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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初颇有令问,高祖闻而大悦,下书奖励焉。其后俊渐奢侈,违犯制度,出钱求息,民吏苦之。上遣使按其事,与相连坐者百余人。俊犹不悛,于是盛治宫室,穷极侈丽。俊有巧思,每亲运斤斧,工巧之器,饰以珠玉。为妃作七宝幂,又为水殿,香涂粉壁,玉砌金阶。梁柱楣栋之间,周以明镜,间以宝珠,极荣饰之美。每与宾客妓/女弦歌于其上。
【2】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其后俊渐奢侈,违犯制度,出钱求息,民吏苦之。上遣使按其事,与相连坐者百余人。俊犹不悛,于是盛治宫室,穷极侈丽。
【3】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俊颇好内,妃崔氏性妒,甚不平之,遂于瓜中进毒。俊由是遇疾,征还京师。
【4】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上以其奢纵,免官,以王就第。左武卫将军刘升谏曰:“秦王非有他过,但费官物营舍而已。臣谓可容。”上曰:“法不可违。”升固谏,上忿然作色,升乃止。其后杨素复进谏曰:“秦王之过,不应至此,愿陛下详之。”上曰:“我是五儿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别制天子儿律?以周公之为人,尚诛管、蔡,我诚不及周公远矣,安能亏法乎?”卒不许。
【5】 《隋书·卷二·帝纪第二》:六月丁丑,秦王俊薨。
【6】《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七十九 隋纪三:开皇二十年……十一月,戊子,立晋王广为皇太子。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乃移勇于内史省,立晋王广为皇太子,仍以勇付之,复囚于东宫。赐杨素物三千段,元胄、杨约并千段,杨难敌五百段,皆鞫勇之功赏也。
《隋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一》:后见诸王及朝士有妾孕者,必劝上斥之。时皇太子多内宠,妃元氏暴薨,后意太子爱妾云氏害之。由是讽上黜高颎,竟废太子,立晋王广,皆后之谋也。
【7】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庶人秀,高祖第四子也。开皇元年,立为越王。未几,徙封于蜀,拜柱国、益州刺史、总管,二十四州诸军事。二年,进位上柱国、西南道行台尚书令,本官如故。岁余而罢。十二年,又为内史令、右领军大将军。寻复出镇于蜀。秀有胆气,容貌瑰伟,美须髯,多武艺,甚为朝臣所惮。上每谓献皇后曰:“秀必以恶终。我在当无虑,至兄弟必反。”
【8】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秀渐奢侈,违犯制度,车马被服,拟于天子。及太子勇以谗毁废,晋王广为皇太子,秀意甚不平。
【9】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皇太子恐秀终为后变,阴令杨素求其罪而谮之。仁寿二年,征还京师,上见,不与语。明日,使使切让之。秀谢曰:“忝荷国恩,出临藩岳,不能奉法,罪当万死。”皇太子及诸王流涕庭谢。上曰:“顷者秦王糜费财物,我以父道训之。今秀蠹害生民,当以君道绳之。”于是付执法者。开府庆整谏曰:“庶人勇既废,秦王已薨,陛下儿子无多,何至如是?然蜀王性甚耿介,今被重责,恐不自全。”上大怒,欲断其舌。因谓群臣曰:“当斩秀于市,以谢百姓。”乃令杨素、苏威、牛弘、柳述、赵绰等推治之。
【10】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太子阴作偶人,书上及汉王姓字,缚手钉心,令人埋之华山下,令杨素发之。
【11】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开皇元年,立为汉王。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十二年,为雍州牧,加上柱国、右卫大将军。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岁余,转左卫大将军。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十七年,出为并州总管,上幸温汤而送之。自山以东,至于沧海,南拒黄河,五十二州尽隶焉。特许以便宜,不拘律令。
【12】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又作檄文曰:“逆臣贼子,专弄威柄,陛下唯守虚器,一无所知。”陈甲兵之盛,云“指期问罪”。置秀集中,因以闻奏。上曰:“天下宁有是耶!”于是废为庶人,幽内侍省,不得与妻子相见,令给獠婢二人驱使。与相连坐者百余人。
【13】 《隋书》卷四十五 列传第十:高祖寝疾于仁寿宫,征皇太子入侍医药,而奸乱宫闱,事闻于高祖。高祖抵床曰:“枉废我儿!”因遣追勇。未及发使,高祖暴崩,秘不发丧。遽收柳述、元岩,系于大理狱,伪为高祖敕书,赐庶人死。追封房陵王,不为立嗣。
【14】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十七年,出为并州总管,上幸温汤而送之。自山以东,至于沧海,南拒黄河,五十二州尽隶焉。特许以便宜,不拘律令。
【15】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及蜀王以罪废,谅愈不自安。会高祖崩,征之不赴,遂发兵反。总管司马皇甫诞切谏,谅怒,收击之。王頍说谅曰:“王所部将吏家属,尽在关西,若用此等,即宜长驱深入,直据京都,所谓疾雷不及掩耳。若但欲割据旧齐之地,宜任东人。”谅不能专定,乃兼用二策,唱言曰:"杨素反,将诛之。”
【16】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炀帝遣杨素率骑五千,袭王聃、纥单贵于蒲州,破之。于是率步骑四万趣太原。谅使赵子开守高壁,杨素击走之。谅大惧,拒素于蒿泽。属天大雨,谅欲旋师,王頍谏曰:“杨素悬军,士马疲弊,王以锐卒亲戎击之,其势必举。今见敌而还,示人以怯,阻战士之心,益西军之气,愿王必勿还也。”谅不从,退守清源。素进击之,谅勒兵与官军大战,死者万八千人。谅退保并州,杨素进兵围之。谅穷蹙,降于素。百僚奏谅罪当死,帝曰:“终鲜兄弟,情不忍言,欲屈法恕谅一死。”于是除名为民,绝其属籍,竟以幽死。
【17】 《隋书》卷四 帝纪第四:八年……密诏江、淮南诸郡阅视民间童女,姿质端丽者,每岁贡之。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八十 隋纪四:大业元年……五月,筑西苑,周二百里;其内为海,周十馀里;为方丈、蓬莱、瀛洲诸山,高出水百馀尺,台观宫殿,罗络山上,向背如神。北有龙鳞渠,萦纡注海内。缘渠作十六院,门皆临渠,每院以四品夫人主之,堂殿楼观,穷极华丽。宫树秋冬凋落,则剪彩为华叶,缀于枝条,色渝则易以新者,常如阳春。沼内亦剪彩为荷芰菱芡,乘舆游幸,则去冰而布之。十六院竞以淆羞精丽相高,求市恩宠。上好以月夜从宫女数千骑游西苑,作《清夜游曲》,于马上奏之。
《江陵女歌》:雨从天上落,水从桥下流。拾得娘裙带,同心结两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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