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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证据的黄金法条 “呃……” ...

  •   “呃……”贾兴没想到大周末的河霖也在单位。看来不能在背后议论他人,否则遇到当事人还挺尴尬的,“说你呢,孤家寡人一个。”
      “哪壶不开提哪壶。”河霖摆摆手,“干嘛跟她说这个。”
      “还不是为你操碎了心,你对她有意思,全局上下都看得出来,就她冷冰冰的,装作没事人。”
      “喜欢她是我的事,总不能要求她非得有什么回应吧。”
      “得!就你清高,夏天警校再来几个年轻帅气的新人,把她给征服了,我看你躲在办案中心哭唧唧。”
      “刚接到副局电话,说你手头有命案,要我一起。”河霖转移话题。
      “哦,对,你吃完饭去我办公室,给你讲讲具体情况。”
      “在家吃过了,直接去你办公室吧。”
      “吃过了还往食堂跑。”
      “看到你了就过来跟你打声招呼。”
      “哦,看到我—们了。”

      贾兴办公室。
      嫌疑人,女,38岁,和被害人是情侣,交往9年,因不满被害人提出分手,将其杀害。
      “子晨说这年头,谈恋爱只会让人失去理智。”介绍了简要案情,贾兴不禁感慨,但更多的是想看看河霖的反应。
      河霖翻着案卷的右手食指,微微一抖。
      “你干嘛告诉她这些!”河霖责备道。
      “我只是说了简要案情。她不是那种会到处传播的人。”贾兴明知自己并未透露涉密要闻,但见河霖一脸严肃,吓得不轻。
      “不要跟女孩子说一些血腥的案子。”河霖眉头紧锁。
      “哦哦,以后不说了。”贾兴笑道,深呼一口气。
      “案子很简单,属于嫌疑人自首,她如实交待了事情的全部经过,我们这边也采集了物证和询问了证人,基本不需要做其他深入调查。”
      “是啊,不然怎么会把这样的命案交给我们这种资历浅薄的警员。”
      “重大疑难的案子交给我们,我们头发也得大把大把地掉,是否能胜任还得另说。”河霖合上案卷,示意贾兴收好,“刑侦的人都想调你们所里,你倒好,想调刑侦,我可真佩服你。大学时认识你,知道你很虎,没想到你这么虎。”
      “当刑警多帅气,说不定子晨看到我帅气的样子就心动了……”
      “得了吧!”打断贾兴,“你爸妈费了多大心思,就怕你进刑侦。你要是有什么危险,你家的矿山谁继承。”
      “家里矿山再多,美人依然无动于衷。子晨她根本就不是一个拜金的女人。”
      “外界传闻,她只找家境殷实的男人。”
      贾兴听完河霖对子晨的评价,急得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
      “我说河霖,你到底对子晨了解吗!你自己也说是外界传闻,居然还信!”
      “我只是说外界传闻……”
      “你也知道是外界传闻啊,干我们这一行,从来都是轻口供、重物证,案子只有言词证据也不能对一个人定罪。”换成贾兴打断河霖,“如果那些传播谣言的人和子晨关系并不好,那么他们所作出的不利于子晨的言词,更是要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这可是刑诉法第55条、刑诉解释第140、141条。我们上学时老师说的黄金法条。”
      听完贾兴一阵通说,河霖缓缓地下了一个结论。
      “我觉得你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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