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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逐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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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旖旎。
第二天,清晨的阳光洒进房间,沈怜城突然睁眼,心里先是一惊,待看到归青还躺在身边,这才松了口气。
他钻进归青被子里,贴在归青的蝴蝶骨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玩着他的头发。
归青的头发长而软,绸缎一般光滑,令沈怜城爱不释手。
他很少有机会在归青这里过夜,有限的欢愉对他来说已是无上的乐事。
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才觉得归青离自己近了一些。
“别闹。”归青捉住他不安分的手。或许是才睡醒的缘故,他一贯淡漠清冷的声音终于柔软了些许,尾音沙哑,带着几分撩人的慵懒。
沈怜城顺势握住归青的手,搂着他精瘦的腰身。日光绵长而灿烂,照得房间暖融融,两人默默无言,他贪恋着片刻的温存,只希望这样的时光永远不会走到尽头。
没过多久,归青看了眼时钟,突然说:“不早了,稍后还有工作。”
沈怜城只得内心遗憾地轻叹一声,坐起身找衣服。
他肤色白皙,身材相当完美,此时被子滑落在腰间,露出清瘦的上半身;背上星星点点,尽是些暧昧痕迹,像白瓷托盘上盛着几朵粉红蔷薇,令人脑海中不自觉生出几分艳色来。
二十出头的鲜活少年,青春正盛,生气勃勃。
归青注意到到沈怜城锁骨的吻痕,眼神一暗。
“每次都聚少离多,”沈怜城一边穿衣服,一边嘟哝着说:“早晚要把你抢回家去。”
归青从沈怜城身上收回目光,语气却已恢复了冰冷。
“我说了多少次,少说这些浑话。”
他一向讨厌沈怜城说这样异想天开的话语,偏偏沈怜城当口头禅一般乐此不疲。
“知道啦知道啦,开个玩笑而已。”
沈怜城见他冷脸,不想打破两人之间的温情,便主动下床,说:“我去准备早饭。”
他昨晚喝了太多酒,再加上吹了冷风,一觉起来只觉头疼欲裂,胃如火烧。
沈怜城按着胃打开冰箱,问:“今天工作多吗?”
“一会有个采访,稍晚还要走红毯。”归青的声音远远传来。
“那我去接你好不好?”沈怜城揉揉眉心,打起精神说。
归青年少成名,十六岁时便独挑大梁,得到华语电影最佳男主角,直接刷新了影坛最年轻的获奖记录。他一路走来获奖无数,成为时下最炙手可热的明星。
“百年难遇的天才,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影评人如此评价。
他是光芒万丈的太阳,任何人站在他身旁都会黯然失色。
“不必了。”归青正在穿着衬衫,闻言头也不抬地拒绝,“现场有许多记者,你出现会很麻烦。 ”
既然是公众人物,处于人设和工作考虑,私生活便是个不能宣之于口的秘密。
——所以暗淡无光的那个人,自然也包括沈怜城。
他是归青的影子,只能在黄昏时出现片刻,而后又要躲回黑暗里。
沈怜城听了果然十分失望。
“那……你今天还回来吗?”他心不在焉地翻动着煎蛋,又期待地问,“我来找你,咱们这么多天不见,再怎么忙也要好好聚聚。”
哪知归青一口回绝。
“活动结束还要去补拍电影,没有时间,你先回去吧。”
正说着,归青听他语带异样,动作一顿。
“有事?”
“……没什么。”沈怜城顿了顿,若无其事地说,“想带你见见我的朋友,如果你不方便就算了。”
归青没再说话。他虽淡薄寡言,可沈怜城与他交往多年,早能揣摩他的心思,知道他对此颇不以为然。
总不愿为这些小事浪费时间。
他布置了餐桌,端上碟子。
看着归青一边吃早餐,一边看剧本,沈怜城斟酌半晌,鼓起勇气说:“如果能抽出时间,还是见一面好不好?不会耽搁太久。”
语气踌躇,有些小心翼翼。
归青正在思忖着剧情,冷不防被打断思路,心中有些不虞。
“再说吧。”
他冷冷地开口。
——那就是不会再有下文的意思。
沈怜城熟悉归青的性格,知道他工作时是任何人也不能打扰的。怕徒惹他反感,便不再说什么,待送归青出门,他回家开了车,直奔机场。
他刚捧着花走进大厅,就看到一个短发女子向他招手。女子身穿及膝黑裙,个子高挑,红唇热烈,脚蹬一双长筒皮靴,看起来美艳飒爽。
“辉姐,好久不见。”沈怜城将花塞进女子怀里,顺手接过行李。
两个人俱是一副绝佳浓颜,此时并肩而立,气场十足,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短发女子叫宋清辉,比沈怜城大三岁,和弟弟宋子安同是沈怜城的发小。三人自幼一起长大,宋清辉接管了家族企业后一直同未婚夫在国外打拼,宋子安则出国留学,只剩沈怜城一人还在S市。
“一年不见,怎么瘦了不少?”宋清辉人如其名,豪爽英气。她亲昵地捏捏沈怜城的脸,长姐的关心溢于言表,“今天跟姐去吃顿好的。”
“就等你这句话了。”沈怜城一脚油门,直接带她去了老城区的一家烧烤店。
“我难得回国一次,你就带我来吃苍蝇馆子?”宋清辉嘴上调侃,倒是不客气地拉开椅子坐下。“我费劲心思,好不容易帮你拉来了Grégory de Harcourt的项目,给归青拍电影造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那当然,您就是我亲姐,不,比亲姐还亲。”沈怜城做讨好样给宋清辉捶肩,“更何况,除了小安,也就你能和我来这里了。”
归青可不会陪他来这种地方。能在一起吃饭都已是谢天谢地,至于其他,沈怜城可不敢奢求。
宋清辉嗔怪着白了他一眼:“少跟我油嘴滑舌打马虎眼,Grégory de Harcourt作为顶奢,一贯自持老钱身份,向来不接这种合作,如今只怕你大费周章不说,还要亏上一大笔钱和后续的投资,这么任性,真当自己是深藏不露的超级豪门么?”
如此豪掷千金,就算身为华风集团太子爷,也要狠狠肉痛一下。
沈怜城漫不经心地转着食指上的戒圈:“本少爷的身家,可是妥妥的新贵,况且这个合作亏的是我个人的生意,又不是老沈的棺材本。”
沈怜城的公司刚刚起步,他不靠华风,自己赤手空拳,怎么可能不伤筋动骨。
可这番话,宋清辉是绝不会从这个嘴比心硬的小疯子口中听到的。
于是劝说的话转到嘴边,成了一句无奈的反问:“你为他这么上心,花了血本为他铺路,他知道么?”
沈怜城不以为意地说:“不知道也好,他可以毫无挂碍尽力完成他的事业。小爷家大业大,这点小事算什么?”
又理直气壮地说:“他在娱乐圈孑然一身,没有后台,那我来给他撑腰。”
归青一路走来,几乎没有绯闻,也从不听闻背后有什么靠山,沈怜城认定他家境平平,全靠摸爬滚打走到如今的位子,不由得十分心疼怜惜。
于是想让他没那么辛苦。
“我们沈小少爷还是一如既往的霸气。”宋清辉啧啧称奇,“只是想不到你这匹不服管教的野马,竟也能找到栓住你的槽子。”
说完,宋清辉突然意识到只有他自己来接机,不由得疑惑地问:“怎么又是你一个人来的?不是说这次他会陪你一起吗?”
沈怜城无所谓地耸耸肩,抬手示意服务员,要了一打啤酒。
“他还有工作,让我先来接你。”
“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心里有事就死命地喝酒,你的胃是铁打的不成?”宋清辉毫不留情地拆台,“一会你喝多了,还得我来开车。”
现在时间还早,烧烤店的电视上没有转播球赛,只乱七八糟播送着娱乐节目。
说来也巧,广告过去,刚好转播归青参加的红毯活动。作为压轴出场的巨星,此时被记者团团围住,正与他们相谈甚欢。
“归先生,好久不见。”
“你好。”归青微微勾唇,好似雪落湖心,荡起细柔涟漪。
“好帅……”记者群不禁发出几声惊呼,纷纷举起相机对着归青猛拍。
归青十分低调,不拍戏时大半时间都处在神隐状态,几乎不参加任何节目。所以面对站在娱乐圈金字塔尖的男神,主持人也十分激动,打趣着问:“早就听说您喜欢出席活动喜欢揣各种不同口味的糖果,不知您今天又带了什么?”
归青一摸西装口袋,果然掏出两粒大白兔。
人群爆发出一阵揶揄的善意哄笑。
沈怜城目光落在糖果上,笑容也随之一甜。待看到归青冰冻着雪色的脸,眉心又拧起来。
看他的脸色,多半又是低血糖了。
归青一向工作认真一丝不苟,在娱乐圈中地位又高,虽然看起来温润清隽,可媒体畏其气场,很少敢插科打诨,编排这位大神。如今发现这么个小插曲,好像是让神仙有了人气儿,无形中拉近了距离。
“粉丝们心中的高冷男神‘人设崩塌’了,大家都在说您原来也有这么可爱的时候。”主持人笑问,“怎么想到这么有趣的反差萌?”
归青也报以一笑。
“习惯而已,没什么特别。”
沈怜城眼眸低垂,只觉得今天的酒实在难以入喉。他皱着眉拿起酒瓶看了一眼,是他经常喝的牌子,并无什么不同。
太苦了。
宋清辉这些年早已见多了两人的磕磕绊绊,沈怜城对归青无尽的包容,她从最初的不解,到现在无奈的尊重,也经过了相当长的年月。
她突然问:“你俩在一起多久了?”
沈怜城望着电视:“快五年。”
宋清辉接着说:“这将近五年的时间,你的朋友都知道你们的恋情,那他呢?就像现在这样含糊其辞?不是姐姐多管闲事,可你这样子,怎么能让我放心。”
“我们两个不是说好了,遇见那个命中注定的人就带给对方看,为什么他只能活在你的描绘里,就因为他是个大明星吗?”
沈怜城纵然伶牙俐齿,却也哑口无言。
“……他忙。”
也许只是不想见。
也许只是于他有关的人或事,还不配放在他的心上。
沈怜城怔怔地看着电视里众星拱月的归青。他一身白色高定西装,站在红毯上,无限的瞩目汇集于一身,灯光交错闪烁,星辰般映着他寒玉样白到透明的脸庞,更衬得他冰冷俊美高不可攀。
归青在媒体的眼中一直是气质高洁温润如玉的男神。面对着镜头,他永远是轻声细语,是从来不会对沈怜城展露的如沐春风。他耐心回答着提问,笑容温柔浅淡,却带着似有若无的疏离。
“那么请问归先生是否已有伴侣?”一个记者突然将话筒举到他面前。
沈怜城心一揪,却见长枪短炮下,归青迎着镁光灯,笑得无懈可击。
“当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