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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人变儿子 ...

  •   1.
      神明从来不在意人类。人们在得意时的一句恩谢,和失意时的一阵呼求,也都成了一种敷衍。到底是人们背叛了上帝,还是上帝先背叛了人类?想到这里,将近7年的基督徒身份让我不禁发笑。

      教堂的赞美和敬拜歌声温柔动人,像一颗零卡糖,让人沉迷甜味之中,确好像没有什么危害。你很容易信服于“耶和华是我牧者,祂必不至缺乏”这种鬼话之中。尽管如此,这里是难得让我保持冷静和平和的地方,多大的仇恨都能被驱散一会,但也就是一会会。

      出了门,跟教会的会中们友好地打了声招呼后,我正欲离开。

      曾是我大学好友兼教会金溪走了过来,“下周就要结婚了,开心不?”她的眼睛时不时地瞟向我的钻戒,努力镇定住表情:“哇这个钻戒一定不便宜吧!”

      我就笑了笑,“还行吧!”我努力岔开话题,“你别忘了来当伴娘啊!”

      金溪:“好的呢,没问题!”

      “谢谢啦!”

      带上我的墨镜,跟她问候离别之后,走向了一辆奔驰E300。

      “怎么样,你爸给你买的车,还喜欢吗?”我一边系副驾驶上的安全带,一边问着左边的人。他是一个双眼皮褶皱深厚,嘴唇偏薄,皮肤奶白的男生,他骨架适中,留着利落的寸头,透着一股子干净的气息,可以说是眉清目秀,惹人喜爱。可惜仔细看他的眉尾是散状结束的,俗称扫把眉,每次看到这个眉毛,我都一阵厌恶。

      “看见我朋友了吗?就是之前跟我一起住,帮你养阿瓜的那个。”阿瓜是他前女友的一只狗,3年前曾经寄养在我家过。

      他没说话,眼睛里是止不住的对我的厌恶,手紧紧地抓着方向盘,就是不开车。我心里一乐,这可一点都不像他。

      人说越老越喜欢涂一个装嫩的口红,以前挑口红我全部是哑光的口红,生怕别人看不出来自己的气场,现在却反了,越来越喜欢滋润的,水润质地的,最好还是闪一些亮片的,我对着化妆镜补了一下口红,确保唇色圆满诱人,然后满意地开口——

      “王凡岳,你说我们是不是认识很久了?”

      “是很久了。”

      “那你说?我怎么像从来没有认识过你一样呢?”

      我相信记忆力惊人的他一定觉得这些话很耳熟,看着他又陷入沉默的样子,我真的好快乐。
      但是我表面上只能继续淡然,“开车吧。”

      上海的天气逐渐转暖,从冬到春,空气中总是带着丝丝的干燥,它虽不像北方时不时会扬起漫天尘土,但我依稀还记得前几年自己拥抱即将到来温暖时刻的丝丝不安,总觉得会又什么来伤害自己。也或许是过于美好,害怕失去。

      天气真好,我肆意地呼吸着车窗打开后上海街道上的咖啡香气,车辆缓缓地行驶过梧桐树下,光斑一片接着一片。今年,以后,我想,我都能安心地享受每一个春天、秋天的到来,细品这条街上的每一层色彩。因为我彻底得到了。如果3年前我知道自己的婚姻是这样,能遇见这样的结局,我一定会伤心失落,但是如今却如此的心安理得。
      果然,做坏人才是最好的。

      我的电话铃声响起,我余光看到他侧目过来了一下。

      “喂,老王!!我刚礼拜完……嗯嗯!岳岳接上我啦!别担心!要喝咖啡吗?”我转脸顺便问了一句王凡岳“要喝咖啡吗?”

      他还是没理我,我不理,“那都给你们买拿铁咯”虽然我心知肚明他爱喝美式。“……好的好的!木马!”

      我挂了电话,王凡岳叹了一口气,似乎想吐。

      2.
      “老王,我们回来啦!”我拿着刚买好的咖啡递给老王,“知道你胃不好,我们都陪你喝拿铁呀,好不好!”

      “才怪!明明是你爱喝!”老王忍俊不禁。

      “救命,还有没有爱了?我爱喝澳白好不好啦!记住!我是澳白仙子。”

      “那我是拿铁大王好了。”

      “我回房间了。”王凡岳实在看不下去,钻进房间里了。

      我没理会,翻了个小白眼,坐在沙发上开始摸索自己的钻戒。法租界的小洋楼阳光正好,斑驳的梧桐树叶还在,和他们交相辉映的,是我手上Harry Winston的枕形切工钻戒,它通身都是钻石,除了中央主钻和碎钻们环形围绕的排列,连指环都是紧密相接的钻石,闪动着千面的光。我看着它似梦似幻,仿佛一种坚实的力量,又仿佛这一切与我无关,波光粼粼的光晕让我仿佛置身于有氧的水中,一层一层,带着我飘荡。

      “豆米,你在看什么?”老王拿着咖啡坐在了我的头上方,我顺势枕到了他的头上,这一系列动作如鱼得水,如今我自己做来想想都害怕,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那张带着扫把眉的帅脸。

      “我在看这个戒指,你真的很有眼光。”夸人的时候,我都会带着一种略带悲伤的肯定,仿佛是找到惺惺相惜感的认同。

      “哈哈哈哈哈,”他仰天大笑,“因为贵吗?”
      有时候王青山和王凡岳父子俩聊起天的时候还挺像的,先笑再问,表示友好、乐观、积极向上。而且他们两个长得也挺像,都是高挑的身材,茂密的头发,浓郁却细长的眼睛,薄唇。唯一的差别就是,相差了25岁。

      “贵是一方面啦,另一方面这个枕形切工不觉得很有深意吗?没有圆的那么圆滑,也没有方的那么有棱角。做人,不就应该这样吗?”胡说八道我还是会的。

      “那你喜欢圆形人、枕形人还是方形人?”他一边揉搓着我的头发,一边问道。

      这个时候王凡岳正好出来接了杯水,我只听见了声音,没看见形态,想也是看了我们一眼就不会多看的那种。

      “没有喜欢,就是说最厉害的,应该就是枕形人了吧。让人看不透,摸不着,又好似能看透,能摸着。但无论什么人,自以为是的,最恶心。”

      “不要活在过去!”老王奶凶奶凶的。

      “唉!都过去了!”我一边叹着气,装着可怜。一边抚摸着自己的钻戒,试图用这上面的光芒刺瞎王凡岳的狗眼,我知道他买不起,他也永远不会买得起,被他曾经轻视过女人,如今踩在他的头上。

      3.
      老王年纪大了,睡得早,10点就准时休息了,美名其曰爱惜身体。我也很欣慰,在这个家里,不像一般的老夫配少妻的样子,我不会对他百依百顺,也会有独立的空间,比如有自己的书房,这是我特别要求的。
      因为我总喜欢思考一些什么,哪怕什么痕迹也不留下。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去咖啡因的陈皮红茶,这是我的最爱,我更爱尖尖的壶嘴顺着茶杯倒出琥珀色的液体,尽管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也会让我觉得优雅极了,因为茶嘴和茶杯都是小的,一点也不凶猛。
      这个味道的茶我喝了有很多年,以前喝茶的时候,总是匆匆忙忙的,连茶叶都来不及过滤,总是一边呸着茶叶,一边吞咽着茶水。如今我会将他们裹在茶包里,再放在带滤芯的茶壶里,生怕喝到茶渣。
      书柜的最高处放着一沓相册,里面是我妈的照片,从她20多岁到50多岁的,我翻看着,这是我基本上每个月都会回顾一次的习惯。看着这个敦实微胖,略带苦相的面容,她的音容笑貌对我来说越来越遥远,但是像陈年老醋一般的酸楚感却愈久弥新。当然,每次看到她的照片,我都会没有耐心地停下来,然后打开手机,慢慢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我缓缓地带上耳机,听着一段录音。
      是王凡岳的。
      “啊宝贝……亲我……啊……我迫不及待想要了。”
      “我还是有点担心李总来……”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嘘……不会的你放心”
      “这里不会有摄像头吧……”
      “我侦查过了,没有,快宝贝,我想要你……”

      我又点开另一个录音。
      “快,脱裤子。”
      “你急什么,我慢点,不然在厕所发出动静多恐怖啊……”

      另一个。
      “真有你的,还能找到这么浪漫的树林。”
      “啧啧,来,亲我。”

      ……

      就这样我点开了大概5、6个录音,这里的男主角统一都是王凡岳。而女生的声音,就各不相同了。这些仿佛是我的战利品一样开心,每天我都要听一遍这些来欣然入睡。多么珍贵的东西呀。

      就在这时,一阵敲门声,还没等我回应,就看到了王凡岳的脸。

      “这么没礼貌?不像你啊。”手机里男女野战的音频在我耳边悄悄地响着,男主角在我面前站着。

      “我想找你借本书。”我和王凡岳对书的品味相似,这是我们的默契。

      “随便拿吧。”我笑着把手机音频掐断了,起身让位给他。

      可是他没有走过来,而是恨意满满地走到我桌前,“王豆米你是不是有病?”

      “哟,你还会问我问题了,”我拍了拍他的肩,“my son i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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