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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男孩子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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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直以来的习惯,间言的生物钟很准时,第二天六点自然醒。没有管室友,打了个哈欠就出门下食堂吃早饭来了。
安广中学食堂的饭菜出奇地不错,吃完后也没什么事,就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着窗外。
在篮球场旁边有一个喷泉,不过不喷水,或许是因为时间太早了吧。学校面积比初中大多了,初亮的天空有点像沾着些泡沫的淡蓝色香皂,而且因为旁边是公园,所以时不时有鸟从空中飞过......
现在时间接近七点钟,跑校的学生三三两两地进入了校门。学生们交谈的声音与天空中飞鸟的声音,点缀着这早晨校园的景象,像是一幅活着的画一般,宁静又平凡。
快上课了,间言起身向教学楼的方向走去。
突然,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黑色的长发,背着一个大包...那不就是昨天在路边弹吉他的那个“女孩”吗。
“嗨,你好!”间言打了个招呼。
那个“女孩”抬头,看到了间言,不过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于是......
于是被路上一块翘起来的地板绊倒了,趴在了地上。
“......”这...这应该和我没关系吧...是她自己摔倒的......
间言还是上去把他扶了起来,“同学,你没事吧。”
“啧,我记得之前这块地板没有翘起来的...哦,我没事。”他看向愣住的间言,叹了口气,“我是男的。”
“不是,你...我,嗯?”间言感到自己的收到了冲击,长发、圆润又可爱的脸、明显比自己小一号的手,这些东西加起来,你告诉我这是男的?问题是这明显是青年男性的嗓音竟然在他身上一点都不违和!
不过间言还是下意识的想把他拉起来,毕竟在间言的看来这么小巧的身体背上这么重的包摔倒是不容易自己起来的。
不过还没等间言伸手,他就相当轻松地自己站了起来。
“我可是每天都在锻炼的,还不至于摔倒就站不起来。”少年摆了摆手。
“你怎么知道我这样想的?”间言有点好奇,毕竟刚才自己还没有伸出手。
“啧。”少年半闭着眼,“你刚才那表情和中二少年见到柔软少女遇到困难然后急忙伸出援手时的表情一模一样。”
“......”间言看了看少年的体型与自己的体型,这个比喻竟然出奇的...贴切?
“怎么,你不信我每天锻炼?来给你看看我的腹肌。”说着少年就要拉起自己的上衣。
“欸,别别别别别别别!”间言急忙阻止了他,虽然知道了对面是男生,但就让这么一个长着美少女脸的人在自己面前拉起上衣还是太令人羞耻了!
话说一个美少女在自己面前拉起上衣的场景......
“你背着的,是那天那个吉他吗?”间言急忙转移话题,不再去想哪些令人羞耻的东西。
“嗯,是的,是一把JAMJR型号的电吉他。”少年回答。
“什么JA...芥...芥末酱?”间言有些蒙,吉他不是都一样吗,怎么还分型号的?
“哈哈哈,太好笑了,芥末酱,亏你想得出来!好了,我要给你取一个外号,就叫芥末酱!”少年笑着说。
“什么芥末酱...我有名字的,我叫间言,16岁,是21班的高一新生。”啧,这个人怎么像个小孩子一样,冒冒失失的,还随意给别人起外号。
“很高兴认识你芥末酱,我叫季夏,也是16岁,21班的高一新生。”季夏露出了阳光的微笑。
“......”算了,随他吧。不过以这样抽象的方式认识一个同班同学,也算是一种缘分吧。
......
教室里座位的安排是六列七行,靠近门的位置少两个座位。因为刚开始是自由挑选座位,间言和季夏就挑选了靠窗的第四列,间言靠走廊,季夏靠窗。
“你认不认识张大光,就是那个今年拿了生物竞赛金牌的那个。”间言想起来昨天张川和自己好像说过张大光和季夏长得很像,于是这样问到。
“张大光?这名字也太土了吧。”季夏随口说。
“可是这些不重要吧,他可是拿了生物竞赛的金牌耶,我是专门为了追随他的步伐才来到这个学校的!”间言有些不满。
“哇,好厉害哟。”季夏不带一丝感情地棒读到,“我只喜欢音乐,生物竞赛什么的,也和我没关系吧。”说着伸了个懒腰。“嗯,倒也是。不过有人说你和张大光学长长得很像。”间言道。
“哇,那个叫张大光的这么有品位,长得这么帅?”季夏显然不在意这件事,“话说你为什么想要参加生物竞赛啊,那是你的梦想吗。”
“那当然是为了人类的生物科技水平的进步啊。”间言不假思索,直接脱口而出。
“哦,那太棒了,你确定不是为了得到他人的肯定吗。”季夏道。
“肯定不是啊,为什么要在意他人的目光,是我自己喜欢生物的。”
“嗯......”季夏沉默了一下,“你说得太对了,根本没有必要在意别人,要不然我也不会留长发......那就祝你好运吧,一定不要背弃自己的心哦,小芥末酱。”
那当然是自己的选择,想必张大光学长也是如此吧,遵从自己的内心,坚持学习生物竞赛,最终凭借自己的努力取得了如此耀眼的成绩。
拼搏才是青春的底色,老师们都这样说,至于其他的......间言看向了墙边季夏的吉他。自己也不能去干扰他人的决定...季夏的梦想是音乐,我的梦想的生物竞赛,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人,都是在青春路上追逐梦想的少年。
“那个,季夏,咱们是不是也算朋友了?”
“啧,应该吧。”
......
下课后间言为了见到张大光学长,去找生物竞赛的教练了,而季夏在回家的路上与林社亦相遇了。
“这位女同学,请等一下!”林社亦看到如此熟悉的身影一时激动,差点被路上翘起来的一块地板绊倒,“你就是那个那个那个,昨天上午弹吉他特别厉害的那个!”
“谢谢,首先,我是男的,其次,走路时小心点,别绊倒了。”啧,这个地方,有点熟悉?
“啊...啊?噢噢!吉他手都留长头发,理解理解。那个,我也特别喜欢摇滚乐,可以看看你的琴吗?啊啊,不是,不愿意也没关系的!这个...那个......”看来林社亦确实有些激动,说话都这么结巴。
“你这属于刻板印象,不是所有的吉他手......算了算了,可以给你看,但是不能摸!我的kilakila,就是我的吉他,价值两万五,而且现在已经绝版了!”季夏说着,轻轻地拉开了琴包。
“这个是IbanezPIC的JAMJR!我的天,太帅了。”林社亦两眼放光,不过忍住了没有去摸,“唉,我也很喜欢摇滚乐,不过父母不同意,而且也影响学习......好羡慕你,这么贵的琴父母都给你买。”林社亦说完叹了口气。
“是啊......不过看在你识货的份上,就让你摸摸吧,不过事先说好,一定要小心!还有,我叫季夏,21班,认识一下。”季夏看着林社亦既欣喜又克制的样子于心不忍,还是把琴从琴包里拿了出来。
而且他既然能看得出来这是什么琴,那给他玩一玩也没什么事吧。毕竟...毕竟音乐如果不能分享的话,那它还是音乐吗?不过貌似也没有分享乐器这么一说......
“谢谢!我叫林社亦,是第30班的。”林社亦接过吉他,小心翼翼地挎在了自己的肩上,简单地拨了几下弦。
“嗯......”季夏看着林社亦挎琴的姿势,“你不是第一次拿起吉他吧,姿势很标准啊,虽说对于追求自由的吉他手来说标准不是很重要。”
“我确实是第一次拿琴,可能是因为我之前在视频网站上看过很多弹吉他的视频吧。”林社亦挠了挠头,把吉他拿下来还给了季夏,“你的电吉他和你都很可あ......帅,不过,我还是更喜欢贝斯一点。”
“那这太好了!我家有一把贝斯,那咱们两个联合,再招一个鼓手就可以组建乐队了!”季夏接过kilakila,显得很高兴。
“可是......我从来没有真正碰过吉他与贝斯这类乐器,而且......我怕影响学习,还有......”
“哎,行了行了,别可是还有的找借口了,我明天把贝斯拿过来,弹不弹随你。”季夏顿了一下,“你要知道,虽然影响学习可能会后悔一辈子,但是如果亲自放弃了触手可及的梦想,那是一定会后悔一辈子的!”
梦想?我的梦想可是努力学习,然后考一个好大学......吗?貌似,如果做不到的话,也不见的有多悲伤......可是,可是......
“噗,哈哈。”林社亦笑了起来。
“怎么,我说的话很可笑吗?”季夏叉腰问到,殊不知他这再林社亦看来不算高的个子再加上这张可爱的脸,简直就像生气的小猫一样。
“没有没有,我就是......算了,我会试试的。”林社亦笑着说。
“真是个奇怪的家伙,笑什么啊......算了,那每天中午吃完饭后在艺体中心等你,我教你怎么弹贝斯,一定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