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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番外 他的国 ...

  •   ——某个遥远的星球上,只住着一个人。他是那里的国王、大臣、兵卒和仆役,日子过得无风无浪,悠闲自在。

      骆梓辛生于大富之家,自小衣食无忧。他长相出众,聪明好学,一路长大,收获无数掌声惊叹艳羡爱慕。

      但他从没被父母表扬过。

      自八岁起,他清楚意识到自己今生与生他的那一男一女无缘。

      从此,他独自守在他的国里。

      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

      他的国,就是他无坚不摧的堡垒。

      ——直至有一天,一个外来客闯进他的星球,并借住了一段时间。之后,客人离开。他的生活又恢复平静,但他已不再自在。因为他尝到了思念的滋味。

      骆梓辛睁开眼。他本想小憩,但植物墙的另一边有人在叨叨絮絮地自言自语,让人不得好眠。

      “……怎么办,我想妈妈了。”那人最后一句话,他听得清楚。

      声调从之前啰啰嗦嗦的高昂,忽然变至委委屈屈的低弱。

      骆梓辛看着高高的蓝天出神。

      墙那边的人不再说话。

      骆梓辛不常来学校。偶尔来了也不怎么上课。有一部分时间他会呆在学校的植物迷宫里。弯弯曲曲,植物丛生,如隐蔽的基地。

      那天起,他发现他的基地多了一个人。

      对方喜欢对着无声的植物说话。

      从对方的话里,骆梓辛逐渐听出了他的身份。

      他的脑海浮现出第一次见凌尚的情景。

      他穿着白色的小西装,穿着订做的黑亮小皮鞋,眼睛炯炯有神;置身层层香衣鬓影中,犹如一棵小白杨,新鲜,带点野生的气息。

      但骆梓辛要推翻自己的第一印象了。凌尚的自言自语中,不乏恶毒的整人计谋。原来小白杨的本质是深根狼蔓,看似健康植物,实则为成长不择手段。

      在上流社会这片竞争激烈的土壤里,只有强者才有生存的价值。

      这是进化论的铁则。

      不过,凌尚有依恋。一说到妈妈,他又如迎风舒展的小白杨,语调轻快得如风翼擦过叶尖。

      骆梓辛来学校的次数开始增多。

      一天,路上遇见凌尚,对方朝他打招呼时的笑容明亮得像初夏阳光。骆梓辛知道,他这天要与妈妈见面,心情好得很,连带他向别人使坏时手段也会软几分。

      也是在这天,骆梓辛在休息室里第一次开口维护了凌尚。

      这之后,他没想到,凌尚开始缠上自己。某人一改先前只是礼貌打招呼的作风,化身为超级牛皮糖,要多黏有多黏。

      他看着凌尚一会儿扶风弱柳,一会儿梨花带雨,一会儿正直小白杨,淡淡问一句,“……你不累么?”

      “不累!”凌尚摇头,笑容如烂漫春花,似有深深愉悦自内心发出。

      他不累,骆梓辛也就随他去了。

      身边开始多了一把聒噪的声音。

      凌尚给他介绍植物迷宫,说是自己的秘密基地;凌尚带他去见简虹——他最重要的亲人。

      他们是避开耳目,偷偷见面的,只有十分钟的时间。

      简虹很美,但骆梓辛觉得她温柔地看着凌尚时最美。

      简虹的手很暖,她笑说他是凌尚带回来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她的朋友。

      在简虹身边,凌尚真正像一个孩子。那种天真毫不修饰,像叮咚流过的清泉。

      他得寸进尺地伸手搭过骆梓辛的肩膀,笑得有点痞,有点坏,有点调侃,但丝毫没有算计,“嘻嘻,王子殿下,我妈妈就是你妈妈,我们不分你我。怎么样?”

      凌尚身上沾了简虹的香水味,他们的姿势这么亲昵,让骆梓辛有错觉自己也被母亲的温暖包围。

      闻言,他挑挑眉,“……看情况。”

      后来,他带凌尚去见安臣他们。

      场面有点暴力。凌尚和宁海腾打了起来。

      他怎么可能是练家子的对手。骆梓辛想去阻止,却发现凌尚全情投入到这场肉搏中,眼角眉梢全是奋不顾身的好勇斗狠。

      那么拼命,毫无章法,连旁观者体内那点原始的野性、嗜血的兴奋都被唤醒了。

      他放弃阻止,安臣啧啧称赞,“什么品种,这么生猛。”

      宁海腾丢开了套路,发起狠来与凌尚角力。

      适逢齐非从门外奔奔跳跳跑进来,宁海腾一个闪神,就被凌尚的拳头擦过下颌。

      刚进门的齐非看见宁海腾受伤,哇地哭了起来。

      一场架就此落幕。

      宁海腾只是破了一点皮,凌尚几乎全身挂彩。

      这场架以后,宁凌两人倒是狼狈为奸起来了。这是后话。

      当其时,宁海腾安慰他的兔子去了,安臣拍了拍凌尚肩膀,笑道,“你有点意思。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安臣。”

      安臣伸出友谊之手,凌尚又累又疼,只动动嘴皮子,“我手疼,下次再握。”

      “哈哈!好。”安臣倒不介意,干脆利落地答应。

      骆梓辛给他的手涂药,“嘶——”凌尚倒抽气,话里带点撒娇,“轻点嘛……疼……”

      抬眼看他,那搏命的神勇不见了,只有惹人怜的脆弱。

      这个人,他还有多少种神情没展现出来?

      自然放轻了手里的力度。

      凌尚仗着自己是伤患,叫了一声,“梓辛……”

      停了一下,骆梓辛由着他,继续涂药。

      “梓辛梓辛梓辛……”

      皱眉抬头,却见凌尚像只偷腥成功的猫,心满意足地弯起嘴角,眼内波光潋滟。

      怎么形容心里的感觉好?

      骆梓辛觉得他的国,多了一个人。

      ——他开始遥望星空,希望能再见那个热情的外来客。他坐在空旷的大地上,抬头,注视。一年,一年,又一年。

      十三岁那年,骆梓辛问凌尚,“……你有喜欢的人吗?”

      同年,他学会抽烟。先是一口,接着一支,然后一包,最后烟不离身。

      他吸的是春泉。

      烟如其名,口感恬淡,劲道柔和,味道清香,隐隐有薄荷微凉。

      像足他的个性,淡薄,轻凉。

      凌尚的答案与他又有多大关系呢。他还是那个骆梓辛,收获无数掌声惊叹艳羡爱慕。

      不见得有多少变化。
      ----

      十七岁,他们最后一次去南美精英训练营。

      最后一项任务,是攀登雪山。

      入夜,一行人在半山腰扎营。山间忽然飘起小雪,以防万一,第二天的攀山任务取消,待天亮就下山。

      长夜漫漫,他们开起篝火大会。毕竟年轻人多,个个血性足,大会变成了狂欢,本来用于暖身的龙舌兰成了激化剂,众人又跳又叫,形象全无。

      骆梓辛坐在角落,看大家在外面围着火堆丑态百出。

      一个人重重在他身边坐下来,带着一身酒气。“哈哈,真好玩,梓辛,你也来玩嘛~”

      说着,凌尚歪头枕上他的肩膀,哈哈大笑,“我们来跳舞,我们来跳舞~”

      骆梓辛转头,对他说,“你醉了,乖乖去睡觉,嗯?”

      凌尚不笑了,抬起头,眼神清澈明亮。

      “梓辛,我想吻你。”

      电光石火间,骆梓辛被吻上。

      安第斯山脉的雪峰,平均海拔超过六千米。

      瞬间就好像雪崩,山顶雪海暴烈激切地迎面朝他猛扑过来。

      人生第一次,骆梓辛忍不住以手捧住惊动的心。

      他闭上眼,张开嘴,接受这一吻。

      凌尚喝了龙舌兰,舌尖有浓烈辛辣,滚烫的温度,几乎要灼烧灵魂。

      至此,骆梓辛明白,他再凉薄也压不住情动。

      深埋的感情沸腾起来,如烈烈熔岩爆起火光,清楚映照他那渴望爱的卑微自我。

      一吻结束,他慢慢张开眼。

      凌尚的眼神依旧明亮,但人却是撒酒欢般地“嘻嘻”了两声,意犹未尽地舔舔唇,“好酒,好酒~我要喝酒!”

      “梓辛,来,我们喝酒去~”说着,他歪歪扭扭站起身,拉着骆梓辛手臂。

      骆梓辛一个用力,将凌尚拉回原处。凌尚脚步不稳,伏在他身上。

      “痛!你干嘛呀……”凌尚下颌抵在骆梓辛肩膀上,含含糊糊地抱怨。

      他人就在怀里。骆梓辛隐下肺腑的震动,在他耳边轻问一句,“……凌尚,你喜欢我吗?”

      大概他被龙舌兰的味道熏醉了。大概他的国在剧烈摇晃了。他必须找到一个支撑点。

      外面男男女女还在闹腾。

      凌尚的声音清晰入耳,“……喜欢?呵呵,不,梓辛,我不喜欢你。”
      ----

      不知是凌晨几点了。骆梓辛围着毛毯,坐在已灭的篝火堆旁。

      凌尚已被他搬回帐篷中酣然入睡。

      他面前的杯里盛着龙舌兰,小小雪花飘落酒中,浸湿,发暗,消失。

      山间寂静。狂欢的气息已经散去,只有凛冽的风。

      好痛。胸膛里的每一根肋骨都在尖锐地疼痛。

      他的国,颓垣败瓦。
      ----

      清晨,雪已停。

      一部分人决定继续登山。

      凌尚刚起床那会头痛得厉害,洗漱完毕吃了一点早餐后,精神劲儿回来,加入了登山行列。

      他笑着对同行的骆梓辛说,“梓辛别怕,你要是掉了下去,我就跳下去陪你。”

      骆梓辛微微笑,没有回应。

      实则,我要你的人做什么呢?

      我不要你的人,你把你的心扔下去陪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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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峰皑皑白雪,一览众山小。

      阳光正好,照在辽阔雪色上一片白茫茫。

      骆梓辛看着眼前壮阔景色,心道,再痛也只是如此了。骆梓辛再痛,也只能如此了。

      他破碎的国,他会花一生的时间慢慢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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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南美回来,骆梓辛发觉春泉已不能满足他。

      他需要辣的,呛的,后劲足的,像龙舌兰那样的烟。

      万宝路成了他的选择。

      吸一口,在肺里过一场,然后呼出,似烈酒入身,麻痹中有快意。

      日子还是要过的,没什么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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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二时,骆梓辛见到了白之菡。

      盘着发髻,金丝眼镜,清冷面容,披一件白袍,就如盔甲一样,叫人心里发寒。

      学生们上她的课,感受如同撞冰山。

      闲聊时,骆梓辛听同学说,“过往‘死’在她手里的男生特别多!”

      不仅论文被毙掉,而且心也丢失在冰山美人脚下。

      骆梓辛原本想专攻精神病科,最后选了心脏科。

      某天,他直接向白之菡发出一夜情的邀请,白之菡看着他,慢慢拿过他手里的烟,淡然道,“你是第一个向我发出性请求,同时又在我面前毫无顾忌地想着与别人□□的人。料想你不会爱上我。我接受你的邀请。”

      闻言,骆梓辛挑了挑眉,第一次将白之菡的容貌记入脑里。

      他内心藏的一点小心思这么容易就被看穿,应当检讨。

      但知己,可遇不可求。

      后来,他知晓了白之菡与骆起云的事。

      再后来,白之菡死去。

      他安静地替她处理后事。

      尘埃落定,他站在她的墓前,抽起烟来。

      仿佛一切都有命数。

      骆梓辛,从小生于大富之家,衣食无忧,长相出众,聪明好学。但他想得到的东西,仿似永远都得不到。

      之菡,这是宿命。对吧?

      ——一年,一年,又一年。他已衰老,因为思念,因为孤独,因为寂寞。至死,他都没等到当年那个客人。他的星球,在他死后,化为微尘。

      最后一口烟吸完,骆梓辛离开墓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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