲。
“那个,你好,我是住在你左边那户的邻居,我叫程晨我的鸡飞到你家院子里了,我是过来抓鸡,很抱歉,我不知道这家有人住。是我冒犯了,等会儿我杀完鸡烧好给你拿些鸡肉过来。”程晨有些紧张,确实是自己的错一冲动就翻进了别人家,不会是被当成小偷了吧?
“不用,赶紧走吧。”知道不是父亲下令来处置他的人,李旭便不想再搭理。
“好的,对不起。”程晨鞠了个躬赶紧退出去,关上门前好奇地看了男人一眼,这人倚靠在床边看书却不开窗也不开门那么暗的光线就不怕看花眼吗?但是长的倒是挺好看,作为一个母胎单身23年信奉三次元男人永远比不过二次的女人,程晨头一次见识到真正的建模脸,而且还是她最喜欢的病美人一挂,疯狂心动!
把鸡捆上以后程晨开始了她的拔鸡毛大业,“哼,本小姐说到做到。”
“不知道他是个什么养的人?去追他、不去、去、不去、去不去、去。。。”
“咯咯咯!!!”
李旭不耐的皱了皱眉,之前隔壁一直没有什么动静,他原以为应当是住了一户沉默寡言的人家,如今看来隔壁那家的女子倒是颇为吵闹。只是以他现在的处境,活着已天恩浩荡,还能求些什么。
程晨杀完鸡以后筋疲力尽的做在地上,果然活在古代生活不易。叹了口气起身拍拍裙上的灰拎起鸡往厨房走去。
还好这原主是个极善女红又安静不善言辞的女子,即积攒了银钱不至于让她以过来便饿死又不用与他人交谈被人看出换了人当妖怪杀了。只是还得想些赚钱的法子,总不能坐吃山空。昨日去市集上逛,原是想看看有什么赚钱的生意,结果遇上了原主卖女红的铺子差些暴露,还好脑子快将原先做好的约了卖的绣品交了后便推说在山路上摔伤了手,怕是以后都没法做精细的那些女红了。赚钱的营生没想好,还路过酒楼时被菜香引得嘴馋去菜场买了一只鸡,实在是穿过来的这些天,天天山上挖野菜捡果子出,嘴都淡的没味了。
作为一个实习期三千工资全用来吃饭恩格尔系数拉满,只能靠自己小金库额外掏钱度日的吃货,她什么时候这么亏待过自己的嘴呀,程晨握着荷包面条泪果断买了一只鸡。但为了后面的日子不饿死,还是脑子清醒的买了些种子,就是想不到干什么,起码家里还有一点薄田,总不能饿死自己。
程晨将调好的酱料均匀的涂在鸡上,可惜家里没有刷子,只能用手了。没事,烤完就消毒了。程晨将腌制完的鸡吊进拿后院废砖搭的窑炉,又开始淘米准备烧饭。
今天可算能吃一顿像样子的饭了,程晨满意地点头拍了拍手。
闻到炉子传来的阵阵香味,程晨洗干净家里的菜篮子,将米饭、菜和烤鸡装了一些,准备去隔壁给帅哥邻居道歉,远亲不如近邻,和邻居搞好关系,以后生活总能方便些。到了隔壁门口敲了敲门,没人回她。程晨只好又擅自进去了。
“你好呀,我鸡烧好了给你带了一些过来。”程晨笑着推开门。
“不用了。”李旭依然拿着书躺做在床上,维持着刚刚的姿势。
“吃一些吧。我看你从刚刚一直躺做到现在了,总得下来动一下。”
“我是个瘸子。“李旭有些不耐的放下书。
“对。。。对不起,是我冒昧了。”程晨顿时有些无措。
“算了,谢谢你的好意,放下吧。”李旭放下书,慢慢走向桌子。
程晨将菜放在桌上,用余光看了一眼她的邻居,只是走的有些缓慢,单看动作并看不出来腿有什么不对。
“其实还好呀,你不说我根本没看出你腿有什么不对呢。我三天前在山上摔倒,滚了下去,强撑着回到家以后才发现膝盖上一大片青,走路一曲一拐的,后来睡了一觉就好多了,第二天还去了市集,你看我现在还有力气跳墙抓鸡。还是得动动,身体才皮实。你待会多吃些鸡肉补补。”
“好,多谢姑娘宽慰。”李旭看着面前得小姑娘带着笑比划着宽慰他,若不是连太医都是他的腿很难在完全恢复成以为那般,他大概也会有些希望吧。即便看不出,可太子有腿疾连快速走动都无法做到,在武德彪悍的大梁无疑会使朝臣有换边站的想法。毕竟他的父亲最不缺的便是儿子,即便父爱曾经爱重母亲,可他还有一个一母同胞的幼弟。比起他这个自幼便被大儒教导成一国礼器的大儿子,父亲从来都更爱嘴甜亲人的幼弟。否则也不会在他腿伤以后朝中风向便转的那么快,世家大族本就不会把鸡蛋都放一个框中,即便他不受伤,等他幼弟稍大些,以父亲对阿弟的喜爱,总会有人站在他阿弟身后与他打擂鼓,或许到那一日他阿弟身后最大的背影便是父亲,何必等到那日,闹得那般难看,早些离开,被流放至此或许已是他最好的结局了。
“怎么样,好吃吗?”程晨期待的望着李旭,她在厨艺上的好胜心甚至超过工作,每次给闺蜜和家人做菜得到好评都可以开心上半天。
“嗯,非常不错。比我以前。。。在家里吃过的还好吃。这是怎么做出来的?表皮焦香肉质鲜嫩,似乎还涂了些蜂蜜?这做法想来应当有些费钱,姑娘只是误以为这房里没人才误翻了过了,不必如此费心。”李旭虽然嘴上说着不必,但手上筷子倒是很诚实的又下了以筷。
“没事,这蜂蜜是我今早在山上找的,不费钱。你说比你以前在家吃过的还好吃,你不是这的人吗?”
“采蜜危险,姑娘以后小心些。我不是这里的人,我只是和家里闹了矛盾被驱逐至此的。”李旭苦涩的笑笑
“多谢关心,我小时候经常去山里玩,有办法躲蜜蜂的。”程晨看李旭那样子瞬间便脑补了一出豪门恩怨,她家属于爆发户,她爸妈在外创业的时候就把她扔在老家给爷爷奶奶带,她哥天天带着她进山里野,后来家里有了些钱,她爸妈才把她和她哥两个留守儿童带去城里,却也因此觉得对两个孩子有所亏欠事事顺着。她哥从小和她打到大,小事寸步不让大事却从来都护她护的紧。因此尽管后面家里发迹了,她也没感受过那些豪门恩怨,但这不妨碍她看电视和小说上的豪门狗血剧,以及在餐桌上听她爸妈讲那些八卦。
“做这些菜应当很累人吧,我这里没什么吃的可以招待姑娘的,你。。。”李旭有些无奈,他现在确实穷的身无长物。出京城时,只带了些衣服和书籍,他的三弟倒是偷摸着来送他了,还塞了些银钱给他。只是多的他便没再收了,他一个罪人,多与他三弟接触怕是还要连累三弟。他三弟母族势微,本就无望那个位置不必为了他一个已被废弃的兄长取疑与皇父和未来的新主。
“可以借我几本有关律法的书吗?”倒不是她热爱法律到上辈子在岗位上猝死了这辈子还要死磕,况且这里对女子的约束虽然没有明清那般的夸张,而且还兼有大唐之开放和宋之经济繁华,只是女子做讼师的应当还是少有,倒是女子经商的倒是不少。只是若她脑子里的记忆没有差错,她的这具身子的原主应当是被村口的无赖在山上纠缠,无意之中摔了下去。即便她占了这具身子,无法状告那个无赖杀人之罪,总也有法子找那混蛋别的茬,替原主出气。
“你要看律法做什么?”李旭有些好奇的看着程晨,虽然大梁在开国帝后的极力驳斥下民间一转前朝被酸腐文人刻意误导的女子无德便是才的错误意思,大力倡导女子一同读书。民间对女子的约束也少了些,可到底要让民间贫穷人家将女儿与儿子一样送去书院还是极难的,穷困时连男子都都读不起书,更何况送女儿去了。尽管历经三朝发展,大梁经济欣欣向荣,宫中也不乏女官,但倒也没发展到民间女子都能读的起书的程度,更别提习读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