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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回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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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毛,哦不,沈以谋负伤,自行回小木屋里包扎去了,我得跟过去看看他有没有中毒,所以也要跟着回去,唯独单圆很敬业,说要彻夜观察洞里的情况,我很欣慰,给他留了口粮,之后便走了。
小木屋不大也不小,够两个人住,里面家具什么的都没有,只有一张床,床上的被褥一股霉味儿,摸起来湿湿的,也不知道多久没人住了。
不过行走江湖嘛,谁在乎这个,有个避风的地方就不错了,
我回去的时候沈以谋已经生好了火,上半身的衣服尽褪,正拿着药瓶在上药。
他身上的老疤不少,我凑过去看他身上的疤痕,用手摸了摸他肚子上的一条长疤,嘴里点评道:“你这脱了衣服才有点杀手的样子嘛。”
沈以谋依旧半死不活的拉着个脸,拿一双死鱼眼看着我,有气无力的说道:“我这还呲呲冒血呢,你能别摸了行吗。”
我盯上了他胸前的一道孔形的疤,用手戳了戳:“这是用□□的?”
没有人回答,沈以谋没搭理我,我转战他肩头的新伤,一道锋利的细线,划破血肉,留下鲜红的痕迹,我撇了一眼,总结道:“小伤,没毒。”
他用白布包扎伤口,我绕到他背后用指尖抚过他背后的坑坑洼洼,指尖传来他皮肤的温度,沈以谋动作一顿,接着便继续包扎。
我捕捉到了这个细节,凑到他耳后轻声耳语道:“喂,杀手兄弟,你该不会起反应了吧?”
如果是林字阙听到这话,一定会耳朵通红,不过沈以谋嘛?
沈以谋转过头,面无表情的,静静地盯着我看,看得我发毛,我也盯着他看,手藏在背后,准备随时给他一拳。
他看着我良久,我们大眼瞪小眼,之后他慢慢的,一点点靠近,直到唇挨着唇,舌尖碰到一起
直到此时我才注意到气氛的暧昧,他说:“摸我半天了,换我摸回来不过分吧。”
他的语气依旧懒懒的,只是这次眼里多了难掩的欲望。
我微微一笑,眼底尽是轻佻。
一般面对男人的攻势我是不会轻易拒绝的,何况他这款的我还没尝过。
之后便是屋内温香软暖,春光浮动………
次日一早,我们三人来到附近的小溪边洗漱,河面结了冰,单圆一个剑柄下去,冰就裂开了,我扫了一眼他手里的剑,发现那是沈以谋的武器。
洗完漱后我去附近转悠了一圈,没发现什么能吃的活物后就悻悻的往回走,哎,看来这顿还得啃干粮。
路过小河边,发现他俩还在河边站着,我走过去看,远远的听到他俩在聊着什么。
单圆:“你多久没洗了?”
沈以谋想了想,说:“…大概二十几天吧。”
单圆:“那不行啊,你这得每天洗洗。”
我…
我惊在当场。
脑子里想起了昨天在火堆旁的画面,怪不得我昨天啃他的时候有点咸,原来他这么久没洗过澡了。
想到此处,一阵反胃感席卷而来,我忍不住蹲下身狂吐。
河边的那俩听到动静走过来看,我看到沈以谋那张懒洋洋的脸,吐的更厉害了。
单圆看着我,对着沈以谋道:“估计是吃坏肚子了吧,你这剑不错,以后可得注意清洗,不然失了韧性。”
我……
瞬间就不反胃了,吐了口唾沫,拍拍手漠然的走开了。
秋水来的时候,我们正在清理洞内的暗器,洞内光线一暗,我扭头看向洞口,看见他穿一身白,径直朝里走,看见他来,我便知道,我必须得回去了。
我不爽的嘀咕了句:“晦气!”
单圆用沈以谋的长剑正在钻墙,百忙之中说道:“走吧,走吧,记得留下几瓶解百毒的药剂。”说罢吹了吹墙上刚被他钻好的小孔,然后拿起长剑继续钻。
我从腰间取下药扔在地上,迎着秋水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单圆再过不久还会相见的,沈以谋嘛,再见之时必会兵戎相见,所以不如不见,一场欢愉而已,没什么好说的。
因为水面结冰了,所以我们是坐马车回去的,马车驶出魏都,驶出关外,驶离我渐渐熟悉的一切,去往另一个我熟悉到惧怕的地方。
我怕我会烂在那里,腐朽一片。
三个月后,开春了,虽是初春,但外面还下着大雪,仙迂岛又是四面环海的地方,海风一吹,刺骨的冷,好在冬天已经过去了,以后会越来越暖和。
除却在路上的一个月,来岛上整两个月了,在这几个月里,经历了圣女退位,我顺利接掌圣印,成为仙迂岛上的第三十一任圣女。
其余的还有不少事,不过我都没掺和,一直都安静的待在我的殿堂里啃书,可不是我自愿的,用议和团管事的话说,让我闭关洗清杂念。
瞧瞧,刚登上王座就被幽禁了。
哦对了,岛里还发生了一件大事,我刚来那会儿发现议和团里多了一个新面孔,就问周然原本的红杉去哪儿了,结果周然小声的告诉我说自从我在魏都让她难堪她便记恨上我了,又得知我即将接手圣女,索性就退出议和团不问名利风流快活去了。
我当时还挺震惊,能混的进议和团,又能说走就走的人,还真是第一次见,这人挺有魄力,佩服。
说回我现在啃书的地方,名叫堂上,是历代圣女居住的地方。圣女的院落很大,大门上的匾额题名:堂上。
也就是小一号的后宫,后宫里怎么能没有佳丽呢,我掰手算了算日子,想来再过个三五日,就会有各色的美男子来“堂上”陪我了。
上一任也就是才死掉的那位据统计活到最后的共有二十五人。虽然那二十五人最后也被清理掉了。
我这新上任的,怎么着也得送来十个美男子来让我尝尝鲜。
心里想着如花似玉的公子哥,我是左右静不下心来,索性撂下书,去隔壁仙迂镇找乐子去。
来的这几个月里,别的正事没干,到和迂仙酒楼里的老板叶玲混的挺熟,我喜欢喝酒,她那里的酒最好喝,不但酒好喝,还有各色的美男相伴左右,那里简直就是我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