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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诅咒 ...

  •   “……铛、铛、铛。”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截停了群群捱捱的街巷,这座近百万人安身立命的帝都顷刻没了声息。唯有透亮的月光存续着城市脉搏。

      约摸十来分钟,城东传来踢踢踏踏的脚步声,一列齐整的红衣卫兵刺入街巷——虽然他们迟到了。

      但谁又敢责告他们呢?

      莉莉丝想,如果被拘后以此为说辞,是否会减轻些刑罚?
      墙脚被人踏歪的野草拂过她的脚踝,莉莉丝苦笑一声:也许秘密处决的可能性更大些。

      她沿着高墙的阴影时急时缓地奔逃。

      快一点,再快一点。还有两个街口,禁卫军就该转弯了。

      “……踢踏踢踏。”另一种更重的脚步声从前方迫近。

      莉莉丝撑住墙不敢再走。

      怎么回事?一个街区出现了两队巡逻人马!
      不不,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

      躲,要躲!可要往哪里躲?
      灰砖白墙,连棵树都没有的街道,她能躲哪里去!

      “砰砰。”她的心脏还在跳动。
      “踏踏。”脚步声与心跳重合。
      好似一种生命的倒计时,震耳欲聋。

      “动物在危急关头感官会灵敏数倍。”莉莉丝记起了一位兽医的教言。

      因为她嗅到了空气中弥散的士兵劣质军靴的皮革味、养护枪支用的桐油味以及不可忽视的,玫瑰香?

      一切脱离人类生活基本需求的物质都是奢侈品,比如玫瑰。
      而将奢侈品作为生活基本需求的人则统称为——权贵。

      帝都东区——富有玫瑰——权贵
      柯林恩公爵!
      下一个街口,左转第二公邸!

      莉莉丝当机立断脱掉鞋狂奔而去。

      千英尺、百英尺、十英尺,到了!

      一道两人高的栅栏威严耸立,然而对于一个迫切的求生者来说,这已经算是“欢迎光临”的邀请函了。

      莉莉丝踩上尖利而繁复的铁艺勾花,生存指南只剩攀爬攀爬再攀爬。

      终于,在两队巡卫兵到达金棕榈街口的前一秒,她滚进了这丛芳香馥郁的玫瑰园。

      一道栅栏,隔开的是两个世界。
      在今夜之前,莉莉丝从没想过翻越它。

      街口传来问询声:“嘿,你们是哪个卫队的?”

      “盖伦斯上尉部下的城防军,听说近日都城内贼盗猖獗,上尉特意拨了批人马协管城内巡逻事务。”

      “哼,要是帝都的事务你们城防军随意就能插上一脚,那国王陛下会怎么想?”

      “克莱蒙上尉的手下还是这么擅长虚张声势,但愿你们的老上尉临死前还不至于降职。”

      “你说什么?你这个吃猪食长大的家伙,脑子还没有米粒大小的臭侏儒,最好现在就乞求我……”

      外面的争执莉莉丝已经没空分心去听了,她现在面临着更大的危机。

      这座玫瑰园,好像是全帝都最为著名的,禁区。

      在帝都离奇古怪的千百条流言中,最广为人知的是身负“玫瑰诅咒”的第一公爵柯林恩的罗曼史。

      他是赫利亚帝国第一位非皇室非世袭的在封公爵,帝国现有版图的七分之一都是他的功劳。

      这不世的荣光基本已折服了全国的平民男孩。而贵族之流对此嗤之以鼻,将其蔑称为“平民公爵”,或许也算是变相的重视。

      相比起显赫而冗杂的功勋,女孩子们更痴迷他身中的三条“玫瑰诅咒”:

      Ⅰ、柯林恩公爵征伐前必须在心口佩上一枝红玫瑰,他予玫瑰杀戮与血肉,玫瑰冠以他无上的荣耀;否则,玫瑰将蚕食他的心脏。

      Ⅱ、柯林恩公爵不可对任何人付诸超越玫瑰的心血,他予玫瑰信仰与拥护,玫瑰赐予他纯粹的理性;否则,棘刺将绞杀他之所爱。

      Ⅲ、忠于玫瑰;或者,死于玫瑰。

      与其说是“诅咒”,更像是——
      柯林恩公爵的玫瑰,为他奉上了最凛冽的爱意。

      可再怎么样,诅咒也使得柯林恩公爵成为同样“棘手”的玫瑰,是全帝都令人垂涎的致命禁忌。
      而现在,这位禁忌大人正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莉莉丝:……假如上帝欺骗了我(╥_╥)

      她捏着裙摆试图隐藏自己,不过这身素麻裙唯一的颜色是刚从她指尖上沾染的血斑。莉莉丝的眼神在四处求救,可往哪个方向看都是一园玫瑰娇烈烈地冲她笑。

      弱者,在纵横交加的权力庭院里一览无余。

      柯林恩公爵步下凉亭。

      他没有佩剑,可肩上的金质封衔比刀刃更冷冽,尖利得正如莉莉丝脑中那根即将崩断的弦,暗红色丝绒制服借月光呼吸苏生,鲜烈得让莉莉丝以为会扑面而来血腥气。

      但没有。

      公爵弯腰朝她伸出手:“你来了。”
      三个字,兼顾了最正常的语气和最荒谬的语义。
      没有指责没有恼怒也没有,嫌恶。

      莉莉丝不可自抑地冒犯了公爵——看向他的眼睛。
      浅淡的蓝色瞳仁里除了月光与她,没有掺杂任何审视。

      公爵又抻了下手。
      莉莉丝慌忙搭向他,只是忘了舒展捏合的手。

      柯林恩公爵极其礼貌地握住莉莉丝的手腕拉起她,然后——
      极其逾矩地拥住了她。
      严丝合缝,不留余地。

      错了,兽医说错了。
      应该是“动物在危急关头会丧失感知能力。”

      柯林恩公爵手指的力度、胸膛的硬度甚至肩膀的宽度,精准地捕获了她。
      莉莉丝是这场拥抱捏出的模子,不知该作何反应。

      现在是真正的“危急关头”了。
      她的大脑开始疯狂搜寻关于柯林恩的一切。

      “听说柯林恩公爵是北部哪个小镇裁缝的儿子,父亲年纪轻轻就被抓去服了兵役,估计连有个儿子都不知道。而且那个小镇啊,一年有三季都是冬天。”

      胡扯,那样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玫瑰。

      莉莉丝记得当时是这么想的,但她没有就这个荒谬的论题跟苏妮娅婶婶展开争辩。

      “本来他也就是个偏僻小镇的穷小子,最多像他父亲一样,上个战场,下落不明。不过故事总会有转折的——莉莉丝,你在听吗?转折,注意,要转折了。”

      莉莉丝连着腰背重重地点了几下头,狠挼着卡鲁斯的小棉袄。当然,如果卡鲁斯是个人的话,她是万万不敢下这么重的手揉搓衣物的,幸好狗子比人容易伺候。

      苏妮娅婶婶按捺不住了,接着讲下去:“公爵十二岁的时候,他母亲的眼睛渐渐看不清了。柯林恩公爵开始跟着村里的猎人们上山打猎。一开始没人教他,他只会用弹弓打灰山雀,不过灰山雀不值钱,以灰山雀为食的鹰隼倒是有人收购。柯林恩公爵就试着改造弹弓。石子太重,他拿着家里最粗的针插进猎回来的灰山雀羽管里,做成了一支细小的羽箭。针只有一根,箭也只有一支。嘿,你猜怎么着!柯林恩公爵凭着那支箭,成为了猎人们争相抢夺的学徒。”

      “嗯,是个励志的故事。”这是莉莉丝对故事里的公爵大人作出的第一个回应。

      不过苏妮娅婶婶的语气很快惋惜起来:“可惜公爵的眼光实在不怎么好,选择跟了一个奸诈的猎人。那猎人确实教了一些打猎技巧,不过每当柯林恩公爵猎到了什么值钱的物种就会被他收缴,充当学费。有一次柯林恩公爵猎到了一只雪兔,他想给风寒的母亲留作围脖就私自揣进怀里,结果被那个奸诈小人给瞧出来了。这家伙居然因为一只兔子就以偷窃罪将公爵暴揍了一顿。哦!天,连马洛斯总督都干不出这种缺德事儿!临走前,猎人还搜尽了柯林恩公爵身上的值钱玩意儿,甚至包括公爵身上那件旧羊皮袄子,这简直比百货铺的帕德林还奸诈!”

      偷窃罪?莉莉丝忍不住嗤笑一声。如果阁楼里的法学家们知道他们笔下的律法还能这样定义,不知道会不会惊掉下巴。

      “还笑!马洛斯总督最近可惦记着你呢,这几天你要少出门……不对,还是别出门了,侍长要是让你出门采购,把单子交给我就好。”苏妮娅婶婶叮嘱道。

      “好啦婶婶,不是有个玫瑰诅咒么?这么久了玫瑰呢?诅咒呢?婶婶你是不是转折早了!”

      “哪里早了,我正要说呢。”苏妮娅嗔笑着朝她弹了一指的水珠,又说回话题:“转折,这次真的是转折——冰天雪地的,公爵连身袄子都没有,他本来应该赶快回家的,可是,他听到了一声女人的尖叫。”

      经典桥段,莉莉丝十分捧场地问道:“发生了什么?”

      “公爵循声过去,发现有只雪豹正要扑食一位红袍美人,公爵当然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他英勇上前与雪豹展开厮杀,救下了这位美人。”

      莉莉丝:?_? ...

      “赤手空拳?冰天雪地?”

      “呃,也不是,弹弓,他有弹弓的!”

      “真的吗?那这场厮杀最多需要三秒钟吧,第一秒抽箭,第二秒瞄准,最后一秒喂雪豹。”

      “哎呀,你个鬼灵精。”苏妮娅笑道:“人家听个故事只管问‘然后呢’,你听个故事倒净是‘真的吗’。”

      “好吧好吧,那就是柯林恩公爵用那根针芒之箭奇迹般地猎杀了一头雪豹,接下来这位红美人该以身相许了吧。”

      “哼哼,恰恰相反。红袍美人看上的是那头雪豹。”

      “看、上?”莉莉丝对美女与野兽的猜想感到荒谬。

      “想什么呢,是对猎物的那种‘看上’。”

      “你是说,……红美人要狩猎那只雪豹?!”莉莉丝睁大眼。这是一种最符合人伦常理但也最不可能的情节。

      “对对,就是这个意思。我当时听到这里的时候也觉得不可思议,这女人居然长着一颗男人心。”

      莉莉丝莫名觉得“男人心”这样的比喻配不上故事里的红衣美人。明明,明明她该有更独立的形容,起码得跟“男人”这个词区分开。

      但是“man”和“woman”;“female”和“male”,文明一开始既没有创造出脱离于“woman”的“man”,也没有创造出独立于“male”的“female”。

      上帝要男与女互为支撑。
      可文明使男与女互为附庸。

      “然后呢?那位红衣美人会怎么做?”

      “不对,你应该问的是柯林恩公爵怎么做。”

      “好吧,然后呢?”

      “柯林恩公爵说,想要雪豹,得用跟它同等价值的东西来交换。他当时也许是想为难那女人,叫她放弃得寸进尺的想法,没想到红袍女人转手就取出了一枝白玫瑰,对他说:‘只要在日出之前为这株玫瑰浇灌温水,你母亲的眼睛就能恢复正常。’公爵心下一动,但平日里被猎人诓骗的经历让他不敢轻信,他要求割下一尾作为契约。红袍女人咬咬牙将契约协商换作雪豹的左眼。契成之后她摸了摸雪豹的头,竟将它死而复生,此后红袍美人就骑着雪豹消失了。”

      “她都有让雪豹复生的能力了,直接让雪豹吃掉公爵不就好了,干嘛还跟公爵讲道理?”

      “你这丫头!”苏妮娅婶婶袖子一捋,作势要教训她,“那女人有没有复活雪豹的本事不知道,我看你倒是真吃了熊心豹子胆,这种话也敢编排!”刚蹭干的手“啪”地赏了她一个爆栗。

      “啊我错了我错了,婶婶饶了我吧!”莉莉丝抬手虚掩两下额头,故作可怜。

      “哼!打你一下你能叫唤十声,闭嘴吧,干活啦。”

      莉莉丝嘿嘿一笑,拧干最后一件衣物搭在盆沿,又钻到苏妮娅手边帮忙:“好婶婶,靓婶婶,你还没讲完呢,莉莉丝还想听。”

      “不讲。”苏妮娅婶婶头也不抬,“反正你也不信,还教我白费口舌。”

      “信!怎么不信!婶婶是这个世界上最会讲故事的人了,你要是没讲完我中午饭都吃不下去呢。”

      苏妮娅婶婶被她逗乐了:“你这张嘴,不去吹牛皮真是可惜了。”

      “婶婶~讲嘛讲嘛。”

      “这次可不允许你插嘴噢。”苏妮娅故意睨她一眼。

      “遵命!婶婶大人!”

      “刚刚讲到……哦对,缔结契约之后,公爵拿着那颗眼珠子,揣着玫瑰一路跑,据说他整整跑了两个小时才赶在日出前到家。他母亲点着灯写了一夜的信,等他回家时已经看不见日出也看不见他了。公爵忙去找温水,水缸底子却结了一层冰,此时再去搬柴生火烧热水肯定是来不及了。正一筹莫展之际,他看到了书桌上的墨水瓶。这墨水瓶在煤油灯旁熏了一夜才不至于结冰,他没有选择,只能把玫瑰插进墨水瓶。刹那间,他母亲问他:‘你这一晚上跑哪去了?怎么弄的一身伤。’他回头看着母亲的眼睛反复确认,终于抱着母亲痛哭起来,放下了那段时间经历的欺诈、侮辱与背叛。本来到这里故事就圆满了,可是当太阳照亮玫瑰时,白玫瑰蜕变为红色,桌子上突然现出了一段墨色小字。”

      苏妮娅婶婶停下手中的活,吟诵一般地说道:“贪魇之人蒙蔽我心,罔顾契约污浊我身,罪当蚀骨销形,罚以侍奉终生。”

      “铛。”教堂中午一点的钟声敲响了,院落里的白鸽扑簌簌逃向天空,扬起一片斑驳光影。

      苏妮娅婶婶两手往围裙上一抹,道:“走了,吃饭。”

      踢踢踏踏的脚步声迫近。
      莉莉丝想,她再也回不到那个和煦的午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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