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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逝去的丈夫阴魂不散 ...

  •   【警情通报】

      20XX年7月16日15时,接到报警称:东京麻布区某住宅存有诡异臭味。接警后赶赴现场发现该住宅发生一起凶杀案件。嫌疑人小山XX(女,26岁)现已逮捕归案。

      经调查,嫌疑人小山XX与被害人三途XXX为夫妻关系,三途XXX实为□□组织“东万会”成员,在婚姻中隐瞒真实身份,对妻子小山XX存在暴力行为。两人发生冲突后,小山XX将三途XXX杀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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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看看从哪儿开始说起。第一次见面?也好,从第一次见面开始讲。我记得清清楚楚,在酒吧,你也可以叫它歌舞厅,就是那些震得脑袋痛的大音响,所有人在眼花缭乱的灯光下拼命扭动身体的地方。

      当然开心,去那种地方的目的不就是寻开心嘛,谁会去哪儿找不开心。

      我喝了不少酒,在舞池最前排、最靠近乐队的地方,两台立式音响炸得我脑袋发胀。当时——几点来着?我记不清了,毕竟已经这么多年,这种小细节不记得也正常。总之很晚了,我打算回家。回家是个大工程,首先我要穿过群魔乱舞的人群,躲开他们挥舞的胳膊和头发,小心从缝隙挤出去。我在执行这项任务时撞到他,春先生,他后来才跟我讲他叫明司春。这名字当然是假的,不过知道假名字总好过喊他"喂"。

      至于为什么不喊他明司先生,叫过一次,他生了好大的气。婚后我玩笑说要重新洗印一份名片,"小山良子"一份,"明司良子"一份。不能讲是玩笑,当时说这话的的确确有在认真考虑,毕竟传统是这样,也有些试探的意味在,他总直白告诉我他讨厌这个姓氏。果然,我刚说完,他便大方摆手表示不需要这样做。

      重讲回来,我和春先生第一次见面。撞到他是真的撞到他,我为了躲避左侧打来的手臂,砰一下结结实实撞到他的胸口。也可以说是他撞了我,因为他当时也在躲右侧伸出的手臂。总之,我们两个为了躲开其他麻烦撞上彼此,然后搅进更大的麻烦里。世界上没有比结婚更麻烦的了,哦,结婚和离婚放到一起可以称为人世间最麻烦的两件事,我们两个把这两件麻烦事一起做了。

      离婚已经两个月了,没错,两个月。结婚....我们结婚有四年,如果从交往开始算也是四年。我俩闪电结婚,离婚当然也是闪电,我们都不是拖沓的性格。这和感情无关,但是现在,现在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对他已经完全没有感觉,刚离婚时大概还有,但现在没有半点儿。

      你也知道,酒吧的灯光能让不那么浪漫的事变得挺浪漫的,我和春先生撞到一起,我抬头,他低头,我们的视线又撞到一起。我打赌你肯定有这样的经历,偶尔与什么人,或者动物——一只猫、一只狗,也可能是别的什么——突然间目光碰到一起,内心中某种神秘的锋芒对上,你和它同时一阵轻微的颤栗,一阵莫名的恐怖和莫名的悸动。你会在与它对视的一刹那证实灵魂间的邂逅,超越一切外在的东西,姓名、身份...这些都不重要了,你们已经了解彼此最重要的东西,你们的灵魂融化在一起。

      我在我们对视的一霎那间想到这些,我的灵魂被他绿色的眼睛接纳,我想他大概也是这种无可名状的感触,不然没办法解释他突如其来的吻。

      这样说或许会让你觉得我不太端庄,但是,醒醒吧,这可是新时代,我与春先生都是成年人。好吧,也许的确太过放浪了些。

      当时我是打算回家的,在我离开酒吧的途中撞入一个陌生男人的胸口,我为他的目光颤栗。而他,他贴在我赤裸肩膀上的掌心滚烫,从我的肩头一路烧到腿心。他就这样直愣愣吻下来,一只手掌反转扣住我的后脑,另只手掌从我的后颈向下抚,手指划过脊柱的凹陷,然后揽住我的腰。

      春先生的嘴唇带着酒精的清冽和苦涩,还有些别的什么。凑近了我才发现他的瞳孔不正常放大,那绿色让人心惊肉跳。

      他指定吃了什么不该吃的,我虽然爱玩儿,但对那些东西向来敬而远之。只是他垂眸看我时睫毛微微颤抖,长而浓密的睫毛,叫人惋惜竟然长在男人眼睛上的好睫毛。我的心、我的腰、我的大腿,我的一切都随着那睫毛颤抖,以至于来不及拒绝便浑浑噩噩着在他的拥吻中走进男卫生间。

      之后我们就结婚了。大概有一两个月?我刚刚说过这确实是有点儿轻浮,如果我仔细跟你讲我们去领证的原因,你肯定更觉得我轻浮。好吧,我们那天又喝多了,喝多的人最受不了激将法。我忘记是谁提的,还是有什么事情,反正我们嚷嚷着“谁怕谁”,哆嗦着手填了结婚届。大白天的喝酒...嘿,我可是有正经工作的,那天是休假日,我丈夫,哦,我的前夫,我没说过吗?那家伙不是什么好东西。你有看新闻吗?就是半个月前那个,说什么东..死了个人那个。死的那个就是我前夫。

      哎,电视曝出来的那张照片可真不怎么样,你想看看他的照片吗?不看吗?已经死掉啦,不会被追究的。好吧,不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死后大概一周...我不太记得确切的日子,我最近总在加班。跟他离婚后我工作上反而升了一级。不是有句话说“爱情完蛋的时候,事业的高潮就要来了”。哈,这家伙绝对是我成功路上的绊脚石,好在我们当初结婚没有举行仪式,要叫人家知道我和那种人有过婚姻,我可没脸再活下去。

      对,我也是看到新闻才知道他死了。赶文件时去泡了份拉面,想着看会儿电视休息一下,结果就蹦出他的照片,虽然打了马赛克,但是我们在一起躺了四年,单看下巴我就知道是他。真是的,明明是我的前夫,结果他的真实姓名我却也和一般人一样是在社会新闻里知道的。

      三途春千夜,这名字叫起来还蛮帅气的。不好意思,我又说奇怪的话了。我当然没有再给他发简讯,多吓人啊!这种胡作非为的家伙隐姓埋名在我身边睡了四年,真死也好,假死也罢,只要别来缠着我,怎么样都无所谓吧!比起知道真相,有什么可知道的?真相就是他是□□,我是普通人,他和他的组织放过我,我和他划清界限,踏踏实实过我的日子,这才是真相。但是!这个臭不要脸的混蛋!在我看过新闻后的第三天,对!我记得很清楚,第三天,因为那天我负责的项目成功了,我喝完庆功酒,刚出门看到他倚在餐厅大堂的墙柱子上朝我笑!我差点儿叫出来!他不是我喜欢的那样子,他血淋淋的脑袋,头发一缕一缕黏在脸上,眼球有一只耷拉在外面,粉色的神经挂在眼眶里。您看过行尸走肉吗?他就是那个鬼样子!身上也不体面,一件叫血浸透的西装。他还喊我老婆,老天啊,他来找我锁魂了!我明明已经跟他离婚了!

      不激动!我不激动!好的,我喝点儿水。你知道的,对女人来说难缠的恋慕者就像黏在鞋后跟的口香糖一样恶心,恋慕者冠上前夫的身份后,恶心就会翻倍!

      我跟他离婚的原因吗?原因...这没什么不好说的,离婚的原因..不,他没有出轨吧,也许有,我也是知道他是□□后才有“他一定出轨过”的怀疑,之前的确没怀疑过这一点。倒不是他有多深情,只是觉得除了我之外,哪儿还会有女人能受的了他。他是神经病,一个脸蛋特别好看的神经病。要是真有女人为了那张脸和他牵扯,那才真是..哎呀,这话说出来简直就是在骂自己。

      对,吃饭的时候他就顶着那个番茄脑袋坐在我对面。我吃咖喱饭,他就把头凑过来,血哗啦啦浇到我的咖喱上。我去睡觉,他就站在床脚。半夜起夜,一扭头就看见他那枚荡来荡去的眼珠,就在我旁边,三途春千夜这个混蛋就蹲在床边盯着我。哦哦,对不起,我又在说多余的话了。刚刚在问什么?离婚的原因对吧!因为我流产了。当然是他的问题。他总在吃那些奇怪的东西,把自己的身体搞坏了,留不住孩子。我也不是特别想要孩子,但是我有点儿受不了他吃那东西。我让他戒掉,他戒不掉。我们因为这个吵过很多次,我实在受不了了才离婚的。

      离婚后我不知道他干嘛去了。他把门甩得砰砰响,这么厉害的人物我怎么管得了他。

      家暴?没有啊,他从来没打过我。我不太清楚你说的事。我能回去了吗?明天还要去公司开会呢。

      【警情通报】

      20XX年7月12日,嫌疑人小山XX于被害人三途XXX熟睡时持扳手击打其头部致其死亡,之后并未对尸体进行处理。案发后第三天(7月15日),小山XX主动联系阳光心理诊所,声称自己出现幻视、幻听等症状。因小山XX逻辑清晰,谈吐正常,并未引起主治医生怀疑。现经医院鉴定,小山XX存在外伤性流产等多处伤情,并患有精神疾病,不具备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目前已将嫌疑人小山XX移交检察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7章 逝去的丈夫阴魂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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