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4、第十四个梦 大义 ...

  •   夏油杰叛逃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家入硝子微微一愣。
      点燃了手中的女士香烟,看着远处,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该说什么呢?
      是怎么会?
      还是......■■?
      ----------------
      “需要火吗?”
      “嗨。”
      是熟悉的笨蛋的声音。
      听说有个家伙一次也没遇见某个笨蛋,直到现在都还在满世界地寻找名为——夏油杰的存在。
      家入硝子笑了笑。
      所以,
      ......
      这算什么啊?
      叼着还未点燃的女士香烟的家入硝子毫不迟疑地走向了那个传闻中的笨蛋。
      “这不是犯罪小哥嘛?”
      “有何贵干?”
      家入硝子取下嘴中的香烟,笑着看向夏油杰,语气轻松而又散漫,一如面前的笨蛋还在高专时一般。
      “就当我是在碰运气吧。”
      “哦?”
      夏油杰拿出打灰机。
      “哒——”
      燃起的火焰点燃了家入硝子手中的香烟。
      夏油杰靠着电线杆,家入硝子站在他的旁边,就像是寻常街边突然偶遇的友人一般,两人都带着笑。
      “我姑且问你一句,你有被冤枉吗?”
      家入硝子侧头看向夏油杰。
      “很遗憾,没有哦。”
      夏油杰笑着回答道。
      “那再问一句。”
      “为什么?”
      “我要创造只有咒术师的世界。”
      “哈哈哈——意味不明。”
      这般说着的家入硝子却是拿出了手机,指尖不停地在上面跳跃着。
      “我也不会奢求谁都理解。”
      “也不是什么小孩子了。”
      虽是这样说着,夏油杰却低垂着眼。
      “我看你这样闹别扭地觉得反正没有人会理解自己,也很孩子气哦?”
      说完后,家入硝子的手机界面显示着来电,是五条悟打过来的电话。
      家入硝子果断地接通了电话。
      毕竟,刚刚就是她给五条那个家伙发的信息啊。
      “喂,五条?”
      “夏油在哦。”
      “对,新宿。”
      “不要,我不想被杀掉啊。”
      家入硝子毫不迟疑地拒绝了。
      并非是玩笑般的害怕被杀掉。
      只是家入硝子知道,自己是拦不住夏油杰的。
      能拦住夏油杰的只有五条悟,同样,能杀死夏油杰的也只有五条悟。
      因为,他们是最强的二人组啊。
      他们,是最强。
      最强,也只能是他们。
      能拦住他们的,只会是彼此。
      能杀死他们的,也只会是彼此。
      这是独属于他们的傲慢。
      夏油杰在一旁默默地听着家入硝子和电话中的五条悟的谈话,看着远处,嘴角带笑。
      ----------------
      “杰!”
      “解释清楚。”
      【“硝子告诉你了吧?”】
      【“除那以外,我没有补充的了。”】
      “所以是要杀了咒术师以外的所有人?!”
      “双亲也不例外?!”
      【“总不能只把双亲特殊对待吧。”】
      【“而且我的亲人已经不只是他们了。”】
      “我没问那个!不是说不做无意义的杀生吗?!”
      【“有意义啊。”】
      【“甚至大义都有。”】
      “有鬼啊!!!”
      “杀光非术师,创造这样咒术师的世界?!绝对不可能吧!!!”
      “吭哧吭哧地做那种不可能实现的事,就叫无意义啊!”
      【“啊?真傲慢啊,悟。”】
      【“你就做得到吧。”】
      【“你自己做得到的事,却想要教训别人‘不可能做到’吗?”】
      【“你因为是五条悟,所以最强?”】
      【“还是因为最强,所以是五条悟?”】
      “你想表达什么?”
      【“如果我能成为你......”】
      【“这种荒诞的理想也会有些可行性吧?”】
      【“我决定了生存方式,之后会尽力做自己能够做到的事。”】
      【“想杀就杀吧。”】
      【“你的选择,都是有意义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十四个梦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