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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作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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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福利番外,这个随笔也就等于半废弃了,置之不理好像有些荒废,既然如此就写一写除写文以外的碎碎念吧。
应该和大部分一样,初中看些言情或者玄幻作品,然后开始尝试写文,不过三章而废,后面陆陆续续也写过一些,还在晋江发表弃坑,加起来最多也不超过十万字。
总之,写文更像是我一时兴起的念头,从来没把它当做一件正经事,它也常常淹没在我各种各样的杂念中,就好像一块破垃圾袋在脚下踢来踢去,偶尔装一点我的奇思妙想。
真正把它当做应该正经事拿来做,是毕业后很多年,人生迷茫之时,我在想,如果一生一定要做一件什么事,是什么事呢?
这个沉寂已久的念头,就突然跃然于脑海。
写小说。
我开始写的时候,是我已经不看小说的时候。
我把这个破垃圾袋捡起来,开始认真的找我的思想果实。
可到底是破的,我的思想总是从各种角落莫名其妙掉出去,最后呈现的总是不够精彩满意。
我为此很痛苦,很自卑。
经过接近三四百万字的历练,我终于明白了,一些人写作就像拿着购物袋去超市里采购一样简单,而我只能和我的破垃圾袋站在门外张望,然后转身去深夜里,坐在我思想之树下,仰头去看那些尚未成熟的果实,等待它们成长。
再把它们伸手采摘下来,小心翼翼地擦灰装进袋子里,还要和它们说抱歉,因为我并不能把它们的价值体现。
就算偶尔采得好果,装在我这不堪一用的破袋子里,又值几个钱呢?
在写完《你不是我老公》,其实一开始并不叫这名,只是不得不改,它应该是一个颇为青涩的果实,被我误以为已经可以食用而采摘,我本想写三十万字结束,想写纯粹的唔……嗨黄文?
错就错在我把事情弄得太复杂了。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提起我自己身上大大小小的毛病。
首先,我是喜欢先想故事的,故事在我脑海里最先呈现,而处于其中的主角反而容易被我淡化。
因此我的文就会出现当人设丰富起来和故事难以匹配的问题,故事应该以人为主,不同的人在同样的故事里会有不同的表现,我必须改变这个问题。
然后就是故事平淡,不够吸引人,这也是我第一个读者给我留的评论,也是一个善意的提醒吧。
实在太难了,对不起,我至今也没有开窍。
好的写手应该准确知道李子是李子,梨子是梨子。
李子酸,梨子甜。
要知道这点并准确的向读者推销,我却难以把握。
货不对板总是难以让人满意的。
写文这件事,你可以想象把自己变成云霄飞车,带着读者去飞天遁地,上上下下,刺激她们的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下车后高呼过瘾,也可以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老旧的绿皮火车,要带她们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旅行。
你可以开得很慢,要适时引导她们往窗外看你精心设计的各种美妙场景,旅行从上火车的那一刻开始的,她们会享受旅途的过程。
最切记的是,不可以是高铁,太过平稳,窗外的景色又一闪而逝,旅客无聊打瞌睡,一觉到了终点,拍拍照就走了。
都这么多的缺点了,为什么还要坚持写文呢?
如果一个读者也没有大概是真的坚持不下去吧,但只有一个,每天更新完文章看到昨天有点击量,哪怕是个位数,也会写下去的。
——
在我拿着破袋子推销梨子时,不明真相的顾客一口咬下去,皱眉说,“好酸啊,这不是梨子,是李子吧?”
在我脑笨口拙的惶恐解释时,这个顾客没有见怪,而是紧接着又咬了一口,兴致勃勃说,“不过味道还挺特别的,和其他地方的不一样,给我拿一个吧!”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