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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始造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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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耳朵贴着门,维持了这个姿势至少5分钟,才听到一个警卫对另一个警卫道:“你先守着,我去上厕所。”
脚步声远去,她开始撬门。作为偷车行业的领头羊,撬个门锁是轻轻松松的事,用时不到三秒钟,那个警卫只听到咔嚓一声,用抢对准了她。
她探着小脑袋,装作惊慌失措的样子,戴着白色蕾丝的手捂住嘴,娇着嗓子道:“哦,不好意思先生,我只是拧了一下,它就自己开了。”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下,进门检查锁。她趁机举着花瓶把他砸晕,拖进房间绑好。
下一个人如法炮制。
她偷了警卫的手抢,拿首饰包裹,系上粉色蕾丝布条,打扮华美,戴了插着羽毛的大檐帽子,神情傲慢,目不斜视地下了楼,路上遇到打量她的女仆时,还问了句:“典狱长去哪里了,我从剧院找到监狱,都没找到他?”
“哦,小姐,他去开例行会议了。”
她微微一笑:“不是去找小蹄子们就好。”
女仆们纷纷感叹,这样的女人怎么跟了典狱长呢?典狱长明明已经有了这样的尤物,还怎么能看得上那群男犯人女犯人?
在监狱大门口,面对狱警的追问,她以极度不屑的眼神回怼:“什么?你们监狱有我这么漂亮的女人?!”
然后一抬眼,看到了罗波,他从汽车上下来,和她四目相对。
他先楞了一会,很快反应过来发生的事情,嘿嘿一笑,满脸的褶子扭曲在一起。
掏出抢,一粒子弹从她的耳边呼啸,把她的帽子打飞。
接着,所有人都对她举起了枪,步步朝她逼近,把她围在中间。
她也大概对这样的结果有心理准备,也没有什么太大反应,甚至还往前迈了两步。
几发子弹打到她的脚边。
她往后退了几步,大裙摆随之摇晃,露出细瘦的脚踝,上面系着一个徽章。
荆棘,心脏,玫瑰,那是一个月前从那辆车的方向盘上撬下来的,大莱帝国贵族的标志,霍德华家族的标志。
冰凉的金属,感染了她的体温,竟也温润如玉,甚至还微微发烫。
罗波头往后仰,用力扯着嗓子,声浪好似要把他掀翻,“越狱,即刻抢毙!”
锐利的目光盯着她,像是要等她跪在他的脚边,亲吻他的皮鞋,求他饶她一命。
枪管已经拉开了刹,她环顾周围堵着她的枪口,这么多,一人一枪,怕是会被打成筛稻谷的筛子。
她弯腰取下徽章,把它举过头顶。在阳光下闪耀的,除了徽章,还有她脚踝上的红色烙印,其他人或许不会注意,但监狱里的人对奴隶烙印最为敏感。
不过霍德华家族徽章的光芒显然完全掩盖她的奴隶烙印,霍德华家族永远富可敌国,举世无双,霍德华公爵永远威严庄重,俊美无双。
在一个月还被认为是贵族的余晖,戏谑的调侃,在一个月后完全变成了现实,他只是敲了敲比特律的大门,比特律便献上了黄金。
霍德华家族的象征,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她步步逼近他,“你敢开枪吗?你开枪啊!就朝我脑袋开!”
她边说着,手一垂,把徽章放在离他枪口几厘米的地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阳光在她头顶后,勾勒出她的虚影。
他退后几步,把枪口远离徽章,眯着眼睛问:“你是霍德华家族的什么人?”
“我是霍德华公爵的人。”
说完这句话,血液仿佛都往脑袋上涌,她感到整张脸都在发烫。
周围狱警们的枪几乎放下了一半,面面相觑,小声讨论着。
直到罗波说了这么一句:“你的罪名是刺杀公爵,我怎么知道徽章是不是你偷到的。”
枪又被重新举高。
她甚至对他生出了一丝欣赏之意,不愧是典狱长,一语中了要害。
“我记得销量排名第一的报纸不是比特律时报,而是一个花边小报,”她现在无比庆幸自己当时看了几眼报纸。
她轻描淡写,顺便回过身捡回了帽子,起身时还轻轻抚摸了对着她的抢管,媚眼如丝地对狱警一笑,道:“霍德华公爵脖子上的痕迹,是我咬的。”
那狱警心神一晃,仿佛咬到的是他的脖子。
她戴好帽子,顺了帽子上的羽毛,补充一句:“哦,对了,我也是那天进来的。”
他这下信了一半,真正刺杀公爵的人还没找到,她却以这样的罪名进来。
“那为什么给你定罪是刺杀公爵。”
“谁知道呢,可能把他咬痛了吧。”
她嘴上说得随意,但隐隐觉得再问下去她完全遭不住,甩着头,踏进了监狱的大门,像个真正的淑女一样,迈着优雅的步子,仿佛进的是一座城堡。
狱警们完完全全地相信了,除了她流畅连贯、看起来毫无破绽的演技外,还有她的容貌,在他们眼里,完全能够匹配霍德华公爵。
精致幼态的五官,一丝不苟地安放在她的脸上,比例完美。但是她却有着蜜褐色的肌肤,阳光下的小绒毛是那么得有生命力。
毫无疑问,她是个年轻的少女。
但少女的眼神怎么会这样的勾人,少女的嘴唇怎么会那样的光泽诱人。
他们早就使不上握抢的劲,只顾直勾勾地盯着她。
“我会在你们这里叨扰一段时间,直到公爵骑着高头大马来借我,在此期间,我需要最好的房间,最丝滑的绸缎,最精致的菜式,我要最好的裁缝,银质的餐具。”
她回头,那群狱警完全被她唬住了,只有罗波还举着枪在思索。
“只要是举枪,也是对霍德华家族的宣战哦,我亲爱的典狱长。”
他放手,双手举过头顶,枪啪的一下掉地,笑着道:“当然不会,莉兹小姐。”
莉兹回到了那个顶楼的房间,继续微笑地对路过的所有人点头,表示她的亲切。
关上门,抵着门滑坐,双手合十抵着头顶,小声念叨:“上帝救救我救救我,我保证以后每个礼拜天都会去教堂祷告的。”
双掌之间有个坚硬的小东西,张开手掌一看,是那块徽章,喃喃道:“我的确是霍德华公爵的人,是他的仇人。”
要么几十天后死,死前享受一把养尊处优的生活,要么被证实自己胡说八道,享受几天的生活,然后再死。
嗯,好像也没有太坏的结果。
她望着贴着粉红碎花的天花板,想得很出神,还嫌弃了一把这个幼稚公主风的房间。
“扣扣扣”
敲门带来的震动贴着她的背传到她的尾脊骨,她吓了一跳。
站起身走到里门两米远的地方,问:“谁?”
“莉兹小姐,这是为你准备的餐前甜点。”
“好。”
莉兹开门接过甜点,左右一看,一条走廊,左右两边都是持抢械的人,每五米站了一个警卫。
莉兹把点心放在木制小圆桌上观察,巧克力淋面牛乳蛋糕,配上鲜花果冻中和腻味,刀叉也是镶花纹的银质。
但她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笑容,令她毛骨悚然。
奶油的香味已经钻到鼻子里了,她用她的脑袋使劲想了一下,没一会儿就放弃了,显然,她是个应激型的人,没有面对什么压力时,脑袋就好像停止了转动。
她打开门,面对一堆齐齐转动的脑袋,拿出一副大小姐的模样,“我要睡至少八小时的美容觉,没出来就别来烦我。”
也没等他们反应,啪地甩上了门。
她小跑到圆桌前,拿小勺子挑了一口蛋糕,奶油融化在舌尖,再挑了几下,奶油的甜丝丝的,不但没有安慰到她,反而让她流了一脸的泪花。
她用手抓起一大把的蛋糕,缩在墙角,大口大口地吞咽,混着苦咸的糕点哽在她的喉咙,她依然一把一把地往嘴里塞。
好像可以凭借着自虐般的行为释放她的委屈。
她是做错了事情,她偷车未遂,还朝公爵开了抢,但她一直坚定地相信自己罪不致死,对了,她今天还诬蔑了公爵,欺骗了狱警,这么多错事加起来,好像,好像,嗯,也罪不至死吧。
她迷迷瞪瞪地、天马行空地想着,她是得死,她活着的十七年来,无时无刻都在偷鸡摸狗,流浪到的每一个地方,都有她小偷小摸的痕迹。她偷过店里的蛋糕,偷过富人的钱袋,哦不对,那是她捡到的,晚上还睡在猪棚里,顺带抱走母猪的一只幼崽……
她也不知道想到哪里,也不知道除了吃糕点还做了什么,总之,她最后脱了衣服,在那张柔软的粉色公主床上躺着。
从早上一直躺到了第二天下午,天边橙色的云换了两轮,守门的警卫换了两拨,监狱里最新潮的话题也换了两轮,从政治话题到——我们监狱里有个霍德华公爵的情人,她是奴隶,曾经是修车厂的小工,不知怎么就勾搭上了公爵,不过据新来一个月的工厂主们说,她的确美丽惑人,除了修车,最擅长勾搭男人。
中午在食堂吃饭时,一个光头的男人在高声发表他的看法,“这还用想吗?霍德华公爵来自南方,初到北方,当然得先尝一下我们北方的妞,换换口味啊!”
这时典狱长出现在他身后,跳起来,挥舞着铁棒,狠狠地敲在了他的脑袋上。
光头惨叫一声,眼冒金星,头磕到了餐桌的铁角,血流不止,躺在油腻的地板上呜呜咽咽。
这个食堂聚集了大概四分之一的犯人,见到典狱长发飙,坐在原位上,连钢勺和饭盘之间的磕碰声也微不可闻。
“所有人,只要我在黑海监狱一天,还是黑海监狱的典狱长,谁也不能讨论这个话题。”
众人讳莫如深。
一个小时后,一封信从黑海监狱寄到了欧古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