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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回忆 ...

  •   等待总是那么漫长,嘀嗒,嘀嗒,嘀嗒。
      我无聊的开始数起了腕上手表的秒针。

      尹恩妍,尹恩妍,尹恩妍。
      把难听的嘀嗒换成恩妍的名字,这样才会觉得有慰藉,也不会觉得那么的枯燥了。

      高美男说,喜欢一个永远不会喜欢自己的人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比如之前喜欢高美女,高美女却喜欢大哥。
      又比如,死心塌地的等了恩妍四年,却在这时候知道她一直喜欢新禹哥。

      回想起高美男翻着白眼直喊着我倒霉,我想也是,真心喜欢的女人都喜欢自家哥哥。
      要是外家的男人,怎么也要把她抢回来吧。

      尹恩妍和高美女不同。
      喜欢高美女是因为她的天真,她傻乎乎的那个劲,你会觉得你想要保护她,爱护她。
      而尹恩妍不同,头脑灵活,古灵精怪的她。
      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知道,她的出现对于我,肯定是有意义的。

      也许你会问我,你对尹恩妍是一见钟情?
      我会回答你,不,不是这样的。
      是三见倾心。

      那是我还没有加入A.N.Jell,没有成为艺人,刚踏入这片陌生的土地时的记忆,
      那时的我,对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

      在英国的生活是单调而无趣的,每日重复着标准的礼仪动作。
      下跪,拥抱,亲吻,用餐....一系列繁琐的动作。
      应酬,书籍,钢琴,练习....一个个单调的旋律。

      我喜欢音乐,喜欢架子鼓,喜欢电子摇滚,喜欢放肆的吃东西,喜欢不按照规矩出牌。
      而这些,都是那个作为父亲的男人不允许我做的事情。
      他要我做一个能匹配Amy公主的绅士贵族。

      导火线是架子鼓,他派人把架子鼓搬走,不准我再碰。
      为了音乐,为了自由的空气,为了自己的梦想,我跟他大吵了一架。
      我本是不想跟那个面面俱到的男人发生争执的,艺术家的固执是无法想象的。
      我疯狂爱好摄影的父亲,他有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固执,他认定的事情,没有任何协商的余地。

      最后还是我的母亲把早已准备好的护照和机票塞在我手里。

      “如果那里呆不下去,Jeremy你就回来吧,妈妈永远照顾你。”

      是的,这就是我善解人意的妈妈。
      一句话就把我感动的泪流满面,不顾形象的大哭起来。

      如果不是她帮助我逃离这个不属于我的国度,那么我想我这辈子都注定做个没有色彩的傀儡。

      不会加入A.N.Jell,不会见到哥哥们,不会遇见高美女。
      当然,也不会遇见那个微笑很Shining的尹恩妍。

      我的母亲想的很周到,心思细腻的她,通过人脉关系,把我这个生活白痴安排到安社长的公司。
      那个时候安社长就开始准备组织一个乐团了,也就是现在的A.N.Jell。
      为了熟悉这片陌生的土地,我每天都会按照地图的一条路线开着我刚买的小黄色摩托车四处浏览。
      对了,安社长说要一束百合摆在会议室。

      车子停在一家没有招牌的小花店门口,一个女子有精神的问候让我永生不忘。
      “早上好,小王子殿下。”

      那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愣在了原地,芳香扑鼻,杂合着各种花的香气迎面而来,傻傻的看着她Shining微笑,差点就以为这一秒便是永远,还在心里嘀咕,说着,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天的场景。

      某个作家曾说过,有些曾经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忘却的事,就在我们念念不忘中遗忘了。
      我感到庆幸的是,至少,现在我的还记得。

      “我很喜欢你的发色呢,这是无可复制的,发型店也没有这种颜色啊。”
      她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大大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着,雷达般的认真打量起我。

      我不喜欢这种被人当作雕塑随意欣赏的感觉,有点毛骨悚然的意味。
      我故意退了几步,没有好气的跟她说,要一束百合。

      “那小王子,你是要黄色的,白色的,粉色的,还是橘黄色的呢?”
      她察觉到我的身上‘生人勿进’的气味,稍微收敛了一点后,便又开始胡闹了。
      “其实哦,我觉得你应该买红玫瑰啦,你不觉得你的麦色跟玫瑰很搭嘛?”
      她嬉皮笑脸的拿起旁边的红玫瑰放在我的鼻子前,让我嗅它的气味。
      “我应该可以送你一束的,不过...”她叹了一口气,夸张的把眉头皱在一起,愁眉苦脸的说“有人会吃醋的啊。”
      轻轻一笑,微微仰起头看我。
      那时的她很像一种叫做猫咪的动物,懒洋洋的撒娇,偷懒,都是它的必杀技。

      “我只想要百合。”
      我别开脸,推开她手上那只玫瑰,指了指左边的那排百合。
      心跳比父亲照相的几连拍还要快。可以想象,我的脸此时一定红的足以跟她手中的那支红玫瑰的颜色媲美。

      玫瑰在英国是爱情的象征,只有情侣之间才能送玫瑰,表达爱意。
      她...她不会是喜欢我了吧。

      不对不对,这是在韩国,这个民族的文化和习俗和以前的都不同。
      我用手拍了拍绯红的脸蛋,不要胡思乱想,不要胡思乱想.....
      “你一定要百合?好吧...”她假装漫不经心的转过身,蹲下身子帮我拿百合。“粉红的?怎样?跟你很相衬的~”
      是的,假装漫不经心,我分明看到她在抿起嘴偷笑。
      “好啊,我要一束,帮我包扎一下。”我看着她的背影,缓缓开了口。
      随手想从口袋里掏出钱包付账,却发现,原本那个位置的四四方方状物体不翼而飞。
      糟了,早上刚换了一套衣服,忘了把钱包拿出来了。
      这记性,真是可恶。

      我低头嘀咕该怎么办,是打电话让安社长送钱来?还是干脆跟她说今天不买了,明天再来?
      她都在包扎了,这样推掉也不好说啊。
      但是安社长现在应该还在家里睡觉吧,麻烦他老人家是不是有点不道德?

      她正在用带着无数星星图案的淡紫色纸张认真的包扎手上那一束粉色百合,察觉到我的自言自语,便撇过头问我。
      “在叽里咕噜的说什么?”
      我心虚的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毕竟,让她白做工的人是我啊。
      “我来想想,一般这样的客人无非是以下三种。”她没有放下手中的花束,而是一边若有所思的说着,一边低头熟练的整理花束。
      “第一,肚子不舒服。”
      我无奈的赶紧摇头,才不是咧。
      “第二,赶时间的紧,要赶去一个地方。”
      我继续摇头,头摇的像拨浪鼓似的。
      “哈哈,那就是最后一个了,没带钱包~”
      当她毫无预警的把成束的粉色百合推到我怀里,那一瞬,我竟然看她微笑的弧度看呆了。
      “干嘛,傻啦?”她甩了甩她干净利落的马尾,拍了拍我的肩。“佩服我的料事如神?”

      低头看了看怀中娇嫩欲滴的粉色花束,有些不知所措。
      “我没有带钱啊,你就不怕我带着花不回来?”
      英国繁华热闹的大街上,小偷,盗贼可是无孔不入。
      为什么,她可以把她辛苦工作的成果安安心心的交给一个外人?
      “怕什么,你可是小王子耶。”她说的理所应当。“小王子住在B612星球,他是该多带些朋友回去了,他的四根刺玫瑰也会很寂寞的。”
      我不懂她在说些什么,这类被父亲视为童话的书,是他大脑思维中的禁书。
      想到这些,不禁有些鼻酸。
      “小王子想回家了吗?”她抿了抿嘴,有点好奇的向我眨了眨她大大的眼睛。
      看我没有说话,她便走到她的柜台处,从抽屉里翻出一本看起来都比较老旧的书,硬是塞到我的怀里。
      “这本书看完之后再过来找我吧,钱我先帮你垫着,下次见到我的时候再还给我吧~”
      她扳起小脸,说的认真。
      小鸡啄米般点头点的认真。
      我知道,她虽嘴里什么都不说,但这一大束百合却足以占据她一个月工资不小的份额。

      气氛有些沉闷,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谢意,鞠躬?还是拥抱?
      亲吻手背还是亲吻脸颊?
      愣在原地,傻傻看她笑魇如花。
      “今天天气很好哟,来来来,咱们来笑一个吧~”随着她极有精神的一句,沉郁的气氛顿时一扫而光。
      她笑着伸过手,捧起我的脸颊,轻轻的用拇指在我的唇角拉起弧线。
      “小王子,要记住,是这样笑的!”

      尘封的记忆被打开时,忘却了后来是怎么的告别,忘却了后来是怎么把这束花交递给安社长。
      只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教会了我如何去微笑。
      教会了我如何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找到那么一大束的安慰。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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