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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 4 ...

  •   这件事江时安迟早会知道,更何况,她的直觉给她,便是江时安的反常与林尽染有关。
      他们两个人是一个村的,江时安一定知道些什么,但没有告诉她。
      听到林尽染的名字,江时安的表情比她还要严肃。
      “所以真的有事瞒着我。”
      心怦怦的跳动,周稚京肯定,江时安瞒着她的一定不是一件小事。
      江时安面对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像是破罐子破摔,“林尽染是被抱养的。”
      “准确来说,他是被收养的。”
      周稚京不太懂她的意思,歪头看向她,眼里全是震惊。
      原来,林尽染小时候走丢,被人收养,高考结束后,他的原生家庭找了过来。
      而他的原生家庭,正是林氏集团。
      说来有趣,他的原生家庭和收养家庭,都姓林。
      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被收养的吧。
      骤然得知这个消息,周稚京半天没有反应过来,她想起来林尽染跟她说的,半梦半醒。
      她想,她明白他的意思了。
      江时安突然俯过身来,“别再盘你的珠子了!”
      一把抢过周稚京左手转着的一串小叶紫檀的盘珠,颗颗圆润,看样子转了很多年,珠子透露出灵气的光泽,还有些反光。
      “你就没什么要说的嘛?”江时安问。
      “周周,你们已经不是一路人了。”江时安语重心长的说出这句话,换来的只有周稚京的沉默。
      从最初的诧异,她现在已经平静下来,伸手将盘珠拿回继续盘。
      她在想,林尽染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呢。
      她对林尽染的家庭有些了解。
      高一的时候,他生了一场病,所有人都趁着下课休息去吃晚餐,唯有他们两个留在教室。
      周稚京留下来,是因为她是走读生,要等晚自习后回家吃晚餐。
      而林尽染,是因为他发了烧,要给父母打电话找人来接他回家。
      当时每个班级都有一个座机,那是标配。
      周稚京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做卷子,林尽染拿过电话在墙角的位置上,然后冲她招手。
      当时电话已经拨通,接的人是他的弟弟。
      林尽染用方言跟他弟弟沟通,她虽然坐在一旁低头看书,心思却早已跑到了电话里。
      林尽染家里虽然贫穷,但父母慈善,兄友弟恭,这是这通电话告诉周稚京的。
      半梦半醒,可能他也觉着不真切吧。
      周稚京咬唇,低眸遮住自己眼里的心疼。
      她了解的林尽染,向来是个洒脱不受拘束的人,在别人看来一步登天的事,在他看来,却是半梦半醒。
      如果可以,林尽染可能并不想要这滔天富贵,他自己也能给自己挣得锦绣前程。
      “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呢?”如果她早一点知道,可能就不会坚持着不去找他了。
      不,不对,如果不是这句“半梦半醒”,她依然不会去找他。
      江时安纠结的表情映入眼帘,周稚京大概明白。
      “会怪我吗?”
      “不会。”周稚京摇摇头,“我知道你是为我好。”
      可她依然觉着难过。
      眼泪无征兆的滑落,让江时安慌了神,连忙拿纸巾替她擦眼泪,嘴里说着对不起。
      “安安,我只是很难过,替他。”
      江时安不理解,皱着眉问她为什么。
      “如果有一天,你的亲人是假的,你会难过吗?”周稚京抬头问她,自顾自地说着,“林尽染曾跟我说,这个世界上,钱只买不来一样东西,那就是感情。”
      所有的物品都有价格,只要是东西,就一定能用钱来解决,唯有沾上感情,无论亲情,爱情,友情,都无法用钱来衡量。
      深知这句话的林尽染,又怎么会因为自己突然变成有钱人家的小孩,而失去幸福家庭高兴呢。
      数十年的感情,总不会作假,无法替代。
      江时安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只那么静静地看着她。
      等周稚京缓过来,江时安已经离开了,她母亲说家里来了客人,喊她回去,推辞不过,担忧的一步三回头,直到周稚京跟她保证自己没有事,她才离开。
      周稚京就那么呆坐在地毯上,怔愣地望着小茶几。
      她第一次对林尽染有印象,是在李老师分座位的时候。
      不像别的班级随意坐,李老师在第一次分座位选择以中考成绩高低来分。
      并且往后每考一次试,便分一次座位,例如月考,期中,期末。
      只是除了这次,往后分座位按成绩高低自己选择,但男女不能同桌。
      周稚京当时被分在第二排中间靠近过道的位置。
      这是整个班级里最好的位置——视野最好,看黑板不伤眼睛;夏天不热,头顶便是风扇;冬天不冷,距离教室前门和后门都隔着距离。
      这大概是因为她父母的原因而给予她的“特权”。
      隔着过道,便是林尽染。
      她当时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长的比较干净清秀的男生。
      后来李老师告诉他们,林尽染数学和英语满分,所有人都惊讶的看着他。
      包括她也是。
      中考拿满分的人,是大神一样的存在,不应该出现在五中。
      而他们熟悉起来,还是因为上语文课,老师提问成语的含义。
      林尽染支支吾吾地答不上来,她在一旁小心的提醒他。
      虽然被老师发现并且指出不让“打电话”,但两人也算认识了。
      她还记得那个成语,温文尔雅。
      老师将她点起来问她觉着班级里谁最配得上这个词,她的脑子一片空白,唯一有印象的男生只有林尽染,可他吊儿郎当的样子又着实配不上这个词。
      后来,是学校发放助学金。
      那天是个周末,学校放了半天假,但晚上依然需要去学校上晚自习。
      她进教室还没放下书包,就被林尽染一把拉过他的位置上,央求她帮忙填写申请书。
      看了他的身份证,才知道他和江时安是一个地方的人。
      两人这才正式熟悉起来。
      当时林尽染让她代写的原因是他的字不好看,后来周稚京翻看他的笔记,才知道被他骗了。
      林尽染的字苍劲有力,一笔一划行云流水,看样子是临摹了大家的字迹,比她自学的好看多了,她的字,只能称得上娟秀。
      但他们都默契的没有提这一茬儿。
      屋子的灯忽然亮起,晃得周稚京拿手去挡住光亮,她这才发现外面已经天黑了。
      周母奇怪地看着她,问她在家怎么不开灯。
      周稚京眯眯眼,说自己没注意,发了会儿呆。
      好在周母也没有多说什么,问她晚餐想吃什么。
      “干煸豆角吧。”她说。
      高一的时候,大概是第一次月考过后,他们有个小群体,被别人戏称为大佬群。
      一共五个人,刚好全是年级大榜上前五名,一点没给别的班级留余地,前五名全都在他们班里。
      周稚京是唯一一个女生。
      那个时候别的班班主任最常说的一句话便是,我要是五班的班主任就好了,就不用天天被你们气了。
      其实在第一次月考前他们五个玩的就很好,因为其他三个人都是林尽染的舍友,跟着林尽染和她一起玩。
      他们五个人一直坐前后桌,讨论题目。
      每每到了选座位的时候,第一名的林尽染总会先来问她想要坐哪里,然后他们四个人就坐在她的周围驻扎。
      他们还有个群,放假了在家,谁先写完作业谁就发群里,不论哪科,大家换着抄。
      那个时候的好学生也不喜欢做作业。
      后来被老师发现他们五个人的作业一模一样,还被逮住去了办公室说教了一番。
      但他们依然没改,作业依旧一样,老师拿他们没办法,在看到他们的成绩回回上升后,再也没有管过他们的作业。
      连批都不批,让他们五个人换着批,虽然最后都是林尽染一个人批的。
      不仅如此,他们五个人做过一件“惊天地,改校史”的事情。
      当时高一高二的晚自习比高三的晚自习早结束一个小时,他们五个人经常在下晚自习后讨论题目。
      有时候说着说着,就黑了灯,五个人没说尽兴,就跑到校园里的路灯下面继续说。
      当时被李老师逮住了好几次。
      最后他们五个联名上书,希望可以有真正的自习时间,不是被老师占着上课的那种。
      最终校长通过了这个方案,同意给高一高二教室延长亮灯时间,给自愿学习的同学提供教室。
      据说五中到现在还有这个传统。
      一开始人很少,只有他们五个,高一五班的灯每天都是最晚熄灭。
      他们五个很喜欢在那个时候霸占黑板,书写自己的难题。
      其实是那个年纪还幼稚,喜欢当老师站在讲台上大杀四方的感觉。
      而作为高一年级的第一名和第二名,他们甩了第三名一百多分的成绩,因此那个时候,林尽染和周稚京就在座位坐着,看他们的难题,然后解析。
      他们经常会吵起来,因为都觉着自己的方法最好,然后第二天拿着找老师辩论。
      那个时候老师最头疼的便是五个人一起找他,这准没好事。
      甚至他们的物理老师,见到五个人一起到办公室就找各种各样的借口离开,什么肚子疼上厕所,替别人代课等等,层出不穷。
      只有你想不到的理由,没有他说不出的理由。
      后来渐渐地,有很多的人加入他们,趁着这个时候来问他们难题,给五中掀起一阵好学之风。
      五中向来以艺术闻名,文化课一直都是短板,尽管学校找寻各种方法,但他们录取的学生本身就差了一截,因此怎么也追不上。
      但因为他们五个人,校长很是欣慰的把他们叫到了办公室,私底下自掏腰包给他们五个人一人一千作为奖励,还不让他们告诉别人。
      周稚京严重怀疑那笔钱是校长的私房钱。
      除此之外,他们那个时候总喜欢一起吃饭。
      就趁着放每周放半天假的时候,五个人找个馆子吃顿午饭,逛逛街补全生活用品。
      他们最常点的一道菜便是干煸豆角,因为那是周稚京的最爱。
      林尽染每每坐在她旁边,第一个拿菜单,上来就是干煸豆角。
      那道菜几乎没有人动,全都喂进了周稚京一个人的肚子里。
      周母做的干煸豆角是最合她的口味的,咸淡都是她平常吃饭的习惯。
      他们家喜欢红木,家里也都选的是偏古风的红木家具。
      周父和周母坐一边,周稚京自己坐一边。
      周稚京垂眸看着那盘干煸豆角,忽然鼻子泛酸,连忙低头去扒拉碗里的饭,不敢让周父周母察觉自己的异样。
      她忽然很像见见林尽染,哪怕不说一句话,就见见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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