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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在等玫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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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进周锦书的画廊,纯属巧合。
那天我约好公司录音棚录新歌,却在走到录音棚附近时接到了个电话。
“实在不好意思啊阙老师,我们这里设备还没备齐,您看要不......”电话里的中年男声音油腻,道歉的话从手机里传出的时候已经没有了任何情感。
我站在路边打量了附近,客气地回对方:“附近有什么地方歇歇脚吗?”
“有啊有啊,旁边儿新开了家画廊,还有家炸鸡店,他家环境虽然有点乱,但口感还是不错的。我这边还有事,没什么事了吧阙老师?”
“没事了,谢谢。”听出对方语气里有了不耐烦,我掐了电话。
深知自己不是什么大牌歌手,就算约好了时间也有很大几率推迟,我已经习惯了。
画廊的入口处有几盏玫瑰形状的灯,看样子已经被人精心擦拭过。
我刚推开门走进去,就听到一声响亮的“滚!”
抬头,一对着装艳丽的中年夫妻映入眼帘。
女人道:“你再说一句我品味差!我品味差你看上我?”
男人无奈又怕丢脸,拉着女人的衣袖往我这边的大门走,边走边道:“你呀!我不就随口一说嘛!这些画你能欣赏得来吗你!走吧走吧,别在这丢人现眼......”
女人挣扎着,说话带了些哭腔,“老了就不能约会啦?再说我还没老呢......画廊怎么了?难道庆祝结婚纪念日非得到那些乌烟瘴气的小饭馆?你不愿意趁早得给我滚!我......”
女人已经开始用上难听的话来,男人也不管也不恼,只仗着力气大将女人硬生生边拉边拽地带离了画廊。
我给他们让路,那男人拉着妻子走过时对我抱歉地笑了笑。
方才两人闹出来的响动震响了画廊,以至于让我以为人很多。没想到只有寥寥几人在看画,还有一个男人,正坐在休息区竖着画板画着什么。
如同一尊雕塑,静默在自己的世界里,仿佛刚才这里也是寂静无声的。
这,便是我对周锦书的第一印象。
我径直走向休息区坐下。
“不去看看画吗?”他的声音带着点鼻音。
闻言,我一偏头看向他。
周锦书的外表很温柔,但他的眼神锐利,看久了会忍不住想别过头。
他脖子很修长,唇色有些苍白,棱角分明的脸上有一双温和的眼睛,骨节分明而白皙的手正在画纸上勾勒着什么,神情无比认真,甚至可以说,虔诚。
对,虔诚。
我崇敬这种状态。
我明白这是对自己的作品的最高度的尊重。
他的声音不说悦耳,至少是算好听了。就算是在有鼻音的情况下。
我当时暗自想,这人应该挺会唱歌的。
听见他又低低地咳了几声,我这才回过神来。
“不了吧,就是进来随便坐坐,我大概欣赏不了。”
听我说这话,他的目光从画纸移向我的眼睛。
仅仅是这一对视,便让我生出些许感触。
我想的是,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这双眼睛。
不过这想法实在太老套,我立刻把自己否定了。
他的眸子里,是掩埋不住的认真与笑意。
见到我,很开心吗。我胡思乱想着。
“这是在画什么?”我怕他尴尬,主动找话题。
画上只有几条轮廓线,看上去很像小孩的涂鸦。
“这个吗,是我一直想画的一幅画,可是一直都不满意。不过现在好像知道该怎么画了。”
周锦书又捂住嘴轻轻咳了几声。
我刚想问他感冒了吗,又觉得表现地太过亲密,只好在心里感叹虽说他身材好,可穿得实在是有些少了。
电话不合时宜地响起,我歉意地看了眼还在看着我的周锦书,边应着电话边站起身,只来得及轻瞥到他收回的目光里的冷淡和微蹙起的眉。
挂了电话,我向外走了几步,又回头笑道:“我有点事,下回有机会再来看画。”
周锦书笑起来,点点头道:“我们不久还会再见的。”
当时的我转过身,并未多想他话里的意思。
可是后来的我,后悔当时没有问周锦书他画的是什么。
录音棚里,我想起了刚光顾过的的画廊,随口问正调试音响的小伙:”师傅,原来录音棚旁边那家画廊开多久了?”
“哦,那估计挺久的了。那个画廊时开时不开的,据说是一个公司开着做慈善用。里面名画也不多,就有一个画家叫什么周锦书的,开的那画廊,自己会在那里头画画。”
小伙见我有兴趣,又说:“我都是听小闻说的,她成天喊人家帅哥。那人不仅性格古怪,名字也是......现在的艺术家什么的,成名都不容易,名字也非得起个文绉绉的,难怪挣的钱和我这样的一比一个天一个地。”
说完他哈哈大笑。
我微微笑笑,不置可否。
夜幕降临,街上卖菜、卖工艺品的大爷大妈们都收摊回家,可是属于崇水市年轻人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我在一家名为The light 的酒吧当调酒师,时间甚至比我当歌手时间还要长。
崇水市的酒吧很多,但The night是少有的定时歇业,环境优美的一个。我曾经在许多温柔的夜色里,挑一个光影昏暗的角落,蜗居在一旁。
嘴里哼唱着些自创的小调。
人声嘈杂,形形色色的人物聚集的酒吧,的确是写词作曲找灵感的好地方。况且,我是把调酒当兴趣爱好培养来着。
“阙小姐。”
我停下调酒的动作,抬头。
面前是自己下午见到的画廊里的画家,准确来说,是画廊主人——周锦书。
我报以微笑,“喝点什么?”
就应该让老板看看,我多么尽职一个女员工,遇到熟人也先做生意。
对方也足够配合,低低地笑道:“白兰地。”顿了顿,又道:“行吗?”
我本来没觉得有什么,只是周锦书这么一问,我倒是真的为他考虑了一下。
“你不是感冒了?要不还是喝果汁吧?”
周锦书声音有些暗哑,温顺道:“好。”
我边给他取果汁边问:“我好像没有给您介绍过我自己吧?
周锦书正低头看手机消息,闻言便放下了手机,答道:“朋友说过,The light有个名字很难写的美女调酒师,他搭过讪,叫阙玫。”
“......”
“对了,鄙人姓周,名锦书,我还有个雅号,叫玫瑰居士。”
当时我很想大笑着问他为什么,但忍了忍,很好,我只是抿了抿唇。
后来我才意识到,在他的生命里,玫瑰到底有多么重要。
果汁做好后没多久,就有一西装革履的男人来找周锦书。
“记得来救我。”周锦书站起身前声音低哑地道。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把这句看似戏谑的话听进了心里,调酒的时候耳朵里总回放着周锦书的声音。
他一个开画廊的画家,为什么会参加这种公司聚会呢。
最终还是,理性战胜不了感性。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我提前下了班,询问了同事后上到二楼。桦证集团订的,即周锦书所在的是二楼最大的包间——feast。
我敲了敲门,征得里面人同意后推门进去,粗略一看,圆桌旁至少坐了二十个人。
里面正气氛热烈,灯红酒绿,几人已经喝得烂醉如泥,还有好几人正劝着酒。
我将他们订的酒放在桌子上,顺便扫视了一圈。
一色的大腹便便西装人士,没有周锦书。
“在找我吗?”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我回头,有些不想承认,但嘴巴还是比脑子动的快。
周锦书听见我答“嗯”,轻轻地扬了扬嘴角。
我发现他脸色有点不对,还是关心了他一下:“怎么了?”
“没事,”他笑道,“带我逃跑吧,小玫瑰。”
我因为他的称呼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才认识这么点时间就这么亲密,真是......
人不可貌相。
深得让人想要悬溺的夜空高高悬挂,可那抹夜色好像就在手边。
一辆车,两个人。
那是一场猝不及防的逃离。
后来得知周锦书是桦证公司首席建筑师的我不无惊讶地想,那真是像两个不谙世事的孩子能做出看来的事:
我戴上只有下班才戴的眼镜,扮成周锦书的助理,按他说的对一桌的boss自若地撒谎:“周先生有重要业务要忙,要提前离席,各位多担待,王总,您的合同明天给您。”
听了我这一番话,一个戴眼镜的男人“啪”放下酒杯,连连点头道好。
根本没顾得上看清我。
夜色昏沉。
我坐主驾驶,想劝周锦书在后面躺着,可不知他怎么地,就是要坐副驾。我只当他是担心我开不好,就没再拦着。
胃不舒服又重感冒的周锦书一坐上车就陷入昏沉状态,我有些担心,半开玩笑地对他道:“我车没开过几天,怎么不叫个司机送你啊,刮了蹭了我可不负责。”
他没答话。
我顿时有了给人当司机的愤懑感,嘟囔道:“这么放心我,把你卖了信不信。”
那一瞬的恍惚间,我听见他道:“任你宰割。”
那一次把他送回家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就再也没了交集。回到家后才发现,我们没有加对方任何联系方式。有些怅然若失。
值得高兴的是,新歌发布后反响不错,我又可以过一大段无忧无虑的生活了。
一转眼,就是冬天。
“玫玫啊,村里要修桥啦,这不是国家号召建设家乡嘛,主任召集一批你们这些青年才俊呐,回来帮个忙!今年我们村可就要人多啦哈哈哈......噢噢点名要你啊,给我们村出个歌,今年寒假早些回来噢!”
我满口答应,实则内心抗拒得要死。每回回乡,我那能干勤劳的母亲都要为她还没有着落的女婿操操心。
刚踏进铁门没几步,我就实实在地被惊到了。站在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周锦书。
我差点想退出去看看是不是走错了门。
他笑着朝厨房里喊:“阿姨,阙玫回来了。”
这真是,狭路相逢。
也不知道是什么鬼缘分。
我妈穿着条中年妇女必备花围裙,甩着湿手出来。
“玫玫回来啦,来来来介绍一下,这是小周,”我妈发现我两表情不像是陌生人,惊讶道,“哎哟玫玫你还记得小周啊,我还以为你们小时侯的事,都不记得了哈哈哈......”
我妈接着把我拖到一边,压着音量道:“小周去年刚从国外回来,小时侯就喜欢跟你玩,这孩子爸妈都没了,哎,怪可怜的。你看这书记一召就回来了,多好的孩子......你们多处处奥!”
本来无所谓的我,听到第三句时狠狠怔愣了一下。
我想起来了。
回头,看见周锦书正蹲着抚弄一只闻香而来的小猫。
后来我才相信,如果一个人失去了所有亲人还能微笑着看世界,那他一定有另一个人,放在心头,当成活下去的支柱。
我妈继续烧菜去了,留下我和周锦书在院子里。
我蹲下看着那只被撸得舒服到露出肚皮的小猫,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滋味。
“出去走走吗?”周锦书率先站起来,笑着看着我道。
“嗯。”我站起来,忽略了他伸到我面前的那只手。
小花猫见周锦书不再摸它,水汪汪的大眼睛盛满了困惑。我指着厨房,笑咪咪地俯下身对它道:“找外婆去要鱼吃。”
周锦书笑了,一副得意的样子道:“巧了,它刚认了我当它爸。”
我又气又羞他占我便宜,不理他,径自往外走。
“阙玫,我以为你会记得我。”
周锦书站在原地,闷闷地温声道。
“记得你什么,从小对我表白那么多次吗。”我没有回头,但我几乎能想象到周锦书的表情。
很小的时候,我顶着一片荷叶在街角避雨。一个男孩从街对面冲过来,大雨滂沱,泥泞中大概是看不清路,他狠狠地滑了一跤。这种时候应该很严肃,但,少不更事的我,笑得很大声。
男孩快速爬起身,毫无预料地向我冲过来,脸上是极其愤怒的表情。
“呜我错了!我不笑啦!”我拿荷叶挡住脸,仿佛这样他就伤不到我。
时间就这样静止了几秒,我偷偷拿开叶子看他。男孩依然是那副样子,怒气冲冲地盯着我。
他,为什么不动呢。
不知道是雨的原因还是什么,我隐约看见他眼里有泪光。
我被这目光盯得发怵,索性把两只手捂上他的眼。
“别看啦!我真的错了呜。”
感觉到手心湿湿的,我意识到我可能、闯祸了!
我把人家小男孩弄哭了!
一阵手忙脚乱,终于把荷叶完完整整地盖到了男孩的头上。
“这样,这样就淋不到雨啦,别哭啦好不好。”
就是哄孩子嘛,很简单。只要不意识到自己也是小孩子就可以啦。
又是一个毫无预料,男孩“吧唧”黏住我,把脸埋在我的肩膀上。
小时侯当然不觉有什么,唯一让我觉得不好意思的,就是辛辛苦苦盖上的荷叶,它又掉了......
后来,小时候的周锦书,就这样赖在了我的世界里。
从幼稚园,到小学四年级。
同一个班,但永远做不成同桌。
即使他为此和我的同桌打过一架。
四年级的时候,周锦书的父母离了婚。
他的母亲带他转了学。
周锦书已经走到了我身边。
“你记得?”他捏住我的手腕,自己估计都没有注意到自己在微微颤抖。
“是啊。”我轻轻把手抽出来,“不过我已经记不清其它的了。”
我向前继续走,周锦书没有跟上来。
在村里的时光流逝得很慢,因为没有WiFi,每天的事情就变成了吃饭,写歌,睡觉的三点一线。
听鸡打鸣,狗吠叫,悠闲自在。
只是,好像少了点什么。
两天后,我应约前往村委会。
一进门,扑面而来的暖气烘得我猝不及防,打了个颤。
村主任则热情得比暖气温度还高,“小阙来啦,快快,进来坐。在外头冻坏了把?”
我受宠若惊,赶忙进去。
这一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里面一张会议桌旁已经围了一大群闹闹哄哄的年轻人。
只有一人坐在门旁,和旁边鲜活的空气形成鲜明对比。
是周锦书——和我平常见到的不一样的周锦书。
我正奇怪他周身气场怎么这么冷,他已率先抬头,温和地笑了一下。
我呼出一口气,恢复正常了。
“歌写出来了吗?”周锦书问我。
“嗯,其实我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在编这首歌。不过难免会有写的比我更好的。”
“不会。”
他话音刚落,书记也进来了,一群人顿时安静下来。
“刚才我已经说过了啊,这回召集大家呢,是为了“我爱我家乡”评选活动。这活动对我们村很有意义啊!我们先商议出主题曲制作方案,然后呢,再进行投票选出桥的建筑方案。好,现在我们先请阙玫,黎知之给我们看一下他们为我村谱写的主题曲!”
一阵欢快的掌声过后,就坐在讲桌旁的黎知之率先站起,将一沓A4纸“啪”拍在桌上,正欲开口。
“欸,知之,你后面放的PPT不是你的呀?”一个戴眼镜的女孩喊道。
坐在一边的我听见了周锦书发出的一声笑,猜到是他搞的鬼,迅速站起身道:“是我的PPT,大概搞错了,”我顿了顿,“要不,我先来?”
村委会的老机器投个影不容易,顺理成章,我走上讲台,黎知之只好下去等着。
安静的空间里,仿佛只有我自己,又回到了高中时代。坐在书桌前苦思冥想,到底如何,让这里的每一处美,都被外界发现呢......
我讲完下台时,只能看见黎知之的咬牙切齿和周锦书的微笑。其他人,无不在鼓掌。
那天夜里,我和周锦书坐在少时常爬的屋顶上,想要看见只有过去才有的满天繁星。
“歌词里真应该把这些乌云也写进去。”我道。
周锦书听我说这孩子气的话,笑着叹息道:“其实阙玫,我这次回来是为了......”
我偏头看向他,他也正好望着我。
顿了顿,他换了个话题道:“小时候我爸妈离婚,村里的人都让我爸放弃我,要这房子和比我值钱的家具。我想看看过了这十几年,这些人有什么变化。”
他语气平淡,仿佛只是缓缓叙说着一个与他无关的故事。
可他的周身明明充斥着悲哀。
还没等我缓过神,他一只手已经拍了拍我的头顶道:“我去把桥建设计稿送给村主任。顺便看看你的歌被选中了没有。”
即使穿着厚重的羽绒服,他也可以熟练地跳下房顶。
“不是没认真画吗?那么积极干嘛?”我朝他背影喊。
他摆了摆手,没回头。
背影缓缓消失在夜幕里,从我的视线里淡出。
第二天我回到村委会,里面依然是人声鼎沸。可是讨论的话题却不再友好。
这一群人都是围着一个人在起哄。
——郑运昌。
他和我做了一个小学的同桌。
见我来了,郑运昌神秘地凑过来,对我道:“阙玫我告诉你,我昨晚去交桥建书,我看见......你猜猜我看见什么了?”
我无心知道,扫视了一圈后淡淡地问:“周锦书呢?”
他没回答我的问题,却道:“你怎么知道和周锦书有关?”
又自顾自说开了:“昨晚上我一到主任办公室,就听见周锦书在里头和主任争吵。说什么‘你不就是要钱吗,好啊我给你’还听见他在那冷笑,说‘我拿钱买你的良心够不够......’现在的人啊......啧,他肯定是想让主任选他的桥建方案呐,居然拿钱威逼利诱。”
一旁立刻有人附和。
郑运昌说得更加起劲:“现在这年代,到底是才华敌不过金钱啊。后来他就冲出来了,脸白眼红的。那样子,我还以为他要打我呢哈哈哈......”
我听他嘲讽地说完,拿起外套就冲了出去。
在泥泞的乡间小路上跑,冷风在耳边毫不留情地刮过,可我感觉不到冷。
急切凝成汗珠从我额头滑落。
我到了周锦书家门前。
拍门,没人应。
我来不及喘口气就拨通了周锦书的电话。
“周锦书...我、我知道。”
我听见对方传来一点轻笑,可是那笑好像和平时不同。
“你不知道......对了,玫瑰居士我大隐去了。如果公布主题曲的时候‘阙玫’两个字不在第一行,记得告诉我,我恐怕就再也不会回那个狗地方了。
“幸好昨晚给了你我的电话...否则我就听不到大早上的你叫我名字了......”
周锦书轻轻的笑声准确无误地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我挂了电话。
再慢慢走回村委会,主任正在宣布主题曲名。
第一行,就是我的歌。
第二行是黎知之。
我知道它昨晚一定不在第一行。昨晚周锦书去交设计稿时一定是看见了主任选黎知之的决定,与他起了争执。
黎知之是半路出家,不仅没唱过歌,连主题曲的填词思想都没抓准。
可是黎父正是村书记。
联系郑运昌说的,我已经猜出了大概。
我不得不又想念起周锦书人畜无害的样子。
宣布桥建方案时,第一是郑运昌,周锦书早不知掉到了哪里。
我早有预料,他本就没有把这方案放在心上。
其他人本来准备若是周锦书第一,就好好和主任理论一番。
结果一出,满堂哗然。
待到其他人安静下来,我起身,冷冷地对郑运昌回敬道:
“恭喜呀,到底是这个年代出来的男青年。毕竟,才华敌不过金钱啊。
“是不是,小郑?”
一片怔然。
我朝主任微笑着点了一下头,大步迈出会议室。
不得不说,逆境之下见真心。
原生家庭带给周锦书的影响我或许没办法改变,或许我同样也改变不了社会满目疮痍的一面,但,我仍然爱这座城。
后来的日子里,我和周锦书的关系说起来进展不大,但又好像亲密得像情侣。
我们几乎每天通电话。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那天。
我经过周锦书的画廊,准确来说,是故意经过。
前一天晚上我们照例通电话时他情绪很不好,我想一探究竟。
一大群人围成一圈,我挤过人群,看见了我永远都忘不了的画面。
强烈的阳光,笼罩在那幅画上。
刺眼,明媚。
周锦书站在他的画前,手里举着一把锋利的刀。
正用力划开画上女孩的脸,面无表情。
眼里却是狠厉与阴郁。
犹如一个霹雳在我头顶炸开。
来不及想出更好的举动阻止他,我冲上前握住他的手,匆匆拉着他走出看热闹的包围圈。
被我拉着的周锦书很温顺,一点也没有反抗。
可我却怕极了,生怕他下一步伤了其它画。
很奇怪,我当时怎么没想到刀也会划伤人呢。
大概,是充分信任他,是善良的。
画廊的小隔间里,刚一进去我就冲他喊:“你知不知道有多危险!?”
他一只手撑着桌子,跌坐在地上,抬头看我,带着一抹的笑容,声音却颤抖:“我一直以为......我沾沾自喜......我数着年份,我算好了一切,算好你会在第一次进画廊时看见我;
“在酒吧里为了让你送我回去,我喝下一整瓶酒;
“我打算等你得了主题曲评选第一我就当众表白......”
我背过身去,不看他那失常的样子。
“可悲......不择手段......”他自顾自念叨着。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我在他面前跪坐下来,像我们初见那次一样,两只手捂上他的眼。
“是啊,太可悲了周锦书,大街上的乞丐都匹配不了你这几个形容词。”我轻声道。
“现在的周锦书,和小时候一样。是个小哭包。”
我明显地感觉到他的身体震颤了一下。
紧接着,他把我像小孩子一样抱起来,轻放在放雕塑的大理石桌上。
空气里有些暧昧的气味。
周锦书倾靠过来,温热的气息拂过我的脸。
就差一点。
我偏头躲过。
他咬牙切齿道:“什么狗屁男女朋友,我周锦书活着就是为了娶阙玫。”
接着,在我狐疑的目光下,他道:
“不急,玫玫,你的初吻已经给我了。记得吗,在三年级的美工课上,我抢了你同桌的位置。”
记忆碎片又拼凑起来一个角。
那节课,他是用纸叠的玫瑰挡住了老师的视线。
那天,我们在酒吧各自点了我们从未喝过的烈酒。
在夜色迷人的崇水市街口缓缓驶过,看着一对老夫妻互相笑闹着拉下卷帘门。
对一个独自卖花的孩子说“一定要坚持你的梦想,哪怕那很难”......
后来,我对周锦书说:“我想好好活着。”
他偏头看着我,说:“我也是。”
最幸福的事,是久别又重逢。
但更加令人开心的是,发现这样的对方更加令自己,心生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