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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者不入爱河 羊骚味的粉 ...

  •   遇见付鑫汉的那年,我正读大二下学期。

      我穷,每次放长假都要找点活干才能填补我空洞的皮囊!

      在县城没有地方住,就四处打听看房租房,这人吧心比天高又想要便宜的又想要好的,我能干啊!在坚持不懈之后在我爸打工的附近找到了四层楼的一户人家,那时候是下午,房主不在,等了将近半个小时。

      看了房,每一层都是独立的小单间,四楼再往上是阳台,宽阔方便晾晒衣服,我的那间在三楼靠楼梯口处,墙已经粉刷了,有窗有床有桌子,让我能在二百一月的情况下在这租了一年多的,只有还算干净的卫生间和热水器,并感叹那是这几年租得最好的一次。

      而能在二百一月有水电器情况下我还搬走的,唯有此生遇非人,往事不堪回首。

      看了房后,回到我爸打工的地方把行李搬过来,我在外省读书,在放暑假之前便买了个二十九寸的行李箱,那时候不知道断舍离这种事,觉得可以把用得到能带走的东西能放进去就全都放进去。

      有了稳定工作后才明白,不是那思家游子的角色,大包小包的没意义。

      在来回的高铁上拎个小店的破袋子都觉着自己千斤重。

      房东叔叔很好,还在大门口接我,估摸着是要收钱,我微信支付他手机不在就往楼上喊去“小汉,下来帮忙”。

      这是见的第一面,那一眼便断定他是个高中生。

      利落的短发,上身白色圆领衫,军绿色短裤,脚踩黑色凉拖,高出我一点,结实的身材一看就锻炼过,还算白净,看着幼态。

      这时候我对他是没往那方面想的。

      也只有小时候看见长得稍微可以的男的就想表现一下自己,比如淡定的从那个人面前走过去,像电视剧里一样上演一场仙女般的偶遇,让他对我一见钟情。

      现在想来,当时青春期还有体味的我提前买瓶香水喷一喷可能会好点!

      与他加了微信,发了两个月的房租,我穿着灰色的连衣短裙,他见我那“贼大”的箱子顺手也拎上了楼,我心里暗暗夸赞“好小子,教育得真好”。

      过后,他给我发来消息“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找他”。

      看了消息我没在回复,也没有那种翻人朋友圈的习惯。而我还在追寻着“智者不入爱河”这句至理。

      住下后就开始找工作,这次放假正好碰上高三学生高考,高三放假早,县城不大,稍微轻松点的活都被放假这帮娃干了,我回来晚了些,三天也没找到称心的活干。

      在外面吃粉的时候破罐子破摔干起了粉店的服务员。服务员就我一个可见店面的大小,也可看出那一千五握在手里辛酸。

      说来羞涩,学的设计专业,比较潮,衣服裤子裙子不是这破就是那破,能拿出手去干活的一套,对着缝缝补补就踏出了门。

      六点起床十七点下班包餐无休,连续干两个月,同时吃了两个月的粉。

      洗碗、拖地、擦桌子、洗菜、烧辣子、剐烧好的猪脚,洗猪脚、砍肉、换煤、烧水。还不如我爷那匹拉煤的马,四个蹄子往哪放都不是。

      看着那掉落的美甲以及粗糙的掌,在家二十来年都没洗涮过肉类的我只能任由自己“吧唧吧唧”掉眼泪,混着刷锅水冲下河道。

      待在这个冲刺着油腻气味要把人蒸熟的后厨里不见天日大汗淋漓,直到再见到他时,我已瘦了十斤。区区十斤。

      正是晚上九点,楼道无灯比较黑,我打着手机灯下楼扔垃圾,正好他打着手电筒穿着白大褂脚步“啪嗒啪嗒”的上楼,我们面面相觑。

      他胆子大提议打手电筒送我过去,其实那个垃圾桶就在门口的岔路边,月光皎洁蝉鸣四起灯火通明,我压根就不怕,奈不住人家一片好意也就由着他,可他站在门口就不动了,我心里暗骂一句“多此一举”。

      看他身着大褂还有点稳重老成的味道,上楼时我疑惑就问“你是医生?”

      他回答“嗯,在县医院,做完手术刚回。”

      他们一家人住在二楼,他站在门口那打着手电筒为我开路,看着我进了自己房间,之后我们就在手机里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磨磨唧唧的聊到凌晨三点多,我已困得睡着,枕边的手机还在亮着。

      付鑫汉大我一岁,大学期间当过兵,毕业后就进了县医院过了免试直接转正,干了一年多。为了显得礼貌,我也简单的说了一下自己的情况,正读大学,在打暑假工,是哪里人也就没说其它。

      他给我发了几张当兵时的照片并感叹着回不去的旧时光,我说“年纪轻轻谈过去徒增烦恼。”

      可能就是因为这样一句话,让他对我有点那意思,之后相处后下来发现他这个人在做事上很被动,而我恰恰相反在感情上无法左右自己。

      或许是第一段恋情的缘故,或者是曾经坚持的要很久的缘故,也可能是我压根就没喜欢过他,只是觉得他可以弥补我家庭美满的遗憾,在他背着我脚踏两条船时,我就像狗爱上屎一样无法舍弃。

      尤其在我还未毕业时仍尚存一些舞骚弄姿的笔墨,当时的心情好比文人墨客感触颇多,随笔就是酸诗腐词。

      瘦了十斤的我总是让人着迷的,细胳膊细腿大嗓门,走哪都有人说我生了副好样貌,就像七大姑八大姨老念叨我长得像我妈一样。

      白天他忙我也忙,晚上就是另一个开场。

      住的那间屋子太阳直射,蚊子出来找死我就成全了它们闷成全尸,手勾木櫈穿着我那性感露肩的小裙裙坐在他家门口看书,活生生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

      那盏八块钱随处可见的蚊香在他经过时缭绕在他腿边,时不时往我这边拉扯。

      这天粉店老板有事,我也落得清闲。

      他下班回来,我一如往常在那坐着看书,天色尚早我并未点那榄菊味的蚊香,他突然在我旁边蹲下问我怎么不回家,我说“人大了不恋家”。

      他继续问我吃饭没有,我说没有,他就盛情邀请我去吃街后的那家羊肉粉,我回他“早就吃饱了。”

      从他嘴里我知道了那家粉有多好吃,他提起他读书的时候最想念的就是那家粉,带点没洗干净的“羊骚味”。首先我对他的口味感到新奇,后来又给他推荐我干活的那家粉店也是味道一绝。

      做人要做全,下班也不忘日行好事。

      可是之后他也从来没去过。

      大概他就是个无聊的人吧!

      在后来的微信聊天里,他总提起每天过得好无聊,后来连微信名都改成了无聊,我就冷笑着提议他去爬山,县里有座出了名的山,山上有尊佛,可以保佑他如牛如马。

      那种视“外来物种”如粪土的表情在我脸上是最平常不过,他可能不习惯,看我总是对他爱答不理,尤其是三番五次邀我去吃东西的时候,“不去”两字冷冰冰甩他脸上看起来傲慢得很,这种面对面谈话的机会就更少了。

      有天晚上他突然发消息说他饿了想去吃粉,没人陪他有点无聊,再次邀我一起去,请我随便吃。

      向来不爱欠人情的我想着租着人家房子,万一以后哪里有点问题,也能在情面上可以过得去,就答应他一起出了门。

      一路上我们并排着谁也没说话,他手揣兜里手肘有意无意的靠向我,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我把手往胸前一抱,就像隔了一个洪荒的距离。

      可能是当过兵的原因,他的步子沉重而有力,穿梭在巷子里周边回荡起一阵阵浓重的回音,如同我每次靠近他总能听见彼此起伏的心跳声,后来他说每次见我心跳都慢半拍,而我耳朵靠在他胸前直说他喜欢骗人。

      这家粉店在街后的巷子里,朴实无华。

      我吃的清汤猪肉馅,他还是念念不忘他的羊肉,确实是有股“羊骚味”,可见他对自己的喜好还是很诚实的。耐不住无聊终于他还是开了口。

      “你讲话很好玩,和别的女孩子不太一样。”

      “你不介意就好。”我以为是因为我回复的话噎到他使之有点自尊心受挫。

      “你男朋友呢?”他笑着问。

      我说“智者不入爱河”,自行理解就是不谈恋爱。

      认识已有月余,想起他问我名字时我并没有问过他,正好当面也笑着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负心汉。”

      当时我那大嗓门似的笑声毫无夸张的说传过十里八村,悠扬回荡。

      他也开始笑着拿出手机给我发来“我叫付鑫汉”

      看着他的姓氏,付姓是少有的,我想到了宝梅,她男朋友也姓付。

      也跟付鑫汉谈起我朋友的男朋友和他同姓。

      他擦着嘴回我“诶!这就是缘分,我们迟早就是要认识的。”

      这一次,觉得这人说得有点道理!

      就这样他时不时就邀我出去,我这个人最怕欠人情,每次出去吃东西都要和他AA。

      他男的肯定觉得被打脸,请个漂亮女孩吃东西还要AA死活都不收钱,无奈之下我就算着日子提前去结账,今天你一顿,明天我一顿。这样就谁也不欠谁的。

      一直都明白,这世上人情是最难还的。

      每当看到那些字里行间和自己性格想法相似的文案的时候,都觉得莫名的投机。生像那故事文案里的人,自然也会成为那最不被珍惜的那一个。

      此之前在心中一向都认为自己是极好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智者不入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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