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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8 ...

  •   夏日,降水频繁,暴雨连连。

      夜晚,凌尚站在书房的落地窗前,双手插在裤袋里,凝视着外面在横风横雨中摇曳的不夜城。

      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轮番号外轰炸,今年第一号台风“劲浪”即将强势登陆,眼前的疾风狂雨不过是前奏。

      劲浪,让人联想到汹涌澎湃的海水一墙一墙兀地高高掀起如猛兽突袭。

      站在室内,仿佛也能闻到那遥远的海浪的味道。

      好像,很久以前曾试过在台风天跑到海边去。
      ----

      那时,天空阴阴沉沉,分明洪荒将至。

      骆梓辛坐在黑色的山地自行车上,格子长裤,白色短袖衬衫。

      他一脚踩在脚踏上,一脚伸直抵着路边石阶,等着凌尚。

      凌尚跑出来,到门口,就看见他连人带车微微倾斜的姿势,伸直的一条腿显得无比修长。

      “哇塞,好诱人的姿势呀~”凌尚笑嘻嘻地靠近。

      骆梓辛表情平静,“你迟了八分钟。”

      “抱歉啦,没办法,出门前要先打扮打扮嘛~”凌尚说着,踩上后脚踏,双手环着骆梓辛的肩膀,“好,小辛辛,我们马上启程往广袤的大海去吧!”

      凌家在澳湾区的度假别墅依山面海,骑自行车到海滩只需十分钟。

      这十分钟,山地自行车在沿海高速上迎风前进。

      天文台已经发出黑色预警,路上一辆汽车都看不到。整条路是属于他们的。

      大风猎猎,凌尚望向前方远处的密密乌云。行雷在云层中隐隐闪过。高速路以外,就是大海。

      车速很快,风鼓起了骆梓辛的白衬衫。

      凌尚闭眼,感受着空气从脸上咻地擦过的触觉。

      而后,他睁开眼,弯腰伏到骆梓辛耳侧,“哎,我觉得我们像在天上飞耶!”

      骆梓辛弯起嘴角,“快要着陆了,扶稳。”

      到达海滩,骆家的管家已经备好一切装备。

      这块私人沙滩直面宽广的海洋,大浪一个盖着一个怒吼着冲过来。

      台风天,最适合冲浪。

      骆梓辛脱下上衣,凌尚斜挑眼眉,坏坏地吹了一声口哨;正想调侃几句,骆梓辛笑着把冲浪的紧身衣往他扔过去。

      穿好衣服,提起冲浪板,助跑一段,直奔向大海张开的怀抱。

      冷冷的海水从头狠狠浇下来。

      但站在冲浪板上,切着海浪横冲直撞,身后腾起的水墙紧紧追赶;那种驾驭的快感,那种差一秒就被吞噬的刺激,那种即将被覆盖前透过水幕看到的迷幻景色,那种最终被海水包裹而产生的对生存的瞬间渴望,像十足的兴奋剂,让整个人充满了力量。

      不过,最棒的,还是从滚滚的海中挣出水面、大口大口呼吸的时刻,一色海天之中,还有人与你感同身受,会寻找你的身影,与你对望,然后彼此因对方的狼狈样而发笑。

      骆梓辛伸手耙了耙湿漉漉的头发,凌尚看着他。

      天开始下雨。浪更大更狠。

      两人继续在浪尖上驰骋。

      天地茫茫,一种未知的死亡气氛周身埋伏。

      然而,在这片昏暗混沌迷蒙间,凌尚忽然觉得,若世界只剩他们两个,好像也不错。

      最后,两人由一早候着的专业救生员强行拖离愈加危险的大海。

      回到岸上,有人过来给他们撑伞,一人围着一条大毛巾,被护送进豪华的房车。

      两人面对面坐在车里,头发滴着水,脚下的地毯都湿了。但两人一对上眼,就忍不住笑起来。

      无他,痛快而已。

      半夜,雨势有所收敛。

      凌尚从床上起来,到酒窖里挑了一瓶葡萄酒,骑着自行车,转了大半截弯路,来到骆家的别墅。

      他从车上下来,捡起路边一颗小石头,往骆梓辛房间的窗户扔过去。

      小石头砸在玻璃上,警报哗哗作响。

      始作俑者气定神闲,等着某人过来推开窗户,看清是他后喝止那些出来抓人的警卫。

      但是,窗户一直闭着。

      最后,管家出来了。

      “啊,是凌少爷?”管家让警卫松手,“您怎么大半夜过来了?”

      “……骆梓辛呢?”

      “哦,您来找少爷啊。少爷刚刚离开,他应该是回城区找何小姐了。”

      这个姓何的小姐,是骆梓辛眼下的猎物。

      “如果您有急事找少爷,现在换车追他,应该来得及。少爷今晚开的是尾号为50的法拉利。您要是不介意,可以直接在这里换车……”

      凌尚看了一眼自行车,笑笑,“……不用了。”

      想与他分享最直接、最不加修饰的快乐。

      只是,自己忘了先问一声,对方需不需要、有没有心情与空闲时间大半夜与他一起发疯。

      骆梓辛是可以并肩登上顶峰的人。他会是好伙伴、好朋友、好兄弟,他们可以一起声色犬马、一起运筹帷幄、一起狼狈为奸。

      但讲到“谈情”。

      凌尚跨上自行车,对管家说到,“我明天回城区再找他吧,你不必和他说我今晚来过。”

      “好的。”

      回程的路上,凌尚淋着小雨,想着,骆梓辛的跑车后座,会不会摆满了含苞的红玫瑰。

      他会不会将车停在女孩家楼下,下车,撑着伞,在路灯下等一宿。清晨,女孩下楼晨跑,骆梓辛打开篷顶,含苞的玫瑰早已悄悄开放,新鲜的、艳丽的,同时,也是深情的。

      他会不会在女孩子惊讶之时,微笑着向她道一声,“早上好。”

      接着,得手后,他会不会立刻就转移目标。

      回到别墅,再次洗了澡。出来,凌尚从背包里拿出葡萄酒。

      他打开手机通讯录。

      忽然,他觉得有点讽刺。自己用来打发时间的对象,竟然也有长长的一列。

      看,这就是现实。

      他们都不是什么纯情的人。即使想装一下,也很有难度。

      他们所处的世界选择太多。以至于,做选择的时候几乎可以不带感情,随手捡一个。又至于,若自己付出半分真感情,就会苛求对方给予十分回报,如果不这样,就对不起其他被放弃的选择,就对不起拒绝这些诱惑的自己。

      说到底,他们都是一群高傲并且自私自恋的家伙。

      再爱一个人,也不可能比爱自己多。

      因此,他们才那么怕痛。宁愿最终是别人受苦受折磨,自己也要全身而退。

      凌尚苦笑,看来,真要世界只剩两人,也只有在这么一个风雨交加的台风天里了。

      他从通讯录里挑了一个号码,拨过去。

      一会儿,他已换好体面的衣服,带上葡萄酒,坐进布加迪跑车。

      引擎声隆隆。

      夜色中,车后两道闪亮的红痕定格在湿润的空气里。
      ----

      一道紫电闪过,结束了凌尚的回忆。

      真没想到,原来这么久以前,自己已经想得这么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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