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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坚定选择的人 癞蛤蟆想吃 ...

  •   这年,正好考驾照,我本不会开车,考起驾照来倒是格外顺利,不得不让我承认把所有的运气都搭了上去。

      驾照是分成两次考完的,因为要本科考试,所以在大三上学期结束后实习选择了自主择业,没有跟着学校走,在领完实习报告后我和室友还在学校停留了半个月,也是这半个月我考完了科目一和科目二,想着早早回家找点轻松的事干,一边上班一边看书进行本科考试复习。

      回到家马不停蹄的就去找工作,第一份工作也是相当辛苦,汉堡店当服务员兼任收银,只好我一人劳苦功高,早八晚二十三,包餐,月休三天。

      不得不说老板娘炒的菜是真好吃,我还是很喜欢的,就是那饭每次只煮小半锅三个人吃,与我在校的学生锅都比不得,碗也没我家那碗一半大,每次想添饭的想法只好打消,老板还一个劲的劝我“小姑娘不要害羞,饭要吃饱”,我抿嘴笑着摆手“吃饱了吃饱了”。

      这天老板娘心情好突然换餐,给每人煮了一大碗海鲜红薯粉条,别提多香,也是吃得最饱的一次,每到中午我心里都在念叨“煮粉条煮粉条煮粉条”,就像那下蛋的鸡“咯咯咯咯咯”。

      可能也是这样,才让他们误以为我饭量很小有吃的就饱,在格外忙的时候一个汉堡就把我打发了。

      十二月份的家乡是很冷的,尤其是汉堡店储在十字交叉路口,接连好几日都在刮大风,从而人们早早的穿上了厚装。

      自从我回来后,就很少见到付鑫汉,他反常似的也不联系我。

      当天算完营业额后照常下班,天冷风大,我习惯性低着头站在路口等红灯,正前方一个声音喊住了我,碰巧绿灯亮起我也抬头,是他,热情的伸出手和我打招呼。

      我假装没看见面无表情和他擦身而过,那一刻我的身体可以感受到那种莫名的失望和没落。
      因为他不是一个人,那个女孩穿着大红色的外套很自然的挽着他手,在他说话时抬头满眼都是
      深情而不知路,就像她的大衣一样明艳。

      可我竟不知脚下的路已到了哪。

      躺在床上,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想起他家庭温馨开明又是独生子,想起他和宝梅男朋友同姓像我和宝梅的身份证尾号一样,想起他也追了我有些日子就像他爱吃那“羊骚味”的粉一样专一。

      坚定的觉得这就是缘分。

      我一直在拒绝他,身边有了新人自然也很正常。

      可我不甘心,一定要问问他,需要一个答案,比如“他不喜欢我了”。

      “喜欢一个人就要大胆去追不要留有遗憾”这句话在我所看的电视里是那么深刻的存在,尤其是在此时此刻是那么的正确。

      两只耳朵也开始不听使唤的留意他的脚步声,那沉重的脚步声响起的时间却是凌晨六点。

      我像疯了似的拿着衣架下楼跑到他面前,他家一楼还有个空房间没有锁门,我走了进去冷冷的说“进来。”

      他进来后我把门反锁,身子靠在门边眼神坚定看着他,问“你什么时候和她在一起的?”

      他答“上周。”

      “一个星期就开始不回家,你们睡了?”我很生气,拿衣架往身后的门上一拍,十分响亮。

      “没有,我送她回家就去了医院值班。”这时他突然笑了,用那种意犹未尽谋算得手的表情看着我。

      “你问我这些做什么。”他挑眉,一脸阴笑。

      犹豫了一会,眼泪不自觉的掉落下来,声音放低了问“你还喜欢我吗?”

      “喜欢。”

      “那你喜欢她吗?”

      这时他有点烦躁,两手抓头还是冒出“不喜欢”三个字。

      “那你还和她在一起?”我追问。

      理由竟是日子实在太无聊了,我很疑惑,完全不顾及这句话是否和人品有关系,越发觉得他在我面前是那样的诚实。

      “又不做什么,每天就出去吃吃东西,然后到处走走。”

      “分手,我们在一起吧。”

      我就像那绿茶圣母白莲花一样还认为自己是对的,让一个女孩不用和不喜欢自己的男人在一起,而我和他,我们也可以好好的。

      可他说我太好了,又长得漂亮,和我在一起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能长久。

      他总是自顾自的幻想着一些反人类的东西,让我摸不着头脑,也让我觉得自己清醒的脑子和他在一起很搭。

      诚不欺我。

      我告诉他你很好你要有自信。

      过了很久,他在考虑,还是不想分手。

      我是个有骨气的人,又在给自己找退路,就镇定的说“好,你只要说你不喜欢我了我就放手,不再找你”。

      但凡他说了,就一定不再联系,我就是这样的人。

      他不愿说,可能也在犹豫在取舍中,我不懂一份喜欢里为什么还要参杂这些杂念在,而我又何尝不是这样!

      在这样的过程中,也忘了我从小就喜欢被人坚定的认定和选择,以至于在他一次又一次的犹豫下我从未多想。

      时间走得很快这一待就到了七点半,他想走也提醒我上班要迟到了,我哭着回他“大不了就不干了”。

      着急之下便用衣架狠狠抽打他的腿上屁股上,逼他讲出“不喜欢我”。

      他没能开口我更无法放弃,我把他这种情感当成是对一个人真挚的体现。

      直到他痛得无法忍受才大声说“好好好好,分,分,晚点去!”

      看着他捂着自己的屁股,我擦掉眼泪把衣架往身旁的地板上一扔,径直上了楼。

      分手那天还和宝梅说“他忘不了我,没人这样打过他,把他抽成那个鬼样子”。

      记住一个深深伤害过对方的人的方式无非是痛定思痛,而忘记一个人也是。

      在一起的这天我问“你爱我吗?”

      这个时候哪懂什么爱不爱,仅仅是我以为以后只有我们。

      他说“爱”。

      我咽着口水,继而看向他说“如果有天你不喜欢我了,就直接告诉我,我不希望你骗我,只要你说了我就答应,我这人从来不吃回头草。”

      也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不再爱他。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就想好了我们的以后,用着脸上岁月静好的表情,好似从未有过这般温柔。

      这句话让他有点错愕,可能无法理解我的认真与执着,用那种有点生气有点严肃的神情看着我说“你好狠啊!”

      和那个女孩分手时,他说那个女孩很难过,她家里人催婚相亲只想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我时不时会想起付鑫汉说的这些话,一度认为自己伤害了另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姑娘。

      如果我早点答应他在一起,就不会再有这些事情,哪怕后面知道那个女孩和医院另一个医生在一起时我仍然耿耿于怀,觉得自己抢了别人的男朋友,一到我和他吵架时这些事都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折磨着我,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报应。

      走不到一起的原因大概是我们都不是什么好人,一个渣一个坏。

      这时晓棠的手机响了,是他男朋友,晓棠做好他提分手的准备,毕竟二十八岁的女人还这么任性动不动就发脾气很久不联系对方哪个男人受得了啊!

      晓棠看着手机上备注的“永远的傻瓜”犹豫了一会,还是放在耳边并未开口。

      对方让她去他们第一次见面的那条街等他,她“哦”了一声,自言自语“所以是从哪开始从哪结束吗”,细数加上今年,是一段长跑爱情。

      不放心她一个人,我和欧阳一同陪着去,她们两个情绪不太稳定换成我开车。

      这条街离晓棠家很近,路上空无一人,几盏路灯泛着黄色的光,大概等了十来分钟晓棠有些不耐烦了,想打电话去问,正巧她男朋友慢悠悠的走过来,穿着整齐一身警服,晓棠也走过去,我和欧阳停在原地等待。

      “说吧,有什么说清楚也好。”晓棠叹口气,好像今天特别理智。

      她男朋友说的话我至今无法忘记。

      脱下帽子拿在手上“晓棠,今年我们第十年了”

      第一句话还没说完,晓棠就开始鼻子一酸,眼睛泛红冒眼泪,真的在假装不在意。

      他继续说“你二十八了,我也三十了,你一定等得很苦吧。没有时间陪你,吃饭到一半就抛下你走掉,被事情弄得焦头烂额的时候还对着你吼,不会浪漫,连你不舒服都无法察觉,我一定是全世界最不好的男朋友”。

      “嗯,对”晓棠带着哭腔不停点头。

      “可是晓棠,这两个月来,我思虑了很久,久到给局里报了假,发现自己无时无刻不在想你,想着你和其他人在一起可能会比和我开心,想着他们能给我无法给你的东西,可是~把你交给谁我都不放心,你胃不好怕他不会提前做好饭写好配餐表,怕他不懂事惹你发脾气不会哄你,你喜欢玩怕他不给你自由,所以......”

      他站在晓棠面前“晓棠,你能不能不生气了”,并拿出他妈妈给的祖传镯子放在胸前“嫁给我可以吗,以这身警服起誓,山河变换,你我依旧”。

      我和欧阳对视,摇着头说“今天这日子真感人,眼睛都要瞎了”,看这情况也不需要我们就只好打道回府。

      晓棠男朋友是警察,当时巡夜时见到蹲在路旁的晓棠,作为人名子弟兵责任感肃然上身,过来询问,才知她出门时把房间钥匙落屋里了,他说可以帮忙,一身警服总是让人心中安定,晓棠便带着他去自己家,他从兜里不知道拿出什么往门上拧了几下,门开了。

      晓棠当时想都没想看着被打开的门,嘴里冒出“你好帅啊!”

      她男朋友笑笑“不好意思哈见笑了,祖上开锁的,学了几招”

      就这样他们在一起了长达十年之久。

      当时我也是,为了每天能见到付鑫汉又不好表达自己那热烈的感情,经常性假装把钥匙遗留在屋里,打电话让他来拿备用钥匙开门,有一次上着班的都跑回来。

      任性又开心。

      时间久了,他就把备用钥匙藏在厕所让我自己去拿,这个计划在往后就没得呈,心里骂他“你个傻子”。

      每次下班,他都会提前在汉堡店门口等我,今天也不例外。

      递了一杯奶茶过来,是我爱的红豆味。说了谢谢,他说我和他太见外。

      和他在一起后似乎忘了每天会饿这件事,在一起的日子还特意控制了饮食留意着不要长胖,每天上班前化好妆,吃完饭一定要擦口红,见他时喷好香水,注意自己今天的指甲有没有剪,因为他是医生是不留指甲的。

      好像过得更精致了也更在意了,因为我在他眼里很好,所以不想把短处摆在他的面前。

      正是这样,那些委屈那些困难和缺点他什么都不知道。甚至担心久了知道了就会对我失望。

      下了毛雨,他骑电动车来接的我,车上安得有遮雨的棚子。虽然是土生土长的云城本地人,但是很少出门也就不是很熟悉,便让他带我在城里转上一圈。

      他把围巾脱下给我系上,告诉我要抱紧他,还把我的手揣进他的上衣口袋,说这样手就不会冷了。

      以前匆匆来也匆匆去,从小长大的地方却没有好好认真看过,他一心开车,我靠在他的背上,那温度是持续的,长久的。

      所有的光亮在夜色中变成一个个小点,我伸出手去,犹如天边抓不住的星泛泛停留于指尖,一时闪烁一时消散,那雨那风就这样带走了我最初所执着的念想,东南西北从不停留。

      突然,车慢了,一只手与我五指相扣,拉进他的口袋。

      我调侃他“长这么大不容易,要惜命,两只手开车。”

      谁又知,天晴时买好的饮料,下雨时带好的伞,下雪那天给我送来的外套,挽着他的手一起回家的路,这些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最后成了最难释怀的部分。

      不再去的饮料店,丢下的伞,退回去的外套,不多看一眼的路,出现在故事里的她以及消逝在回忆里的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被坚定选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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