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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想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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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shees他们为了庆祝恋乐队首场大学演唱会圆满成功,找了一家酒吧开庆祝会,而我被anshees强拉了去。他们找的酒吧叫恋风,听说当初他们就是从这里起步的,酒吧老板阿风以前也是个搞音乐的,不过后来发现自己没什么才能就弃乐从商开了这个酒吧,所以很照顾吴昊他们这样初出道的小乐队。初见阿风我很惊讶,一头长发有点懒洋洋的束在脑后,一身黑色的紧身长风衣包着他又高又瘦的身体,脚上蹬着一双长长的黑皮靴。这身装束我一直认为是冷酷杀手的职业装,但穿在他身上怎么看怎么有种慵懒的感觉。
“明晓!明晓!”
“啊?干吗?”我把眼睛从阿风的身上收回来,转向Banshees看见她用一种暧昧的眼光看着我。
“看上阿风啦?没用的,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啊,其实阿风他是个Gay。”Banshees一脸神秘的看着我,笑得也很神秘好像很希望看到我害怕得跳起来。而我已经兴奋的窜到了阿风的身上。
“真的?真的?太好了我终于见到一个Gay了!看你这样一定是一个女王受吧!太好了我以为这辈子都看不到Gay呢!呃,我不是嘲笑你啊。我很支持Gay的!我很佩服你们,为了真爱不顾世俗的流言蜚语。好勇敢啊!”我说完这段话后,整个酒吧都静了。我才想起来这里是酒吧,是一个世俗之地。我刚刚的话一定会惊震整个酒吧的。正在我想着如何帮阿风挽回面子是,酒吧里响起了震耳的掌声。我愣住了。
“没事,这是一个Gay吧,这里的人大部分都是Gay。可能是被你的话感动了吧。”Banshees把楞住的我从阿风的身上拉下来,帮我解释了现在的掌声。
“明晓?好熟的名字啊。啊!你是那个玻璃杯,是不是?”阿风终于开了口。可这金口一开果然是不同凡响啊!玻璃杯,这个外号已经很久没人叫了。这个外号只有他才知道的,也只有他才会叫的。好怀念啊。记得上一次听到这个外号还是在高二,我最后一次见他。那天的阳光很灿烂,那天的他很帅,那天的笑很美,那天的再见很苦。
“你见过他?他现在在哪里?”
“我不知道。我总是像一阵风似的来,又像一阵风似的走。他很少说话,他说他在找他的一生一世。可他早就把她丢了,丢在一个小镇里,一个很小的地方但因为有她在,所以那里很美。但是他永远都回不去了,因为他的一生一世不要他了。”阿风说这话时很悲伤,好像也在替他痛苦。
“谁说的!谁说的!我要他,我……”说到这里我停住了,我要他吗?那时是我推开他的,我现在又如何说出这样的话?可是商膺,我真的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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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们看完文后,可不可以为我留下点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