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胡亥的年龄史料争议两种学说,本文中采通说:《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二世皇帝元年,年二十二”,即前230年出生。
2.关于胡亥即位是否遵秦始皇遗诏,本文亦采通说。
3.关于沼泽地设定成并不会淹死十岁儿童的状态,但是胡亥不知道,忽上忽下享受刺激的折磨~(设定岸上不会陷下去,但其实不符合科学常识,就忽略这个bug叭嘿嘿)
4.梦境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私设成:(胡亥年幼时期瞎做的梦+魔方小方投放+世人评说意念)的共同作用投射到幼年胡亥梦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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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左丞相斯从,右丞相去疾守。少子胡亥爱慕请从,上许之。
【2】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七月丙寅,始皇崩于沙丘平台。”
【3】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上病益甚,乃为玺书赐公子扶苏曰:“与丧会咸阳而葬。”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书已封,在中车府令赵高行符玺事所,未授使者。七月丙寅,始皇崩於沙丘平台。
【4】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丞相斯为上崩在外,恐诸公子及天下有变,乃秘之,不发丧。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独子胡亥、赵高及所幸宦者五六人知上死。
【5】 司马迁·《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第二十七》:于是乃相与谋,诈为受始皇诏丞相,立子胡亥为太子。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行从直道至咸阳,发丧。太子胡亥袭位,为二世皇帝。
【6】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高乃与公子胡亥、丞相斯阴谋破去始皇所封书赐公子扶苏者,而更诈为丞相斯受始皇遗诏沙丘,立子胡亥为太子。更为书赐公子扶苏、蒙恬,数以罪,(其)赐死。
司马迁·《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第二十七》:更为书赐长子扶苏曰:“朕巡天下,祷祠名山诸神以延寿命。今扶苏与将军蒙恬将师数十万以屯边,十有余年矣,不能进而前,士卒多秏,无尺寸之功,乃反数上书直言诽谤我所为,以不得罢归为太子,日夜怨望。扶苏为人子不孝,其赐剑以自裁!将军蒙恬与扶苏居外,不匡正,宜知其谋。为人臣不忠,其赐死,以兵属裨将王离。”封其书以皇帝玺,遣胡亥客奉书赐扶苏于上郡。
司马迁·《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第二十七》:使者至,发书,扶苏泣,入内舍,欲自杀。蒙恬止扶苏曰:“陛下居外,未立太子,使臣将三十万众守边,公子为监,此天下重任也。今一使者来,即自杀,安知其非诈?请复请,复请而后死,未暮也。”使者数趣之。扶苏为人仁,谓蒙恬曰:“父而赐子死,尚安复请!”即自杀。蒙恬不肯死,使者即以属吏,系于阳周。
【7】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於是二世乃遵用赵高,申法令。乃阴与赵高谋曰:“大臣不服,官吏尚彊,及诸公子必与我争,为之柰何?”高曰:“臣固愿言而未敢也。先帝之大臣,皆天下累世名贵人也,积功劳世以相传久矣。今高素小贱,陛下幸称举,令在上位,管中事。大臣鞅鞅,特以貌从臣,其心实不服。今上出,不因此时案郡县守尉有罪者诛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今时不师文而决於武力,愿陛下遂从时毋疑,即群臣不及谋\。明主收举馀民,贱者贵之,贫者富之,远者近之,则上下集而国安矣。”二世曰:“善。”乃行诛大臣及诸公子,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无得立者,而六公子戮死於杜。
司马迁·《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第二十七》二世燕居,乃召高与谋事,谓曰:“夫人生居世间也,譬犹骋六骥过决隙也。吾既已临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穷心志之所乐,以安宗庙而乐万姓,长有天下,终吾年寿,其道可乎?”高曰:“此贤主之所能行也,而昏乱主之所禁也。臣请言之,不敢避斧钺之诛,愿陛下少留意焉。夫沙丘之谋,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而诸公子尽帝兄,大臣又先帝之所置也。今陛下初立,此其属意怏怏皆不服,恐为变。且蒙恬已死,蒙毅将兵居外,臣战战栗栗,唯恐不终。且陛下安得为此乐乎?”二世曰:“为之奈何?”赵高曰:“严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诛,至收族,灭大臣而远骨肉;贫者富之,贱者贵之。尽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此则阴德归陛下,害除而奸谋塞,群臣莫不被润泽,蒙厚德,陛下则高枕肆志宠乐矣。计莫出于此。”二世然高之言,乃更为法律。于是群臣诸公子有罪,辄下高,令鞠治之?。杀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矺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坐者不可胜数。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公子将闾昆弟三人囚於内宫,议其罪独後。二世使使令将闾曰:“公子不臣,罪当死,吏致法焉。”将闾曰:“阙廷之礼,吾未尝敢不从宾赞也;廊庙之位,吾未尝敢失节也;受命应对,吾未尝敢失辞也。何谓不臣?愿闻罪而死。”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使者曰:“臣不得与谋,奉书从事。”将闾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天乎!吾无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剑自杀。
司马迁·《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第二十七》公子高欲奔,恐收族,乃上书曰:“先帝无恙时,臣入则赐食,出则乘舆。御府之衣,臣得赐之;中厩之宝马,臣得赐之。臣当从死而不能,为人子不孝,为人臣不忠。不忠者无名以立于世,臣请从死,愿葬郦山之足。唯上幸哀怜之。”书上,胡亥大悦,召赵高而示之,曰:“此可谓急乎?”赵高曰:“人臣当忧死而不暇,何变之得谋!”胡亥可其书,赐钱十万以葬。
【8】 司马迁·《史记·卷二十五 ·吕不韦列传第八十五》:始皇帝益壮,太后淫不止。
司马迁·《史记·卷二十五 ·吕不韦列传第八十五》:吕不韦恐觉祸及己,乃私求大阴人嫪毐以为舍人,时纵倡乐,使毐以其阴关桐轮而行,令太后闻之,以啗太后。太后闻,果欲私得之。吕不韦乃进嫪毐,诈令人以腐罪告之。不韦又阴谓太后曰:“可事诈腐,则得给事中。”太后乃阴厚赐主腐者吏,诈论之,拔其须眉为宦者,遂得侍太后。
司马迁·《史记·卷二十五 ·吕不韦列传第八十五》:太后私与通,绝爱之。有身,太后恐人知之,诈卜当避时,徙宫居雍。
司马迁·《史记·卷二十五 ·吕不韦列传第八十五》:始皇九年,有告嫪毐实非宦者,常与太后私乱,生子二人,皆匿之。
《说苑·正谏》:秦始皇帝、太后不谨,幸郎嫪毐,封以为长信侯,为生两子。毐专国事,浸益骄奢,与侍中左右贵臣俱博饮,酒醉争言而斗,瞋目大叱曰:“吾乃皇帝之假父也,窭人子何敢乃与我亢!”所与斗者走行白皇帝,皇帝大怒,毐惧诛,因作乱。
司马迁·《史记·卷二十五 ·吕不韦列传第八十五》:嫪毐常从,赏赐甚厚,事皆决于嫪毐。嫪毐家僮数千人,诸客求宦为嫪毐舍人千余人。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嫪毐封为长信侯。予之山阳地,令毐居之。宫室车马衣服苑囿驰猎恣毐。事无小大皆决于毐。又以河西太原郡更为毐国。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长信侯毐作乱而觉,矫王御玺及太后玺以发县卒及卫卒、官骑、戎翟君公、舍人,将欲攻蕲年宫为乱。
司马迁·《史记·卷二十五 ·吕不韦列传第八十五》:九月,夷嫪毐三族,杀太后所生两子,而遂迁太后于雍。诸嫪毐舍人皆没其家而迁之蜀。王欲诛相国,为其奉先王功大,及宾客辩士为游说者众,王不忍致法。
【9】 司马迁·《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第二十七》:李斯已死,二世拜赵高为中丞相,事无大小辄决于高。
【10】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二世乃斋於望夷宫,欲祠泾,沈四白马。使使责让高以盗贼事。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高惧,乃阴与其婿咸阳令阎乐、其弟赵成谋\曰:“上不听谏,今事急,欲归祸於吾宗。吾欲易置上,更立公子婴。子婴仁俭,百姓皆载其言。”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郎中令与乐俱入,射上幄坐帏。二世怒,召左右,左右皆惶扰不鬬。旁有宦者一人,侍不敢去。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二世入内,谓曰:“公何不蚤告我?乃至於此!”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宦者曰:“臣不敢言,故得全。使臣蚤言,皆已诛,安得至今?”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阎乐前即二世数曰:“足下骄恣,诛杀无道,天下共畔足下,足下其自为计。”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二世曰:“丞相可得见否?”乐曰:“不可。”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二世曰:“吾愿得一郡为王。”弗许。又曰:“愿为万户侯。”弗许。曰:“愿与妻子为黔首,比诸公子。”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阎乐曰:“臣受命於丞相,为天下诛足下,足下虽多言,臣不敢报。”麾其兵进。二世自杀。
【11】关于子婴身份的争议现存有三:
1、子婴是秦始皇的孙子,扶苏之子。此说最为流行。从东汉班固到近现代,多采用这一说法。就连近几年修订出版的《辞海》和《辞源》这两部著名的大辞典,也都一致认为子婴是二世兄子,并指出是扶苏之子。
2、子婴是秦始皇的弟弟。《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第二十七》:“高自知天弗与,群臣弗许,乃召始皇弟,授之玺。子婴即位,患之,乃称疾不听事,与宦者韩谈及其子谋杀高。”
3、子婴是秦始皇之侄子。有关《李斯列传》集解引徐广说“一本曰‘召始皇弟子婴,授之玺’”中的“弟子婴”,应理解为“弟弟的儿子婴”。但秦始皇的弟兄见于文献记载的只有成蟜、母赵姬与嫪毐所生二子。所以被认为是成蟜的儿子。
故而本文仅将子婴的身份归拢为与始皇帝有关系且能代表秦朝皇室的人物,较为稳妥。
【12】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高使人请子婴数辈,子婴不行,高果自往,曰:“宗庙重事,王柰何不行?”子婴遂刺杀高於斋宫,三族高家以徇咸阳。
【13】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因使韩终、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药。始皇巡北边,从上郡入。燕人卢生使入海还,以鬼神事,因奏录图书,曰“亡秦者胡也”。始皇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