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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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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空蔚蓝,阳光明媚。
幕剧欢颜开场,故事缓缓上演,但时间会使喜剧变成悲剧,笑容雕刻成僵石。
记忆总是湿漉漉的,参杂着千丝万缕,盘根错节,剪不断,理还乱。
然后幡然醒悟,原来青春终将腐朽。
——楔子、【忆往】
单车上的我们兴奋着,肆意地穿越马路,掺杂着尖锐刺耳的哨音和汽车无状地狂吠。耳边的风如疾驰瞬逝的光阴,把光与影拉得扑朔而迷离,而记忆却如此的鲜明而深刻。
我叫林夕,还有我的死党——苏文瑾,吴羽翔。
市一中三年级学生,诚如我们的中学在这个小城一样,有着不大不小的名气。
记忆中,我们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在一起了,自认识以来就不曾分开,哪怕是短暂的分离。
也是我们最喜欢信奉的一句话,为了朋友可以两肋插刀。
今生因你而遇,亦可因你们而死——我们立誓的约定。
我们一起渡过了小学、初中的快乐时光,在一个秋风飒爽的傍晚,我们一齐踏进了高中校园。
好像时光真的如白驹过隙,不经意间在指尖就溜过去了。
我们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
好似不曾来过。
高中的生活枯燥而乏味,就像是夹在三明治里的奶酪,被用力压缩,不得呼吸。
起初,我们努力做得规规矩矩,如同没有思想的木偶游荡在教室、食堂和宿舍三点一线之间,严格遵守被历届校长和教导主任奉为神圣的不可亵渎的教规——邪恶、呆板、生硬束缚我们身体、思想和灵魂的枷锁。
好像笼中鸟,向往蓝天却只能哀唱,彷徨而无助。
黯然神伤,追忆过往的自由酣畅和四季轮转的草木青黄。
我们是多么渴望挣脱束缚,自由飞翔,展示我们青春的激昂与活力。
终于在某一个看似如常的晚自习,我们三个集体玩“消失”,吃完麦当劳然后去唱卡拉OK,在包厢里,我们撕心竭肺地狂吼,把压抑、愤懑、痛苦如喷薄的岩浆迸溅出来,其势汹涌,绵绵不绝。
要逃课出来吃饭唱歌也是心血来潮,在三食堂吃晚饭的时候,面对着干涩难咽的米饭和“清澈见底”的菜汤,羽翔突然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拍,恶狠狠地冒出一个字:“靠。”
我和文瑾被这突如其来的场景吓了一跳,带着惊奇诧异的目光盯着羽翔,但手里的筷子还在汤杯里搅动,心存侥幸可以捞到一点鸡蛋丝……
“TMD,贪心不足的赵剥皮,比旧社会土财主的心还黑,贪心不足,早晚撑死你……”
羽翔不停滴咒骂着,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新鲜事,走在路上或者是在吃饭时不时地就可以听到像这样的骂声,即使是在广告栏也会看到关于赵剥皮的小布告,当然是揭露其的贪婪无厌、奸诈无比的,一般都用荧光彩色笔写着醒目的标题,对于外来人来说一定件新奇事,但对于生活在这里的学生来说,真是耳熟能详,见怪不怪了。
赵剥皮,学校三食堂的堂主,据小道消息透露是校长的小舅子,溜溜的光头、小胡子,五大三粗,圆圆的啤酒肚,走路一晃一晃的。做人理念:尖酸刻薄,欺善怕恶,能欺就欺。至高理想:向‘钱’看,向‘厚’看,数钱数到手抽筋。至理名言:赚自己的钱,叫别人去眼红吧!
也有许多学生像学校反映此事,但迟迟得不到解决,时间长了,大家野就心灰意冷,转而开始咒骂了,当然对象也包括一校长为首的一群狼狈为奸的领导。
我一边拨弄着筷子敲打着碗盘,一边漫不经心地说:“要是能出去到学校外面吃就好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羽翔猛拍一下站了起来:“这个主意好,就这么办!”
我无精打采地爬着,这事只能说说而已,哪能真这么做,就是有这个心也没这个胆量,况且像我们这样的孩子从来没有逃过课,更从来不敢想象被抓到之后的严重后果。
“想去就去了,怕什么,大不了点名批评,也不至于开除嘛……”羽翔看样子已经做好了“粉身碎骨浑不怕”的思想准备。
我抬头看着文瑾,文瑾也看着我,大约互相对视了十秒,“好就这么决定”,然后我们一拍即合,决定逃课去外面吃来抗议学校食堂的非人类待遇。
其实我最担心的是文瑾,起先担心她不会和我们一起逃课,但觉得她不逃课和我们一起也是好的,毕竟她是女孩子,不能像我们男孩子一样胆大妄为、无法无天。后来诧异他竟然如此坚定地要和我们一起逃课,又想方设法劝她回去好好上课,但最终没能拗过她,就带了文瑾一起,这是我们高中生涯中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好像故事的发生不需要太多的理由,有时也许就一个字。
最兴奋忘乎所以的是羽翔,“胆小的怕胆大的,胆大的怕不要命的”,他就是那种疯狂起来不要命的那种,癫狂做起事情来从不计较后果,貌似他只是一个局外观棋的人,结局是输是赢,是生是死,都与他不相干。
最安静的要数文瑾。她多数时间都是坐在窗子下的沙发上,漫不经心地刻着瓜子,偶尔翻看一些时尚杂志,又或透过玻璃看窗外形形色色的人群——他们是属于夜的,夜下的他们是最活跃兴奋的,也最接近自己灵魂和心的。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故事,每个故事都已自己无以名状的旋律。
安安(苏文瑾的昵称),一个面色清秀的“小女生”,只能在背后这么说一下,当着她的面说她又要努着嘴,故作生气地说我欺负她了。模样娇小美丽,文文静静的,平时沉默寡语,走路总爱低着头,总是叫人欣赏喜欢而又不敢亵渎的那种类型。
“安安,你也来唱几首,别一个人呆在那默默不语”我说道。
“哦”一贯的回答,一样的“惜墨如金”。
却很喜欢她的语气,宛如缓缓流过根系的溪流,柔和而温暖。
她转过身的瞬间才认真的打量她,虽然个头不高,但也许与身体发育有关,发现安安愈加的漂亮,愈发的迷人瞩目 。上身着一件Marloca墨绿色泡泡袖T恤,搭配白色低腰热裤,堪称甚美。在五色灯光的缭绕微醺下,迷蒙中宛若一个踩霞而来的仙子,飘飘乎只可远观不可捉摸;又好似一个刚出浴的绝世美女,透着鲜活和芬芳;又明明是一个洇在宣纸上的佳品,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恰到完美好处。
“安安,你真漂亮”情不自禁冒出这么“暧昧”的一句话,连自己都惊诧不已。
安安没说什么,只是淡淡地一笑,脸却分明有些绯红。
这是高中以来第一次以这样的口吻说话,此时不是小时候玩过家家游戏那种情景了,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此情此景这种暧昧总难免会产生一些误会或不自在。
她的一笑应该是没放在心上吧!
羽翔把Microphone爽快地让给了安安,那个“死胖子”估计也唱累了(有点气喘吁吁了),平时可不是那么容易就把Microphone交出来的,羽翔可是有名的“麦霸”(仅限我们三个之间)。
其实,那家伙的嗓音实在是不敢恭维,若是正儿八经的舞台一定会被当场拉到菜市口斩首示众的,在酒吧估计都会让酒客拿酒瓶砸死或者用唾沫淹死。充其量,最多只能在车站广场或者大街的拐角处摆个地摊,装模作样地拿着一把破吉他,坐在一个褶皱发黄的破衣服上,衣着邋遢,头发蓬松,面色黝黑,挂以流浪歌手的名号,糊弄一下过往的行人罢了……
为了不打击他的自信心和勇气,我每次都要昧着良心大夸他唱得是多么多么的好,歌声如何的动听优美……直夸的是人心鼎沸,鬼哭神泣,好不撼天动地!
“啊呸”。说了这么多假话,一定会遭报应下地狱的,来世也不能投胎为人,我多冤枉啊!
“一起渡过繁华似锦,
我们才学会感激 懂得在彼此的手里
感觉到沉默的狠心直到眼角浮现了痕迹
你我依然是并着肩呼吸
……
隔着伞看纷扰的年代
因为你我宁可简简单单
纵然偶尔迷惑了双眼
怀疑你的温度让我平安
隔着伞看过往的蹒跚
爱着你我选择了坦然对待”
……”
低沉、舒缓、轻柔,安安的歌声依然是那么的动听感染,每次听了都有想哭的冲动。
是什么感染了我?是什么拨动了我的心弦?是固有的旋律激荡心灵还是你的情愫渗进我的心房?
我不知道,也没有人能给我一个完美的答案。
感觉自己从来不曾彻头彻尾的了解过安安,就好像我不了解她的歌声使我想哭泣的原因。
或许因为是我喜欢的感觉,只要安稳现实,其原因没有知道的必要。
一直这样下去就好。
直到永远。
那次逃课我们被教导主任狠狠地批评了一顿,还叫了家长,贴了大字报,闹得沸沸扬扬。不久全校的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自此以后我们就有了那么的一点点名气。
最可恨的是第二个礼拜一升国旗后的校会讲话,“霹雳老怪”(校长的外号,因做事果断、坚决、毫不留情面而得名,独家秘笈是:快、狠、毒。此名号由来已久,深受学生爱戴)还不过瘾,在主席台上大张旗鼓的把我们“英雄事迹”又“赞赏”一番,还使用一些极度夸张惟妙惟肖的词语和语句(不知道哪个瘪三这么会巴结“老怪”),把台下的同学都感动的一塌糊涂(我恨不得当场把那“老怪”劈成八瓣)。
结果显而易见:我们再次成为议论的焦点,众人瞩目的对象,教导主任帐下红人,知名度再次飙升。
由此得出:
结论1:“霹雳老怪”的这高够狠,杀鸡儆猴,一石二鸟。
结论2:想出名很容易,只要做那么点坏事、错事就OK了。
结论3:出名也不是那么好,狗仔队忒多,“粉丝们”也议论纷纷盲目崇拜。
所以那些一直梦想出名的孩子们别做梦了哈。好好学习,实实在在,其实,平淡也是一种幸福!
然而,结果却是害苦了安安,一个女孩子和两个男孩子混在一起影响总是不好的,流言蜚语不断。
除了在校会上被批评了以外,又被教导主任和班主任秘密“严刑拷打”训问了两次,好像我和羽翔是什么大奸大恶之辈,严厉斥责安安和我们“纠缠”在一起的行为,严令安安对我俩“敬而远之”(混到这个地步不容易啊,给自己一点掌声鼓励鼓励)。
这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已是若干年后的事情了。
真不知道安安当时承受了多大的压力,同学鄙夷目光,老师的斥责,好像都不是我和羽翔所能想象的。
而她总是把委屈一个人默默地承受,就好像不曾有过。
现在想起来真是对不起安安。
以后,我们行为处事低调了许多,再也没有逃过课。只是我们三个依然走的很近,吃饭、月休都会发寻到我们的身影。
这样的日子枯燥而且没有激情,好像是河边破旧的老水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有方向和目标,也不知道自己转动的原因,只是单调的重复重复着。
如果日子一直就这么下去,那么好像没什么值得特别回忆的,被记得也不多。
在即将崩溃的边缘,期待已久的暑假来临了。宛若一场降落在干涸土地上的雨水,振奋、激昂,瞬间恢复了活力。
“哈哈,终于考完了,解脱了,感觉好棒,Oh yeah 。”
“呵呵,是啊。再不考完放假,直接把我拉精神病院得了。”
“就是。什么鬼学校,简直是地狱。”
“哪里,哪里啊!据说地狱比这好多了。阎王爷也比咱那变态教导主任好多了,你说阎王爷和咱教导主任比哪个更吓人啊?”
“你不废话嘛!显而易见,当然是王变态了,地球人都知道,哈哈”
“火星人也知道,哈哈……”
“哈哈……”
“羽翔,暑假想做些什么?”
“嗯,这个我还没考虑好,安安呢?”
“我想写写小说。”
“还是安安志向高远啊!我还想到哪里去疯玩呢。”羽翔尴尬一笑。
“玩是一定的。但是总不能一直玩吧。”
“嗯。”我和羽翔一同点头称是,安安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对的,我们只有被反驳的份。
“晞,你呢?”安安抬起头看着我。
“打打球,看看书呗。好像没什么特别想做的事情,我一闲暇下来,就慵懒起来,对什么都不太感兴趣,还是老实呆在家里的舒服。”
“那多没劲?”羽翔反驳。
“那你说做什么?”
“不知道”
“那不就得了啊”
“……”
“好了,暑假长着呢,回去慢慢想。我现在要吃肯德基,你们谁请?”安安一提起吃,瞬间变得卡哇伊。
“当然是羽翔了。你看他那身材,肥嘟嘟的,一看就是大款级人物,我在他面前就是‘鲁班门前弄大斧——丢人现眼了’。所以要他请理所当然噢。”羽翔也不算不上是重量级人物,只是相对我胖了许多,我比较瘦罢了。
“不公平,上次还是我请的呢。真不害臊,做老大的这么抠门的啊!”
“怎么你有意见啊?”
“有,不是一般的有,是非常非常的有!”
“保留。”我们边走边斗嘴。
出来校门往左拐是林浦东路,我们的必经之路。这是一条干净而宽敞的大道,双向六车道,两旁是有些年龄的法国梧桐。这个时节正是枝繁叶茂的时候,把整个道路都荫蔽了,偶尔有阳光从茂密的枝叶间洒到地面上来,成一个个不大不小的圆形,亮闪闪的,安安总喜欢踏着上面走,跳来跳去的,全然不顾及自己的淑女形象。
“我又不是淑女,顾及什么形象啊!”
“呵呵,就是啊。你才要做淑女,不,是淑男!”每次都不和我这个男同胞站在统一战线上,帅哥就是没有美女的号召力大。
“人家算美女,你也能算帅哥?”
“哪里来的声音?”
“你自己。”
“Oh,对不起,我不算,像我这土的掉渣的人当然不算。”每次这么想,心底的我总是公然挑衅我的权威,可恨啊!
“淑男总比做一个死胖子好吧!说不定哪天猪肉紧张就把你咔嚓了。”有点强词夺理了。
“那我先把你咔嚓了,拉个垫背的,黄泉路上也不孤单哈。”
“小心我把你从奈何桥上推下去,永世不得超生,哈哈。”
“上帝是不会宽恕你的,安安也不会宽恕你的,阿弥陀佛,罪孽深重。”
“你们能不能说点别的啊!”
“能。”我俩出奇地默契。
安安还在欢呼雀跃地跳个不停。
像一个生活在快乐王国的精灵。
此时的时光好像停在指尖上,把手插在裤兜里,风吹过脸颊,撩起长长的发丝,惬意舒坦。
羽翔还得意的吹起了口哨。
还有他那刺眼的“扫把头”,一切都是这么鲜明而印象深刻。
林浦大道的尽头是北城最出名最繁华的一条街道——馥香大道,因为馥香江而得名。
好像总得扯上一点点关系。
临近十点一刻,我们转入馥香大道,迎面而来的是扰闹的气息。
“我今天要吃炸鸡腿”安安一脸可爱。
“庆祝今天放假,我请客,大家尽管吃……”说出以后顿感后悔。
“真的?”
“但是消费控制在两百元以内”我趁机补充到。
“你真有两百块吗?”
“差一点不到两百”狡辩中。
“差多少?”
“够你个猪吃的,你还真执着啊!非得刨根问底啊”目瞪羽翔。
“晓得了……”一脸得意。不,是狡黠。
来者不善啊!
我打肿脸充胖子,其实,也就是差不到一百就到两百了,若这个死胖子故意难为我,只有把自己抵押给肯德基了。
我英明的一生就这么完了,悲哀啊!
在我们常去的那家店停了下来,熟客还是这么多,服务员依旧是忙个不停。
我们坐在熟悉的角落里,要了炸鸡腿和大杯的冰镇可乐,空调开的很大,有点冷,缩了缩衣襟。
可乐一饮而尽,透心的凉。
羽翔叽叽呱呱说个不停,自己好像什么都没听清楚。
安安小心翼翼地吃着,生怕油脂沾到衣服上,还要听羽翔胡侃,偶尔应和一声。
我们坐了很久,忽然,我们惊讶地发现那个年轻漂亮的女孩不在了。问了一个年长的服务员方才得知:就在不久以前,女孩出车祸了,断了一条腿,带着一大笔补助回老家去了。
一副小市民的鬼脸,钱难倒比自己的腿还重要吗?
我想女孩子宁愿也会选择自己的腿,没了一条腿的女孩该如何面对自己的未来,美好前程都毁掉了,一切都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自此以后我们就很少来这家店,我们无怕回想女孩灿烂的笑脸,感觉那是一种刺入心脏的痛。
虽然你是我生命里的惊鸿一瞥,还是要祝福你。
女孩,希望你好好的,不要自暴自弃。
我们离开了,外面的阳光耀眼,只是还不算炽热。
偶有凉风来过,吹起一波涟漪。
“今天不逛了吧,回家好好休息?
“嗯,是有点累。”
“我们做公交回去还是打的回去?”羽翔问。
“你脑残啊,正是下班高峰期,做公交想当馅饼啊!”安安就是厉害,字字见血。
“做公交确实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我补充。
“那就是打的咯”羽翔无奈的挠挠头。
“走着回去多好,又不是很远。”
“你不热啊!”某某尖叫着抗议。
“不热。”
“我是为了你着想,既然你不热,那我也无所谓,走就走呗。”屈服在我们的威武之下。
事实证明,走路确实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在香浦立交桥附近发生了严重的拥堵,车辆弯弯曲曲延伸了几千米。车上的个个神情焦躁,如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有的嘴里唠叨不停,甚至咒骂。
前面传出话来,又出车祸了,而且死了人。
一“牛人”醉酒驾车,连续撞到了七八个人,最可恨的是一家三口都死在他没什么大不了态度之下,那个还未曾出生的孩子,还没来得及喝一口母亲的乳汁,还没叫一声爸爸妈妈就离开了这个美好的世界。
逝去也来是这么的容易,只是一瞬就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曾经的其乐融融幸福美满就这样瞬间支离破碎,与最亲爱的人阴阳两隔,永世不再相见。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这是我曾经热爱执着追求的世界吗?
为什么一个人的幸福这么轻而易举地被剥夺?为什么一个人的权利可以凌驾于别人的头顶之上?
“‘牛人’你知道我想对你说什么吗?在我面前你以为自己很牛吗?很四面威风是吗?啊呸,你去死吧!你个败类、人渣、粪土,我恨不得把你五马分尸!下辈子你就是做牛做马也偿还不你所犯的错!不把你毙了,难以服众!”
“到了阴间一定要把你打入十八层地狱,让你饱受刀山地狱之痛,油锅地狱之撕肠裂肺……刀锯地狱之灰飞烟灭!真诚地无怨无悔地诅咒你!”
请原谅我的狠,我是被这个世界伤得太深,被世俗气得岔气。
后来救护车来了,交警、医生忙得不可开交,把伤者和死者都统统都拉了回去。
过了许久才恢复才恢复畅通,其间又发生了一个小小的插曲,一辆宝马撞上了护栏,车的前面出现了严重的破损,索性没有人员伤亡,真是谢天谢地没有再添乱。
今天真是平凡而又不安静的一天。20056年7月7日、星期五,恰值二十四节气的小暑,一个会被小城人渐渐遗忘的的日子。
原来是那么不相信阴阳鬼怪之说,也不相信什么“黑色星期五”,然而今天发生样的悲惨,不由不信一番。
“罪不容诛!、死有余辜!”已经走出很远了,羽翔还念念叨叨。
然而,我们真的什么做不了,除了祈祷他们一路走好,愿天堂不拥挤。
记得一个下雪的夜,我和羽翔并排走在过江天桥上,雪纷纷扬扬地下着,落在我们略显单薄的衣服上,然后融化、蒸发、消失。
后来,我们倚着护栏看风景,疾驰而过的汽车,哽咽的船鸣,一切的一切都笼罩在雪白之下,干净、素雅别有一番情趣。远处的万家灯火如点点星光,遥远而飘忽,给人安详的感觉。
犹如雾里看花,多了一层朦胧的意境。
空气新鲜的都要流出来了,轻吸一口,心都酥了。
凝望夜景里的小城,好美!
脚下的江有一个美丽的名字——馥香江。只是字好像有些生僻,好多外地人乍来都不知道怎么念。不知道是谁起的,又因何而起,只知道这个名字已经很久很久了,一代一代的沿用下来,据说最早可以追溯到繁华胭脂地的宋代。也只是猜测,实在没有人知道它有多老,就连小城里年近百岁的老人也不能够说的清楚。
馥香江像一条玉带,成弧形横穿小城而过。怀抱着古老沧桑而又有些陈旧的北城,外侧是欣欣向荣如火如荼建设的南城。
我们的生活圈大都在北城,虽然苍老陈旧透着古老的气息,却让人感到安静祥和,经历了岁月的冲刷、磨洗、沉淀后,愈加显得成熟有智慧。
北城真的好苍老,苍老的都寻不得一点当年的模样。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此景倒是人也非非,物也非非,一点都不错。
小城靠东的部分有一段保存尚且完好的古城墙,断断续续的大约绵延有两千米,城墙外的一望无际的平原。听老人家说是明太祖朱元璋时期建造的,几百年来,万物变迁,世事沧海桑田,在狂风暴雨和战争的烈火的摧残下竟然得以保存下来,实属不易。真感叹它生命力的坚强,所以小城里的人都特别敬仰它爱护它,好像是祖宗留下来的珍宝,是我们繁衍不息的血脉。
主城楼有三层,有高跷的檐角,琉璃的瓦片,当年一定气宇非凡不同凡响。只是如今早已是繁华不再,斑驳的墙壁长满藓苔,朱红的城门已难以觅得,塌圮荒废已久,已经不再有当年的护城的作用了,成了一个空空的摆设,也算是一段历史的见证。
“羽翔”
“嗯,什么?”
“我们认识有多长时间了?”
“额,好久了吧。都有些记不清楚了,自从记事起应该就一直在一起了吧!”
“嗯。算起来最少也有十年了吧!你说我们有一天真的会分开吗?或者再也不理彼此了呢?”
“不会的。我们三个曾立过誓,一生一世都要在一起做最好最好的朋友,永远不分离,做彼此的守护天使,无论是幸福快乐还是忧伤寂寞,都会陪伴在彼此的身边。你、边竹是我羽翔今生最值得珍惜的人,我永远不会离开你们。即使是世界末日,我依然会和你们在一起。”
羽翔有些激动而颤抖,感觉眼角微湿,什么都不要再说了,羽翔我懂。
“如果有一天我先离开了,请你们一定不要伤心,我在天上不要看到你们哭泣的脸颊,我是替你们探路去了,并不是要离开你们,在天堂我们还会在一起的。你们一定要快快乐乐地活下去,勇敢地坚强地活下去,要每天给自己一个微笑……”我默默地祈祷。
“未晞,你长大想做什么?”
“我~我~我不知道。” “真佩服你啊!你知道我名字是含义吗?羽翔——像雄鹰一般,拥有可以翱翔的翅膀。所以很小的时候就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飞行员,畅游在每一寸蔚蓝的天空。可是现在我喜欢唱歌,希望像Michael Jackson (the King of Pop)或者Luciano Pavarotti(“高音C之王”和“世界首席男高音”)一样可以在华丽的舞台上尽情释放挥洒,要让全世界所有的人都听到我的歌声。我是不是半途而废始乱终弃?”
“呵呵,不是。每个人都应该追求自己心的向往,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利,即使是想当一个捡破烂的,也有被尊重的权利。”
“呵,但愿如此吧。”
“嗯。”
“今晚,好美。心,好释然”羽翔朝远去的江水挥了挥手臂。
“嗯,呵呵。”
“不用想学习,不用想将来,不用担心失败,不用顾虑死亡,一切顺其自然。任心驰游天地,思想自由流泻。”
“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总为周遭是是是非非、恩恩怨怨使身心俱疲,难得有这样的机会释放。
在雪越下越大人烟稀少时,我们对着美丽纯净的馥香江大声呼喊:“我们和苏文瑾要永远做好朋友,一辈子不离不弃!”
认识这么久以来,我们还是第一次谈论这样的话题,那一刻我感觉彼此的距离进一步被拉近,近的可以听到彼此的心跳。
那是初三寒假里的一个寻常但不平凡的夜晚。
一个永远值得记忆的夜晚。
我当时五味陈杂而又感慨万千,也不知道羽翔是什么样的心境。
从他的眼神我知道,他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自己的梦想,即使最后自己一无所获。
有梦就该勇敢追求下去,即使是遥不可及,也不应当轻言放弃。
就像《稻草人手记》、《哭泣的骆驼》,三毛,一个为了梦想可以义无反顾的女子。
一个用勇气和坚强书写传奇的女子。
羽翔,加油!
你也会成功的。
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