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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默 其实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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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其实我不太认同这种观念对于郑和任这两个人来说,他们对彼此的确很好,但是这种好并不应该是以伤害他人为代价的。也许会有人说,爱就是自私的,但个人以为因为他们的爱,那么多家人失去了之至亲至爱的人,而且凶手还得不到惩处,他们的伤心如何比不上郑和任的伤心呢?无论如何,这种伤害他人的爱不应该得到放纵。诚然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但是客观来说,可恨的成分大于可怜的成分。并不是对所爱之人好的人就叫好人了,郑活下去,要背负的是杀害那么多条人命的负罪感,而如果他认为这为了任默是值得的,我只能说,我理解,但不能认可,更不会接受。这种爱已经疯狂到扭曲了。
当然了,因为尉迟和林首先接触到的是郑和任,而不是被他们杀害的人的亲人,所以感情倾向有所不同是很正常的,人们总会偏向和自己较为亲近的一方,为他们辩解。毕竟被杀的人对于尉迟他们来说也不过是陌生人。但我还是觉得文中似乎对于这些逝去的生命只是轻描淡写就过去了,还是略微有一点轻率。
作者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一定是真心构造,并对于笔下郑和任的经历给予深切同情的,但他们应该遭到谴责的部分却几乎没有涉及,反而在末尾还透露出只要有钱就可以出狱的想法。的确如文中所说,亡者已矣,我们不应该因为一个人的一次过错就否定他整个人生,但是郑应该至少明显表示出对于死去之人的悔意。私以为有些偏颇了,应该稍微客观一点吧。
然后对于两兄弟,爱这种东西之所以玄妙就是你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尉迟卫对于阿悠应该是从保护欲到独占欲,这的确很像爱情,但到底是不是,没有人能讲清楚。所以既然尉迟已经找到了林,那么我们也没有必要纠缠在他们的过去中了,祝福他们各自找到幸福的未来吧。
对于林与尉迟,从尉迟的角度来说,这份关怀与爱似乎来得有一点太温柔甚至有一点莫名其妙了,在他还心心念念想着阿悠的时候,林已经用自己的战战兢兢的爱将他包裹。其实这种感情很有意思,作者大人可以多详细的描写一下双方的心理状态~
最后对于林,之前文中对于手机号的描述让我想起另外一篇类似题材的文章中,会捉鬼的主角办完事从来不和当事人说再见,因为如果真的“再见”了,一定不是什么好事。于是这类主角具备了大部分女性趋之若鹜的特点:孤独啊,神秘啊,通常外形也不错,有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去之类的。假如说真的有这么一个人,请问问自己,为什么喜欢他?是出于对外貌的好感?母性?……我们是否有足够的勇气与能力,在最后的日子来临时,牵着已经头发花白的伴侣,一起躺在床上,说:现在我们可以死了。
如果真的存在这样事关阴阳的能力,这样的人,我们会不恐惧么?人类永远恐惧未知。我们憧憬杀手、天师等等一类人群,因为他们的强大与神秘,然而憧憬,永远是距理解最远的距离。
于是说,竟然不当心写成了长评长评长评?好吧,貌似还是我的第一篇。。以上仅代表个人浅薄的观点,欢迎拍砖,因为还没仔细思考过,可能会有不当的地方~.
最后嚎一声,呀你个林清麟,小样儿的下手真快,转眼间kiss也完了,还把人给拐跑了。。(正经地说:嗯,林清麟童鞋应该是出于过去经历所带来的不安全感所以独占欲啊之类的比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