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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初三给自己的新小狗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名唤元宝,因为它的身体通身金黄,好像一个元宝一样。
      在阳光下,熠熠发光。

      它和三三始终是不一样的,它不会和三三一样,爱自己,去明白自己的行为,她试着管元宝叫三三,但是元宝始终不会奔向自己。

      它不是三三。

      十一说,自己这些天变得沉静了起来,他不再害怕流离失所了,待在自己的身边,虽然是偶然的,但是却十分的幸福。

      闲余时刻,他便会待在月初三的身边,帮她磨刀帮她擦刀,她的刀十分的锋利有劲,仿佛稍稍一用力,便会划伤自己。

      初三她是一个好姑娘,她的刀也是。

      “你们小夫妻是新搬来的吗?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们呢?而且这个房子不是那个黄书小伙子的吗?”

      一个大娘顺着门口的方向,瞧了瞧那个正在磨刀的小伙子,小伙子相貌端庄,虽然穿着粗布麻衣,但也不难看出来他是一个十分安静祥和的人。

      十一愣了一下,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面无表情的样子看不出来任何心情的转圜,他笑笑,请抹布放下。

      缓缓的走到了大娘的面前。

      “大娘,黄书他出门了,我们最近在他这边住几天,我最近生病了,等好了再离开”

      大娘轻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说道

      “唉,黄书这小孩啊,命运多舛啊,没有几个朋友的,从小他便来到了这个村子,我记得他来了好多年了,那个时候他就是一个人啊…难道难道…他有朋友…”

      十一的眼神中恍惚间多了几番涌动,黄书他知道是谁,是昨天那个和初三说话的那个道士,那个小道士就是黄书。

      “我就是他的朋友,大娘,请你放心。”

      大娘心里惊慌失措,她也是第一次瞧见了黄书难得一见的朋友,且如此勤快。

      人生短暂,难得有挚友相逢,时间不过尔尔,能够遇见真心的人不容易。

      十一将刀擦了擦,开门请大娘进来坐坐,大娘刚在附近的那边买来了新打上岸的鱼,十分的新鲜。

      十一看着花篮里面的鱼,不由的心生欢喜,这个地方离海边很近的,看来以后找东西吃会越来越方便的。

      月初三从外面回来,找到了方圆几里的一个小大夫,这个人一身的鱼味,好像从海上而来,月初三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兴致勃勃的钓鱼。

      听闻他是大夫,专门对疑难杂症很有研究,于是月初三给了他点银子,便把他请到了家中。

      “这不是黄书的家吗?”

      月初三点点头,解释道

      “黄书那个什么,背着行李不知道找什么去了,然后让我帮他修修房子,他那个房子晚上睡觉都漏风,我旁边还有一个生病的,现在只有能帮我了”

      那大夫七老八十了已经,在已经年过古稀的年纪,遇见了最难缠的病人,他本来是听不清的,奈何对方给的太多,无奈只能出山。

      到了黄书的家中之后,月初三便看见了十一正在和一个大娘说话,那大娘见老大夫来了,便不好意思再次打扰了,拜别之后便走了回去。
      老大夫年纪太大了,动作也很慢,他看了一眼十一,便坐到了他的面前,开始为他把脉。

      “这小孩子,我把脉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那我继续给他看看脑袋…”

      十一有些害怕,但是还是将脑袋挪到了大夫的跟前,老大夫年纪大了,上了年纪的人偶尔耳背,粗糙的大手掌心好像印了年轮一般,层层剥开了他的头发。

      十一眼泪汪汪的,擦了擦眼泪。

      老大夫看完之后,语重心长地拍了拍十一点脑袋,慢悠悠的对月初三说道

      “黄书啊,你朋友这个病啊是从根上来的,你看这脑袋后面那么大一条口子,很明显是摔坏了脑袋导致的失忆症,而且没有伤到眼睛还能看得见就还算是不错了,黄书啊黄书,你父亲还有消息吗最近?实在不行,让你父亲给看看呢,你父亲是神仙,神仙总不能让凡人自生自灭的…”

      月初三一脸的茫然,她不是黄书,更不认识黄书的父亲,她不懂这个大夫在说什么,可能是将自己错认成黄书了,可是她终究不是黄书,也不认识神仙。

      黄书如果真有一个神仙爹,那他还能回来吗?

      “要不,你再给我这个朋友看看呢?开点药房也是好的,起码缓解一下失忆呢,至少我的意思是想起什么总是好的,起码不是茫然的寻找记忆不是吗?”

      老大夫叹气了一声,随即说道

      “离魂症啊,不好治,一般头部有瘀血的人,都很难一时半会的好起来,如果要速成的话,肯定是不可能的,而且姑娘,我看这个小伙子也不错,相貌端正,失忆了也不是什么坏事…你且准备这点吧!茯苓、半夏、陈皮、甘草、大枣、远志、人参、酸枣仁、柏子仁、桔梗、朱砂等,放在一起煎服,肯定是有所成效的,至于能不能好,这些都是命”

      命,难道不是要自己挣出来的才叫命吗?自轻自贱那还叫什么命,那还是命吗?自己不会放弃他,任何人都不能,包括他自己,虽然素昧平生,但他是人,有病就要治。

      “好,我明白了。”

      …………

      晚上的时候,月初三打了一只兔子,还没有等烧水,便觉得那兔子甚是可怜,

      红色的豆豆眼睛,好像在为今晚阴凉的月色道歉。

      十一将炉火点燃,青涩的动作显得格外的温良,他动作很轻,轻轻的将水倒在了一个小碗里,然后将水拿进了小兔子里面的笼子。

      一旦被抓,就仿佛回到了那方洞天之上,暗无天日的日子不是自己想要过的,自然也不是兔子想要过的,以前自己总埋怨,生活太过于猖狂,而如今自己不会那般想了。

      现在的生活轻松,虽然不是自己的家,但是却格外的让自己安心,让自己静下了心来。

      “十一,今天晚上我们不吃肉了,吃点青菜吧…我看你的伤,一时半会好不了,明天我们便回家,回御灵仙山上看看”

      初三揉了揉小狗的脑袋,将小狗放了下来,小狗蹦蹦跳跳的在她旁边打转,最近的山下不安宁,但山上却是自己唯一的家。

      即使不安宁,也要回到家。

      晚上之时,两个人各自有各自的心事,从昨天到今天,她便发现了十一的不对,他总说自己是开心的,但是这几天的相处之下,初三也明白了他,他这个人心事重重,但是云淡风轻的以为自己看不出来。

      算了,不管他了。

      晚上之时,初三便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见她坐上了木船,行于江湖之上,划船的大爷问她去哪里,她一个跌倒,转身便来到了小桥之上,身边的湖水已经不见了。

      一个人蒙着眼睛,问她

      “世间的答案想好了吗?”

      “你以为御灵仙山之上,你能得到什么又能失去什么?我早便告诉过你,三山之灵在上,即使你抓了再多的山灵,也无法从地仙变成上仙,我早便告诉你,不要做伤天害理的傻事”

      “这便是世间的答案吗?”

      “不是,这不是”

      她将手一挥,转身便化为了壮大的结界烙印,那印记明显,十分惊人。

      初三一愣,还没有等自己躲过那道法术,自己便惊醒了过来。

      凡人如此,此间心累。

      初三轻轻的窗户打开,只见外面艳阳高照,初三在外面和小狗肆意的玩耍,那笑容是御灵仙山没有的。

      她荒芜的心为此触动。

      在去御灵仙山的路上,初三抱着元宝,一路向前,十一跟在她的身边,见她身边的弯刀藏于腰间,心上难免磕撞出一丝悸动,她可以保护自己。

      初三见他眼神涣散,便给他讲了一个传说。

      “御灵仙山上,曾经是丹鸢红方的领地,灵山之北,生灵寰宇,它们信奉三山之灵,在百年前,丹鸢红方因为和塬人部族大战,毁天灭地,丹鸢红方损失惨重,但天帝怜悯,得万世为仙,灵北之上的生灵不服,祈祷天帝赐予半神之身,天帝降下神罚,说他们触动了天地定则,天帝定则言,万事万物皆有定数,凡事强行改变天机,都要接受天罚,然三山之灵随之而来,千年来,天帝也是第一次见到远古之神,不由心生敬畏,于是便给了它们一个恩赐,这么多年,无人得知恩赐是什么。”
      “而在我上御灵仙山之后,无意翻动了山中禁书,才发现了三山之灵到底是什么,而那个恩赐到底又是什么…”

      十一看着她,越来越好奇她说的那个恩赐是什么意思。

      “所以是什么?和御灵仙山有什么关系…”

      初三盈盈一笑,说道

      “三山之灵乃是上古的山灵,想让人长生自然很简单,何苦去求一个天帝呢?天地定则,以心为出发点,有的时候有些事情都是慢慢发生的,北山之北南山以南,那都是有生灵的地方,难不成就要因为一个丹鸢红方而都去寻找半神之身吗?那肯定是不可能的,那个时候我也不理解为什么天帝要降下恩赐,可能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或许这这就是命呢,其实这世间,神仙根本管不了任何事情,有的时候束手束脚的只有人。”

      十一眼神中透露了一丝迷茫,他有的时候想的很多,但都不知道该如何说起。

      “真的只有人吗?”

      “人在这个世间,始终都是渺小的。”

      十一不明白这些,更不懂这世间为何如此,他从哪里来而那些要杀他的人到底是谁,如果万物都有生存法则,为什么人总是众生之中最困难的那一个。

      “初三,我不想回到御灵仙山了,我不想治这个失魂症了…我觉得现在我蛮好的,至少我心里有数,我怕到了山上没有人喜欢我,你有小狗陪你,而我却始终都是一个人,我怕孤单也怕你到了那里,不再理我…你会觉得我很傻,但是我想要让你知道,在我遇见你的那一刻,我便把你当成我的朋友。”

      月初三第一次听见朋友这句话,从前的时候,师姐和她说过,山下的很善良,交心的人很多,但是能称为朋友的人却是很少。

      真正的朋友,是不需要太多言语的,你一个眼神便会明白她的意思,这是心与心的连接,带有目的的交往往往是不纯洁的朋友,那样会弄坏友情的出发点。

      “其实,我没有告诉你,我没有小狗了,从前陪我的那个小狗,在山上离开了,这次下山,我就是来买小狗的,但是我也没有想到,我会碰见你,既然你说我是你的朋友,那我不会骗你,御灵仙山很好的,我的师兄弟们也很好,我可以和你保证,以后不会有人抛弃你了。”

      “你也不会…”

      “我也不会。”

      …………

      黄书顺着自己的感觉,来到了灵山之上苍南之北,他走了很远,也走了很长时间,但是他没有很疲惫,一路上走走停停,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

      苍南之北的溪水污浊,但是仔细挖开那一层土,甚至还能看见金土藏在水之下方,有鱼咬了他一口,那血顺着河水,烫伤了水中的鱼,它们浮在水面上,不忍直视。

      黄书不是故意的,也不是有意的。

      这里是璇金兽的老家,更是关押它的地方,璇金兽吞金多年,更被关押了千年之久,它见识多,肯定能明白那天的怪物到底是什么。

      “看来,我是到了。”

      黄书顺着河水的方向,翻过了一座大山,来到了璇金宫殿,里面富丽堂皇,但是却关押了一只小怪物。

      殿中的结界根本对他无用,他一招便打开了结界,看见了那只璇金兽,上次见他,还是百年以前。那个时候他还是一个少年模样,头顶金角,样貌俊美,而如今却是一副孩童模样,头上的角也变成了金色铃铛。

      关押它的金链子也不见了,反之却变成了一副金银手脚环,少年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眼神里闪过一丝轻蔑,少年模样不谙世事的样子让黄书心生羡慕。

      即使这样,他也是出不去这苍南之岭。

      “你怎么来了?是你父亲有事吗?哇,你这御颜之术是如何学来的,教教我可好?”

      “不是,是我有事,和我父亲没关系。而且我找你也不是来说什么御颜之术的,你知道我从来不信这些东西,而且我应该问问你,你是怎么从十七八岁的样子变成如此的小孩模样?我看你法力也就那样吧,怎会如此呢? ”

      璇金兽起码生气了起来,两个眉毛瞬间拧成了一天,语气也随之大声了起来。

      “什么意思?你不信我?你不信我我也没有办法,可是事实就是如此,你如果你放开我,那岂不是更好吗?我可以把我这套术法传授于你,天地法则我自己便懂!老夫乃是万年灵兽,所言之话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不会说谎。”

      黄书笑了,没想到这小孩打的是这算盘。

      “不是,你还没有豆大点呢,怎么天天想着要出去?我把你弄出去,你必然是为祸苍生,弄的天下苦不堪言,如今之地,乃是你一辈子的地方,安安静静岂不快哉?”

      小孩坐了下来,哀叹了一声。

      “安安静静?你确定吗?这个地方鸟不拉屎的,连个妖怪平时都不路过这个地方,我都不想再住下来了!想当初林济小儿把我害的好苦,关押数千年这比让我死还痛苦!我现在苦不堪言,苦不堪言…”

      黄书也陪他坐了下来,只见上空之上,确实没有鸟儿飞过,不过周围却有青蛙蝉鸣之声空响于林间之上,缓缓而落在他的耳边。

      “反正我不可能放你出去,你自己想办法…”

      “你有什么事吧!直说行吗?我看你也不是真心的想把我放出去,磨磨唧唧的不如你那个上神父亲”

      黄书笑笑,仔仔细细的回忆了起了那天雨中他迎雷劫,看外面看见的那雨中大妖。

      璇金兽清了清嗓子,闭上眼睛开始掐着手指算了起来。

      他突然间睁开了眼睛,脸上一丝表情也没有,黄书看向他,或许那一刻他便明白了,他明白了这些事情在他的眼中,人间的那些事情都是小事,生老病死都和他没有关系。

      “给你讲个故事吧!在苍山之北,有一个不老神族,他们吞金点银,天生三目,双肩有两幅双翼,天生就会飞,可是苍山之南也有一个神族,他们没长翅膀,但是却有无尽的力气,听闻他们可以徒手将树拔倒,也不知道过了几百年,这两个部族来了一次联姻,你知道什么是联姻吧,就是你嫁过去或者你娶对方,就是这个意思,可是老天爷就是天不遂人愿,老夫也是听说的哈,有一天那个新娘子,她不是怀孕了吗,怀孕了生出来的那个小孩,长了四个眼睛,中间的眼睛失明,左右两侧的眼睛却双瞳似水,摄人心魄,而且那个小孩子连个翅膀也没有,相比于之下,他的头上居然长起了角,两个族的人都害怕极了,就要把孩子扔出去,可是你想,哪有母亲愿意把自己的孩子扔了呢?但是无奈,那个孩子还是被扔到了苍山…在那个晚上,电闪雷鸣,孩子在襁褓中,在那个树下,看见了一个身形巨大的妖怪,他穿在数目中间,居然毫发无损…可耐天地之变化无常,这世间无人能懂那到底是什么?后来孩子走了很多地方才知道,那天晚上他到底看见了什么”

      黄书忍不住的问道

      “这不和我说的差不多嘛?你还是没说出这到底是什么啊”

      “等等啊别着急,你不得等我慢慢说吗?老夫都活了万年了,很多事情你不得让我想想吗?”

      “那你慢慢说,不着急”

      “那个妖怪,是古妖,常在雨中行走,白天的时候是天上的玄羽飞鸟,晚上的时候如果遇见下雨天,就会变得巨大无比,我和你说哈,那个脚印比你脑袋还要大!你就说你怕不怕吧!”

      “我黄书,什么都不害怕,我也活了好几百年了,我还会怕那妖怪不成。”

      “此妖怪一出,必将天下有旱灾形成,天下之势我不便插手,老天爷的事情我劝你也不要多管闲事”

      “黄书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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